野王郡,中国古代的郡。
三国曹魏咸熙元年(264年)以野王典农置,治所在野王县(今河南省沁阳市),属司州。《晋书·宗室传》:“魏末为野王太守”。西晋废。十六国后赵复置,仍治野王。《晋书·石勒载记》:前赵刘曜败后赵石季龙,“遂围洛阳。(石)勒荥阳太守尹矩、野王太守张进等皆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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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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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汉 炎兴元年( 263年)、孙吴 天纪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证的郡、国。标“*”者为曾置后废的郡、国。标“#”者为特殊政区。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并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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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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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西晋 建兴四年( 316年)(此前已沦陷者列出沦陷前的名称)及东晋 义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国。带#者为《晋书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体字者为西晋所废置的州、郡;下划线者为东、西晋所设置的侨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国,取最后使用的名称(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于史无记载其封国何时被撤销,其封地在西晋末的建置仍按“国”处理),并括注明曾用名。 注3:东晋郡王、开国郡公的封地分别括注“内史”、“相”及其设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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