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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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谷春(16世纪—17世纪),孟旸,号汝水拙庵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三十七都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谷春中式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成进士,同年授吴县知县,以清廉自矢,亲自收足粮饷,又搜括义租币而不扰民,每年省下民间一千八百纶银,同时解决苇典柜铺役等弊政,并严惩部下窝访贪污,县民将其事迹勒入士民德政碑中。天启五年(1625年)陞兵部主事,再陞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崇祯四年(1631年)出为浙江金衢道参政[2],调四川西川道,升陕西关西道副使,管辖凤翔平凉二府勤劳有功,孙传庭的荐疏有“复五城于残破,易风鹤为泽雁”等称赞他的句子,其后因事罢归。他个性稳重,喜怒不形于色,论事井井有条,教导学生有法[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康熙《莱阳县志·卷八·人物志》:万谷春,字汝水,三十七都籍,己酉举人,己未进士,初任苏州府吴县知县,下车清慎自矢;吴中赋重,奸诡百出,春核良顽峻期限,始终不藉他手,课不负而民安之。又万历末年加泒孔棘,春悉搜括义租币,余诸项无碍,拒解不扰民,岁省民间纶银乙千八百余两;又苇典柜铺役诸弊、严治窝访打行积蠧,具勒士民德政碑中。升兵部职方司,转金衢道,寻调西川道,又升关西,辖凤平二府勤劳有功,孙制院荐疏有“复五城于残破,易风鹤为泽雁”等语,皆道其实云。末年以老友有学行荐之,朝廷试不中程遂为所累罢归,生平静重有威,喜怒不形于色,论事言约理辨,教人井井有法,真先正典型也。
  2.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三》:(崇祯四年二月甲寅)……兵部员外万谷春为浙江□□道右参政……

参考文献[编辑]

  • 康熙《进贤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三
  • 史语所藏钞本《崇祯长编》·卷四十三
官衔
前任:
袁熙臣
明朝吴县知县
1619年-1625年
继任:
梁方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