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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普贤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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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普贤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
时代明代
编号213
登录2012年7月16日

福利普贤寺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普兴乡福利村二组,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

1988年,普贤寺被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普贤寺被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2]

普贤寺大殿,建于南明永历十年(1656),坐北向南,占地面积408平方米。木结构,单体,单檐,歇山式屋顶,小青瓦屋面,抬梁式粱架,檐下施七踩斗拱四攒,面阔四柱三间14.1米,进深14.1米,通高9.8米;素面台基高1米,垂带踏道5级。

宝昙和尚祭祀石窟。明代,该石刻系用整块青石镂空刻成。坐北向南。呈半坡式,仿木结构,歇山顶,面阔四柱三间4米,进深23米,通高7米,瓦陇滴水均精刻,檐下雕刻斗拱7攒,屋顶岩石上凿有排水槽。明间和两次间内各刻有一座和尚纪念塔。塔上刻有云彩、花卉;东次间塔上刻“历代主持之塔”,明间塔上刻“开山宝昙禅师之塔”,西次间塔上刻“清净海令之塔’。宝昙和尚:讳示应(1334-1392),吴兴人。母朱氏,崇佛至深。幼年出家,明洪武初,奉诏来峨眉山,重建铁瓦殿,井铸普贤菩萨金像。留蜀十年,精研佛学,弘扬佛法,道化大行。整修峨眉城北普兴场之普贤寺(今峨眉山市普兴乡福利村境内),该寺亦由此声名大振。后召还,洪武二十五年(1392)于天界寺示寂,世寿58岁。朝廷以国师礼安葬。

注释[编辑]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