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城同性婚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北美同性结合关系法律的现状
  同性婚姻
  只承认外国或外州的同性婚姻
  承认其他形式的同性伴侣关系

墨西哥城同性婚姻于2009年12月21日通过同性婚姻法案及允许同性婚姻配偶领养孩子,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市议会以39票赞成、20票反对。2010年3月4日,同性婚姻法案正式生效[1],墨西哥城成为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拉美城市。

注释[编辑]

  1. ^ (西班牙文) Mónica Archundia. La primera unión gay, para marzo. El Universal. 5 January 2010 [5 January 2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