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孚(1604年—1645年),字休和,号颙祐,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人,明末清初官员。
崇祯九年(1636年)丙子科顺天乡试举人[1],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大理寺观政,授江西南安府推官[2]。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死于兵事[3]。
从叔吴嘉胤,字绳如,天启甲子举于乡,历官户部主事,南渡,管理新饷;奉使至丹阳闻变,亟驰还。止车城外报恩寺;上书求存明社稷,不报。命二仆携官服至方正学祠,拜曰:‘愿从先生于地下,令后世知吾与先生同志也’。从容缢于树。
参考资料[编辑]
- ^ 清嘉庆松江府学刻本《松江府志·卷四十五》:吴永孚休仲天启甲子嘉允侄顺天中式见进士华亭人有传。
- ^ 《崇祯十三年庚辰科进士三代履历》:吴永孚,曾祖潮,嘉靖己酉顺天亚魁;祖之贤,太学生,郡县并举乡贤;父嘉偶,沉涵经史,不求闻达。颙祐,书三房,甲辰年四月十九日生,华亭县人,丙子五十九名,会试一百三十一名,三甲十七名。大理寺观政,本年授江西南安府推官。
- ^ 清同治十一年刊本《上海县志·卷十五》:吴永孚,字休仲,南安府推官。国朝顺治二年兵死。
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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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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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5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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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6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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