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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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厚山东省章邱县(今章丘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刘秉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咸丰年间任贵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户部掌印给事中。曾对审理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案张之万进行参劾。[1]

参考资料[编辑]

  1. ^ “派审之员去江宁日久,到目前尚无端绪,凭任该犯游供,含混拟结。”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