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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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
Comissão de Coordenação da Reforma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主席行政法务司司长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统筹机构
成立年份2017年
撤销年份2024年
所属部门行政法务司
总部 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2楼

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葡萄牙语Comissão de Coordenação da Reforma da Administração Pública,葡文缩写:CCRAP),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统筹机构,负责从政策决策的层次,统筹协调公共行政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及相关范畴的政策咨询,以及确立执行计划。在行政法务司管辖下运作。2024年1月23日起,根据《第10/2024号行政长官批示》,撤销该部门。

职权[编辑]

根据第75/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享有三项职权:[1]

  1. 订定、策划及统筹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共行政改革和现代化政策的基本目标,以及落实该等政策的策略及方法;
  2. 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就下列事宜按订定的策略及方法协调统筹各执行部门的落实方案,并监督其执行进度:
    • 公务人员制度及管理的改革;
    • 公共行政的职能与组织架构的调整;
    • 行政流程和运作的优化;
    • 电子政务的发展;
    • 政府绩效管理的实施及成效评估;
    • 其他与公共行政改革和现代化政策有关的措施。
  3. 促进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整体公共政策咨询项目及相关活动有序实施。

组织法例[编辑]

  • 第75/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2017年4月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

组成[编辑]

辅助[编辑]

公共行政改革统筹委员会的后勤、行政、技术及财政辅助由行政公职局确保。


  1.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第75/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 bo.io.gov.mo.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2021-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