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燮 (东汉)
傅燮 | |||||
---|---|---|---|---|---|
汉阳太守 | |||||
主君 | 汉灵帝 | ||||
姓 | 傅 | ||||
名 | 燮 | ||||
字 | 南容 | ||||
出生 | ?年 北地郡灵州县 | ||||
逝世 | 187年 汉阳郡 | ||||
谥号 | 壮节侯 | ||||
| |||||
傅燮(2世纪—187年),字南容,北地郡灵州县(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人,[1]东汉壮节侯。
生平
[编辑]改字南容
[编辑]傅燮本字幼起,因羡慕南宫适读《诗经》:“白王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三次反复,谨慎慎行,于是改字为南容。傅燮身长八尺,容貌魁梧。年少时师从太尉刘宽,再举孝廉。傅燮听闻举他为孝廉的郡将去世,于是弃官服丧。后来为护军司马,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爆发黄巾之乱,傅燮与左中郎将皇甫嵩一起讨伐张角。[2]
傅燮上疏
[编辑]朱儁进攻黄巾军时,护军司马的傅燮上书说:“臣听说,天下之祸并非源于外,原因皆来自内部。所以,虞舜继任后先除去四凶,才任用十六相辅佐。恶人不除,正直的人就无以发挥所长。如今张角在赵、魏之地起兵,黄巾军在六州作乱,大乱的根源是在宫廷之内,蔓延到四海。臣受陛下的委任,率军平叛。从颍川开始,一直是战无不胜。黄巾军势力虽大,但不足以让陛下担忧。臣所担心的,治水若不从源头根治,下游将泛滥更加严重。陛下仁爱宽容,对许多事不忍处理,宦官们因此控制朝政大权,忠臣不能得到重用。即使张角被处死,平息了黄巾,我的忧虑会更深。为什么呢?因为小人与正直的人,不能共同在一起,这如同冰块与木炭不可放在同一容器一样。他们知道正直的人功劳显著,他们就将面临危亡。所以必定花言巧语,共同弄虚作假。制造假消息的人多了,即便是曾参那样的孝子也难免遭受怀疑,市集里明明没有老虎,但只要有三个人说有,人们就会相信。如果陛下无法辨察真伪,那么忠臣们就会像秦将白起那样含冤而死了!陛下要深思虞舜对四凶的处理,尽速铲除那些佞臣,这么一来,正直的人就会愿意为朝廷效力,叛乱自然会平息。”赵忠看到这份奏章,十分厌恶。傅燮军征讨黄巾军时斩杀贼三帅卜巳、张伯、梁仲宁等,位居首功。[3]应得到封爵的赏赐,赵忠却诬陷他,但由于汉灵帝记得傅燮之言,所以没有对傅燮加罪,但也没有封他,[4]任命他为安定都尉。后因病免官。[5]
凉州之议
[编辑]傅燮被任命为议郎。当时西羌反叛,边章、韩遂作乱陇右,不断要钱要人。司徒崔烈认为应该要放弃凉州。诏会公卿百官讨论,崔烈坚持己见。傅燮厉声说:“斩杀司徒,天下才能安定。”尚书郎杨赞上奏说傅燮侮辱大臣。汉灵帝询问傅燮理由。傅燮回答说:“从前冒顿是逆贼,樊哙为上将,要求带十万之众,横行匈奴中。激愤至极,并没有失去人臣礼节,只是计策成与不成而已,季布还说:“樊哙应该处死。”如今凉州是天下的要冲,国家的屏障。汉高祖刚平定天下时,让郦商为陇西都尉,别定北地。汉武帝开辟疆土,设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断匈奴右臂。现在官吏不和,使一州反乱,海内因此骚动,陛下卧不安寝。崔烈身为宰相,不为国家考虑如何平乱,反而想割让一方万里的土地,我感到不解!如果他们居住此地,兵强马壮,铠甲坚实,据以作乱,这将是天下的大患,国家的深忧啊!如果说崔烈不懂这道理,那是多么的愚蠢;如果了解还故意这么说,那就是不忠。” 汉灵帝采纳了傅燮的意见。于是朝廷推重傅燮的方正不阿,每有公卿出缺,都推举傅燮担任。[6]
直道守节
[编辑]赵忠被任命为车骑将军后,诏令赵忠论讨伐黄巾的功劳,执金吾甄举等人向赵忠建言:“傅燮前在东军,有功劳却没有封侯,天下人大失所望。现在将军亲当重任,应推贤人,申理冤屈,符合众心。”赵忠采纳其言。于是派他的弟弟城门校尉赵延向他致意。赵延对傅燮说:“傅燮您以后少管中常侍之事,那么万户侯就不在话下呀!”傅燮正色拒绝说:“一个人得志与不得志,这是命运;有功不赏,这是时代造成的。我傅燮难道需要私人的赏赐?”赵忠听闻后更加怀恨,但顾忌傅燮的名声,不敢迫害。也有不少权贵之人多嫉妒他,所以不得留在朝廷,后被任命为汉阳太守。[7]
傅燮到任后,由于傅燮善体恤人,反叛的羌人感怀他的恩情教化,都前来投降归附。于是傅燮垦土屯田,设四十多营安置他们。这时刺史耿鄙委任治中程球,程球为他谋取私利与奸人来往,军士都讨厌他。[8]
为国捐躯
[编辑]中平三年(公元186年),韩遂发动兵变,杀死边章和北宫伯玉及其亲信随从数百人,自掌兵权。
中平四年(公元187年),凉州刺史耿鄙讨伐韩遂、王国等金城乱军,傅燮知道耿鄙不得人心,必定失败,于是反对。耿鄙执意出兵,行至狄道时发生叛乱被杀,于是韩遂、王国围攻汉阳。汉阳少兵缺粮,傅燮依然坚守,随同韩遂等攻打汉阳的数千北地羌人,感念傅燮恩德,集体在城外叩头,请求傅燮放弃死守汉阳,让他们护送他回故里。时年十三的傅干见此于是进言,劝其父接受弃汉阳归北地,傅燮以“殷纣之暴,都尚有伯夷不食周粟而死,孔子称其贤。如今朝廷没如此残暴,我品德能超过伯夷?”来晓谕其子,傅干哽咽不能复言,后王国派前酒泉太守黄衍劝降,傅燮按剑叱责黄衍:“你身为国家任命的太守、剖符之臣,反倒为叛军做说客?”于是,傅燮率领左右冲向乱军,临阵战死。谥壮节侯。[9]
家庭
[编辑]子
[编辑]- 傅干,字彦材,曹魏将领。
孙
[编辑]评价
[编辑]- 甄举:傅南容有古人之节,前在军有功不封,天下失望。[11]
- 范晔:先零扰疆,邓、崔弃凉。诩、燮令图,再全金方。
- 庾信:傅燮之但悲身世,无处求生。《哀江南赋》
- 杜牧:网今开傅燮。书旧识黄香。《除官归京睦州雨霁》
- 王夫之:若燮者,托以六尺之孤,正色从容而镇危乱,植也、儁也、允也,智勇形而中藏浅,固不足以测燮之涯量矣。故知燮非徒节义之士也,允矣其可为社稷之臣矣。[12]
- 杨芳灿:周苛惟誓死,傅燮敢求生。《伏羌纪事诗一百韵》
延伸阅读
[编辑][在维基数据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 《后汉书·傅燮传》:傅燮字南容,北地灵州人也。
- ^ 《后汉书·傅燮传》:本字幼起,慕南容三复白珪,乃易字焉。身长八尺,有威容。少师事太尉刘宽。再举孝廉。闻所举郡将丧,乃弃官行服。后为护军司马,与左中郎皇甫嵩俱讨贼张角。
- ^ 《续后汉书》:燮军斩贼三帅卜巳、张伯梁、仲宁等,功高为封首。
- ^ 《资治通鉴·卷五十八》:朱儁之击黄巾也,其护军司马北地傅燮上疏曰:“臣闻天下之祸不由于外,皆兴于内。是故虞舜先除四凶,然后用十六相,明恶人不去,则善人无由进也。今张角起于赵、魏,黄巾乱于六州,此皆衅发萧墙而祸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辞伐罪,始到颍川,战无不克。黄巾虽盛,不足为庙堂忧也。臣之所惧,在于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弥增其广耳。陛下仁德宽容,多所不忍,故阉竖弄权,忠臣不进。诚使张角枭夷,黄巾变服,臣之所忧,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国,亦犹冰炭不可同器。彼知正人之功显而危亡之兆见,皆将巧辞饰说,共长虚伪。夫孝子疑于屡至,市虎成于三夫,若不详察真伪,忠臣将复有杜邮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举,速行谗佞之诛,则善人思进,奸凶自息。”赵忠见其疏而恶之。燮击黄巾,功多当封,忠谮诉之。帝识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
- ^ 《后汉书·傅燮传》:书奏,宦者赵忠见而忿恶。及破张角,燮功多当封,忠诉谮之,灵帝犹识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以为安定都尉。以疾免。
- ^ 《后汉书·傅燮传》:后拜议郎。会西羌反,边章、韩遂作乱陇右,征发天下,役赋无已。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诏会公卿百官,烈坚执先议。燮厉言曰:“斩司徒,天下乃安。”尚书郎杨赞奏燮廷辱大臣。帝以问燮。燮对曰:“昔冒顿至逆也,樊哙为上将,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愤激思奋,未失人臣之节,顾计当从与不耳,季布犹曰‘哙可斩也’。今凉州天下要冲,国家藩卫。高祖初兴,使郦商别定陇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议者以为断匈奴右臂。今牧御失和,使一州叛逆,海内为之骚动,陛下卧不安寝。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弃一方万里之土,臣窃惑之。若使左衽之虏得居此地,士劲甲坚,因以为乱,此天下之至虑,社稷之深忧也。若烈不知之,是极蔽也;知而故言,是不忠也。”帝从燮议。由是朝廷重其方格,每公卿有缺,为众议所归。
- ^ 《后汉书·傅燮传》:顷之,赵忠为车骑将军,诏忠论讨黄巾之功,执金吾甄举等谓忠曰:“傅南容前在东军,有功不侯,故天下失望。今将军亲当重任,宜进贤理屈,以副众心。”忠纳其言,遣弟城门校尉延致殷勤。延谓燮曰:“南容少荅我常侍,万户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与不遇,命也;有功不论,时也。傅燮岂求私赏哉!”忠愈怀恨,然惮其名,不敢害。权贵亦多疾之,是以不得留,出为汉阳太守。
- ^ 《后汉书·傅燮传》:燮善恤人,叛羌怀其恩化,并来降附,乃广开屯田,列置四十余营。时刺史耿鄙委任治中程球,球为通奸利,士人怨之。
- ^ 《后汉书·傅燮传》:时北胡骑数千随贼攻郡,皆夙怀燮恩,共于城外叩头,求送燮归乡里。子干年十三,从在官舍。知燮性刚,有高义,恐不能屈志以免,进谏曰:“国家昏乱,遂令大人不容于朝。今天下已叛,而兵不足自守,乡里羌胡先被恩德,欲令弃郡而归,愿必许之。徐至乡里,率厉义徒,见有道而辅之,以济天下。”言未终,燮慨然而叹,呼干小字曰:“别成,汝知吾必死邪?盖‘圣达节,次守节’。且殷纣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称其贤。今朝廷不甚殷纣,吾德亦岂绝伯夷?世乱不能养浩然之志,食禄又欲避其难乎?吾行何之,必死于此。汝有才智,勉之勉之。主簿杨会,吾之程婴也。”干哽咽不能复言,左右皆泣下。王国使故酒泉太守黄衍说燮曰:“成败之事,已可知矣。先起,上有霸王之业,下成伊吕之勋。天下非复汉有,府君宁有意为吾属师乎?”燮案剑叱衍曰:“若剖符之臣,反为贼说邪!”遂麾左右进兵,临阵战殁。谥曰壮节侯。
- ^ 《九州春秋》:有子曰玄。
- ^ 《后汉纪·卷二十五》
- ^ 《读通鉴论·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