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者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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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編輯]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一位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編輯,惟閣下最近編輯中至少有一項並不具建設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7日 (六) 13:10 (UTC)[回覆]

☒N 本人從未編輯過條目。不知你回退了何等內容,請告知,並做好準備接受有關擅自竄改他人留言的最大程度與規模的警告或抗議。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7:15 (UTC)[回覆]

請小心某些奸黨的陰謀[編輯]

  • 請閣下注意自我保護章·安德魯 (留言)並非管理員,他的這句:百樂兔可以進行「封禁申訴」,將事件始末詳細說清楚,反正有留下文字其他用戶也都可以看得到。有無具有封禁期間的豁免權值得商榷,感覺有人設一個陷阱等人請君入甕,請小心不要隨便再跳入他們的陷阱了,他們上次有瑕疵不實指控,這次可利用在封禁期間繞過封禁發言是違反維基方針為冠冕堂皇的藉口彌補上次陷害的程序疏失,忽然跳出來「觀察」出「意外的發現」,又開始給人「戴帽子」了。
  • 在下已呼籲請管理員正式的給予百樂兔在這段期間「自我陳述」的內容獲得「發言豁免權」,在獲得管理員的「發言豁免權」前,請謹慎為宜。
  • 本人與其他具備理性的維基人願意在閣下的後盾,也許其中有些只能IP聲援,但只要閣下願意不放棄,相信其他勇與朋黨對抗的夥伴,也不會輕言居服於奸黨的擺佈。

--180.217.31.24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17 (UTC)[回覆]

請閣下轉告百樂兔,請閣下注意自我保護,現在一些在討論中的言論似乎有醞釀陰謀,先是有人聲稱呼籲要深入了解百樂兔的始末,後來另有人一直要他出來,似乎是佈下一個陷阱,有解釋說不是本尊,一承認就說違反封禁,根本是居心不良。180.217.146.213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5:04 (UTC)[回覆]

(:)回應 我無法與百樂兔取得聯絡。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5:11 (UTC)[回覆]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所有的人來編輯維基百科,所以在與其他編輯者交流時請假定善意。請參見歡迎頁面來了解更多維基百科的詳情。謝謝您的合作!--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12:16 (UTC)[回覆]

感謝閣下之貢獻。維基百科旨在成為一部網上百科全書,請確保閣下編輯之真確性中立性。百科讀者所尋求的是嚴謹文章,並不會認為閣下之玩笑有趣可笑。維基百科乃一個獲得廣泛使用之參考工具,故此其內容務須嚴謹。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希合作。--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9日 (一) 12:22 (UTC)[回覆]

CU result[編輯]

[1]--CHEM.is.TRY 2011年5月10日 (二) 01:27 (UTC)[回覆]

歡迎請多多編修條目[編輯]

註冊帳號只為了平反百樂兔,不會太可惜了嗎?你可以考慮編寫碳酸飲料家兔相關內容,當然不喜歡也可以換別的條目類型。總而言之,本人只是發表淺見,沒惡意,聽不聽由你,不強迫。--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10日 (二) 09:25 (UTC)[回覆]


一起為爭取百樂兔解禁而奮鬥[編輯]

嚴正支持即刻無條件解除對用戶百樂兔的封禁,只要維基人團結起來堅持不懈,將維基百科從少數人獨佔中解放出來,還記得那談笑風生的百樂兔嗎?我們永遠不想失去他,我們永遠(+)支持百樂兔,百樂兔應援團(+)支持百樂兔後援會。百樂兔應援團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4:04 (UTC)[回覆]

請教閣下[編輯]

本人維基經驗較資淺,很多事情不懂,請教閣下。

  • 1.還記得大明湖畔的影x者嗎?,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為何影x者要在大明湖畔?。
  • 2.影x者當初破壞的原因為何?影x者早期到底做了什麼?,為什麼討論中經常提到影x者?。
  • 3.有過濾器不得不用x代替

希望閣下給予指教

百樂兔應援團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4:33 (UTC)[回覆]

在下真的不懂,「據說有醫學原因」?是指什麼?有什麼特別的暗喻嗎?

感謝閣下的回答 百樂兔應援團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6:47 (UTC)[回覆]

Remember[編輯]

Remember,every cloud has a silver lining...Party of Wiki and follows gang members will be perish.

為釋放百樂兔與言論自由祈禱團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5:12 (UTC)[回覆]

注意[編輯]

請留心R的陰謀,故意設一個抗議區,把我們的意見都丟到哪裏,減少關注人數,建議抗議區簽名就好,意見還是要留在客棧。--為釋放百樂兔與言論自由祈禱團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6:57 (UTC)[回覆]

通知[編輯]

忘了通知貴會,擅自更動貴會用戶頁,希望能得到允許。--為釋放百樂兔與言論自由祈禱團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7:58 (UTC)[回覆]

Sorry[編輯]

Very sorry,I forgeted it is your user page.I will remember do not change anyone whoese user page.

RE:Look after the protest page[編輯]

No problem,I will help looking after the page whem I have free time.

為釋放百樂兔與言論自由祈禱團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8:12 (UTC)[回覆]

recommend[編輯]

Mr./Ms.Comrade,I am happy to introduce a good wiki user Mr.Tony Montana (留言).He has sense of justice,In this page 朱學恆 against gang of wiki members.recent he persecuted by gang to be deleted his user page.So maybe we can discuss with him.I have informed to him for join helping Mr./Ms.rabbit on his discusspage.

為釋放百樂兔與言論自由祈禱團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8:56 (UTC)[回覆]


User:Codename Protector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Codename Protector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User:Codename Protector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0:38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互助客棧/百樂兔聲援靜坐絕食抗議區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百樂兔聲援靜坐絕食抗議區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0:42 (UTC)[回覆]

支持聲援,並且應極力聲張要反對任何形式的政治迫害Tony Montana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4:37 (UTC)[回覆]

Congratulations[編輯]

Congratulations!I am very happy for dear Πrate have Free again.I will stop Protest activity for Πrate. In the end,I also happy against evil party for Πrate with you together.

-歡慶百樂兔閣下重獲自由道賀團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03:29 (UTC)[回覆]

好奇[編輯]

明明在用戶頁打上迫害者派系,為什麼底下的派系只有一個人呢?像T.A.白河系底下只有列T.A.白河,而百無一用是書生系雖然標了特大派系但是下其實也只有列出Shizhao而已。這樣只就說是派系是不是太誇大其詞了?--140.117.42.154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0:44 (UTC)[回覆]

我支持你們的行動[編輯]

說真的,這樣在維基裏面搞拉人組團體的方式,典雅一點說是朋黨,實際上根本就是「幫派」「組織犯罪」。

現在他們想刪誰的串,想封禁誰,想把某條目改成他們屬意的立場,也不用甚麼說理,甚麼可靠資料,甚麼辯論,把他們的幫派找出來然後集體謾罵多數投票就可以了,用這種方式在維基為所欲為。

很多的朝代衰退甚至滅亡都是來自於如此,因為他們不但能共同維持利益,也能共同掩護腐敗,而且利用多數掌握權勢以後,也有辦法招收到更多的人一起維持利益,打壓異己,讓公道更不能聲張,讓腐敗更猖狂。

有作為的君主都會消滅朋黨,現在我沒辦法看見有類似的作為存在,但是有一個小小的一個力量,去發聲,去揭露這些人的罪行,我覺得這就是甚大的了不起。Tony Montana (留言) 2011年5月14日 (六) 04:27 (UTC)[回覆]

(!)意見:感覺樓上的言論自相矛盾,現在他「所謂」的你們不也是在「維基裏面搞拉人組團體」嗎,也就是說,你們只不過是另一個新的朋黨而已。Tony Montana只是個因為自己沒辦法推行自己的理念而指控他人在組朋黨,並且先入為主的認定自己是正確的人而已。就某方面來說,他也只是企圖將條目改造成自己屬意的樣子,並沒有高尚到哪裏去。他跟Luke經常將意見不合者指控為朋黨,只因為剛好那些人都對其編輯提出意見,然後彼此間有交流過就被說成是他們沆瀣一氣的證據,實則純屬臆測。
所謂的「朋黨」,說穿了只是個「有着共同目的的團體」,不管這個目的是高尚還是低俗,只要有社會、有人群就會存在,想要消滅朋黨派系根本是不可能,除非你改造人性。在此懇請User:Codename Protector不要被Tony Montana所惑,也別對於「朋黨」有錯誤的認知,重點根本不在有沒有組成團體派系,而是具體的所作所為與論據。今後在互助客棧討論時,千萬不要隨便指責他人組成朋黨還是什麼的,一來欠缺有力證據,二來只會讓討論重心跑掉變成在證明清白與否,這就跟一直在互助客棧裏指責懷疑他人是傀儡是半斤八兩的情況。--140.117.42.154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02:15 (UTC)[回覆]
(~)補充:指責他人是朋黨的人不見得就光明到哪裏去,東林黨爭裏抨擊朝政奸臣的東林書院亦被魏忠賢冠上東林黨的帽子大加迫害。--140.117.42.154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04:39 (UTC)[回覆]

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以同利為朋。敢問閣下是閹黨嗎?還是東林黨?Tony Montana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7:41 (UTC)[回覆]

Tony Montana這麼快就想將別人劃為朋黨了嗎?我對於別人想怎麼亂分黨派沒興趣,也不想去當秦檜。真的有那些人結黨的證據就拿出來啊,少在那裏詭辯迴避質疑,那正是你理虧詞窮的證明。--140.117.120.229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9:02 (UTC)[回覆]
(:)回應,多謝閣下指教,鄙人銘記在心。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18日 (三) 17:45 (UTC)[回覆]

積極提倡「反對維基有朋黨幫派存在」是一個基本原則[編輯]

我是黨外人士,孤家寡人的,從來不搞也不加入甚麼幫派組織,也從未要人幫腔,但也這麼的挺立到現在了。我可以盡我的職責,那就是對於結黨營私的行徑揭發並且抨擊。要對這些小人行徑能罵的太多了。孔子曰:「君子群而不黨,小人黨而不群。」自三代以來就罵你們這些黨同伐異的小人之流。自有人性以來就有各種罪惡,然而可以以自然為理由而不加以阻止?那又如何有文明的發展。屈原所謂「惟黨人之偷樂兮,路幽昧以險隘。」自古以來,那些為了個人好惡來結黨營私、黨同伐異,為了小圈子的利益而危害原則的人,最終的下場都是分崩離析、身敗名裂,且最終還連帶賠上了國家存亡與天下蒼生。對於朋黨的揭發與打擊絕對要不餘遺力,否則怎麼對得起先人的教導,更又怎麼對的起自己的良知。Tony Montana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8:03 (UTC)[回覆]

我對於樓上孤芳自賞的傲慢幻想沒有興趣,我不曉得你為什麼會對這種現象自豪,這種現象並不能證明你是君子,你會孤獨也可能是走火入魔過於偏激,或者你的行為有爭議之處所以其他人不能接受。如果以為自已一個人所以就像被奸臣孤立的屈原,那你可能就大錯特錯了,你搞不好只是眾叛親離的克倫威爾
上面的留言將朋黨定義為「具有共同目的的團體」,但你卻在這裏引用屈原和孔子的話反駁,這根本莫名其妙和足見你的囫圇吞棗,因為他們是已經將「朋黨」定義為「小人奸臣的團體」,前面的定義採用的是無褒貶的字面義,後面則是屈原、孔子在其語境中已經特定化的語義。上面的流言是叫你不要看到有人群聚就認為他們是邪惡的而加以批鬥,並沒有姑息不法的意思,你卻直接跳躍思想指責不該姑息邪惡,根本是雞同鴨講。
話說孔子門下有三千弟子,七十二賢,後世弟子更不用說,數量不少,毫無疑問地組成一個勢力,一個群體,甚至一個派系,莫非孔子也在當時的社會裏組黨派嗎?只會以群聚現象來判斷小人與否的你,我看根本沒有辦法判定在你面前的群體是「君子之群」還是「小人之黨」吧,因為你傲慢地將自己定義為善,所作所為也都是善,孔子到了70歲才隨心所欲不逾矩,你憑甚麼認為你有好的動機所以你的所作所為就都是對的,會阻擋你、對你提出意見的都是小人?
宋朝時,朝廷有新舊黨爭,新黨以王安石為首,舊黨以司馬光為首,底下的人與後來的奸臣先不論,這兩位代表人物可都是各自以自己認為的方式在改善國家,但也因為這樣無法理解對方的行徑而互相攻擊,指責對方為朋黨。你的情況跟他們類似,你自認自已所做所為都是為了社會正義,所以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什麼毛病,一如王安石雖然提出了不少針對時弊的新政,但卻過於激進而招致失敗。你的孤獨並不足以自豪,那只是你失敗的預兆,你無法效法孔子教化世人,也沒有辦法推行自己的理念,最後只會像王安石的情況,有偉大的理想但卻完全無法實現。
換句話說,你只是拿你失敗的事實來自我安慰罷了。在你身上我看不到良知,我只看到了傲慢。--140.117.120.229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9:35 (UTC)[回覆]
(~)補充:看到你孤獨自豪卻還引屈原孔子之言來用,讓我覺得你根本不懂他們,如果他們被孤立的話,絕對不會像你洋洋得意,而且他們也絕不是會刻意讓自己孤立的人。屈原之所以孤立,是因為他堅持理念,但孤立並不是他希望的結果,他希望的是楚國的興盛,希望能與賢臣君子們一同合作,但事與願違,最後只能以自己至少還保有道德來彌補一點遺憾。孔子更不用說,他積極地教化世人,希望建立起一個教化世人的群體,讓社會趨向善。他們兩位都不是你這種打從一開始就宣言要獨善自身的人,少拿兩位格局宏大的聖賢跟你這種僅僅以此就自豪的人比。--140.117.120.229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0:03 (UTC)[回覆]

(:)回應我們這些支持維基百科上的言論自由與反對管理當局濫用權力的用戶一定要團結,堅持理念。--203.75.105.191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3:11 (UTC)[回覆]

樓上ip用戶的回應有點小問題,維基上有管理員但沒有管理當局,管理員並沒有組成特定的管理組織,當然要用陰謀論的角度去想有管理員組成朋黨是你的事,但即使這樣也不是所有管理員都沆瀣一氣吧,這樣只因為是管理員就全把人抹黑的行徑就跟過去用身分就將人分成好壞或共產黨搞批鬥的行徑沒兩樣。--140.117.120.229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09:35 (UTC)[回覆]

User:Codename Protector快速刪除通知[編輯]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UAL55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10:54 (UTC)[回覆]

☒N 回退及提報破壞。維基難民援護會 (留言) 2011年5月17日 (二) 11:31 (UTC)[回覆]

你就是61.206.126.130?![編輯]

真的嗎?如果是的話將使我受到二度傷害 囧rz……。--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17日 (二) 14:29 (UTC)[回覆]

請樓上不要對於IP用戶有過多想法,再說就算他是61.206.126.130,他本來就隨時可以註冊一個帳號來用。--140.117.42.154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04:43 (UTC)[回覆]

關於擾亂[編輯]

我看了你在互助客棧的留言,閣下似乎認為「擾亂」一詞經常被拿來當政治工具使用。誠然,擾亂的定義因人而異,有些人可能覺得某些程度還在可接受的範圍,而某些人則覺得不能接受,但這應該不構成不能質疑他人擾亂的理由。就好像每個人對於環境整潔的定義不同,但我們不能因此就認為不可以去指責他人弄髒環境一樣。在我所舉的例子中,警察也不是有人檢舉就取締,而是需要找人鑑定後再做出判斷。如果欠缺定義的話,那麼就去制定出來就好,就好像什麼才算是噪音因人而異,但社會上訂出了達到幾分貝就要開罰的規定來處理。一直以沒有一定標準來做為藉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這樣只會讓真正的擾亂繼續存在,而「政治工具」的使用也一樣會存在而已。

就我個人的看法,我是覺得如果在短時間發表大量同主題或類似主題的話,就有點算在擾亂(如詢問處有時會有人一直貼同樣問題上來重複發問),而留下大量近乎無意義的嬉鬧、嘲弄言論也是,至於發表完全無關的文章例如廣告之類的就更不用說了。不過請注意,我不認為這種行為需要立即封禁,而是應該先向對方提出建言,請他改善,但是如果對方屢勸不聽的話,就有必要考慮進行更嚴重的處分。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有人只想享受言論自由而不想好好維持發言場地的狀態的話,我覺得是很不應該的。

具體的說,假設有人發言了,但是他為了抒發自己的不滿而想要讓更多人看到,於是就一直拚命留言。這樣的行為似乎沒有妨礙到他人,但其實同時妨礙到了其他人的討論被關注、討論的機會,其他的議題可能會被埋沒到他的大量議題之中。或許你會說其他想被注意的人也依樣畫葫蘆即可,但這種無盡的較量是沒有盡頭的,最後會造成討論頁上全是本來可以集中討論的議題。所以需要節制,節制不是禁止發言,而是發言要有所規矩。至於這規矩的範圍為何,可以再好好討論,但絕不是因為言論自由便要放棄一切規矩。大家遵守一定規矩,才能夠讓大家享受到言論自由,就好像社會上需要有規矩,大家的自由才有保障,而不是陷入無時無刻都要「捍衛自由」的處境。

老實說我認為只要肯好好地說,我想要在互動客棧裏提出意見應該是不成問題的。以百樂兔為例,他確實提出了有力證據來支持他的抗辯,因而獲得支持,這也是他成功的原因。如果想要在維基上做出改革的話,應該要在這點上向百樂兔學習,確實地提出理據支持自己,駁斥對方。就算閣下不支持我的論點,也請你至少在討論時就這一點上向百樂兔效法。--祥龍 (留言) 2011年5月19日 (四) 15:38 (UTC)[回覆]

雖然祥龍的言語較溫和,但是妨礙他人發言或貶低他人意見就是傷害言論自由,每個人的言論價值都是平等的,只有可以被批評的言論,沒有任何人的言論一定是特別沒價值的,只有自由的言論才有改革,只有改革才能改善維基百科的編輯環境,最近私事較忙,未能及時上線與回應期請貴會見諒。203.75.105.191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1:04 (UTC)[回覆]

我對於樓上的觀念需要做一些澄清,我認為「發言的價值」與「發言內容的價值」是不同的,每個人都有發言的自由,這份自由應該是平等的,但是他們所說內容的價值是有差別的。舉例來說,有人在討論某部動畫的觀後心得,結果有人跑進來說某個人的評論很爛,根本沒看懂這部動畫,然後後面開始跑題變成爭論兩邊的評價能力,完全忘了原本只是很單純地在分享心得,這種時候由於後面跑題了,所以對於只想好好分享動畫心得的討論者來說,這種跑題言論正是在擾亂原本的討論。請問這種時候由於言論自由,所以要讓跑題的爭論者繼續在那邊發言,而不是請他們去別的地方討論嗎?
我看閣下的言論,應該是在爭取「發言的自由」,但是跑題的言論豈有和與議題相關的討論在內容上有相同的價值?舉例來說,假設閣下以IP用戶身分在互助客棧提出言論自由的議題,結果有人開始針對你的IP用戶身分做文章,說你是某某人的馬甲,或者在那裏嚷着說IP用戶根本不了解維基,所以不用理他的言論,在這種情況下這種離題的留言與認真跟你討論的留言難道具有相同的內容價值嗎?難道對這個「言論自由」的議題討論完全沒有干擾嗎?
將言論自由提升到最高的綱領,那麼即使這樣的言論也不能干涉,在這種情況下真的能好好討論嗎?在現實社會之中,議員們在討論預算案時結果突然有議員突然吵說市長不尊重議會,有的人在吵說某某議員上次討論別的議案時跑票,亂成一團,這樣會議還能繼續下去嗎?
基於以上言論,我再次聲明我並不是要妨礙他人的言論自由,而是要大家至少遵守一定的討論規矩,這樣議題才能有效地討論,大家的發言才有公平的曝光機會。個人的自由在團體之中本來就會受到規矩的限制,這是因為一個人在行使他的自由時可能同時也妨礙到他人的自由,所以只好取其中庸,做出限制,以讓個人的自由在團體之中在最不會妨礙他人的情況下達到最大化。「節制」可能會造成「妨礙」,減少個人的一些權益,但這是為了要考慮到其他人的關係。還請閣下注意「節制」與「禁制」之間的差別。--祥龍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5:01 (UTC)[回覆]
(~)補充:對於樓上IP用戶的意見,我個人認為必須在「符合當前議題」的前提之下才有意義。在針對議題提出意見的情況下,每個人的意見都該尊重,應該要以同樣的態度去閱讀後再評論,但是如果是嚴重離題的言論,我認為不應該繼續在議題之中出現,這樣會分散討論重心而擾亂原本的討論。這種情況下我建議將離題言論另開標題後繼續討論,而非在原標題之下繼續討論,如此既不會擾亂原有討論,想對新議題討論的人也可以繼續討論。老實說,我認為將離題的言論與認真討論的言論在內容上視為具有相同價值,是對認真與你討論者的污辱。--祥龍 (留言) 2011年5月20日 (五) 15:15 (UTC)[回覆]

關於封禁問題[編輯]

請問一下罵人不應該被封禁嗎?謝謝!--202.171.164.211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09:22 (UTC)[回覆]

(:)回應,罵人是不當的行為,造成嚴重滋擾,沒有建設性的粗口及警告無效應當封禁。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1日 (六) 10:03 (UTC)[回覆]

謝謝!那請問用戶Peterlee9803罵人,為什麼閣下認為他不應該被封禁?--202.171.164.211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10:50 (UTC)[回覆]

(:)回應推論樓上IP應該是小C。
Luke小朋友,小C是說我?哈哈,我可比你大多了。另外樓上的IP是我的朋友,我對傀儡這件事的說話態度可沒有這麼好。。--CHEM.is.TRY 2011年5月21日 (六) 14:33 (UTC)[回覆]
閣下缺乏成年人的穩重感。此外,我是「愛好匿名」,「多帳戶持有人」及「多IP,多回線持有人」,以上陳述對外無效。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2日 (日) 01:04 (UTC)[回覆]

給貴會的回應[編輯]

在下是應援團成員,L帳戶因為涉及編輯一對品德不佳的父子條目,特別是老的脾氣不好,心機很深,會擔心被報復,跳出一堆想為刪除負面消息的人士與動作並不令人意外,但也不想管了,隨他們去了,希望不要再提L帳戶,真的無意解除L的封禁,完全永遠棄置L帳戶,是真實世界因素的考量,希望您能理解,At7002確實與在下是不同的維基人,有些看法與我們相似,敝人也是常去圖書館也是常換IP,有些IP是無心自動出來,並不是想模仿某些用戶,但有些IP名稱類似用戶卻不一定是敝人,他人霧裏看花,希望您因該能清楚怎麼一回事,最近私事真的很忙,看到客棧很想回應與支持您,看到3m言論不以為然,但真的這幾天個人事務太多太忙了,想說的話實在太多了,暫時沒時間回應,最快要下周一晚上才較有空閒,希望您與貴會能見諒,僅祝快樂,非常感謝您所做的一切,在下一定永遠銘記在心。

很多人都不知道維基百科其實與真實世界的連結很深的,各國政治人物條目都有專人維護早已上過新聞,當然現在還是現在進行式,醜聞人物想千方百計的移除負面編輯也是人性的本能,拍馬屁的能揣測上意也是人之常情。

向令人尊敬的維基難民援護會致敬 (留言) 2011年5月24日 (二) 13:46 (UTC)[回覆]

提請成立日本人援助機構[編輯]

看到貴會的邀請函了,雖說組織才開始不久。但在中文維基的日本人少,不懂漢語多,一旦出事了將不知道申訴跟保障自身權利,所以在這提議成立日本人援助委員會,目的防止語言傷害、申訴和急難救助等等。不知道會長的用意為何?--俠刀行 (留言) 2011年5月24日 (二) 15:03 (UTC)[回覆]

(+)支持成立日本人援助委員會,給予弱勢的中文維基日本人各項協助與緊急救援,懇請會長封禁解除後能批准。

影武者你也庇護?[編輯]

有意思。-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04:32 (UTC)[回覆]

經一系列獨自調查和分析,敝會認為對影武者實施的追殺式封禁及人格否定是不妥的。目前沒有庇護計劃。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1:28 (UTC)[回覆]

可怕的陰謀[編輯]

最近出現一個怪客Jack Tao (留言),先是散發一些敝人的錯誤個資,接着開始抹黑「以上有IP用戶使用了某大學代理伺服器專用IP留言,經逆向追蹤,極有可能又為一齣自導自演的把戲」,140.117.42.154這個IP是來自高雄的國立中山大學,根本是把某大學錯誤的說成其他大學,硬是把這名IP用戶說成在下的魁儡,導致客棧被半保護了,最詭異的是Jack Tao (留言)迅速的落跑,完全不想溝通,在下和At7002真的是兩個人,他把At7002的年齡戴在敝人頭上還自鳴得意,真是好笑,其實近日都在響應蘋果君,危機真是充滿各種因某詭計的是非之地。 180.217.227.202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08 (UTC)[回覆]

真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沆瀣一氣。幾年前我決不會想像到中文維基百科會變成今天的樣子。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0:13 (UTC)[回覆]
是不是傀儡,當事人相當清楚。-(參會人員)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15 (UTC)[回覆]

希望貴會能代避人於客棧說明「140.117.42.154這個IP是來自高雄的國立中山大學」不是淡大,這是可以查證的事實,Jack Tao (留言)的說法根本錯誤的,澄清事實。 180.217.227.202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16 (UTC)[回覆]

感謝貴會給予緊急援助,萬分感謝。180.217.227.202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21 (UTC)[回覆]

checkY完成,謝謝參與。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0:24 (UTC)[回覆]

該說的我都已經說在客棧了,如果你們還是搞不懂的話就自行檢視我的貢獻紀錄吧,愛搞多面人的傢伙。-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45 (UTC)[回覆]

此外請見:User talk:Gotoeikitogether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0:47 (UTC)[回覆]
請不要公佈他人個人資料。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1:21 (UTC)[回覆]
我想你可能也誤會我了,請參見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1:24 (UTC)[回覆]
反正都是不實資料我無所謂。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06 (UTC)[回覆]
在我看來你刻意否認就是承認的一種,且你當初慌慌張張地留下這句[2]更是充分告訴我你現在是在說謊。-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4:09 (UTC)[回覆]

再次感謝貴會會長的協助,E君真是莫名其妙,在告訴reke職場求生術,扯到生命危脅真是太誇張了,但也建議請閣下自我保護無論是維基還是真實世界。 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06 (UTC)[回覆]

私下交流[編輯]

俠刀行在下可以確認是與避人是不同的維基人,真的是越來越多的實體維基人響應會長,在下越來越敬仰會長的風範,想用電郵私下與會長多聊聊,不知會長是否願意接受。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16 (UTC)[回覆]

(:)回應,當然可以,請循用戶頁之電郵地址。謝謝。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6:26 (UTC)[回覆]

請問會長信箱的完整地址是 (略去) 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6:54 (UTC)[回覆]

前者(中間為下線)。因垃圾郵件對策,請勿複述。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5日 (三) 17:02 (UTC)[回覆]

測試信已寄出會長收到了嗎?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7:06 (UTC)[回覆]

是msn.com還是hotmail.com在下很少用電郵所以不太熟


忘了會長的時區,打擾了,真不好意思。[[Special:Contributions/180.217.147.59|

At7002根本不是在下傀儡,原因很特殊想私下告知會長,維基的CU有很大的問題,詳情以另寄至會長信箱,若收到後祈予回信。180.217.147.59 (留言) 2011年5月25日 (三) 17:47 (UTC)[回覆]

看起來CU真的不太準確,就我調查,At7002根本就不是Luke7956的傀儡,雖然他們極有可能認識,但絕對不是同一人所為!我鼓勵Codename Protector就這件烏龍為冤枉者爭取權益。-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4:04 (UTC)[回覆]

關於維基的重要問題[編輯]

已將多封關於維基的重要信件寄至多位管理員信箱,也將寄給敬愛的會長。 Speakwhite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0:06 (UTC)[回覆]

如果會長收到信後可否知會一聲? 永遠支持維基難民援護會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0:24 (UTC)[回覆]

告訴你個好消息,維基創辦人Jimmy Wales在英文維基百科是有用戶頁的,如果你想上訴中央你就去吧。en:user talk:Jimbo Wales --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0:45 (UTC)[回覆]

已收到敬愛的會長回函嘉言,真是不敢當,日後必為維基難民援護會更奉獻心力,也不得不令人佩服會長大人的高瞻遠矚。

永遠支持維基難民援護會 (留言) 2011年5月26日 (四) 10:54 (UTC)[回覆]

☒N 閣下的來信6月7日才被我發現在spam folder,而我尚未曾進行任何回覆。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10日 (五) 15:33 (UTC)[回覆]
(:)回應,因為之前以為會長為百樂兔前輩,寄給會長的信同時也有寄給百樂兔前輩,收到百樂兔前輩的回信,誤認為會長回信,造成會長困擾,特予澄清,相關細節已撰寫新信寄至會長信箱。
維基和諧促進小組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3:28 (UTC)[回覆]

檔案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上傳的檔案File:Wikidied.jpg已列入Wikipedia:檔案存廢討論中,具體原因及討論請參閱該頁面。圖片可能是缺乏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如是者請盡快補充,否則文件一定會被刪除。同時藉此機會提醒您,維基百科極為注重著作權,請參考相關的Wikipedia:圖像使用守則#版權Wikipedia:版權資訊#圖像指導以及wikipedia:合理使用準則等指導頁面。謝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5月29日 (日) 10:28 (UTC)[回覆]

關於設立反奸黨特別小組[編輯]

最近奸黨行動猖獗,奸黨成員平時就有私下積極聯絡,他們正經言論是神聖的正式討論,不正經的討論視為維基幽默,對異議份子的意見,嚴肅討論抹黑成擾亂,幽默的討論陷害成破壞,並利用封禁剝奪其他用戶的編輯與發言權利,再下自願成立貴會直屬反奸黨對抗小組,特別關注於維基用戶的編輯與客棧發言輿論平等權利,結合一些支持貴會並熟悉維基語法的資深用戶,將對孤單的弱勢用戶給予緊急援助,懇請會長封禁解除後正式批准。

維基反奸黨對抗小組 (留言) 2011年5月31日 (二) 12:57 (UTC)[回覆]

checkY請獨立自由成立相應稱謂,惟須符合維基百科一般規範與使用條款及細則。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7日 (二) 16:03 (UTC)[回覆]
(:)回應:他是魁儡已被封了。--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8:46 (UTC)[回覆]

資料更正[編輯]

  • 公告那邊寫的2011年5月25日被封禁,日期不對應該是2011年5月26日。建議加上解封者以表揚管理員公義的行為。
  • 維基難民名單說到維基難民援護會,不太恰當。應該是說「本會長遭到封禁,連同組織一併被強行關閉。」,這樣較好。--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8:46 (UTC)[回覆]

(:)回應 Thanks for your comment.

代為向貴會轉述[編輯]

轉述Tony Montana (留言)君的留言:另外想請求這位學長。由於我被封禁,無法在包括維基難民援護會會議室留言。我遭封鎖的罪名根本是莫須有,我請求貴會可以將我納入僻護對象或為成員之一,將來可以同心協力,改善wiki這前所未有的奸惡局面。

180.217.221.87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2:20 (UTC)[回覆]

給貴會的建議[編輯]

在下建議會長,可以從新申請新帳戶,並定期更換帳戶,可避免被追蹤報復,最近一群老用戶不希望新手或其他用戶阻擾他們的意圖,大量的把違逆他們的用戶們找理由弄成封禁,但還是建議會長值得長期留在維基,這是一個政治學的試驗場,可以看見一些人為達到目的所做的各種行為與伎倆,相信可以有人性的真實可以有更深一層的認知,在下懇請與希望會長能繼續留在維基,並進行諾干程度的參與維基事務。


180.217.221.87 (留言) 2011年6月10日 (五) 12:20 (UTC)[回覆]

我需要盡到被封禁者的本分。此外,我是不希望這裏有人玩弄政治把戲。一個真的政治學試驗場可能不會令我有興趣。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6月10日 (五) 15:32 (UTC)[回覆]

被禁者規則[編輯]

  1. 一切行動聽從維基媒體基金會或管理權限持有人指揮,服從社群主流人士管理,教育,尊敬管理權限持有人和資深用戶。
  2. 努力改造思想,端正態度,徹底坦白交代罪行,深挖違規根源,爭取從寬處理,改邪歸正,重新做人。
  3. 嚴禁散佈不利於和諧的言論,不准傳播反對,抗議等言行。
  4. 嚴格遵守禮儀方針,維護討論秩序,不准指責,吵架,敵對,不准使用影射,諷刺的方式評價他人,不准對反對自己的人進行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
  5. 嚴格遵守傀儡方針,不准使用傀儡,不准新建用戶名,不准編輯頁面。
  6. 以上被禁者規則,必須嚴格遵守,互相監督。如發現違反被禁者規則,要積極檢舉揭發,不准隱瞞包庇。對違反被禁者規則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處罰。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依法從嚴懲處。Codename Protector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17:16 (UTC)[回覆]

(+)支持:尊重會長裁示,服從會長決定,惟希望未來能以私信與會長前輩多多交流維基事務。

維基和諧促進小組 (留言) 2011年6月13日 (一) 03:18 (UTC)[回覆]

爭議的解決[編輯]

以下內容抄送本次爭議相關的各位,就不因人而做出有針對性的編輯了。客棧又那麼長,也不知放在何處,望海涵。

關於此次鬧劇,參與的各位是否有想過解決問題的辦法?

就「罷免」幾點理由提一下自己的看法:

  • 關於Google Chrome一事,我看到的討論僅限於Talk:Google Chrome#Google Chrome -> Google Chrome 瀏覽器 ?????,討論持續了2天多一些便結束了。沒有人,包括積極推動罷免的用戶,在那段時間抑或事後提出任何相關是否違反保護方針意見或者質疑,爭議僅限於命名上。Shizhao已經表示「也許自己對方針的理解有問題?」。zhxy_519早就問過「想要什麼表態」。既然有用戶對Shizhao的回覆不滿,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若有必要可以要求Shizhao做出承諾。相信不是難事。
  • 關於Medical模板已經說得夠清楚了,機械人進行的移除模板的編輯本身不是有爭議的(模板被刪除是否反應共識是另一回事)。至於在此事上部分維基人更作出不合適的行為,比如WP:回退功能寫明「這樣的回退只能用於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這個方針頁面幾乎是我編輯的,記得一清二楚。所以一直如此要求自己,也時時建議他人。關於醫療模板顯然是有爭議的編輯,User:Sysywjel直接回退千個編輯,連編輯摘要也不寫。是否應該提交至WP:REVOKE申請罷免其權限呢呢,涉及面如此廣,方式如此粗暴,這是最明顯的編輯戰。
  • 一事歸一事,若要討論Shizhao兩個機械人是否違規問題,先前百樂兔和Shizhao早就爭執過。見Wikipedia talk:機械人,問題的本質在方針的理解上。方針的確說明所有機械人都應該被批准,也的確沒有強調執行新的任務需要重新申請,也沒有說明這裏的機械人指的是有bot flag的賬戶,還是指不需要人工介入的自動化編輯程序。我個人認同Shizhao的解釋,多年來的慣例一直是如Shizhao所說的。在經歷了討論頁上2010年關於機械人的爭執後,我沒有見到百樂兔進行了(若有請指正)任何關於機械人方針的討論。在討論方針之前,任何關於機械人運作的爭辯都不會有結果。若各位有心促進相關的改善,可以參考我在HW討論頁上關於機械人方針的留言。
  • 關於速刪的問題就更荒唐了,我沒有見到任何相關的溝通,直接是作為罷免的理由擺出來了。我同意Shizhao的行為明顯違背方針的明文規定,但首先刪除行為沒有造成負面後果,更加上問題發生時無人指出。同前面說的一樣,請與他澄清方針的相關規定。我不能理解為甚看到一個用戶作出違反方針的行為之後不去提醒他,比如[3],而是作出更容易激化矛盾的行為。
  • 關於封禁的問題,HW也在用心閣的討論頁表明立場了,關於Codename Protector我個人看不到任何有幫助的貢獻,顯然賬號只是為了建立起來與人吵架的。至於對User:At7002的封禁我對事情的認識有限,因為實在沒有心情去查看散落在各個頁面的罵仗。但是個人對以「擾亂」的理由來封禁持保留看法,對付所謂「擾亂」行為最好的辦法是不要理睬,除非此人唯一的目的是來攪起分歧的。在我看來Codename Protector屬於此類。在解封前。
  • User: Mukdener早在第一次罷免案中便提到這點了:「[...]以至罷免shizhao的全部理據就在於不做價值判斷只要求程序正義。那麼我們當然要細扣一下罷免的程序是否正義了?」那麼便請尊重相關管理員/行政員直接宣告無效的行為。我對管理員/行政員強行關閉罷免之後給出的解釋不夠詳細這點並不贊同,暫且不表。
  • 所謂溝通,並非僅僅是要提出罷免之前給出通知,要求答辯。以上提到的,各位做到了嗎?

會有人告訴我即使做到如上幾點也要罷免Shizhao因為對他「不信任」,這點在客棧里也有人說到了。顯然我們應該儘量保持對事不對人,也應該求同存異。

我認為Shizhao也應該想到為何自己總成為被針對的目標,哪怕自己並未犯錯,也應當考慮是否需要更為謹慎。至於他人的成見,自然有很大的一部分。

有用戶指HW是「提罷免」上癮,我認為是許多人的觀念都不正確,從所謂「第五次罷免連署」到「罷免無效連署」,然後一夜之間搞出來「第六次罷免」,現在來什麼「相關投票無效的連署」,還有「全保護客棧」,這樣還要弄出多少個連署多少個投票?

第四次罷免之後,Shizhao提到應該「(研究)如何加強互動,對新手能夠更有好,討論更融洽?如何改善方針,讓條目更可讀,更能體現維基百科的理念?[...]希望這次投票不是輸贏,而是改善的開端」,請各位捫心而問,是否看到了他本人在罷免時所提出問題上的改善?但是在社群對於爭端的解決上,各位又有看到任何改善嗎?有人表示「忍無可忍」有沒有想過原因何在,遇到衝突我們有沒有合理的解決辦法。

方針與指引存在的本意就是讓維基百科能夠更好的運作,但是部分維基人在討論的時候顯然忘記設立方針真正的目的了。維基百科不是玩文字遊戲的地方,見到部分用戶抓住基金會決議的文字問題不放,若用這樣的心態來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那麼好,請去罷免管理員。他們的編輯全部沒有在相關討論頁上進行公示。在全站公告模板上產生爭議時,解決問題的方案居然是指定一套方針,管理員制度不是一個官僚制度,管理員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出相應的決定,而不是一個批准/拒絕/執行討論結果的橡皮圖章

已經有不止一人指責參與討論的一些自稱「維基人」的朋友不把禮儀放在眼裏。不論是指責他人中文有問題,還是大量有針對性的言論,抑或極盡諷刺之能事(例子太多,各位看在眼裏),若各位覺得合適,那我們不妨邀請「外人」來看看他們會作何感想?你可以選擇拒絕與某些「不遵守禮儀」的人交流,但是他人的不文明行為不是給自己「他要耍流氓我便陪他耍流氓」的許可。不知各位覺得在File:Graham's 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zh.png往下走了多遠。例如我看不到黃先生有任何希望努力改善現狀的意思,不予理睬便是,至於說Shizhao是中共的「維基奸」這種可笑的指責,各位明白就好,涉及人身攻擊便做出相應的封禁便是。

再有一事,關於機械人的問題。機械人至少因為技術原因而被臨時封禁2次。技術原因不是可以接受的藉口,各類自動、半自動工具的運行人應當對自己的編輯負責並作出檢查。若經常犯錯,對相關程序作出檢查(或問題不在程序而在分類),或者停止相關程序的運行才是正確的。

總而言之,真正應該做的還是促進有效的爭議解決的方式。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廢話不少,也許因為放了一年半的維基假期而導致一些認識有所偏差,請指正。若覺得我是騎牆的和事佬,對不起,實在是因為見不到這場鬧劇會往好的地方發展--Ben.MQ 2011年6月13日 (一) 17:02 (UTC)[回覆]

邀請您的加入[編輯]

一向關心管理員是否濫權的百樂兔前輩,新創立一個監督與防止管理員濫權與聲援受難用戶的組織維基百科:維權聯盟,歡迎署長前輩可以前往簽名與支持,維護非當權派集團用戶的基本自身權利。

維基超和諧促進小組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09:38 (UTC)[回覆]

囧rz……本署已被取締,署長被捕及剝奪政治權利,不可加入政治組織。Codename Protector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3:47 (UTC)[回覆]
(:)回應,該組織已遷移User:Πrate/維權聯盟--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5:28 (UTC)[回覆]

組織名為何改為遺址?[編輯]

之前的維基難民援助會改成了維基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遺址,名字難記先不說,稱呼遺址到底做什麼?難道會長把組織廢除了?我還是覺得維基難民援助會好記。--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5:32 (UTC)[回覆]

他不是被封禁了嗎?--LrouvbeyLune 2011年6月17日 (五) 10:09 (UTC)[回覆]
喔不對。他被解封了。可能是想表達有人打壓之類的??--LrouvbeyLune 2011年6月17日 (五) 10:10 (UTC)[回覆]
太好了。中文維基百科終於又得到短暫的清閒了。--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6月17日 (五) 13:34 (UTC)[回覆]
囧rz……你知道你是本人的拒絕往來對象嗎?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4:43 (UTC)[回覆]

拒絕往來戶[編輯]

以下用戶為拒絕往來對象,請勿留言,倘若留言,即時刪除,兼土法咒之,敬請見諒。

  1. User:j87j8787 (喵虎Tiger)
  2. User:Edouardlicn

請重新投票[編輯]

你之前的投票因未到時間,已被取消,請到時候重新投票。-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4日 (五) 11:46 (UTC)[回覆]

talk[編輯]

您有什麼聯系方式嗎?有些問題想和您談談。(我是近日在客棧發言那位IP用戶)--58.152.137.195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02:13 (UTC)[回覆]

E-MAIL: codename_protector#msn.com - 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02:16 (UTC)[回覆]
請協助維基原創研究存放處提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進行案例觀察,感激不盡。--安可來酒館談談2011年6月27日 (一) 04:40 (UTC)[回覆]

Re: 投票統計問題[編輯]

閣下已自行移除,僅對事主帶來的困擾致歉。-HW - - DC9 2011年7月23日 (六) 07: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