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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梨泰院踩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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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掛模板的標題[編輯]

本條目「國際反應」章節內的小標題使用了大量{{flag}}模版,但Wikipedia:格式手冊#章節標題中表明「請儘量避免在標題中使用連結,因未必所有的瀏覽器都能清楚顯示這樣的標示,最合適的做法是把那些連結放到標題下內容的首句中。」故我覺得不應該掛模板和連結。--Talimu0518留言2022年10月31日 (一) 12:45 (UTC)[回覆]

爭議言論相關[編輯]

韓國邪教相關的陰謀論也可以提一下。--🐹通遼汗國駐維基百科臨時代辦討論·貢獻·成就2022年11月1日 (二) 00:58 (UTC)[回覆]

陰謀論之類的有可靠來源證明嗎?如果現在暫時沒有那還是先不要放進去的為好。--Talimu0518留言2022年11月1日 (二) 11:56 (UTC)[回覆]

關於中國網民言論的部分取材自一個微博貼文,可是該貼文大部分回覆(粗略統計8成以上)都是哀悼死者,只有小部分是祝賀或嘲笑。只強調小部分不當言論,是否客觀中立的編輯?另外"部分韓國網友的批評"只引用一個網民,是否適合使用"部分"?(Chin20212022年11月2日 (二) 10:30 (UTC)[回覆]

個人覺得爭議言論章節應該刪除,重大事故發生後總會有類似言論在網絡流傳,後經媒體報導後就好像有這麼一回事,嘲笑言論或是毒糖果,後續個媒體都沒有任何跟進的後續報導出現,以糖果來說,現場若有任何調查發現,應該會有更新報導了,但目前怎麼查都是三天前流言剛出的新聞。以維基百科的立場來看,這類型的言論若沒有任何更進一步可供查證的來源,應該刪除不收入。--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0:50 (UTC)[回覆]
我同意你的說法,相關章節應該刪除。少數激進網民的言論不適合收入頁面,除非他們是知名人士。我已經修改過一次,如果再編輯恐會被人指控破壞。若有其他人認同,請代為編輯。另外,叫人家小心毒糖果我也看不出有什麼值得爭議或提及的地方,建議一併刪除。--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1:47 (UTC)[回覆]
個人也覺得相關章節並無收錄的必要,但應該在社區中得到其他編者以及管理員的共識,像我們這種普通用戶如全部刪除章節會被其他編者以為是在破壞。--Kenny023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3:55 (UTC)[回覆]
在獲得社群共識前我認為應當先留着這一章節,因為隨時間推移下面的評論區風評很可能會出現大規模反轉(例如控評)。--Talimu0518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4:04 (UTC)[回覆]
並且爭議言論並不是只在某個平台出現,也並不只有一小撥網民發表相關言論,因此不必刪除。--Talimu0518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4:24 (UTC)[回覆]
我說的是比例,以該微博貼文來說,不當言論只佔一兩成,大部分都是哀悼死者。只強調少數不當言論,是否合適?有否違反NPOV?每次災難都有各地網民酸言酸語,是否值得收錄?--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4:48 (UTC)[回覆]
[[User:Kenny023]],就算要保留,我也認為目前的寫法不夠客觀中立,原因我在上面提出了。我作出了編輯,但被你退回,可以請你解釋一下原因嗎?當然我比較傾向刪除相關章節。--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4:59 (UTC)[回覆]
我在當時的編輯摘要里做了WP:NOR的說明,在下認為您的修改屬原創研究,正如Talimu0518所說「因為微博留言隨時間推移下面的評論區風評很可能會出現大規模反轉(例如控評)」,所以不能以目前看到的留言比例來進行判斷。不過在下贊成移除此章節,其相關言論與事件本身並無直接關聯,而且參照該條目英日韓語言維基版本均無類似章節內容,我認為應與之亦同。--Kenny023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5:27 (UTC)[回覆]
收錄網絡言論這點、因為中維似乎已經慣性會收集這樣的內容,若沒得到共識,本條目若就此刪除,會被當作破壞的,堅持要留的使用者會用「有來源」當作反駁點。雖然支持刪,但沒共識真的無法理據。--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5:33 (UTC)[回覆]
大家都是看了那則微博之後整理內容作出編輯(這算原創嗎?那大家都違反WP:NOR),只提"部分中國網友留言祝賀首爾萬聖節慘劇",不提其他網民哀悼之詞,是否中立客觀?如果--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5:41 (UTC)[回覆]
雖然覺得應該刪除,不過目前當下還是只能留置觀察,畢竟條目還在經常更新中,任何大刪沒有經過討論誰來都不妥。再來這可以分兩件事說,「網絡不當發言」部分,可能要到社群得到共識,以後相關言論皆不收入,不止這條目有此問題,相關條目都發生過類似編輯戰,「網絡出現不當發言+媒體搶版面報導=有關注度」,這是目前相關條目收此發言的依據,故在沒有得到共識前,可能只能用是否一時關注度判斷了。陰謀論的部分個人覺得容易,等大約一個月後沒有任何更新報導或相關調查出現,就可以刪除了。--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15:29 (UTC)[回覆]

年份嚴重錯誤[編輯]

本條目在巡察時發現有零星的事件發生來源年份為2020,然而梨泰院踩踏事故並非發生在2020,請不要繼續誤導。--雨朝Talk#YOU LOOK SUSඞ 2022年11月3日 (四) 12:32 (UTC)[回覆]

關於名稱[編輯]

用踩踏事故來描述的,還是比群眾事故來的多 這是慣用名稱,未必需要真的踩踏--葉又嘉留言2022年11月3日 (四) 17:23 (UTC)[回覆]

人群事故?--Kanashimi留言2022年11月3日 (四) 21:57 (UTC)[回覆]
那也是最近被移動的。。。11/1之前一直叫踩踏事故--葉又嘉留言2022年11月4日 (五) 06:03 (UTC)[回覆]
沒有必要用群眾事故,踩踏事故的定義中,包括了擠壓事故。而且中文裏面 群眾事故有時可能誤以為是群體性事件。--Kethyga留言2022年11月6日 (日) 15:16 (UTC)[回覆]

無標題[編輯]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不應該把香港單獨成為一個國家列出來。

李家超對此事件的反應應該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orld Chen 2015討論貢獻)於2022年11月6日 (日) 01:34 (UTC)加入。[回覆]

並不認可將英國《獨立報》誤報事件移除[編輯]

並不認可@Pv163 做出的將《獨立報》誤報事件移除的決定。參考2019年的英國貨車慘案,CNN以及BBC([1])最初報道39名遇難者是中國人,並沒有誰主張將其誤報的事件合入各自的條目。而且誤報的內容是記載在慘案的條目中。難道wiki就只允許大翻譯運動的翻譯官把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往條目里貼?--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03:24 (UTC)[回覆]

2019年的英國貨車慘案中,因為有報道錯誤引起了官方關注和直接介入,外交部、大使館都有跟進,直接影響了事件,《獨立報》的報道失誤,除了某些網民嘲諷並沒有對事件造成直接影響,建議放在《獨立報》條目下,其他內容我不評價,你有意見可以自行編輯。--Pv163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04:15 (UTC)[回覆]
這些網民中包括twitter認證為隸屬中國官方媒體賬號的《中國日報》歐盟分社社長陳衛華的反駁,可以算作是官方的關注。--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16:20 (UTC)[回覆]
看開一點吧,這裏對抹黑中國的內容很寬容,但要加入西方的負面資料是非常困難的。我有經驗--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05:00 (UTC)[回覆]
本來是個內容分類的問題,好心建議放在《獨立報》條目下的報道失誤一欄,究竟是誰別有用心非要把扯到別的層面?--Pv163留言2022年11月20日 (日) 16:12 (UTC)[回覆]
好心:指直接刪除,別有用心:指刪除對西方不利的報道😅--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2:37 (UTC)[回覆]
就事論事不行嗎?究竟誰整天陰謀論自帶立場西方來西方去?西方不利的報道關我什麼事?你可以新建一百個頁面專門寫西方負面內容,你到《獨立報》頁面寫一萬字痛陳職業倫理敗壞揭露事實真相,沒問題,素材多了去了,你愛咋寫咋寫--Pv163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5:57 (UTC)[回覆]
哈哈,這就雙標嘛--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2:24 (UTC)[回覆]
怎麼雙標了?從詞條本身出發,很明顯這件事本身是《獨立報》的問題,只是建議你同樣的內容寫到另一個詞條更合適,你喜歡的話在其他詞條寫五萬字十萬字都沒問題--Pv163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6:00 (UTC)[回覆]
已知事實:1. 中國大陸網民的言論與事件相關的言論被寫入條目正文。我想請問閣下您是否認為網民的言論是否對事件造成直接影響。--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6:33 (UTC)[回覆]
這算官方層面還是個人層面?他用的是自己的私人號不是《中國日報》的官方賬號,他嘲諷的東西多了去了,每一個觀點都能代表官方立場?--Pv163留言2022年11月20日 (日) 14:50 (UTC)[回覆]
我不知道是否代表官方,反正賬號認證為"chinese state affiliated media", "Accounts belonging to state-affiliated media entities, their editors-in-chief, and/or their senior staff may be labeled." [2]。這個時候就不代表官方了哈哈,薛定諤的官方。--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2:35 (UTC)[回覆]
我理解的官方是官方賬號而不是官方認證,我就問你,他發的內容是在官方認證的個人賬號還是官方認證的官方賬號?如果是在官方認證的官方賬號發出的內容,往上寫我覺得沒問題,如果是個人號發的我想只能代表個人。--Pv163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05:55 (UTC)[回覆]
中國網民留言部分也並沒有對事件造成直接影響--Chin2021留言2022年11月16日 (三) 04:57 (UTC)[回覆]
那你有意見可以自己改,我沒有精力去一一求證網民發言真偽,你認為不實不當的可以自己編輯--Pv163留言2022年11月20日 (日) 14:53 (UTC)[回覆]
請問既然大家都認可」可以將與踩踏悲劇無直接關係的網民評論寫入條目「,那為什麼您不認可將另外一件您認為與事件」無關「的誤報事件寫入條目呢?--Ddayzzz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16: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