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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丁子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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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小小的疑問,十七歲的年紀都未成年應該還沒有讀大學吧,當時高中生跑到天安門去幹嘛?戒嚴清場的通知事前已經播了幾天了,除非他幾天前開始就一直在天安門,如果不是他媽帶他去的話我不信一個高中生會天天不上課到天安門去絕食爭取民主,小孩年紀小不懂事,他媽是成人明知軍隊要清場還堅持把小孩拽在身邊當墊背的,難道不要對小孩的死負責嗎?--3dball 21:02 2005年11月24日 (UTC)

和以往歷史上的很多學生運動一樣(例如周恩來南開中學時參加學運,又如一二九運動中也有中學生的參加),六四運動中也有很多中學生加入,丁子霖的兒子蔣捷運就是其中之一,早在戒嚴之前的大遊行中,蔣就是積極參與者,對此,丁子霖的確沒有加以阻止。但是,在北京反覆播送緊急通告,要求全市民眾呆在家裏的時候,丁子霖也和一個正常的母親一樣,要求兒子留在家裏,但是蔣捷運卻執意要去。丁子霖夫婦不斷地勸說兒子,蔣捷運的父親對他說:「你哥哥、姐姐都成家了,現在只有你一個在我們身邊;你要是出了事,我和你母親後半輩子就只能形影相弔地過日子了。」但他卻回答說:「形影相弔就形影相弔吧!天下的父母要是都像你們那樣自私,我們的國家和民族不就完了嗎?」丁子霖夫婦為防意外,把自己和兒子都鎖在屋子裏,反覆拉住兒子不讓他出去,但是蔣捷運還是乘其不備,從廁所跳窗逃出家。從此,和父母永別。相關的敘述,見丁子霖夫婦的回憶:http://www.64memo.com/disp.asp?Id=12887 當然,這是丁子霖的一面之詞,也許,和真實的事實有所出入,而且我們也可能永遠無法知道真相。但我想,任何一個母親,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這樣的死去。如果自己年輕的孩子死於殺人犯之手,任何母親都會有自責的,是的,如果當時她能看得再緊一點,如果…… 但是,這個母親的責任和殺人者的責任還是有所不同。奇怪,有人在路上被強姦了,沒人指責施暴的人,卻都指責被強姦的人疏忽大意…… --鳥甲 00:25:17 2005年11月25日 (UTC)

我覺得這一比喻不妥,就好像剛剛法國發生的街頭騷亂,小混混們打砸搶燒被抓了是不是沒責任,他們也是被強姦?如果從民事責任的角度來分析,丁當然有責任,因為她兒子不是成年人,是不完全民事責任人,她是監護人,反過來說如果他兒子在外面犯罪了,比如把一老頭撞傷了,由於不滿十八歲,不是重大刑事犯罪免予起訴,但是她卻要負民事責任,要賠償的是她而不是他兒子,同理她兒子出事了她作為監護人也是有責任的,而且當時情況是已經通知了天安門清場,類似現在法國某些城市規定晚上宵禁,未成年人不准出門,你沒管好小孩還是讓他溜出去了,然後出事了是你的責任還是執行宵禁的政府的責任?作為監護人怎能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3dball 10:19 2005年11月25日 (UTC)

雖然有證據表明,你一開始對事實的理解有誤,丁子霖並沒有把孩子「拽」上街陪自己赴死,相反,如果她真的「把小孩拽在身邊」,那蔣捷運就不會「當墊背的」。但這並不足以說服你,我原本就應該知道你的重點不在死者的年齡上,而在整個事件的定性上,總之,死者若是成年,就是活該,若未成年,就完全是監護人的責任。好了,關於事件定性問題,我沒辦法和你討論。你有自由,我沒有。完畢。--鳥甲 15:01:28 2005年11月25日 (UTC)

上面關於強姦的比喻基本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施暴的人」在這次事件中不那麼容易界定:「施暴的人」即可以被理解為政府也可以被理解為沒有理性的民運團體中「一小撮人」的煽風點火。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政府的作為是完全錯誤的(在當時的條件下),這同樣也適用於民運組織。

另一種可能性是他自己的責任。由於他未成年,他的監護人當然要負責人。假如他已成年,那麼他即要負完全責任了。因為自己往槍口上撞頂風作案顯然不是「強姦」,說他是賣淫還差不多。當然這也是一種可能,可能事實並非如此。

因此,在這次「強姦」事件中,我們尚無法確定誰是施暴者,也無法確定是不是「強」奸,繞了一大圈我們發現問題又回到事件定性的問題上了。 --129.31.66.163 2006年6月15日20:55:12

在這件事上,我粗暴地認為,指責一個母親有沒有盡到責任是不合情理的,就如指責李思怡的母親吸毒導致孩子被餓死一般。對公權力,必須有高度的批判,與民間產生的罪惡不在一個級別上。— fdcn  talk  2006年06月16日02:52 (UTC+8 10:52)

一些編輯[編輯]

這是丁的條目,不應把六四事件的相關陳述過細,並且,佔據廣場是不是「非法」等是有爭議的,維基不應直接下判斷。很多的陳述有強烈的導向性,這是維基不提倡的,用語不能採用有褒貶感情色彩的詞,這是基本要求。— fdcn  talk  2007年6月16日17:12 (UTC+8 6月17日01:12)

我曾嘗試為六四事件的內容要求資料來源,但被某位網友移除了。後來我又在想:在丁子霖的條目加入大量六四事件的來源和文獻參考,確實很奇怪。但六四事件的爭議性確實非常大,我建議不如把六四事件的詳情內容都移到「六四事件」條目去,至於「丁子霖」條目,其實只保留「六四事件」四個字就已足夠了。大家的看法如何?—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2:14 (UTC)[回覆]

我這麼說可能比較殘忍[編輯]

天安門母親們不要扯什麼國家民族的了,中國不尊重生命是有傳統的,歷史上哪次政治運動不死人?如果她們為了為了失去親人而抗爭就請專注於生命本身,不要動不動就使用國家民族這種宏大敘事來煽情。人命的損失恐怕是六四給中國社會造成的傷害中最微不足道的了,她們就不用再自神其事了。  Mu©dener  留 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23:38 (UTC)[回覆]

(不殘忍,其實就是這麼回事兒。自己沒管好兒子,結果兒子被殺了就上升到民族層面。17歲的孩子懂什麼政治啊?擅自跑出去去危險的地方本來就是家長沒有做好。烏克蘭事件之後我對六四事件完全改觀。六四鎮壓是必須的。--2015年留)

平心靜氣[編輯]

昨晚我在修改劉國庚條目,今天在看丁子霖條目大家的討論。我想說的是,這類條目,不論我們的立場是甚麼,有時難免容易激動。但這是不利於修改條目的,在私底下,我們偶爾可以落淚,但一上到維基百科,我們就應該保持絕對理性,不要有任何的情緒;一來可避免不必要的罵戰,二來有助於令維基百科的內容更客觀。

希望我們能從歷史事件中學習,任何情況下都要先控制自己的情緒。—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2:14 (UTC)[回覆]

蔣之死是否為戒嚴部隊蓄意[編輯]

丁子霖夫婦指,根據與蔣捷連同行者的證言,蔣之死並非意外,而是戒嚴部隊蓄意所為[2]

[2]六四真相:捷連之死

[2]中並未指明是"戒嚴部隊蓄意所為",文中記述同行者的證言也無法支持這一說法,摘錄如下:

3日晚上10點半左右,他在人大校門口遇到蔣捷連,蔣騎着一輛黑色的自行車,邀他一起去天安門。開始他不怎麼想去,但後來還是答應了。當他們騎車經過木樨地橋頭的時候,看到那裏滿大街都是人,從遠處就能聽到一陣一陣的呼喊聲;而在橋西頭的大街上,儘是裝甲運兵車和一隊隊荷槍實彈的戒嚴部隊士兵。那時整個道路都被堵塞了,車輛和行人已無法通行。他們就把自行車放在附近的綠地上。他說正當這個時候,戒嚴部隊開槍了,密集的機槍子彈朝着周圍的人群一陣掃射。當時他們還以為是橡皮子彈呢!但看到路面上火光閃爍,人群四散躲避,他倆也就躲到了木樨地地鐵路北出口處的北側、29號高層樓以南的一個長花壇後面。這時,機槍和自動步槍的掃射更猛烈了。突然,一顆子彈射中了蔣捷連的後背,另一顆子彈擦破了他的胳膊。他說他還聽見蔣捷連輕鬆地對他說了句:「我可能中彈了!」說罷踉蹌地走了幾步,便蹲了下去,隨即昏倒在地,鮮血浸透了身上的T恤衫。Gestin (留言) 2010年6月14日 (一) 09:0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丁子霖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9月6日 (三) 21:2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