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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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維良越南語Lê Duy Lương黎維良,1814年—1833年),越南後黎朝皇室後裔,翊武公黎維祗之孫、延嗣公黎維𬓋之子。1817年,黎維𬓋因謀逆事敗被阮朝凌遲處死。年僅三歲的黎維良在家臣杜仲釧的保護下,逃往寧平土司郭必功等人家中藏匿。黎維良長大後,與杜仲釧、郭必功等人暗中進行「反阮復黎」活動。寧善兵變失敗後,黎維良於1832年春季正式發動起義,號稱大黎皇孫,授任官職。由於扶黎起義聲勢浩大,明命帝調集清華乂靜河寧山興宣四督重兵進行鎮壓。1833年,黎維良等人兵敗被俘,於順化被凌遲處死。

生平[編輯]

早年經歷[編輯]

黎維良,祖籍清華處瑞原縣藍山鄉,其父黎維𬓋原是後黎朝黎顯宗的曾孫、翊武公黎維祗的長子。1802年阮朝滅亡西山朝,平定北河,黎維𬓋被阮世祖阮福映封為延嗣公,監守黎祀。黎維𬓋成為北河黎族首領,並於成年後迎娶了阮朝北城總鎮阮文誠之女,生下了黎維良。不久後,黎維𬓋擅殺守閽官,遭到阮朝奪俸省儀處罰,黎維𬓋因此鬱鬱寡歡,與家臣密謀造反。嘉隆十五年(1816),黎維𬓋謀逆敗露,全家株連。只有黎維良在家臣杜仲釧的保護下,潛逃至清化上游的山林之中。後來杜仲釧更名黎維然,帶着年幼的黎維良投奔寧平土司郭必功,受到郭必功與其弟郭必在、堂弟郭必濟、侄子郭必岩等人的庇護。[1]郭必功等人一面接受阮朝的官職,一面密謀推翻阮朝,恢復黎室。經過長期的準備,郭必功等人勢力逐漸遍佈整個寧平上游地區。明命十三年(1831),黎維良已經十八歲,郭必濟開始準備起事。

扶黎起義[編輯]

明命十三年(1831)春,黎維良、郭必濟派人致書於駐守乂安省鎮寧府的寧善兵,相約一同舉事。寧善兵主要由死罪囚犯組成,不堪鎮寧府夏熱瘴氣,遂在頭目陳肆杜保的帶領反動叛亂,殺死隊長杜仲台及弁兵八人。寧善兵隨即焚燒屯堡,掠奪器械,由祁山、會元二縣取道山路,前往寧平與黎維良會合。安靜總督謝光巨得知後,立即派兵追捕。明命帝也下令清化、寧平、河內、山西諸地方堵截圍剿。最終寧善兵在樂土縣安志社被悉數擒獲,陳肆、杜保凌遲處死。因黎維良、郭必濟是該起叛亂的主謀,明命帝再次下令清化、寧平、河內、山西各省督撫在三個月內將其捉拿到案。[2]黎維良等人逃到了山西省美良縣讓老社,成功躲避了官府的追捕。

明命十四年(1832)三月,黎維良等人決定正式起事。黎維良被推戴為盟主,號稱大黎皇孫,並且製作印信,受封諸將,郭必功為統將,統領各路人馬。郭必濟為前軍、郭必在為後軍、郭必岩為左軍、郭福成為中軍、高曰卞為右軍。黎維然為統制、張廷珖為統領、黎文吝為調撥、郭廷至為天雄軍[3]。黎維良等人以讓老社為據點,驅使奉化、安化、樂土三縣土民為戰兵,附近逋犯、饑民紛紛前來投奔,旬月之間擁眾數千人。在擊敗前來彈壓的山西前雄奇、河內前振奇、寧平左奇三支官軍以後,黎維良又在內應的幫助下,奪取芝泥堡。樂土縣石碑社土豪丁世德丁世爽丁功鄭郭功薦等人也起兵響應黎維良。黎維良以芝泥堡為據點,派遣郭必功、郭必在率眾南下攻打寧平省,黎維然率眾北上,與丁世德等人合夥奪取興化、山西。[4]

寧平戰役[編輯]

芝泥堡距離天關府城20公里,郭必功、郭必在率眾圍攻天關府城,副管奇武世界、知府陶文諠、防禦使郭功專等人堅守待援。不久後,寧平領兵官陳有禮率兵兵象400人趕到,擊破天關府城外閬豐社的義軍屯壘。郭必功、郭必在自覺不敵,只得率眾退回芝泥堡。[5]郭必功、郭必在回到芝泥堡後,派遣郭廷至、黎文吝率兵七百自式谷山中出圍可封、排禮二社,駐守彰德縣瑞雷社的河內領兵官阮文謹率兵救援,郭廷至、黎文吝退走。[6]山西領兵陳文祿、應和府管兵阮登慶合兵千餘人,與屯守美良縣明良社的義軍千餘人鏖戰三個時辰,才將義軍擊退。[6]

由於前線相持不下,明命帝命令安靜總督謝光巨率兵1000人、戰象5匹,清化護撫阮登楷率兵700人、戰象2匹前往寧平會剿黎維良。[7]不久後,又以安靜總督謝光巨為寧平道總督諸路軍務,統率諸軍前往寧平圍剿義軍。黃登慎、阮登楷為參贊軍務,與謝光巨會師。面對來勢洶洶的阮朝大軍,黎維良等人固守芝泥堡為據點,分兵屯守杯江兩岸的安隊、遵裕、䓢蒂、髯下、功堆、坦堆、段原七所,又於安樂縣設三堡,以對抗官軍。[8]阮軍抵達後,與義軍進入了相持階段。到了三月末,據守杯江上游的義軍糧食耗盡,開始襲擊了花蒂渡,劫掠糧食。四月初,明命帝下令沿江設堡防守,禁止商船通行。這一政策使得義軍物資日漸短缺,開始頻繁到下游掠奪糧食。[9]謝光巨、黃登慎、阮登楷率兵抵達天關府城時,義軍數百人正在劫掠嘉遠縣民家,索取兵糧。又有義軍數百人於奉化縣安蒙社山亭上列燭張旗,劫掠民家粟米,謝光巨等人分兵將其擊退。明命帝授謝光巨為總督剿捕寧平土匪軍務[10]黎維良、郭必濟等人於奉化縣設空谷屯、柿樹屯、安治亞堡、心亭屯,嘉遠縣設華閭、段原二所、安化縣設䓢蒂、功堆、坦堆、遵裕、安隊五所,並以水機船三十餘艘扼守水陸。[11]

謝光巨等率兵自嘉遠縣返回天關府城,清化廣施土司阮廷邦因不滿黃登慎的催促,反戈叛亂。[12]阮廷邦逃回清化,與其兄阮廷發,串通樂土郭功溫、郭功業等人,糾集部眾五百人起事,襲擊橫江堡。中敖寨土目阮廷矓為之內應,奪取橫江堡。阮廷邦等人率眾進圍鋪葛堡,侵入永祿縣,燒毀民宅。阮廷邦佔據鋪葛堡後,擁眾千餘人,設屯守二十餘冊。寧平護撫阮克憑派遣領兵官范廷保前去鎮壓。[13]

四月下旬,謝光巨、黃登慎、阮克楷率水陸阮軍進攻佔據安化縣赤土社,義軍死傷慘重,退走芝泥。阮軍進取安隊、遵裕、髯下諸堡,郭必功等人放棄芝泥堡逃走。坦堆、段原諸堡潰散。郭必濟退往提谷、猗那一帶,郭福誠佔據亞堡。[14]謝光巨與北路而來的海陽領兵阮文鳳、河內領兵阮文謹、水師領兵尊室鍾會師,隨後命阮文謹等人率兵700留守芝泥堡,尊室鍾守式谷,自己率大軍自赤土往提谷、猗那,郭必濟遁走。謝光巨率兵返回天關府城,等到雨季結束,進攻山音。又派遣參贊阮克楷率兵圍剿清化境內的義軍。[15]謝光巨、黃登慎率大軍攻破安化縣高堆、玉堆二社,燒毀屯寨,直抵亞堡,郭福誠率眾逃走。阮登楷同樣在永祿縣奉公社取得勝利,連破耆艾、仁路諸屯。紹化管府阮廷共攻破錦水縣義軍屯堡,與阮登楷會師。[16][17]

五月初,清化護撫阮登楷於廣地縣枯橋擊敗義軍,阮可憑亦奪取魔谷堡,阮廷邦、阮廷發等人敗退。[18]阮克憑、阮登楷進兵羅山,阮廷邦、阮廷發再度潰走,棄守橫江堡。阮軍追至,因雨季到來,遂命阮廷共駐守橫江堡,阮可憑、阮登楷退回鋪葛堡。至古汴冊,清化總督阮文仲、參贊何維藩率大軍抵達,遂分兵阮登楷由石城、永祿山路挺進,何維藩、阮可憑由石城上游山路挺進。阮軍一路作戰,直抵鋪葛堡,開砲擊潰義軍,焚燒屯寨。[19]謝光巨、黃登慎攻破亞堡後,兵分五路,直取山音。郭必功、黎維良逃往石碑,阮軍燒毀屯寨三十餘所,繳獲畜產。[20]因未能捕獲郭必功、黎維良,所以謝光巨等人決定進攻石碑,適逢山西領兵陳文祿率兵自崇峰抵達,謝光巨遂出兵石碑。[21]

五月下旬,明命帝鑑於阮廷邦、阮廷發已經潰不成軍,護撫阮可憑、阮登楷等人足夠彈壓,遂命清化總督阮文仲、參贊何維藩、清化領兵張文厚、山西領兵陳文祿、南定領兵兼水師阮文豐來京,河內水師領兵尊室鍾也撤回。[22]六月初,明命帝認為阮軍攻取芝泥、山音,土匪潰散,加之夏季即將到來,遂命謝光巨、黃登慎、阮克憑、阮登楷等人退兵。[23]

興化戰役[編輯]

黎維良、郭必功等人南下奪取芝泥堡的同時,派遣黎維然與丁世德、丁世爽、丁功鄭、郭功薦率眾二千餘人,攻入興化上游的沱北州。黎維然等人先取澫坡堡,再破瓊林堡,沿沱江而下,水路並進進攻山西不拔縣[24]青川縣土知縣丁功璡木州土知州車文振興雄奇率隊丁功璘起兵響應,與當地土匪阮文間黎文勃等人聚兵於巨同冊,部眾多達二千餘人。山西領兵官裴文道前往征討,被擊潰。黎維良授予丁功璡為前鋒、車文振為調撥、丁功璘為統領,使之與黎維良一同圍攻興化省城。[25]黎維然主力抵達興化省城時,城中只有守兵四百人。興化署布政使吳輝濬、署按察使陳玉琳、領兵裴文道率眾堅守城池,黎維然無法攻克。[26]

三月末,興化省城周圍的三農、不拔二縣已經為黎維然部控制,為了阻擋山興宣護督胡佑的大舉,黎維然於沱江東岸連山設堡,以板船、竹散泊於江上,與山堡復為犄角。原宣光鎮守潘伯奉率兵400人救援興化省城,於不拔縣溪上與義軍千餘人遭遇,戰死。四月初,山興宣護督胡佑親率大軍抵達廣威府,認為義軍佔據水陸優勢,遂向明命帝請求,調河內水師助戰。[27]黎維然再次攻擊興化省城失敗後,分派中軍阮文籌率眾千餘人渡過洮河,攻擊上游的臨洮府,擊敗管府阮文香、宣光領兵陳有晏,因黃文恬率左雄奇援兵抵達,阮文籌率眾退去。[28]明命帝授範文理總統剿捕興化土匪軍務,催促其進兵剿滅義軍。[29]山興宣護督胡佑分派諸道設四堡阻止義軍蔓入山西,義軍千餘人自富安、安蒲、物安山分前來挑戰。阮軍以神功過山炮將其擊潰,義軍七百餘人驚懼惶恐,丟棄器械,倉皇逃過沱江,遭到阮軍水師的邀擊,死傷慘重。阮軍遂進抵興化城下,與城中阮軍合兵反擊。義軍大敗,退走青川縣芳膠冊。宣光領兵陳有晏、臨洮府知府枚克敏也於山圍縣埡原擊潰義軍,斬殺阮文籌等數十人。[30]義軍退回崇峰以上,丁功璉與崇峰土司該隊丁功署據守瓊林堡一帶,設下三堡。[31]黎維然、丁世德則退回石碑。[32]不久後,山西青波縣武偃堡該隊范允勇自稱「扶黎掌後軍統制統領左洮河大將軍郡公」,燒毀青波縣城,相應黎維良起義。興化安立縣土知縣丁功尊自稱調撥,土縣丞杜曰齋自稱統領起兵,與范允勇、丁功璉合兵攻打夏華、華溪二縣,分兵攻入福祿縣禮原、三山境內,威脅興化省城。興化副領兵宋文琬率兵將其擊退。[33]

四月下旬,範文理抵達廣威府,與胡佑會師。範文理決定先平定洮河上游正在崛起的范允勇、丁功尊,遂派遣宣光領兵陳有晏、永祥管府阮維儜、臨洮管府黃文恬、土知州梁伯選、劉仲璋等人圍剿范允勇等人呢,將其擊敗。[34]文盤州土知州黃金盛號稱統領,率州民四百人攻擊鎮河堡,堡中土兵響應,搶奪器械,開放囚犯。另一股義軍攻擊百廩堡,率隊武文義開門響應。[35]興化署撫吳輝濬派遣屬省該隊陳文富、鎮安土知縣阮廷漢,以及水尾、昭晉諸州率兵圍剿文盤縣的黃金盛。[36]黎維然、丁世德率眾數百人自石碑至沱北州賢良、豪壯二社,索取兵糧,土民逃走。範文理得知後,決定先行撲滅黎維然。遂於胡佑親率三路大軍,沿着沱江水陸並進。[32]

五月初,因胡佑無能,明命帝將其罷免,改任黎文德為山興宣總督、充參戰軍務。[37]總統範文理、參贊範文典率大軍地達瓊林堡,殺散義軍。與此同時,青川縣義軍轉移至不拔縣境內,於修武、山畔索取兵糧,又於沱江北岸鳳毛、凌霜等冊聚眾千人,活躍在阮軍後方,威脅糧道。興化署撫吳輝濬親自率兵前往青川圍剿,保證糧道暢通。[38]範文理得獲悉後方情況後,立即命阮文權兵船按守賢良峝,阻截活躍在沱北州的黎維然。又名衛尉段文改率兵600、象2匹,留守瓊林堡。自己則率大軍返回修武,分道追擊青川義軍。範文理率兵攻破山圍縣勝山諸冊,範文典率兵進取巨同、巨勝諸冊,與吳輝濬合力追剿。隨後參贊黎文德亦率水軍抵達前線。範文理、黎文德率軍進入青川縣搜捕丁功璉、范允勇,義軍逃往山林。範文典則與吳輝濬搜捕巨同、巨勝諸冊,挖掘丁功璉祖墳。阮文權等人率水軍收復沱北州澫坡堡,義軍散逸於山林之中。[39]興化文振縣下路堡土目琴因錦、琴因堆捕獲了中軍阮文五。[40]

五月下旬,吳輝濬率兵抵達東珖堡,黃金盛率眾投降,明命帝下令將其押往順化候審。[41]吳輝濬既而進兵文盤州,收復鎮河堡,委派鎮安土知縣阮廷漢兼理文盤州。[42]沱北州義軍散聚於沱江兩岸,範文理退走後,義軍重新集結數百於沱北州豪壯峝,襲擊駐守澫坡的阮文權水師。範文理、黎文德獲悉沱北戰報之後,留兵防守不拔縣地頭,又命範文典駐守修武,防截青川義軍。親率大軍前往澫坡,義軍聞風退走。[43]

六月初,範文理以黎文德率600人留守澫坡,自己率兵千餘人返回瓊林堡,由崇峰進剿寧平義軍。[44]不久後,明命帝認為興化土匪遠遁,遂命範文理、黎文德等人撤兵。[23]興化境內的起義力量基本被阮軍掃除,興化戰役結束。

起義失敗[編輯]

六月中旬,在明命帝的撤兵詔諭到達前線之前,興化道總統範文理、參贊黎文德等人決定徹底清剿黎維良、郭必功等人,遂親率主力軍1000餘人由沱北州瓊林堡,取道崇峰冊,進抵樂土縣扶輦社,與寧平諸軍一起會剿石碑社。[45]寧平道總督謝光巨、參贊黃登慎等人亦率軍前往石碑社,與範文理會師。因範文理年邁生病,只得暫時退回瓊林,由領兵官陳文祿率兵隨同總督謝光巨追剿黎維良等人。[46]不久後,謝光巨、黃登慎率兵進抵上谷,距離石碑社半日之程,沿途土民紛紛逃走。謝光巨招來土目高曰噲,嚴飭其協助追捕黎維良等人。高曰噲十分畏懼,乞求寬限時日。高曰噲回去後,出賣了藏匿於其地黎維良、黎維然等人,將其抓捕獻於謝光巨帳下。義軍頭目扶黎大將軍范允勇被山西巡兵俘虜、左河將軍黎文吝被河內巡兵俘虜。[47]六月下旬,明命帝下詔正式宣佈寧平、興化二道班師,並將黎維良之罪佈告中外。[48]

去世[編輯]

明命十四年(1833)秋季,黎維良、黎維然等人被押送至順化處決。黎維良去世時,年僅二十歲。黎維良起義直接導致了明命帝決心削除黎後、鄭後的待遇,並且在1833年五月間接影響了南圻黎文𠐤之亂

註釋[編輯]

  1.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十,第18—19頁。
  2.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七八,第19—21頁。
  3. ^ 一名郭雄至。
  4.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十,第18—22頁。
  5.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1—2頁。
  6. ^ 6.0 6.1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10頁。
  7.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3—5頁。
  8.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24—26頁。
  9.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2頁。
  10.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4—15頁。
  11.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6頁。
  12.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24—26頁。
  13.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7、14頁。
  14.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11—12頁。
  15.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20—21、25頁。
  16.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29—30頁。
  17.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5頁。
  18.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8頁。
  19.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11頁。
  20.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14—15頁。
  21.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19頁。
  22.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五,第24頁。
  23. ^ 23.0 23.1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六,第7頁。
  24.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14—15頁。
  25.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19—20頁。
  26.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一,第23—24頁。
  27.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2、10頁。
  28.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0—11頁。
  29.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15、20頁。
  30.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二,第21—22頁。
  31.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17頁。
  32. ^ 32.0 32.1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27頁。
  33.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1—2頁。
  34.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6頁。
  35.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三,第18—19頁。
  36.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6頁。
  37.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3—5頁。
  38.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9—10頁。
  39.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25頁。
  40.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四,第27—28頁。
  41.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五,第10頁。
  42.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六,第6頁。
  43.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五,第20頁。
  44.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六,第2頁。
  45.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六,第3頁。
  46.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七,第9頁。
  47.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七,第9、11—12頁。
  48. ^ 《大南寔錄正編第二紀》卷九八,第13—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