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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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定子(1177年—1247年),字瞻叔,號著齋邛州蒲江縣(今四川省蒲江縣)人。南宋大臣,宋理宗時參知政事。高稼之弟。

生平[編輯]

高定子博通六經宋寧宗嘉定二年(1202年)與兄高載同時中進士。擔任郪縣主簿,反對四川宣撫副使吳曦通金叛國,請求辭官,吳曦叛平,再任官職。調中江縣丞,知丹稜縣,改監資州酒務。為母丁憂,服除擔任知夾江縣,創同人書院,修長寧學校。轉任知長寧軍。當時官府所需都仰仗淯井鹽利,制置司又征榷其中半數歲入,以致鹽稅沉重。高定子任內取消制置使所榷的稅款,免除重征之賦。改知綿州,以保境安民、收捕、防遏潰兵之功,進直寶章閣。被宋理宗召對,極言時弊,表示政治上積極有為,強烈主張抗元。揭露宋朝的腐敗,指出內治不修,外懼不謹。擔任刑部郎中。出為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召為軍器監,遷太府少卿,升計度轉運副使。復召為司農卿兼樞密都承旨,轉任太常少卿、參贊京湖、江西督視府事。擢升為翰林學士知制誥吏部尚書,參與修撰孝宗、寧宗《日曆》。淳祐二年(1242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淳祐三年(1243年)兼參知政事。後以資政殿學士轉一官致仕,退居吳中,每天著述自娛。淳祐七年(1247年)卒忠襄,贈少保,所著《存着齋文集》。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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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409》,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文獻[編輯]

  • 《宋史》列傳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