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鴻儒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陶鴻儒(1557年—1632年),字大用,號雲衢,河南新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生於嘉靖三十六年五月初五日,年十四,補博士弟子員,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河南鄉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初任山西長治縣知縣,多善政宜民,邑人為立生祠,己酉分校山西鄉試。丁父憂歸,服闋,補膚施縣,未任,升戶部主事,奉差管海運、新太倉、祿米倉並易州糧儲。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接替張光縉任松江府知府一職,1621年由張宗衡接任。任知府時,問民疾苦,興利剔弊,百姓愛如父母。又培植學校,講課不輟,擇其文有體式者,刊為《雲間鳳毛》以正文體,一時登科甲者甚眾。及致仕歸,父老遮道流涕,擁車馬不得行。卒於崇禎五年四月十六日,享年七十六。著有《攀轅錄》,祀鄉賢。

家族[編輯]

原籍廣東南雄府達摩巷人,明初始祖陶魁占籍新野。魁生海,海生原,原生阯,阯生汝魯,號左泉,以子鴻儒貴,封文林郎長治縣知縣。

娶方氏,封孺人;継娶黃氏。子陶文曜、陶文昱、陶文曄、陶文暐。

參考資料[編輯]

  • 吳宗達《明故中憲大夫直隸松江府知府前戶部員外郎雲衢陶公墓誌銘》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銜
前任:
張光縉
松江府知府
1619年-1621年
繼任:
張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