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諾德·魏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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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諾德·蒂努維奇·魏默
Арнольд Тынувич Ве́ймер
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民委員會/部長會議主席
任期
1944年9月26日—1951年3月29日
前任奧斯卡·塞普雷
繼任阿列克謝·穆里塞普
個人資料
出生1903年6月20日儒略曆6月7日]
 俄羅斯帝國愛斯特蘭省雷維爾區維斯米莊園
逝世1977年3月3日(1977歲—03—03)(73歲)
 蘇聯塔林
國籍 愛沙尼亞
 蘇聯
政黨愛沙尼亞共產黨
蘇聯共產黨 蘇聯共產黨
母校塔爾圖大學
獲獎
社會主義勞動英雄 — 1973
列寧勳章 — 1946 列寧勳章 — 1950 列寧勳章 — 1965 列寧勳章 — 1973
十月革命勳章 — 1971 衛國戰爭勳章 — 1945 勞動紅旗勳章 — 1958 勞動紅旗勳章 — 1963

阿諾德·蒂努維奇·魏默,愛沙尼亞語Arnold Veimer;俄語:Арнольд Тынувич Ве́ймер;1903年6月20日—1977年3月3日),愛沙尼亞人,蘇聯黨和國家領導人。經濟學博士,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院院士。曾任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輕工業人民委員;人民委員會副主席、主席、部長會議主席;農業部副部長;國民經濟委員會主席;部長會議副主席;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院院長等職務。[1]

生平[編輯]

  • 1903年6月20日出生於愛沙尼亞省維米莊園的一個農村磨坊主家庭。1915年起在家鄉做工人。1919年全家遷往塔林。
  • 1919年-1922年,塔林男子中學學習,期間參加愛沙尼亞工人運動。1921年起,Viituls工人報編輯。
  • 1922年-1923年11月,塔爾圖大學歷史系學習。1922年加入愛沙尼亞共產黨,並在愛共在愛沙尼亞南部幾個縣的地下黨組織中工作。
  • 1923年11月24日在塔爾圖被捕,以「反國家言論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 刑期結束後被押解至塔林,列入共產黨「組織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49人名單。1924年11月,他被判處無期徒刑。1938年5月特赦出獄。
  • 1938年6月-1940年1月,愛沙尼亞軍隊服役。服役期間,他恢復了在塔爾圖大學的學業。
  • 1940年1月被調往預備役部隊。1940年6月畢業。
  • 1940年6月,塔林工人自衛隊指揮官。他參與推翻愛沙尼亞政府的政變,組織工人自衛隊佔領了國家廣播電台。隨後擔任親蘇報紙《人民之聲報》主編。
  • 1940年7月-9月,愛沙尼亞人民議會議員。期間,1940年8月25日-9月6日,愛沙尼亞人民議會主席。他堅決支持愛沙尼亞併入蘇聯。
  • 1940年8月-1942年,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輕工業人民委員。衛國戰爭期間,他負責組織塔林的疏散撤退工作。1941年8月28日,他跟隨最後一班輪船撤離塔林,經喀琅施塔得撤往車里雅賓斯克
  • 1942年-1944年9月,愛共(布)中央委員會自由講師兼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民委員會副主席。他參與了第8愛沙尼亞步兵師的組建。
  • 1944年9月-1951年3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民委員會、部長會議主席。他在戰後重建了愛沙尼亞的現代工業體系,取代了之前分散的小工業生產。
  • 1951年3月-1952年11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院經濟與法律研究所所長。
  • 1952年11月-1954年3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機械部塔林修理廠廠長。
  • 1954年3月-1957年6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部副部長。
  • 1957年6月-1965年10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國民經濟委員會主席。1963年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 1965年9月-1968年4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副主席。1967年當選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院院士。
  • 1968年4月-1977年3月,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科學院院長。
  • 1977年3月3日於塔林逝世,享年73歲。葬於森林公墓。

魏默是蘇共21-22大代表;第1屆蘇聯最高蘇維埃民族院代表,第2-3、5-6屆蘇聯最高蘇維埃聯盟院代表,第1-3屆愛沙尼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最高蘇維埃代表。[2]

榮譽[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