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71號決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471號決議
阿富汗國民議會舊議會大樓的內部
日期2003年3月28日
會議4730
編號S/RES/1471(文件
主題阿富汗局勢
投票
15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471號決議於2003年3月28日一致通過,決議重申了關於阿富汗局勢的所有決議,並將聯合國阿富汗援助團(聯阿援助團)的任務期限再延長12個月,至2004年3月31日。[1]

安全理事會重申其對主權、領土完整的支持[2],它還贊同《喀布爾睦鄰關係宣言》(2002年第1453號決議)的協議,並強調聯合國在協助阿富汗人民重建國家方面的核心作用。

該決議贊同在聯阿援助團內設立一個選舉部門。[3]並進一步強調,通過過渡行政當局提供恢復和重建將有助於執行《波恩協定》,並支持秘書長阿富汗問題特別代表拉赫達爾·卜拉希米。聯阿援助團被要求向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提供援助,並敦促阿富汗各方與特派團合作執行任務,確保其工作人員的安全。[3]國際安全援助部隊(安援部隊)在根據第1444(2002)號決議執行其任務時,還必須與卜拉希米和秘書長合作。

最後,指示秘書長科菲·安南每四個月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Security Council extends Afghanistan mission until 28 March 2004. United Nations. 28 March 2003 [2023-02-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27). 
  2. ^ Conte, Alex.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 the United Nations, Afghanistan, and Iraq. Ashgate Publishing, Ltd. 2005: 80. ISBN 978-0-7546-2442-4. 
  3. ^ 3.0 3.1 McCormack, T.; McDonald, Avril.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 2003, Volume 6; Volume 2003.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268. ISBN 978-90-6704-203-1.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