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 (政治人物)
外觀
王昭(1917年—1970年2月12日),男,河北平山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王昭出生於河北省平山縣天井村農民家庭。193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6年任中共平山縣委書記。抗日戰爭時期任晉冀區黨委副書記。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石家莊市委書記兼市長、解放軍第64軍政委、第19兵團政治部主任。
1953年調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同年兼任公安部副部長。1956年時,兼任新成立的公安體育協會主席[1]。
1961年春,王昭被調任青海省委任第二書記兼省長,代理省委第一書記。從公安部調來的王仲方擔任省委常委兼省委秘書長、省政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從1961年6月到1962年6月,複查了本省捕、判的35825個案件,佔三年捕判總人數的57%;釋放了13673人,到1962年底又釋放了4000多人。1962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楊植霖調任西北局書記處書記,兼青海省委第一書記。楊植霖常在西安工作,主持青海黨、政日常工作的主要是王昭。1963年秋,王昭親自掛帥,兩位省委副書記參加,從省直機關抽調30多名廳、局幹部、300多名普通幹部組成「四清」工作團,在湟中縣平安公社開展社教試點。
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迫害。
1979年,王昭得到徹底平反。骨灰在北京八寶山公墓一室安放。
參考文獻
[編輯]- ^ 李科. 中国前卫体协:健体强警这十年. 中國警察網,來源:人民公安報. 2011-01-24 [2018-09-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1) (簡體中文).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
前任: 高峰 |
中國共產黨青海省委員會第一書記(代理) 1961年8月-1962年11月 |
繼任: 楊植霖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袁任遠 |
青海省人民委員會省長 1962年6月-1967年3月 |
繼任: 劉賢權 青海省革命委員會主任 |
教育職務 | ||
前任: 羅瑞卿 |
中國人民公安學院院長 1953年1月-1958年12月 |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文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