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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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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檢徽
主要領導
檢察長熊毅 一級高級檢察官
副檢察長(5)楊彬、韓曉帆、梁雲、程序、蒯建欣
政治部主任季紅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組織上級機構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南京市法律監督機關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中國共產黨南京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中國共產黨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南京市紀委監委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實際地址中國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秣陵路108號
 郵政編碼210004
 電話號碼+86 (0)25 86502000
對外官網官方網站
機構沿革
1950年-1955年南京市人民檢察署
對應機構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司法局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簡稱南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檢察機關。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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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1月20日,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成立,隸屬最高人民檢察署華東分署,按乙級省署編制,並成立檢察委員會。1954年1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更名為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隸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1959年至1962年,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與南京市公安局合署辦公。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檢察機關陷入癱瘓。1967年1月2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3月5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由江蘇省軍區獨立二師派員實行軍事管制。同年4月1日,南京市公檢法臨時工作委員會成立,由支左部隊及部分原公檢法領導組成,下設政治、偵破、辦案、治安、接待、行政辦公室。8月,因兩派群眾組織矛盾突出,工作陷於停頓狀態。12月15日,公檢法軍管組撤離[1]。1968年2月,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1978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重新組建[2]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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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4.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5.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6.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 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 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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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公室
  • 第一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
  • 第八檢察部
  • 第九檢察部
  • 政研室
  • 案件管理部
  • 信息技術部
  • 組織人事處
  • 宣傳處
  • 教育處
  • 計財裝備處
  • 檢務督察處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處
事業單位
  • 檢察官培訓中心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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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檢察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葛曉燕 2011年1月-2016年1月
范群 2017年1月-2021年3月
黃利民 2021年3月-2023年1月
熊毅 2023年1月-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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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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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南京检察志. 深圳: 海天出版社. 1994: 418. ISBN 7806151117. 
  2.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編). 南京简志. 南京出版社. 2014: 363. ISBN 978755330571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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