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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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延綏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
籍貫 | 四川重慶府巴縣軍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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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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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三年(1467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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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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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趙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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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縉(1467年—?年),字元素,四川重慶府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禮記》,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四川鄉試第九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六十二名進士[1][2]。四年二月選授福建道御史,八年巡按南直隸,十四年巡按江西,十六年正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世宗即位,追論江西平朱宸濠功,十一月升右少卿,嘉靖元年(1522年)六月升左少卿,三年十月升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以持法為鎮守太監王玳所奏,四年三月調巡撫延綏,七年八月以病乞休。
曾祖張仁。祖父張政先。父張洪。母房氏。慈侍下,兄紀、綸、弟綎、張纁(貢士)、級、翊、績、繪、綺、綖、緒[3]。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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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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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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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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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卿(2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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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2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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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事中(2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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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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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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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3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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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部(12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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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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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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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1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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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1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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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養士百五十年,仗節死義,正在今日。」——楊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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