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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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春男(1941年),男,台灣彰化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黨外運動人士。

生平[編輯]

1962年,張春男自台中師範專科學校畢業。此後歷任彰化縣東山國民學校、永興國民學校教員,員林鎮大通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顧問。1972年,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1977年辭去國民大會代表職務。197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中,張春男作為無黨籍人士參選彰化縣縣長,但未能當選。後來,張春男出任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黨外候選人聯誼會總幹事。[1]

1980年底,中央民意代表選舉開始,此為高雄事件後舉行的首次選舉。中華民國政府在大選前頒佈《選舉罷免法》,並且要求參選人不得在競選活動中涉及高雄事件,禁止為高雄事件受刑人翻案。但是選舉開始以後,黨外候選人都以高雄事件作為訴求。1981年1月17日,落選的台中市立法委員候選人張春男因其競選言論「越軌」,違反《選舉罷免法》,而遭到警方逮捕。1981年1月20日,其妻的交保要求被駁回。1月30日,台中地方法院檢察處以違反《選舉罷免法》、作「煽動性宣傳」為由起訴張春男。4月18日,台中地方法院以在競選演說中「攻擊」當局、違反《選舉罷免法》為由,對張春男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2]與張春男同期因競選言論而被判刑的還有劉峰松[3]

1986年2月,張春男攜家眷來到大陸定居。198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會見從台灣來大陸定居的黃順興、張春男。[4]來大陸後,張春男擔任中國農業科學院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顧問。他是第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常委。1987年9月,《自立晚報》記者李永得徐璐來到北京採訪,這是台海兩岸隔絕將近40年後台灣記者首次來訪中國大陸,其間張春男曾經陪這兩位記者遊覽北京市容。[1]

1996年,張春男回到台灣定居,在彰化縣員林鎮莒光路自宅開設「仙方齋」,以鑽研中醫為業。同年2月5日在總統選舉前夕,張春男表示「是中共眼裏最適合的總統人選」。2009年中華民國縣市長暨縣市議員選舉中,他作為無黨籍人士參選彰化縣縣長,但以最低票落選。[5]

2009年10月7日,張春男發表文章《台灣主權宣告書》,主張「台灣主權理應屬於台灣人」,並批評民主進步黨「可能實際上是由外來政權的特務單位所操控……欺騙台灣人『已獲得台灣主權』,要台灣人相信『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該文指控:「諸多證據證實民進黨可能被特務單位滲透控制,證之民進黨本身從不追查真相、也從未澄清其清白;更有甚者,民進黨執政八年,居然從不立法禁止特務滲透,也不清除潛伏的特務。若非整個民進黨是被操控,則難以解釋何以如此。……看來,民進黨是在高雄事件,國民黨把台灣人支持的黨外(人士)抓光之後,由滲透進去填補黨外真空的特務控制人員所操控的。」[6]

2015年2月7日,張春男以無黨籍參選彰化縣第四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仍以最低票落選。

張春男之妻鄭素,與張春男共同經營仙方齋。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王永耀,海峽兩岸關係的里程碑——前台灣「國大代表」張春男談台灣記者首訪大陸,今日中國(中文版)1987年11期
  2. ^ 张春男案,华夏经纬网,2003-06-05. [2014-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22). 
  3. ^ 李筱峰,《台灣民主運動40年》,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87年,第171頁
  4. ^ 胡耀邦会见黄顺兴张春男时谈祖国统一 以台湾当权者为主要和谈对象也重视其他爱国力量人民力量,人民日报,1986年10月10日. [2014-1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5. ^ 2009台湾“三合一”选举县市长候选人. 新華網. [2009-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02). 
  6. ^ 張春男. 台灣主權宣告書. 張春男官方網站. 2009-10-07 [2023-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