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桐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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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桐豫

姚桐豫(1869年—?),字梧岡,一作吾剛,浙江臨海縣人,清末民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姚桐豫是清朝秀才。後來他到日本法政大學留學。畢業後他回到中國,歷任廣西巡撫衙門秘書,桂林地方審判廳廳長,廣東審判籌備處處長等職。[1]辛亥革命前夕,他任兩廣總督張鳴岐的文案。黃花崗起義失敗後,他曾經掩護臨海籍的同盟會會員王文慶等脫險。[2]浙江光復後,他被浙江軍政府委任為台州軍政分府都督,接替雷廷瑞

對於他任台州都督事,1911年《四明日報》有如下記載:[3]

都督弄權 志士不滿


台州設立軍政分府,在杭起義光復之台人士紛紛由杭回台,多至三四十人,咸希望參預軍府新事業,為桑梓造共和幸福。迨群抵海門,都督姚桐豫立即發揮其任用私人手段。第一派出衛隊官葛奇峰,則軍界已失所望。復用秘書員何兼善,系向在漁團局司事分台候補場中之滑吏。其他若馮傑盧華士,豚尾搖曳,頑舊無知。姚固利其私人,諸志士皆不樂與其共事。且他人士在杭起義,以頭顱換得軍政分府,一至台州只為姚氏私人之啖飯地,一時起義諸同志群相憤激,有議以手槍贈姚者,有議以姚將取消者。(杭州起義,姚未在場,由黃岩民事長楊雲帆君權其任受台事者。)經各邑民事長力為調停,已有多數人解散回杭。詎日前姚氏又無辜縱衛隊殺金氏父子,以至全台人心浮動,軍政分府更有危在旦夜之勢。彼由杭相隨回台者,立即紛紛辭退,勢成瓦解。聞辭去者大約黃、太居多,現姚皆引臨海私人充補。以後台州之局面恐更不堪設想矣。

1912年,他調任浙江都督府秘書長兼法制局局長,後來他改任江蘇都督府秘書。1913年,他當選爲民元國會衆議院議員。國會解散後,他任京師高等檢察廳檢察官。1916年國會恢復後,他仍然擔任衆議院議員。1917年,他任護法國會衆議院議員。1922年國會第二次恢復,他仍任衆議院議員。 [1]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