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紹竑
黃紹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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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浙江省政府主席 | |
任期 1934年12月12日—1936年7月25日 | |
前任 | 魯滌平 |
繼任 | 白崇禧 |
任期 1936年9月6日—1936年12月2日 | |
前任 | 白崇禧 |
繼任 | 朱家驊 |
任期 1937年11月26日—1946年3月26日 | |
前任 | 朱家驊 |
繼任 | 沈鴻烈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黃紹雄 1895年 大清廣西容縣珊萃村 |
逝世 | 1966年8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 (71歲)
國籍 | 大清(1895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年) 中華民國(?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66年)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年-1966年) |
親屬 | (父)黃玉梁(舉人) (曾叔祖父)黃鵬奮(進士) (叔祖父)黃金韶(進士) (叔父)黃玉忠(進士)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中華民國 |
服役 | 中華民國陸軍 |
軍銜 | 二級上將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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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紹竑(1895年—1966年8月31日),又名紹雄,字季寬,漢族,廣西容縣人,中國政治人物、軍事人物。與李宗仁、白崇禧號稱新桂系三大巨頭,與政學系關係密切。國民革命軍中將加上將銜。曾任廣西省主席、浙江省主席、湖北省主席、國民政府內政部部長、交通部長、國民政府監察院副院長,是廣西大學創始人。[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政務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常務委員、和平解放台灣委員會副主任等職。
生平
[編輯]早年經歷
[編輯]出生於廣西容縣珊萃村的知名望族,曾叔祖父黃鵬奮,叔祖父黃金韶,叔父黃玉忠皆為進士,父黃玉梁是前清舉人。黃七歲入私塾,機靈多變,1909年入廣西陸軍第三中學。1912年入武昌陸軍軍官預備學校繼續學習,1914年結業後,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學習。1916年畢業後,回廣西陸軍任準尉見習官。
新桂系統一廣西之後,黃成為僅次於李宗仁的新桂系二號首領,1926年6月1日任廣西省政府主席,長期經營廣西。
中年經歷
[編輯]在新桂系的歷次反蔣戰爭中因屢次指揮作戰失利,在新桂系中威望大受打擊,心灰意冷。隨後在取得李宗仁、白崇禧的諒解,保證不危害團體利益的協議後,離開新桂系投蔣。1932年2月18日任國民政府委員,5月3日任內政部長。
三任浙江省政府主席 (1934-36年, 1936-36年, 1937-46年), 貢獻很大。
1937年1月16日,湖北省政府主席黃紹竑宣誓就職,並宣佈治鄂方針:一、注意國防教育;二、整理保安隊,鞏固治安;三、整理土地財政;四、講求水利,修築堤防[3]:5341。1月20日,國民政府任命黃紹竑兼任湖北省保安司令[3]:5343。6月20日,湖北省政府主席黃紹竑至廬山,任廬山訓練團總隊長[3]:5449。
抗戰後任第二戰區司令長官,中將加上將銜。1942年轉任第三戰區司令長官。1946年當選監察委員。1947年當選監察院副院長。
1949年1月22日,駐在石家莊之毛澤東對黃紹竑所提的意見答覆如下:「蔣已下野,第一點無須再商;白崇禧將軍如願和平,可與劉伯承將軍直接談判」[4]:141。4月1日,黃紹竑作為代表之一赴北平參與和平談判,與毛澤東私下相談甚歡,一齊吟詩唱詞。4月16日,黃紹竑自北平飛返南京,攜中國共產黨所提之二十四項要求,「向中央請示」[4]:184。4月20日,國共和談失敗後,黃當即動身飛往香港。8月15日,黃紹竑、龍雲、劉建緒等44人,在香港發表《我們對現階段中國革命的認識與主張》聲明。9月,離港返回大陸,參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5]
晚年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黃紹竑留在大陸,曾任政務院政務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二、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法案委員會委員,民革中央常委兼和平解放台灣工作委員副主任等職。
1957年5月,黃紹竑發表《黨不應直接向人民發號施令》,批評當時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方法欠妥,並認為應該積極開展整風運動、肅清官僚主義、健全司法體系[6]。6月,整風運動的反右擴大化使得黃紹竑被劃為右派分子,後來做了檢討並在次年被罷免人大職務。1960年,因 「確有悔改」而摘掉了右派帽子,恢復了正常的政治活動。[7][8][9]
晚年黃紹竑對兩岸問題頗為關心,主張兩岸統一,1962年在會議上發表演講:「起來吧!台灣同胞們,強大祖國有六億五千萬同胞大力支持你們!台灣是中國的神聖的領土,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10]
1965年7月20日,從美國返回中國大陸的李宗仁夫婦到達北京,黃紹竑參與迎接現場。
文化大革命時政協一度停擺,黃紹竑亦受到嚴重衝擊,兩次服毒不死[來源請求]。1966年8月31日下午,黃紹竑前往李宗仁宅。程思遠對黃紹竑說:「看來你有心事。」黃紹竑說:「我不為自己打算,我擔心的是德公(李宗仁)。」至於黃紹竑和李宗仁談了些什麼則不得而知。當日,黃紹竑在北京以剃刀刎頸自殺而死。
據部分媒體報道,傳言黃紹竑留有遺書:「余當年棄國投共,始令億萬黎民今於水深火熱之中。余投共而罪該萬死,唯國人卻無辜矣,即九泉下亦無面目見萬民。」[11][12][13][查證請求]
1980年代,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為其平反,並恢復名譽。黃紹竑著有《五十回憶》一書。
藝術形象
[編輯]- 2009年,建國大業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 頁1547
- ^ 民國容縣軍政要員上將黃紹竑。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8-13.
- ^ 3.0 3.1 3.2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 ^ 4.0 4.1 蔣經國.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書局. 1988.
- ^ 鄧騁. 《民革前辈黄绍竑的历史抉择》. 團結. 2022.
- ^ 党不应直接向人民发号施令. 《人民日報》. 1957-05-17.
- ^ 註: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大會開幕前一天,即1月3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向大會提出了《關於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委員會法案委員會和國防委員會中的右派分子黃紹竑等十人的職務的建議》,請大會予以審議。建議如下:「……(二)關於右派分子章乃器、潘大逵、曾庶凡、黃紹竑、陳銘樞、黃現璠、費振東、喬傳珏、馬哲民、章伯鈞、葉篤義、程士范、潘鍔鏱、羅隆基、費孝通、儲安平、錢偉長、錢孫卿、歐百川、王天錫、韓兆鶚、丁玲、張東木、謝雪紅、楊子恆、鄭立齊、黃琪翔、李伯球、徐鑄成、黃藥眠、王毅齊、張軫、張雲川、朱君允、畢鳴岐、譚志清、龍雲、李琢菴38人的代表資格問題,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已經向大會提出建議,認為他們已經喪失繼續執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合法根據,不應當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因此,常務委員會決定建議大會罷免黃紹竑、龍雲、陳銘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罷免費孝通、黃現璠、歐百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罷免龍雲國防委員會副主席的職務,罷免黃琪翔國防委員會委員的職務。」2月1日,全國人大一屆五次會議作出了「罷免張雲川、陳銘樞、黃紹竑、黃琪翔、謝雪紅、羅隆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案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的決議。
- ^ 浙江档案网-黄绍竑. 浙江省檔案館. [2023-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1).
- ^ 中央和民主党派摘掉一批确有悔改的右派分子的帽子. 《文匯報》. 1960-11-25.
- ^ 民革中央等“五·二四”前夕举行座谈会 纪念台湾人民反美爱国示威五周年. 《人民日報》. 1962-05-22.
- ^ 國民黨政府要員「投共」的陰影. 《明鏡郵報》. 2016-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5).
- ^ 民國凋零往事. 北美時報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6-03-27.
- ^ 張杰. 国军叛将的“文革”余生. 《財經文摘》. 2012.
- 日本外交部亞洲局監修、霞山會編:《現代中國人名辭典》第331~332頁,財團法人霞山會出版,1966年版。
- 《中國人名大詞典》第1867頁,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版。
相關傳記
[編輯]- 廣西文史研究館編:《黃紹竑回憶錄》、廣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4月23日。
- 黃紹竑著《五十回憶》、嶽麓書社、199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