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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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應清(約1878年—1938年11月29日)字鏡平江蘇省崇明縣(今屬上海市)人。清末民初會計學家、會計實務專家,中國會計立法的先驅者。[1]

生平[編輯]

1870年代後期,錢應清生於江蘇省崇明縣。後他赴日本留學,在日本留學期間,錢應清擔任中國國留日學生於1906年11月在東京創刊的雜誌《教育》的撰稿人。清朝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政治理財科。同年歸國,與梁志宸等一起被清廷着賞法政科舉人。1907年底,以法政科舉人身份任憲政編查館統計局副科員。後任京師譯學館理財教員。1909年(宣統元年)4月,度支部派錢應清為浙江省清理財政副監理主事。[1]

中華民國成立後,民國元年(1912年)1月,錢應清當選國民協會交際部職員。同年3月,任北京政府財政部會計司司長(時稱司計處),與錢法司司長孫德全為同僚。上任後不久,錢應清向財政部遞交了代擬的《財政部請將<會計法草案>咨交參議院議決呈》,並附其所撰《會計法草案序言》以及所擬8章36條《會計法草案》。1912年9月,錢應清任北京政府蒙藏事務局顧問。11月,轉任財政部庫藏司司長。1913年,同謝霖楊汝梅等教授發起創立了中國經濟學會。錢應清還參加了公民黨,並當選該黨參事。同年9月,被免去庫藏司司長一職。[1]

1922年7月,錢應清同賈士毅教授等同任全國財政討論委員會委員。1924年11月,任職於北京政府交通部。1936年,他和王一亭關炯之在上海興辦慈善事業。[1]

1938年4月,任中華民國維新政府財政部公債司司長。同年11月29日,錢應清在上海寓所內被砍殺身亡。[1]

著作[編輯]

  • 《會計法草案》
  • 《自由保護貿易得失論》
  • 《會計學要論》
  • 吉川潤二郎,鐵血宰相,錢應清, 丁疇隱譯,上海:文明書局,1903年
  • 譯文《英國憲法正文》
  • 論文《實驗心理髮達小史》
  • 《葉仲鸞先生壽言集·序》
  • 《半弓居文集》
  • 《競廬詩稿》(1933年)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陳元芳,中國會計立法先驅:錢應清,財會通訊(綜合版)201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