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繼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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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繼母系,是指在父系社會中的一種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繼承產業,解決家庭缺乏男性繼承人的問題。在一個父系傳承為主、女性無繼承權的地區,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產、事業無子傳承,就可以令孩子過繼母系,獲得繼承權。過繼後由於與母親同姓(特殊情況採用雙姓[1]),常被視為從母姓

過繼母系也會影響一個人的族群認同或國籍,如於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湯德章律師,父為日本東京人,母為臺灣臺南人,湯律師因過繼母系,被視為臺灣人[2]

類型[編輯]

由母方家族收養[編輯]

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員收養,最常見是由生母的兄弟收養,即原來的舅父成為養父[1],隨養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輩成員收養的例子,例如西晉時期賈充因親生兒子賈黎民等夭亡,無子繼嗣,於是收養幼女賈午與丈夫韓壽所生之子為賈黎民的嗣子,改名賈謐琉球國醫學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應瑞麟無子而過繼為其養子[3]

廣東地區稱外甥過繼舅舅為「母子歸宗」(姑子歸宗)[4][5]

入贅[編輯]

婿養子[編輯]

婿養子是男方成為女家養子,所生子女繼承母家的習俗。

抽豬母稅[編輯]

抽豬母稅,又稱抽豬母租。是閩南人臺灣人的一種過繼母系習俗[6]

原指早期閩南舊習,農家母豬借予佃農或他人飼養,直到母豬生小豬時,可取回部分的小豬,當作自己的報酬。「抽豬母稅」後成為一句婚姻臺語術語,是指臺灣人早期的一種慣例:入贅的男子,約定由一個或多個兒子「從母姓」,為女方繼嗣,是為「抽豬母稅」[7]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清稗類鈔·姓名類·合姓》合姓,非雙姓也,以二姓併合而成,大率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斬祀者也,不知者,輒疑篇雙姓耳。其著稱於世者,有浙江桐鄉之陸費瑔。瑔為嘉、道間人[……]
  2.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難者湯德章 台南追思緬懷.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7). 
  3. ^ 魏姓家譜(慶佐次家)·四世士哲. 筑波大學. [2021-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親雲上第三子也,生母應氏眞牛,平敷屋親雲上女,因外祖應瑞麟無嗣,繼其後。 
  4. ^ 过继传宗. 大埔縣人民政府網站,大埔縣廣播電視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8) (簡體中文). 
  5. ^ 湖东民俗风情. 陸豐宣傳文化網,來源: 《陸豐文史》第十六輯.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27) (簡體中文). 姑子歸宗 凡無男孩的人家,選取一外甥承嗣,以舅為父,從舅姓,稱姑子歸宗。自古以來,在湖東地區都有這俗,多數是兄弟姐妹姑嫂間的親情較好者。甥子進舅家改跟舅姓,親族與鄰里都與之認可。 
  6. ^ 要抽「豬母稅」!他們結婚時碰到的難題. 澎湖時報. [2021-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06). 
  7. ^ 〈軍師變主帥3〉沒沒無名的他 靠這首洗腦歌家喻戶曉【壹特報】.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