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列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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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45年的霍亨弗里德堡戰役中,普魯士線列步兵正在進攻。

線列步兵(英語:Line Infantry、法語:Infanterie de ligne),或譯戰列步兵線性步兵,在17至19世紀間,歐洲國家在野戰時主要的步兵運用形態。

同樣的兵種在當時的歐洲各國、中國、印度、新大陸(大陸軍),世界各地都有所編制。

創立[編輯]

線列步兵最早出現在17世紀。在17世紀初,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二世決定以簧輪式火器武裝他的陸軍,但只有騎兵裝備了這種結構複雜的武器。他在三十年戰爭期間的優異戰績使得線式戰術得到全歐洲的矚目。在他逝世後的一段時間,瑞典步兵便以新式簧輪式火槍(Musket)武裝,與舊式火槍相比,新式火槍比較輕,更加容易發射,不需要額外幫助。另外,製作新式火槍,需要的鐵更少,意味着在大量生產時,更加便宜。這種火器的出現,使得需要大量裝備火槍的線列步兵的創立變得可能。

戰術[編輯]

法國胸甲騎兵在滑鐵盧戰役中向英軍方陣衝鋒。

線列步兵在大多數時候,使用這三種陣型:線列(Line),方陣(Square)與縱陣(Column)。

從17世紀中期開始,步兵廣泛採用了手持槍械,[1]佔主導地位的戰術是線式戰術,將步兵排成寬而淺的線列,然後齊射。一條線列,有二至四排士兵。

由於火槍精準度差(當時的火器一般都是滑膛槍),加上前裝彈裝填速度的緩慢,[2]所以,只有密集陣型的射擊才能最大限度地造成敵軍的傷亡。線列以發揮最猛烈的火力為目的排列。以散兵(Skirmish)陣型排列的步兵,雖然能夠尋找掩護,而且相對地靈活,但是,在對抗騎兵時十分脆弱,也不能守住陣地,抗擊前進中的步兵縱陣。線列步兵向受到威脅撤退的散兵與騎兵提供了支持。

在遭到騎兵包圍時,線列步兵能夠迅速轉變為方陣。這種方陣中間是空的,不同於長矛兵與舊式火槍手的方陣。

即使是訓練有素的步兵,以線列陣型行進時,速度仍然會非常緩慢,而且,在行進時,陣型很容易散開,特別是在通過灌木、森林時。因此,在固定時,步兵通常採用線列陣型,而在行進時,通常採用縱陣。在衝鋒、近戰時,也會採用縱陣。

訓練[編輯]

線列步兵以步兵操典(Manual of arms)為訓練指南,主要內容是快速排成一列,快速射擊與機動。

線式戰術需要嚴明的紀律與簡單的移動,需要士兵熟練指令到下意識的程度。在訓練中,演習與體罰經常進行。

線列步兵很快成為了歐洲國家的常見步兵兵種。火槍手(Musketeers)與精銳部隊,擲彈兵,逐漸變為線列步兵的一部分,採用起線列戰術。

武器裝備[編輯]

在17世紀中期,線列步兵的火槍加上了刺刀。刺刀掛在火槍的槍口,在近戰時使用。它對抗騎兵時也有幫助。

在17世紀晚期,火槍手被更輕更便宜的、燧發槍兵(Fusilier)代替,他們裝備了燧發槍,重五千克,口徑17.5毫米,出現在法國,後來傳播到其他國家。在很多國家,燧發槍仍然稱為火槍。但是,無論是火槍抑或是燧發槍,都是無膛線的,這使得兩者的準確度低、射程短。但是,相應地,由於無膛線,彈丸對人體的創傷比有膛線槍的彈丸高。

線列步兵沒有任何防護裝備。只有一些精銳部隊,能夠保留一些有傳統元素的防護裝備,比如擲彈兵的銅帽。

同時代的其他步兵兵種[編輯]

德國獵兵(Jäger)。

起初,線列步兵只是步兵的一小部分,因為,它在對抗敵軍騎兵時,顯得很脆弱。長矛兵(Pikiner)是主力步兵,也被稱為重步兵。舊式火槍手是步兵中具有重大意義的部分,但是,當時並未使用線式戰術。然而,到了17世紀中葉,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的陸軍中,已經有一半是線列步兵。在發明了刺刀後,線列步兵能保護自己,對抗敵軍騎兵。長矛兵在陸軍中所佔的比例大幅下降。在1689年,奧地利陸軍廢除了長矛兵。在1703年,法國陸軍也效仿前者,廢除長矛兵。在1721至1769年間,彼得大帝幾乎將所有俄國步兵轉為線列步兵。線列步兵成為了歐洲陸軍的主力步兵。

當時的兵種,除了線列步兵外,還有精銳部隊[3]與輕步兵。與線列步兵的緊密陣型相反,輕步兵採用鬆散陣型。在18世紀後期開始,大多數歐洲國家的陸軍都有來福槍兵,[4]以昂貴的線膛卡賓槍武裝,接受精確射擊、尋找掩護的訓練。線列步兵裝上刺刀的火槍比起卡賓槍重,被稱為重步兵,用作主力部隊。

法國在大革命與拿破崙戰爭時期,將步兵分為衛隊、線列步兵與輕步兵,但是,線列步兵與輕步兵的武器與戰術相同。拿破崙不信任線膛火器[來源請求]。然而,線列步兵與輕步兵都有引入了散兵(Tirailleurs)或尖兵(Voltigeurs),既能以散兵方式作戰又能以線列步兵方式作戰。

在1853年,俄國步兵由110個團組成。其中52個團是線列步兵團,10個團是衛隊,另外46個團是輕步兵團[5]。然而,只有部分俄國輕步兵裝備了來福槍。

在19世紀,來福槍兵在歐洲各國陸軍中占的比例提升,而裝備火槍的線列步兵的比例下降。在美國內戰中的南北雙方只有幾個線列步兵團。然而,在法國,因為崇拜拿破崙一世拿破崙三世的干預,在1870年仍有300個線列步兵團[6]。即使法國線列步兵在1866年裝備了夏塞波來福槍英語Chassepot(Chassepot Rifle),他們仍被教導以緊密陣型作戰:線列、縱陣與方陣,直到拿破崙三世退位後,才改變戰術。

廢除[編輯]

拿破崙戰爭後,線列步兵仍然是主力部隊,而輕步兵則提供火力支援、掩護行進中的部隊。俄國、英國、法國等國家,在19世紀晚期仍使用線式戰術,例如克里米亞戰爭普法戰爭

在新武器發明後,線列步兵學說開始衰落。米尼彈大大增加了槍械的射程和精確度。緊密陣型中的士兵成為了顯著的目標,南北戰爭就證明了這一點。這場戰爭後,後膛裝填步槍被採用,使得步兵的射程大大提高,射擊的速度也大大加快。在19世紀60年代,大多數德意志國家與俄國都將自己的線列步兵與來福槍兵結合在一起,使用來復槍與散兵戰術。在普法戰爭後,德國、法國也效法前者。然而,英國保留了「線列步兵」的名字,即使他們在1853年開始使用來福槍,在1867年開始使用後膛裝填步槍,在布爾戰爭時由緊密線列改用鬆散陣型。

來復槍不斷提升的射速與在1883年發明的馬克沁機槍使得步兵在接近敵軍前就會承受巨大的傷亡。騎兵也因為步兵武器的改進而衰落。在20世紀初,步兵開始慢慢接受以輕步兵散兵陣型作戰,但是,仍然以線列步兵戰術訓練。

「線列步兵」名稱的保留[編輯]

雖然,線式戰術在19世紀晚期已經變得過時,但是,在歐洲一些陸軍中,步兵團繼續歸類為「線列步兵」。這一名稱意味着這個團是正規軍,而不是特種或精銳部隊。以1914年的比利時陸軍為例,有14個線列步兵團(Infanterie de Ligne),三個輕步兵團(Chasseurs a pied),一個擲彈兵團(Grenadiers)與一個卡賓槍兵團(Carabiniers)。同時期的歐洲陸軍也類似於比利時陸軍。現代的英國陸軍保留了傳統名稱,如「線列步兵」與「來福槍兵」,即使他們都已現代步槍裝備,不採用線式戰術。同樣地,大多數21世紀的陸軍仍然會操練鑽型陣型,作為灌輸紀律與提高單位凝聚力的一種方式。

註腳[編輯]

  1. ^ 手持槍械(Hand Guns),與加農炮(Cannon)相反;並非手槍(Handgun)。
  2. ^ 每分鐘二至三發。
  3. ^ 皇家衛隊與其他精銳步兵團,如英國的冷杉衛隊。
  4. ^ 比如德意志國家的獵兵(Jäger)。
  5. ^ 其中42個團是獵兵團、四個團是卡賓槍團。
  6. ^ 在法國步兵中佔壓倒性多數。

參考書籍[編輯]

  • Guy Derie, Les Soldats de Leopold ler et Leopold II.
  • R. Pawly, P. Lierneux, The Belgian Army in World War I, ISBN 978 84603 448 0

相關條目[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