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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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在河南古城村出土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書鐵權》。

統一度量衡,即將全國的度(長度)量(容積)衡(重量)制定統一的標準。

商鞅變法為保證國家稅收,製造了標準的度量衡器,「商鞅量」銘文為「爰積十六尊()五分尊(寸)之一為升」。即1標準約合今0.23,1標準約合今0.2立方分米。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又制定了全中國的統一的度量衡:1引 = 10丈、1 = 10尺、1尺 = 10寸、1寸 = 10分,1尺 = 23.1米;1 = 10、1斗 = 10升,1升 = 200立方厘米;1 = 4鈞、1鈞 = 30、1斤 = 16、1兩 = 24,1斤 = 253。其後,歷代在制度混亂後,都會有統一度量衡的舉措。現行市制就是1929年國民政府制定的度量衡制度:3尺 = 1米;2斤 = 1千克;1升 = 1立方分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