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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
李貞(1908年2月—1990年3月11日),湖南瀏陽人[1],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上將甘泗淇之妻。第一、第二屆全國婦聯執委,第三、第四屆全國婦聯常委,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顧委委員。
出身於湖南省瀏陽縣永和市鎮小板橋鄉一個農民家庭,六歲時成為童養媳。隨着大革命在1926年浪潮席捲而來,李貞開始參加社會活動。1927年初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毛澤東領導秋收起義,攻打瀏陽縣城時,李參加部隊。年末,參加王首道、張啟龍組織瀏東遊擊隊[1]。其後,擔任湘贛邊區紅軍婦女團政委。紅二方面軍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參加長征。後任八路軍婦女學校校長。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擔任晉綏軍區政治部秘書長、西北軍區政治部秘書長[2]。1951年,擔任中國人民志願軍政治部秘書長;1953年,任軍委防空軍政治部幹部部部長;1955年,授少將軍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將軍中唯一的一名女性[3]。後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1975年,任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顧問。1988年,授予一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中共七大候補代表、八大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第十二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第一至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一、二屆全國婦聯執委,第三屆、四屆全國婦聯常委。
李貞自述,載《女英自述》1988年11月江西人民出版社。回憶長征之前的個人成長經歷。
李貞是家中的第六個女兒,六歲時,李貞成為古家的童養媳。十六歲時,與丈夫古天順正式成婚。1928年,因被國民政府通緝而被丈夫休棄。1932年經組織批准,與張啟龍結婚,不久被迫離婚。1935年與甘泗淇結婚。長征中,李貞早產生下兩人的獨子,最終孩子早夭。[1]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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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4月-1953年4月 | | 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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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4月-1957年9月 | | 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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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記處[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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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根據中國婦女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章程》規定,1955年4月14日全國婦聯二屆八次常委會通過,全國婦聯成立書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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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年9月-1966年 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於1957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 | | 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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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年9月-1983年9月 | | 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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