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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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的標頭
網站類型
政府網站
語言繁體中文
持有者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址Data.gov.tw
商業性質否(除另有規定)
註冊除用戶討論區外,其餘不需註冊也可使用
推出時間2013年4月29日,​11年前​(2013-04-29
現狀在線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是中華民國政府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採開放資料的精神,所建立的一個跨部門計劃。

該計劃目前採取了CSVXMLJSONOLAPTXT格式提供資料集,任何人(包括企業)在其使用規範內,可以利用該平臺所提供的開放資料自由運用(包括重製、改作、公開傳輸、產生衍生物等)。

台灣在2015年、2016及2017年蟬聯開放知識基金會「全球開放資料指標」(Global Open Data Index)第一名。2018年7月,在國家發展委員會協助下,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等6個直轄市簽署資料開放憲章(Open Data Charter,ODC),成為亞洲率先簽署ODC的城市。[2]

沿革[編輯]

根據2012年11月8日第3322次行政院會議決議,行政院開始推動資料開放平臺計劃。[3]

2013年4月29日,第一代測試版網站正式上線,測試期為半年,此時期的開放資料,以不牴觸中華民國著作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內容為主,並優先提供民生需求資訊。[4]

2015年7月,頒佈與「共享創意授權 姓名標示 4.0 國際版本」相容的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

資料授權許可範圍[5][編輯]

根據其使用規範,任何人得利用該計劃所提供的資料自由使用,並不需經過提供單位的事前授權,除非原提供機關另有註明;若原提供單位註明收費標準者,則使用者必須付費。

不授權範圍[編輯]

已建構專屬資料開放平臺的單位[編輯]

標誌變遷[編輯]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Data.gov.tw Site InfoAlexa Internet,2014-03-27查閱。
  2. ^ 六都簽署ODC 台灣開放城市搶進亞洲第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18-07-30。(繁體中文)
  3. ^ 行政院第3322次院會決議(行政院全球資訊網-院會決議),2012-11-08,2014-01-16查閱。(繁體中文)
  4.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上線 開放資料向前邁進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13-04-30,2017-04-29查閱。 (繁體中文)
  5. ^ 使用規範 | 政府資料開放平臺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繁體中文)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