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北京中學生殺害家教事件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北京中學生殺害家教事件是2005年5月21日一起發生在北京未成年人殺人案件,由於兇手的身份背景而使得這起案件引發了一系列關注。

5月23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光亞前往東直門外大街18樓探望兇手的母親。據外交部人士說,「王光亞聽說此事後就趕來,為的是安撫家屬,因為家裏出事對在外工作的外交人員的情緒影響非常大。」[1]

同年12月6日,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兇手有期徒刑8年,全案完結。

案件相關人[編輯]

被害人[編輯]

小微(化名,也有部分媒體叫做小威),18歲,北京交通大學2003屆計算機專業在校生。[1]

兇手[編輯]

小華(化名),15歲,北京二中學生,同性戀傾向[2]。小華的父親為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公使銜參贊,母親為外交部工作人員。據起訴書指控,小華殺人的原因是他對比大他3歲的小微有好感,但又擔心遭拒絕而決定殺人。2005年5月21日下午1時,小華持刀朝小微頭部、頸部等處捅刺數十次,導致小微左頸總動脈和頸內靜脈受傷失血過多死亡。[3]

判決[編輯]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兇手小華犯案時是未成年人,且在案發後自首,再加上小華被診斷為「青春期性心理障礙傾向」,司法精神病學鑑定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法院減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決小華有期徒刑8年[4]

被害人父親認為「青春期性心理障礙傾向」並非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就此認為判決過輕,表示將提請檢察院抗訴[4],但再無下文。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林文龍,張太凌,浦峰. 中学生砍死大学生家教 王光亚大使探望嫌犯母亲. 騰訊新聞. 2005-05-23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2-02) (中文(簡體)). 
  2. ^ 新京報. 北京15岁少年杀害大学生家教 被告有同性恋倾向. 搜狐新聞. 2005-11-26 [2009-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03) (中文(簡體)). 
  3. ^ 林文龍,王吉英. 15岁中学生砍死家教 其父为参赞母为外交部官员. 網易新聞. 2005-05-22 [2009-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1-25) (中文(簡體)). 
  4. ^ 4.0 4.1 京華時報. 北京15岁少年杀害大学生家教获刑8年. 新浪新聞. 2005-12-06 [2009-1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4-10)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