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買提伊敏·伊敏諾夫
買買提伊敏·伊敏諾夫(維吾爾文:مۇھەممەتئىمىن ئىمىنوف,拉丁維文:Muhemmet'imin Iminof,1915年—1970年5月17日)[1],男,維吾爾族,新疆阿圖什人,中國人民解放軍將領、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國少將。[2][3]
生平
[編輯]1935年,畢業於迪化水利專科學校。歷任新疆省建設廳水利技術員、助理工程師。他曾參加新疆反帝會,擔任秘書。[2][4][3]
1945年5月初,在瑪納斯河水利工地時,參加三區革命,組織游擊隊攻克小拐警察所。此後歷任三區革命政府土地水利廳副廳長,民族軍指揮部政治科、作戰科副科長、科長,民族軍騎兵團長,民族軍總指揮部副參謀長。被授予上校軍銜。1946年4月任「人民革命黨」中央委員。1947年2月任「新疆民主革命黨」中央委員。[2][3]1949年底,伊敏諾夫率由北疆進南疆的民族軍一部,經過冬季行軍,抵達阿克蘇、溫宿,與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軍五師師直及十四團會師。[4]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1月,民族軍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軍,下轄第十三師、第十四師,他擔任第五軍第十三師師長。[2][4]1950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南疆軍區副司令、中共南疆區委第四書記、南疆行政公署主任。[2]1955年10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他出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同時獲授中國人民解放軍少將軍銜。[2][5]1958年受到錯誤批判及處分。1960年1月自中共中央黨校畢業後,繼續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1962年伊塔事件發生時,他深入邊境地區第一線說服教育群眾。[2]
文化大革命中,1970年買買提伊敏·伊敏諾夫遭受迫害致死。1986年10月,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報經中共中央批准,撤銷1958年及文化大革命中的處分,恢復中國共產黨黨籍,恢復名譽。遺體遷葬烏魯木齊市革命烈士陵園。[2]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國元帥將軍授銜全記錄》作生於1913年。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新疆民族辭典,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
- ^ 3.0 3.1 3.2 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大辭典 (西北地區卷),民族出版社,1999年
- ^ 4.0 4.1 4.2 宋國濤,中國元帥將軍授銜全記錄 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1964年元帥將軍授銜紀事,中央翻譯出版社,2009年
- ^ 揭秘:中共首批开国将军的级别是怎样划分的?. 鳳凰網(轉自摘自《黨史博覽》2010年第5期). 2010-06-13 [2012-06-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6-20).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