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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香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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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香煙
類型香煙
起源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製造商上海煙草集團北京捲菸廠
始創時間1970年代

中南海香煙是一種有北京捲菸廠生產的香煙,在1976年前,其一直為中南海內的特供[1]。現在,其用戶遍佈全國。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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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香煙為北京捲菸廠生產,其是為了迎合毛澤東晚年對煙的嗜好而生產的[1]

1970年代,中央辦公廳對北京捲菸廠下達指令,要其在中南海東一四合院內建立「132車間」,以生產專供毛澤東等幾位中央領導人享用的特供煙[1]。對中南海的供應一直持續到1976年[1],毛澤東於當年去世。

雖然毛澤東逝世,但是特供煙的生產依然沒有停止,此類香煙開始承擔外事需要[1]。1980年代初,北京捲菸廠開始和中南海警衛局商談商標之事,最終以「中南海」之名註冊成功,因在毛澤東生前給中南海供應而取此名稱[1]。煙標為毛澤東題寫的「中南海」三個字[1]

1980年代,北京捲菸廠研製出「濃味中南海」,此後又開發出「淡味中南海」(每支香煙的焦油含量低於15毫克),1994年研製出每支8毫克焦油的「低焦油中南海」。[2]

十三大十四大北京亞運會、國慶四十五周年慶典等場所,特製的紅中南海曾作為專用煙來供給來賓享用[1]

商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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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3日,民間機構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在京舉辦《煙草企業不應利用煙包信息誤導消費者》研討會,會上有專家提出撤銷「中南海」品牌,因為其「會使人誤以為代表黨和政府向公眾推薦危害公眾健康的煙草製品,誤導消費者」。[3][4][5][6][7]

2009年4月,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要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中南海」香煙商標,該委員會於2011年8月以「申請缺乏法律依據」為由正式拒絕。[8]新探隨後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2月一審判決駁回訴訟請求。[9]

有文章稱,2012年2月,北京高院知識產權庭開庭審理新探的上訴,並於次月判決駁回新探全部訴訟請求,此為終審判決。[10]

2019年9月,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請宣告中南海煙草商標無效。北京捲菸廠有限公司答辯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審理認為,爭議商標不違反《商標法》有關規定,2021年1月20日宣佈裁定,該商標予以維持。新探不服裁定,2021年2月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22年6月該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訴爭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依法應宣告無效,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糾正此前認定、重新作出裁定。[11]

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袁敬華在提案中提出,中南海、中華熊貓紫光閣等等有特殊意義名稱應禁止用作香煙商標。[1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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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中南海香烟的由来:想起那段火红的历史(图). gb.cri.cn. [29 July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中华名烟. 闲话烟酒茶. 紅茶坊休閒叢書. 上海: 上海大學出版社. 2002-08: 8–10. ISBN 978-7-81058-504-0.  [需要更多來源]
  3. ^ 呼吁撤销“中南海”烟标意义不大-搜狐新闻. opinion.people.com.cn. [10 November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1). 
  4. ^ 北京工商人士稱撤標"中南海"香煙法律依據不足 2009年04月16日 13:49 來源:北京晚報
  5. ^ 專家為何容不下一包「中南海」 2009年04月15日11:03 國際在線 畢曉哲
  6. ^ 畢詩成評點.撤銷"中南海"香煙品牌為什麼這樣難. 法人雜誌, 2009年05期, 第11頁
  7. ^ 陳四益; 新京報. 新京报:"中南海"香烟商标该不该撤"法"说了算. 中新網. 2009-04-19 [2024-09-28]. 
  8. ^ 民間組織狀告工商總局 要求撤銷"中南海"香煙商標 2011-10-13 杭州網
  9. ^ 控煙組織訴中南海商標違法敗訴 擬上訴北京高院 財新網 2011.12.23
  10. ^ 北京捲菸廠. “中南海”商标争议案始末. 煙草市場. 2012-04-17 [2024-09-28]. [需要更多來源]
  11. ^ 公益組織申請宣告「中南海」煙草商標無效,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不予支持,一審法院判決重新裁定 大風新聞 2023-03-30
  12. ^ 人大代表:中華、中南海怎能當香煙商標 2013-08-01 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