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兆奎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馬兆奎(1910年5月27日[1]),號吉甫河北博野人。

1933年畢業於中央政治大學。其後,歷任寧夏省教育廳科長、福建省閩海稅務局局長、福建省財政廳秘書、財政部福建省田賦管理處秘書主任、福建永安縣縣長、福建龍巖縣縣長、福建《中央日報》總編、代理社長等職。抗日戰爭後,又任國民黨中央財務委員會專門委員、中央恆大企業公司協理。[2]

赴台後,歷任台灣省政府主任秘書、代秘書長、台灣銀行顧問等職。1954年,遞補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其後,又先後擔任財政部主任秘書、財政部常務次長、財政部政務次長、台灣交通銀行董事長、台灣銀行董事長。[2]

他還曾當選國民黨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屆中央評議委員。[2]

參考資料[編輯]

  1. ^ 一曰1909年4月19日(來源:馬兆奎 - 華夏經緯網[永久失效連結]
  2. ^ 2.0 2.1 2.2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團結出版社.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