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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口石牌坊

座標28°11′59.39″N 104°48′19.40″E / 28.1998306°N 104.8053889°E / 28.1998306; 104.805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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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口石坊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珙縣
座標28°11′59.39″N 104°48′19.40″E / 28.1998306°N 104.8053889°E / 28.1998306; 104.8053889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6-716
認定時間2006年5月25日
保護歷史
1991年4月16日:第三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石牌坊)

隘口石牌坊位於四川省珙縣底硐鎮玉和鄉隘口村,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1991年4月16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1]。2006年5月25日列為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

簡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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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坊建於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歷經三年半始成,是當地貢生謝正業為其母建立的貞節牌坊,現保存完整。牌坊坐北向南,石質仿木結構,三重檐歇山式頂,通高17米,四柱之門,寬11.3米。其頂脊正中豎龍飾寶鼎,第一、二檐脊各飾瑞獸翹首昂寶鼎,作欲跳狀。三檐12鰲尖由下往上,層層內收,向空飛舞,與之相應,每檐下均刻有如意斗拱。坊南面,第三層檐下置龕,中刻「聖旨」二字,龕周圍浮雕牡丹、雲紋。龕座下刻負重二力士及龜,周圍刻綬帶相繞。明間橫額浮雕「二十四孝」故事,有「哭竹」「張口娛母」等。下置匾,上書刻「不負所天」。左右次間橫額各刻有戲劇故事2幅。左次間,上幅人物1男2女,下幅人物7個,中間一組為《奏事圖》,一人戴冠著袍端坐案頭,案前2人作跪地狀。右次間,上幅人物亦為1男2女,下幅人物10人,中間一幅也是1人戴冠端坐案頭,側旁為侍從,前1人捧手奏事。明間、次問柱上刻楹聯。次問為「兩字榮褒光日月」,「千秋正氣撼神天」。坊北面第三層檐下置龕,中書「聖旨」二字,龕周裝飾與坊南面同。橫額浮雕「臥冰」等二十四孝故事。坊匾刻「榮增華衰」四字。左右次間橫額刻戲劇人物故事,內容與坊南面同。明間石柱楹聯「誓欲捐軀,但念半齡孤子在」,「心懷養志,能分士哀老親憂」。坊4柱均有蓮花抱鼓護座8個。上雕麒麟、青獅、白象鎮獸。坊次問柱上各豎石屏一幅,南北分刻菊、竹、梅、蘭,並配以詩文。菊屏為「半籬書影繞山房,老圃容獨傲雪霜;紅樹綠蔭空寂寞,偏從晚節有餘香。」坊西北存有碑一通,高2.7米、寬1.4米,廊殿式單檐碑頂,上刻詩文四首,清晰可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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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發(1991)50號文件《關於公布第三批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2.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06〕19号). 中國政府網. 2006-05-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6-13). 
  3. ^ 朱飛編著. 四川广记·第一卷. 成都: 天地出版社. 2008: 722. ISBN 978-7-80726-6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