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殘疾人乒乓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殘疾人乒乓球比賽

身心障礙乒乓球比賽指在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世界殘疾人乒乓球錦標賽等比賽中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乒乓球比賽項目。

規則[編輯]

身心障礙者乒乓球比賽分為站姿比賽和坐姿(輪椅)比賽。站姿比賽的規則較健全人的乒乓球規則沒有特殊區別;坐姿(輪椅)乒乓球比賽的特殊規則有[1]

  • 發球時出現以下情況要重新發球:
    1. 球在接球運動員的球檯反彈一次或多次從邊線越出;
    2. 球觸及接球運動員的球檯台面之後,往球網的方向反彈;
    3. 球停在接球員一方的台面。
  • 雙打比賽中,沒有擊球次序規定,允許同一人連續擊球,但運動員的輪椅不能越過球檯中線的延長線;
  • 運動員可以安裝腳墊,但在比賽中運動員腳和腳墊均不能觸地;
  • 運動員不能將膝關節以上身體任何部分綁在輪椅上。如有醫學方面的需要,須在分級卡上註明;
  • 球檯應要保證在輪椅接近時運動員的腿部不受觸碰,球檯腿距離球檯底線不小於40厘米。

分級[編輯]

身心障礙者乒乓球比賽分為11級,1-10級為肢體殘疾,其中的1-5級為坐姿級,6-10級為站姿級[2];11級為智力殘疾。數字越大,運動員參與這項運動的能力就越強[3]

參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