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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謨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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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王朱謨塇(16世紀—17世紀),明朝永福恭靖王朱融燓之庶長子,明朝韓王府第三代永福王。[1]

萬曆十六年(1588年),朱謨塇以鎮國將軍晉封為永福王。[1]萬曆十七年(1589年)四月,明神宗遣陽武侯薛鉦、修撰唐文獻等為正使,檢討徐應聘、行人陳容淳等為副使,持節冊封饒氏為永福王妃。[2]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九月,朱謨塇越關奏韓世孫朱逵𣏌不法事,禮部認為朱逵𣏌新亡,孤寡伶仃,朱謨塇橫肆毒噬,請旨送回,聽撫按勘奏。[3]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朝廷查明朱謨塇各種不法事,神宗命將朱謨塇革去封爵,降為庶人,發閑宅居住。[1][4]

萬曆四十年(1612年)閏十一月,陝西巡按畢懋康上言朱謨塇被廢後暫居的廟宇之類的閒宅應該令平涼府裁革。[5]

《明史》沒有記載他的名字,將他的事跡誤載在其父朱融燓名下。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2.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百十》
  3.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百五十》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百八十八》
  5.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百二》
前任:
父恭靖王朱融燓
明韓藩永福國國王
1588年-1611年

原因:獲罪廢為庶人,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