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村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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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村是1920-30年代中華民國上海市政府為改善居住在草棚內的上海低收入居民居住環境而建設的住房。當時上海市政府通過向銀行和企業借錢興建了三個平民住所和四個平民村。平民村內的居民主要是原本住在草棚的居民。居民住進平民住房後需要向上海市財政局繳納租金,上海市財政局負責支出管理維修費用。[1]

背景[編輯]

1928年10月,閘北邢家宅長春路草棚發生大火,數百名居民無家可歸。當月上海特別市政府決定建造平民住屋,並且組建「籌建平民住所委員會」。這一政府部門負責調查上海平民居住狀況以及上海草棚分布情形、負責籌款、設計、選擇建築地點、監督建設工程、制訂平民住所管理方法。1930年7月,籌建平民住所委員會更名「平民住所委員會」。1931年7月1日,平民住所委員會全部工作移交給上海市工務局。1935年4月17日,「上海市平民福利事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市府各局局長出任委員。該組織主要興建平民住所等事業。[1]

建造[編輯]

1931年,三處平民住所建成。第一平民住所位於全家庵路,占地22.863畝,建有平民住房100餘間,後來劃歸其美路平民村。這些房屋後來全部毀壞;第二平民住所位於斜土路南、魯班路東,占地面積23.998畝,建有平民住房400間,後來劃歸大木橋平民村。1937年被日軍炸毀311間。1946年,上海市政府又出資修復,並改名為斜土路平民村;第三平民住所位於交通路北、中興路南、孔家木橋路口,占地面積15.543畝,建有平民住房300間,後來劃歸普善路平民村。1937年,建築被日軍攻佔,多數被毀壞。居民在已毀房屋騰出的空地上搭建棚屋。1946年12月25日,上海市政府工務局查勘該平民住所,不過未修復。後來該地區由於要建造上海新客站,大部分房屋均已拆遷。[2][1]

1935年,其美路中山路大木橋普善路四處平民住房建成,而且這些住宅區都命名為平民村,建築面積合計2.69萬平方米。其美路平民村位於四平路以西、大連西路以南、西近密雲路、南至天寶西路,占地39.5畝,建有甲種住房214間,乙種36間。1937年被日軍炸毀62間。中國抗日戰爭結束後修復。上海戰役後改名為幸福村;中山路平民村位於中山北路北側、光新路以西,占地52畝多,建有甲種住房330間。1937年,該村成為日軍兵營,大部住宅成為日軍的馬廄,居民逃往蘇州河以南的上海租界避難。一年後日軍撤離,警察攜帶家屬進住該村,並在1號房屋內設立警察所。中國抗日戰爭結束後修復。1945年9月,工人湯桂芬等在中共上海地下組織領導下,在該村1號房內設立滬西失業工人聯合會,組織滬西地區棉紡、機器等40餘家工廠的數萬名失業工人發動名為「反飢餓,反迫害」的遊行。1987年,當地平民村29—319號之間的81個房屋被拆除,當局在此修建鎮平路;大木橋平民村占地22畝多,建有甲種住房160間,乙種8間。1937年,該村房屋大多被日軍毀壞。1946年8月,上海市政府出資修復,此時大木橋平民村共有住房154間,附屋4間,並改名為市民新村。1983年,上海市化工局等單位聯合拆除改建市民新村多層樓房,此後市民新村不復存在;普善路平民村位於普善路以東,南近普善橫路,占地48.5畝,建有甲種住房252間。1937年後被日軍攻占,有10多幢房屋被日軍用作馬廄,126個房間毀壞。中國抗日戰爭結束後修復。[3][1]

管理[編輯]

第一批平民住所建成後,當局設總管理員一人,負責上海全市平民住所事務,每一平民住所設管理員一人。這些人都由上海市社會局任命。1935年,上海市社會局規定其美路平民村、大木橋平民村、普善路平民村每個村設主任一人,另有助理員38人。[1]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平民村:近代上海的“廉租房”. 東方早報. 2015-11-11 [2024-02-15]. 
  2. ^ 第一节 平民住所.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2024-02-15] (中文). 
  3. ^ 第二节 平民村. 上海地方志辦公室. [2024-02-1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