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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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總督印章

帝國總督(德語:Reichsstatthalter德語:[ˈʁaɪçsˌʃtathaltɐ])是德意志第二帝國德意志第三帝國使用的頭銜。

納粹黨在贏得1933年大選後,重新建立了帝國總督(Reichsstatthalter)辦公室,以直接控制除普魯士外的所有國家。他們獨立的州政府和議會相繼被廢除,而帝國政府在一個稱為Gleichschaltung(「一體化」)的過程中被極權化歸屬納粹黨管理。此時普魯士政府已在一年前的普魯士政變中被總理弗朗茨·馮·帕彭接管。

1933年授權法案通過兩周後,阿道夫·希特勒成為了德國的獨裁者,納粹政府於7日頒布了《第二條國家與帝國同步法》(德語:Zweites Gesetz zur Gleichschaltung der Länder mit dem Reich)1933年4月。這項法律在德國17個州中的每一個州部署了一名帝國總督。帝國總督的任務是監督希特勒在各州實施的政治指導方針。事實上,法律要求他們執行「總理的一般政策」。在實踐中他們對州政府擁有完全的權力。帝國總督的主要權力在於:

  • 任免國務部長兼總統
  • 解散州議會並舉行新的選舉
  • 頒布和宣布州法律
  • 任免重要的國家代理人和法官
  • 特赦

在前德意志共和國最大的邦國普魯士自由邦,希特勒通過任命自己為帝國總督來直接進行控制。然而在1933年後他將此權力下放給了心腹赫爾曼·戈林,後者未經選舉就被任命為普魯士內閣總理普魯士各省由高級行政長官(Oberpräsident)管理,擔任此職的通常是當地的大區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