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莊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鳳山郡。今高雄市大樹區。1934年時約有人口15,344人。[1]
行政區劃[編輯]
大樹地區在清代屬小竹上里、觀音內里,在1897年5月隸屬於鳳山縣鳳山辨務署。1898年2月5日,鳳山縣公告劃設區,小竹上里分為「磚仔磘區、竹仔藔區、井仔腳區」,觀音內里分為「檨仔腳區、三腳藔區、溪埔區」[2]。1898年6月28日,鳳山縣被併入臺南縣。1900年11月15日,磚仔磘區改為中莊區,竹仔藔區及部分檨仔腳區併入竹仔藔區,三腳藔區、溪埔區及部分檨仔腳區合併為姑婆藔區[3]。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小竹下里隸屬於鳳山廳。1904年4月15日,鳳山廳實施街庄整併。此時的劃分如下:[4][5]
1909年10月25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十二廳,鳳山廳因此廢止,被併入臺南廳,隸屬臺南廳「鳳山支廳」。1913年8月,小坪頂區更名為九曲堂區,區長役場亦自大樹腳莊遷至九曲堂莊[7]。1920年7月,區長役場再搬回大樹腳莊[8]。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大樹腳」改稱「大樹」,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鳳山郡大樹莊,轄域內分為轄域內分為大樹、溪埔、姑婆寮、檨子腳、小坪頂、九曲堂、無水寮等7個大字[9]。
大樹莊行政區劃變遷一覽
1900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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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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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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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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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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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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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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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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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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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竹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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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坪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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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瓦磘莊、大樹腳莊、大坪頂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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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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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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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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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仔腳莊、小坪頂莊、龍目井莊、大坵園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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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坪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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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仔藔莊、公館莊、湖底莊、九曲堂莊、瓦厝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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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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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埔莊、埤仔尾莊、無水藔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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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水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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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內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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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婆藔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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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埔莊、田藔仔莊、渡船頭莊、嶺口莊、二邦坑莊、公館莊、統嶺坑莊、豬母乳坑莊、生仙坑莊、埔仔厝莊、園內莊、蔴竹園莊、興化廍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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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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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婆藔莊、洲仔莊、聖媽坑莊、竹圍仔莊、三腳厝莊、竹腳厝莊、樓仔莊、龍眼宅莊、石壁藔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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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婆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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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豬堀莊、興化藔莊、檨仔腳莊、大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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檨子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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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莊長[編輯]
- 小坪頂區長
- 九曲堂區長
- 姑婆藔區長
- 大樹莊長
- 鄭坤五:1920~1923年
- 阿利穎太郎:1924年
- 陳開怡:1925~1926年
- 吳清疊:1927~1933年
- 黃榮賢:1934~1940年
- 三本松源作:1941~1945年(原任九曲堂郵便局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