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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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光人(1922年1月20日—2014年1月10日),又名方明,中華人民共和國記者、政治人物。

早年參加抗日戰爭,擔任華北聯大文藝部隊長、新世紀劇社副社長。之後供職於《西安西北文化日報》、中央社北平分社、《東北民報》和《平明日報[1]。並參加朝鮮戰爭,擔任《光明日報》文藝部副主任。1956年,進入北京市公安局,後擔任副局長。退休後,擔任中國作家協會會員[2]。2014年去世[3]

參考[編輯]

  1. ^ 见证:为送情报舍命穿越雷区. 新華網. [201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26). 
  2. ^ 回忆录:北京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光人潜伏12年. 新浪網. [201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30). 
  3. ^ 刘光人同志逝世. 光明日報. [2014-0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