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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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檔案是一些共產黨執政國家為公民建立的個人檔案,記錄個人的經歷、考核結果、政治觀點、思想品德評價、有關調查材料等,內容屬於國家秘密,不對本人公開,通常用於上級組織和領導進行面試和審查時查閱。最早起源於蘇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檔案制度[編輯]

1985~2005年曾使用的國家標準《家庭出身代碼》,在官方人事檔案裡的個人資料以前都會標識有關身份背景。

法律上,人事檔案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管理。這些法律規定滿30年的檔案一般向公眾開放[1]

在國有經濟體制下,人事檔案是決定個人升學、就業、評定職稱、提拔,開具證明所必需的,由公民所在單位管理。近年來由於人口流動和私營企業僱傭增多,檔案在工作方面的重要性減低。但公民仍然要將檔案存放在原來單位,或者專門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參見1996年公布的《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在2016年之前,後一類機構多按保存時間收取管理費。2016年5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2]。依據其中第三條之規定,各地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陸續取消檔案管理費用。

對該制度的批評[編輯]

  • 雖然對個人生活影響很大[來源請求],但公民本人沒有知情權,所以也很難改正其中的錯誤。
  • 沒有具體的存檔規定,標準不一。很多非客觀材料被收入。[來源請求]
  • 扣押人事檔案(拒絕轉移檔案)被用來阻止公民的自由流動。例如報考研究生,學校要先收人事檔案再發錄取通知。扣押檔案實際上剝奪了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 近年來很多檔案被遺棄,造成本人養老保險,計算工齡中的問題。[來源請求]

東德的人事檔案制度[編輯]

兩德統一後,原東德的國家安全部斯塔西人事檔案被公開,其中包括500萬人的資料(東德人口最高1700萬)。個人方可以經申請查閱自己的檔案。第8任德國總理安格拉·默克爾的檔案顯示,國家安全部曾經考慮將她發展成線人,後來因為她離過婚,而且聽西方音樂和穿牛仔褲被認為不合格[3]

注釋[編輯]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