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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巴士阿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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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条目落选巴士阿叔事件曾获提名优良条目评选,惟因其尚未符合标准而落选。下方条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选的详细原因及改善建议。条目照建议改善之后可再次提名评选。
2006年11月20日优良条目评选落选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跨语言维基专题  
维基百科跨语言维基专题小组确认巴士阿叔事件英语维基百科中的典范条目。您可以参考这些语言的维基条目进而改进本条目的中文版。感谢您的参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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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重点是总结各报纸的评论与2006年5月23日晚上《光明顶》的意见...能总结出来的话这条目就有存在价值。 另外对粗口字的运用还是希望能作适当运用(即尽量避免看粗口字)以合符条目的严肃性。--羊男 17:19 2006年5月24日 (UTC)

好搞笑,电台讲足成日,英文维基用Uncle Bus,而中文“林尚义声线高压呀叔搭公车途中问候后生仔事件”条目名字太长,移动去巴士阿叔最好。--Iflwlou 18:53 2006年5月24日 (UTC)

可以参考一下这个。--minghong 06:01 2006年5月25日 (UTC)

内容真确性[编辑]

“整件事只有旁观者和拍片者,无人敢仗义相助,与鲁迅笔下中国人围观中国人被日本人斩头的情景有相似之处。”这“情景”的确是史实,是令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理由。不过,他有写过这件事吗?这好像在说他在自己的小说文本内提及过写作原因……--Gary Tse 12:06 2006年5月25日 (UTC)

暂时改编一下,希望有熟悉鲁迅先生作品的人加点补充或修改。--Gary Tse 02:52 2006年5月27日 (UTC)
鲁迅也有关?!这太扯了吧?--minghong 09:37 2006年5月28日 (UTC)
同意minghong。竟然与鲁迅相提并论,我实在有点滴汗... -- Kevinhksouth (Talk) 10:08 2006年5月28日 (UTC)
这是出至于鲁迅笔下的“看客”。另外,美国多年前,发生过一宗杀人的案件。一个女人在住宅区中被男子杀害,她不停呼救,附近有数十个人听到,都只在看,没有去救她,也没有报警。女人最后死去。这事件一度震惊美国(因为有数十个人都坐视不理),而且亦成为心理学分析的个案。香港科技大学的社会心理学一课,教授亦有把这杀人事件作为教材。(可惜的是,因为我已经毕业了好久,不知道可以从何处找到相关资料。) --Luzi82 10:48 2006年5月28日 (UTC)
我当然知道“中国人围观中国人被日本人斩头的情景”的典故。只是现在区区小事,居然与当年该事相提并论,实在有点不妥。 -- Kevinhksouth (Talk) 10:52 2006年5月28日 (UTC)
(知道典故还没有提点一下,这……)一位婆婆随地吐痰,是一件小事。但如果这件事,竟然可以从网络被吹捧到成为社会焦点。这就是一件奇特的社会现象。另外,引用鲁迅及有关事例,也可以让读者看到,这是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古有围观斩头,今有巴士阿叔,世人的看客心态依旧,多少会引起大家的反思。--Luzi82 11:10 2006年5月28日 (UTC)

Main Stream Media[编辑]

CBS News New York Times -- SDiZ 05:53 2006年5月26日 (UTC)

请保留此页[编辑]

虽然我无权投票,但我也想发表些意见。维基一向是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虽这不表示任何东面也应收录,但有研究价值或一定知各度的也应记下。这有研究价值,如陶杰在光明顶的研究,这有知名度,如上面两份有名外国报章皆有报道,“受到社会深入关注”的就是这件事本身,大家也是关注此事才在论坛讨论,而事物没可能永存有的脑里,故我们更需要把有研究价值、有一定知各度的事记低。维基存在的价值,就是除了普通资料外,还能纪录地方文化,把一事的资料集中起来,不然,我们已有大英百科,维基百科有何用?--Kfsung 07:31 2006年5月26日 (UTC)

您当然有权投票,任何有用户名的用户有权投票。请您去相关的删除投票页阐明您的意见。谢谢。--Wing 07:32 2006年5月26日 (UTC)
咦? "删除投票和请求"页面的"删除投票用的指示图"下面方框里头:--> "..并至少为维基见习编辑..." Jyi 14:57 2006年5月26日 (UTC)
即使不是见习编辑,没有投票权,也可以到投票区给意见。--Luzi82 10:58 2006年5月28日 (UTC)
我亦反对删除,既然狗屎女可以,为什么巴士阿叔不可以?难道英文维基百科的写作方针与这里不一样的么?--Mungs 01:36 2006年5月27日 (UTC)

昨日接触《明报》副刊,草日的安安漫画,昨晚的《东张西望》主持人对话,今天早上的881节目《医道讲医道散》节目内都有提到...就是间唔中出现在对话中增加娱乐性那种,这类出现已经太多了。

另个人意见:条目中对社会现象的探讨还觉浅白(说肤浅也许严重了点),就是很多面但一句起两句止,没有较有深度的文字描述(联系社会现张与气氛更好)。--羊男 23:44 2006年5月26日 (UTC)

这条目的发展应该是倾向这方面的。我刚刚加了注脚(改篇海报)和“鲁迅”的部份。--Gary Tse 02:52 2006年5月27日 (UTC)

再补:今天《苹果日报》以“‘巴士阿叔’登上《卫报》”标题提到外国报纸(英国《卫报》与泰国《独立报》)的报道。大家有否方法找到其原文网页?

另外,传媒吹捧的程度已开始过度,编辑条目时要注意分辨和维持理性分析。--羊男 10:48 2006年5月27日 (UTC)

纽约时报[2]

有线新闻台[3]--Lmmnhn 01:14 2006年5月28日 (UTC)

“现时,更有有心夸大的人士把巴士阿叔事件放上网上百科全书。”[编辑]

我认为这个句子中,“有心夸大”是很重的著色字眼,不知大家认为这是否恰当。 --Luzi82 10:41 2006年5月28日 (UTC)

同感,但夸大的人只对事件与骂人方式钜细无遗与报纸传媒上的观点抄袭贴上来,我觉得条目有存在的必要,但一定要有大家对传媒与为何会在社会广泛流传的事实有一个批判思考。这一定要跟坊间盲目追捧有所分别才能提高条目的可读性与深度。--羊男 16:04 2006年5月28日 (UTC)

PS:香港《大公报》对巴士阿叔列入英文维基之报道

图片[编辑]

kevinhksouth 删除了文中两幅图片,但看投票结果,并未能支持他的行动,现加以恢复。 其实香港网民很少谈 GFDL, 但不应因为他们没有说这个字, 而认定这些照片是不能在wiki 上使用。为了确保资讯的流通和平衡侵权问题,我们可以从这些图片作者的行动,合理推断他是否支持 GFDL. 不过,在删除图片投票进行时,一直坚持要删除图片的kevinhksouth 提早将行动付诸实行,此举令人奇怪。(与kevinhksouth 沟通多时,他会认为对他手法的质疑,等同人身攻击,对此我只期望枯胪头堡赐我力量,明白他的论点, 但我真是有点无奈了。 )--Yau 18:43 2006年5月28日 (UTC)

版权不能推断。总之不是 GFDL、cc、或不保留版权的就不能用。--Hello World! 15:37 2006年5月31日 (UTC)
根据《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第23条(2)复制任何作品指以任何实质形式复制该作品,并包括藉电子方法将作品贮存于任何媒体。这是违反《版权条例》的,因此我们需要把Image:Uncle Bus Poster.jpg快速删除。--Mtrkwt 15:45 2006年5月31日 (UTC)
补充,图中没有说GFDL,又违反《版权条例》的,理应删除。--Mtrkwt 15:49 2006年5月31日 (UTC)
侵权不属于快速删除的范畴。--用心阁(对话页) 15:58 2006年5月31日 (UTC)

spoiler 扫兴警示[编辑]

spoiler 一般是放在小说或电影 wiki page 中, 但这事件比较像新闻事件, 似乎不应加入 spoiler 呢. --Yau 18:51 2006年5月28日 (UTC)

"=.= 正正也想说呢... (早前不明什么是spoiler, 原来是扫兴警示..) 这段影片我想是反映事件过程... 怎说得上"欣赏" .. =.= 这个"扫兴警示"对事件中人带有很大的侮辱. 讨厌的香港幸灾乐祸性格! --Ric 04:47 2006年5月31日 (UTC)

文中的粗口[编辑]

在敍述事件經過時, 直接將事發時的粗口納入其中. 原因是:1. wiki 並無禁止合理使用粗口. 2. 中年人強烈的粗口, 是事件中的重要元素, 若不提及, 就難以明白為何外界會有如此大反應. --Yau 18:51 2006年5月28日 (UTC)   
   
同意... 但原因1. 應該從理據立論.
應該這樣說: Wiki 是百科全書. 上面寫的粗口是以交代事情的角度來寫...都不是直接對讀者辱罵. 不帶攻擊性, 不應該刪掉.
百科全書指向的讀者故然有一大群. 參看Wiki 的指引, 固然亦要照顧小朋友讀者, 但加上指引比刪掉粗口更好...
原因2. 同意呀. 正正就是這個程度的辱罵, 才反映了社群裡面竟然有人能如此出口, 被辱者及第三者的感受..... 還有第四者社群對此的回響.

--Ric 04:37 2006年5月31日 (UTC)


名字问题[编辑]

被Minghong改回来了,我个人条目名称建议改为巴士阿叔事件,因名字太普遍了。虽然近来google、yahoo的搜寻都会用这个词,但事件中也不是只针对那位大叔一人。对于该人物的背景也没有详细的说道,一切也是围绕事件为主。 Stewart~恶龙 19:31 2006年5月28日 (UTC)

高登的情况[编辑]

昨日大幅改写文章, 看看会不会“维基化”一点, 但尚有一事未解决. 这件事其实大部分由香港高登的人首先发烂, 发挥改图绝技, 成就今次阿叔大业. 高登当时发生甚么事, 由谁人发起, 资料尚缺. 有没有高人指点呢? --Yau 01:37 2006年5月29日 (UTC)

事件中人身份[编辑]

少東, 東主, sales.. 各有不同的意思... 想問到底資料來源在那裡呢??   
--Ric 05:26 2006年5月31日 (UTC)   
   
* 他是艮福地產公司的東主. 這兩天都很多這方面的報道了, 如 「巴士少年首現身 「為何想我還手」 開地產舖 歎搵食艱難, 2006-05-29, 香港經濟日報, A22, 社會要聞 」 . --Yau 07:52 2006年5月31日 (UTC) 


保留过后,请清理本条目[编辑]

虽然小弟有份投票保留,不过条目内容需要重新清理,如再保持现时的标准,倒不如干脆删除它吧!--Mtrkwt 09:08 2006年5月31日 (UTC)

  • 我觉得这个意见的质素有需要提升,因为看后也不知应从哪方面入手修改。如再保持现时的标准,倒不如干脆删除这个意见!--Yau 09:17 2006年5月31日 (UTC)
    • 就算如此,亦不应删除模板。首先,要把它维基化。如是没有改善,小弟不排除重提删除列表之中。--Mtrkwt 09:47 2006年5月31日 (UTC)
      • 再删除cleanup tag,直至提出者能表达对修改的建议。不是说这版就是完美,但有感于不少人只留下cleanup tag, spoiler tag 或neutrality tag, 但意见空洞,内容不详,如此对wiki 质素也没有用处,此风实不可长。,至于阁下要删除此文? 呵,你有机会成功的,如果江泽民是女人。--Yau 09:51 2006年5月31日 (UTC)
        • 阁下何谓没有注明理由呢?维基化不是理由?--Mtrkwt 09:59 2006年5月31日 (UTC)
          • “维基化”是请求, 要有理由, 才可以支持这种请求. 其实 wiki tag 经常被滥用, 不少人加入 tag 后, 并无留下任何改善建议、亦未能发表对内容的质疑. 这种tag 最终只成为路人甲式的评头品种, 对提升内容毫无帮助. 将继续删走这类tag, 直至阁下能提出理由为止. --Yau 10:07 2006年5月31日 (UTC)
                      • 好吧,请将不雅内容删除,在简介中的内容开新分题,以合符简洁原则;同时请将不通顺文句修正及维基化。--Mtrkwt 10:10 2006年5月31日 (UTC)
                        • 不雅内容见上文讨论, 奇怪阁下有否看过讨论. 同时, 请指出不通顺的文句, 现在随便抛一个题目出来, 看不出你尽了哪项编辑责任. --Yau 10:14 2006年5月31日 (UTC)
请阁下指我有什么不尽编辑责任?看似是阁下违背了维基的方针(在这里使用半形标点)?现在讨论下去再没有意思。--Mtrkwt 10:18 2006年5月31日 (UTC)

影片版本应否保留[编辑]

有必要把所有版本都列出来吗?这里不是网址收藏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10 2006年5月31日 (UTC)

  • 很有必要.这件事之所以引起全城轰动,正是因这些影片而起。--Yau 09:15 2006年5月31日 (UTC)
    • 百科条目不当如此作,只需要给出一两个主要的网址就可以了,否则我们和视频下载网站有何区别?--百無一用是書生 () 09:29 2006年5月31日 (UTC)
      • 原意也是放数个较知名、电视电台有播放的版本,现在的版本看来也真太多。如果你知道那几条影片是较多被传媒引用、较受网民讨论,不妨把其馀的删走,只保留重要的。--Yau 09:55 2006年5月31日 (UTC)
  • 过多了,应只保留最初版本。Wikipedia is not a link depository. --minghong 15:14 2006年6月2日 (UTC)
    • 的确是过多了,但看了看,连原本事件都不知去向,真有点过份!! 现加回。(一时忘了在那边说明改动,谅) --Ric 00:21 2006年6月3日 (UTC)
    • 支持删掉大量非新闻性的连结 --Ric 00:21 2006年6月3日 (UTC)

巴士阿叔是否为陈乙东?[编辑]

巴士阿叔是否为陈乙东?--用心阁(对话页) 14:17 2006年5月31日 (UTC)   
   
* 毫無疑問了. 其實已有資料來源. --Yau 14:28 2006年5月31日 (UTC)   
** 請問資料來源是否可靠?維基百科並不會收錄任何不可靠的資料。 -- Kevinhksouth (Talk) 14:32 2006年5月31日 (UTC)   
**资料来源在哪里?有媒体报道么?还是有人指认。没有的话最好把名字撤下来,否则一来不真实,二来影响别人的荣誉。--用心阁(对话页) 14:43 2006年5月31日 (UTC)   
*** 資料來源早已交代了, 不過稍後又會有人提出一週刊是否可靠, 就讓 dispute tag 保留一天. 看看明天的報紙怎樣跟進吧. 不過嘛, 如果你懂這位陳乙東, 大概也忍不住拍一拍大腿大叫: 「就是他了!」 哈哈. --Yau 15:00 2006年5月31日 (UTC)   
**這不是影響別人的名譽,更令維基觸犯香港法例。另,請User:Yau不要再更改Disputed-tag的位置,因為文章開首早己有「陳乙東」一詞。   
*** 那個名是我放在開首, 我現在刪了他, 以免因一個名字, 而令人對整篇文章都有錯覺. --Yau 15:00 2006年5月31日 (UTC)   
*** 週刊大大隻字寫哂比來啦...點會令維基觸犯香港法例? Chongtin 04:16 2006年6月1日 (UTC)   
**** 不過在這次討論中,發現一個挺有趣現象,有些香港原來真的沒有留意時事消息,這本來沒有問題,只是一個對時事不了解、閱報不多的人,又要修編一條時事話題,就難免強人所難了. --Yau 19:06 2006年6月1日 (UTC)   
*****今天幾乎全香港傳媒都說阿叔 = 陳乙東。這個人自己也承認,看來真是錯不了。--Luzi82 01:19 2006年6月1日 (UTC)   
   
   
另外先提醒一下,當文章被回退超過三次,根據維基的回退不過三管理員有權保護條目以避免編輯戰,直至爭議解決為止。此外,我重申一次,維基百科並不會收錄任何不可靠的資料。請做好查證資料的工作。 -- Kevinhksouth (Talk) 15:04 2006年5月31日 (UTC)   
**** 就是了. 沒有討論而向文章作整體性的改動, 實在不要得, 但用心閣的顧慮有他的道理, 應予以重視的. 反而是一些肆意破壞而未能交代理由的編改行為, 大可引導他們過來參與討論. 只是嘛, 毋須說甚麼重申不重申. 重申這回事, 看上去果然有權威性, 真的很有滿足感呢, 只是怕會嚇怕其他人參與討論呢. --Yau 15:23 2006年5月31日 (UTC) 


Yourtube[编辑]

有其他网站可以下载的版本吗?怎么都是Yourtube? -- Toytoy 15:10 2006年5月31日 (UTC)

  • 看连日来的媒体报道, 影片得以流传, 都是拜 youtube.com 的技术所赐云云. --Yau 15:12 2006年5月31日 (UTC)

有关消灭文中内容的行为[编辑]

巴士阿叔一文在争议声中, 终于获得保留, 但文件中的粗口、图片亦出现新一轮争议. 其中, 我们正为讨论图片的去向, 并且进行投票, 以决定应否保留图片, 遗憾是, 虽然有关投票仍未结束, 但有部分投票支持删除图片的人, 已提前消灭文中一切图片, 未有尊重社区的投票及其他用户的意见. 由于此文的图片是一项关键的资料, 删走该幅图片将会影响 wiki user 对事件的认识, 所以任何“消灭内容”的行动, 宜应小心进行, 并应等待最后结果, 才好执行, 以平衡版权及资讯流通的重要性, 及尊重 Wiki 社区的讨论机制. --Yau 17:54 2006年5月31日 (UTC)

根本上,这不算是消灭内容,请阁下改善用词。而且,我们是删除条目中的图片,与删除整张图片是有出入,因此不算是“消灭内容”。同样地,请阁下引出有关“关键的资料”理据,否则阁下的“消灭内容”根本不成立。--Mtrkwt 18:06 2006年5月31日 (UTC)
“巴士判官海报”(如果恢复的话)应该和水杯放在一起,因为这些都是属于创作。而在网页的右上方可考虑放一张阿叔闹事的硬照(而不是动画 GIF,想看影片就去 youtube 吧)。这样的改动大家有何看法。--Luzi82 01:18 2006年6月1日 (UTC)
(○)保留十分同意--Ric 02:04 2006年6月1日 (UTC)
请大家上载图片时,理应注意是否有必要存在及是否符合版权及合理使用。所谓关键的资料理应是一段事实的内容,而不是一堆没有作用而侵犯版权东西。--Mtrkwt 13:29 2006年6月2日 (UTC)

看来这篇文章可能要引入保护模式。都已通过投票,决定保留这篇文章,何解还有IP户会匿名消灭文章内容.>_< --Yau 18:59 2006年6月1日 (UTC)

当然需要,原因是有用户坚持保留不合时宜、不合规则的资料所致。二来,何谓“还有IP户匿名消灭文章内容?”,我全不觉得有IP户是刻意匿名,难道IP户不能修改?别人明显是刻意破坏,又有人视作消灭文章内容。这样的用词(补充,是指IP匿名破坏者),维基是不会进步的。--Mtrkwt 13:27 2006年6月2日 (UTC)
其实我也明白为何有人反对这篇文章, 正如香港大学收藏色情杂志龙虎豹时, 亦一样会引起争议, 如今竟然有人用 ip 在文章中加入干炒牛河等内容, 而且将整篇文章所有内容删除, 就不大好了. 现在大家以login name 说话, 有案可追, 方便得多. --Yau 12:05 2006年6月3日 (UTC)

虽然我认为应该在本文中加入适当的图片(例如事发的硬照)。但现在竟放了某某剪报,好像不太合适。--Luzi82 13:39 2006年6月2日 (UTC)

其实一张网络截图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要符合规则使用。可惜,现时将陈乙东的访问放在条目,有嫌缺乏中立性之疑,“巴士阿叔”一事不应集中在陈乙东一人,我建议将无关重要的图片删去。--Mtrkwt 14:25 2006年6月2日 (UTC)
 巴士阿叔事件中, 一张头条报道正好表达了事件如何成为全城热话, 用得恰到好处. 不过, 垃圾应该删走, Disputed-section 是用于事实准确性受争议的地方, 请你不要以你个人的编辑意见 , 而滥用具广泛影响性的tag 。 --Yau 12:01 2006年6月3日 (UTC)

讨论内容[编辑]

为什么讨论内容一大段被删掉??? 不解..
同时cc: Shizhao (删改人)
请留个理由,指导小辈
--Ric 23:54 2006年6月2日 (UTC)

我暂时恢复过来... 有些评论消失了,会令小辈忘了讨论过什么...
其他编者也有参考作用,免得又重复论题.
同时期待老编shizhao 的回复,祈祷中

--Ric 00:02 2006年6月3日 (UTC)

助教?[编辑]

: 在服刑期間積極進修, 修讀過法律, 营养学, 及哲學分別三個學位,其學歷之高,有如大學助教( 如屬實).    
   
誰在大學裡見過有三個學位的助教? -- Toytoy 23:41 2006年6月2日 (UTC)   
   
學歷很高嗎??? 大學助教來說.. 一般都不只學位... 反而三科學位都而沒有碩士很難當上助教.    
總之這句像個人見解多一點. --Ric 23:54 2006年6月2日 (UTC)   
   
==這條目是介紹一件事件?還是介紹主角陳乙東?==   
本條目所引用圖片,是介紹主角陳乙東,而不是講述「巴士阿叔」一事,是否理應在條目刪除無關係的圖片?這會影響本條目的準確性。另外,有關主角中年人介紹根本無須與陳乙東一條目重覆,有部份內容可以刪減。--Mtrkwt 03:58 2006年6月3日 (UTC)   
   
根據條目名稱精簡原則,應移動回到「巴士阿叔」。--minghong 14:52 2006年6月3日 (UTC)   
   
:本人是針對條目內容,不是條目名稱,如果改回「巴士阿叔」為名,小弟全不介意,因為不是小弟所更名的。不過在條目上有需要加上提示,以便識別。   
:不過,現時User:Yau不斷堅持本人無理使用dispute tag,但實際上本條目內容佔有大部份內容是介紹「巴士阿叔」一事主角的訪問及其個人介紹,根本與本條目的方針無關,例如所引用圖片及未被人整理前的內容,大部份內容根本是以介紹陳乙東為主,完全不符合本條目是介紹一件事件,因此有需要使用dispute tag。   
:基於User:Yau認為本人無理使用dispute tag,加上上文亦有人支持部份報章圖片根本不太適宜,故此希望大家討論,究竟這樣能顯示「全城熱話」嗎?   
:(!)意見,上述兩張圖片根本是介紹陳乙東,是顯示陳乙東成為「全城熱話」,而不是「巴士阿叔」成為「全城熱話」,為何不用回有關「巴士阿叔」報導呢?(如5月27日有線新聞報導)。請大家分清事非黑白,可是需要可是不需要。--Mtrkwt 15:30 2006年6月3日 (UTC)   
   


奇怪的匿名编辑活动[编辑]

奇怪为甚么匿名户如此“恶搞”. 继之前将巴士阿叔改成“干炒牛河”和将整篇文章全部删走后, 最新杰作是将他变成龙虎豹的主角. 说实在, 如此明显的破坏行为, 实在不明白为甚么 Mtrkwt 仍然会指这不是存心破坏. 其实早已说了, 大家已投票决定保存这篇文章, 现在管理人员为文件加了保护, 希望没有人反对就好了. 真有点烦. --Yau 16:15 2006年6月3日 (UTC)

请阁下不要再次作出无理指控,小弟是说“别人明显是刻意破坏,又有人视作消灭文章内容。”,不是“这不是存心破坏”。--Mtrkwt 16:28 2006年6月3日 (UTC)
补充,小弟是第一位维基人要求并申请将条目作出破护,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事实证明,小弟早已发现有人存心破坏,并非阁下所言,请改善用词。--Mtrkwt 16:31 2006年6月3日 (UTC)

巴士变公車?[编辑]

为何“巴士”又变了做“公車”?--Kenneth Tsang 18:56 2006年6月5日 (UTC)

请加入林尚义模仿巴士阿叔的世界杯广告[编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Agy_rvvx7U -- 219.79.206.203 20:59 June 5, 2006 (UTC)

支持,想不到.... 但会不会有版权问题??? --Ric 10:58 2006年6月6日 (UTC)

维基的外部链接不会涉及版权问题。 -- 14:23 2006年6月6日 (UTC)


巴士阿叔﹝陈乙东﹞于昨晚﹝香港时间6月7日﹞遭四名男子围殴事件[编辑]

是否应该将围殴事件的概要也纪录入维基、并作出跟进?
﹝包括纪录部份传媒对陈乙东所采取的立场,比如东方旗下报章因为当初拿不到独家头条,所以倾向将今次围殴事件写成陈乙东“自作孽”。﹞


东方旗下报章:


其他:


-- 219.79.206.203 23:55 June 7, 2006 (UTC)

苹果日报也有记者现场拍照并成为头版。我补完到陈乙东条目中。

另外,本事件似乎发展成继陈健康事件之后的造新闻事件,理由是以金钱接受《壹周刊》访问和《东方新地》召妓“访问”并分别有正面片段和照片上网,造新闻事实早已明显,希望能加以上去令巴士阿叔事件成因后果和与传媒的缠绕更而清楚。--羊男 23:50 2006年6月8日 (UTC)

这种带有阴谋论的揣测本来就不应收录,何况维基创作人不应自行渗入个人评论, 倒不如引述一些评论文章的内容好了. --Yau 23:41 2006年6月16日 (UTC)

优良条目评选[编辑]

有关提升条目质量的建议[编辑]

首先要说的是,香港各大传播媒体所制作的2006大事回顾,都有大幅度的回顾巴士阿叔事件,可见此事件有一定的重要性与令人思考的地方,因此保留条目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我认为本条目要提升质量并不困难,现在条目已经附注大量的参考资料及来源,所以难度相对较低.比较多的朋友认为部分内容带有粗口文字,应该删除.我并不反对删除,不过也许使用下拉式的隐藏文字,是比较两全其美的办法,条目的版面亦可以比较简明.第二的是主角的部分,由于事件并不是电影,参与人的身份在事件过程就可以交代到,所以没必要再另设一栏.第三是巴士阿叔事件的后续发展,包括全港找寻片中人的集体行为,传媒的八卦式采访,以至巴士阿叔受袭令热潮退却,都值得说明.希望大家可以参考我的意见. 德广@华贵洋行(Noble House)>.< 14:50 2007年1月9日 (UTC)

阿叔金句摘录[编辑]

我有压力,你有压力,你做乜挑衅我呀?

Ngo yaw ngadlek, ney yaw ngadlek, ney jowmat tiuyant ngo a?

(我有压力,你有压力,你干甚么挑衅我?)


唔渣手即系未掂啦?未掂即系要搞到掂啦!系咪啊?

M ja saw jek'hay mey gaudim la? Mey gaudim jek'hay yiu gau dow dim la! Hay m'hay a? (不握手便是还没妥当,没妥当便要弄妥当啦。)

未解决!未解决!!未解决!!!

Mey gaikeud! Mey gaikeud!! Mey gaikeud!!!


你好好打咩你!屌***!

Ney how howda me ney! Diu ney lowmow!

(你打架很强的吗?***的!)

老母唔屌屌边个啊?

Lowmow m diu diu bingo a?

(娘亲不操操谁?)

我屌***我条野系咪系***果度丫?

Ngo diu ney lowmow ngo tiu ye haym'hay ney lowmow godow a?

(我***的,我那东西是否在你妈那里吗?)

搬人出黎就搬人出黎,你钟意小就小. 我钟意小就小,小人呢就唔系,冇害既,小丫小丫打你两锤咩?

Bun yant cotlay jaw bun yant cotlay, ney jonkyi siu jaw siu. Ngo jonkyi siu jaw siu, siu yant jaw m hay, mow hoi ge, siu a siu a da ney leong coy me?

(搬人家出来就搬出来,你喜欢操就操,我喜欢操就操,操人家这不是,没害的,操啊操啊打你两拳吗?)

你警告我做咩?你警告我我唔捻惊拿人家出来。

Ney genkgow ngo jow mat'ye? Ney genkgow ngo ngo m lant geng na yantga cotlay.

(你警告我干啥?你警告我我不他妈的害怕搬人家出来。) 事实证明香港D阿叔级人士系几咁大压力

想问一下对话内容要全数转载吗?—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8年12月28日 (日) 15:1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