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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创纪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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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纪之城的正写应该是细阶而不是大阶 ...

新地所有宣传品也是写apm的 ...故此,我认为将apm写作APM是错的

自行动手改吧。还请留意现有APM商场这个条目。--Hello World! 17:11 2005年6月8日 (UTC)
不过,地铁的出口牌也是用大楷的啊... -- 石添小草 17:34 2005年6月8日 (UTC)

应该将渣打中心apm怡和科技中心东亚银行中心内容合并至创纪之城, 但保留条目redirect至创纪之城!

218.102.140.51 11:58 2006年1月6日 (UTC)

(-)反对apm并入创纪之城,apm虽然是创纪之城第五期这建筑物内,两者地位相同,但前者作为一个大型商场,而后者则作为商业办公写字楼大厦。它们的实际分别是明显的。  不过其他条目,是作为创纪之城的一部分,(尽管该部分占地较大,但并不像apm般与创纪之城明显划分,它们的合并是可以(+)支持的。 小狼 19:55 2006年1月6日 (UTC)
(-)反对apm并入创纪之城,因为单是apm这个商场的重要性和知名度就高于创纪之城其馀(写字楼)部份。但把渣打中心怡和科技中心东亚银行中心的内容合并至创纪之城,并保留重定向,我倒是(+)支持的。 -- Kevinhksouth (Talk) 06:28 2006年1月7日 (UTC)
(-)反对Apm条目改名apm Millennium City 5并把东亚银行中心Apm合并 --APM 21:27 2006年1月7日 (UTC)
(+)支持 分开的话条目太散碎,而且一个社区重划项目,质素需要提升,目前写得有点像是商业大厦的销售说明书。Leohau 08:02 2006年1月14日 (UTC)
(+)支持化零为整。每个条目只有数十字又有何意义?--minghong 12:24 2006年1月14日 (UTC)
(+)支持把相关条目合并,但(-)反对apm并入创纪之城,意见同上。--Toblerone 12:30 2006年1月14日 (UTC)
(+)支持把除apm外的其他相关条目(包括东亚银行中心)合并,(-)反对apm并入创纪之城。--Hello World! () 13:04 2006年1月14日 (UTC)
反对把东亚银行中心apm合并的原因,就即如我不会把香港交易广场香港交易所合并一样。两件条目说的东西根本不相同。--Hello World! () 13:06 2006年1月14日 (UTC)
apm 正确名称为apm Millennium City 5, 如果大家不喜欢把东亚银行中心)合并, 可随时分开--APM 21:27 2006年1月7日 (UTC)
纵然apm的其中一个入口,写着“apm Millennium City 5”的字样,但这并不等同它的全名是“apm Millennium City 5”,因为其升降机也可以抵达商厦层,这入口上的名字代表它同时进入此两处地方(因此“apm”和“Millennium City 5”之间的空格特别大)。而除了这个入口外,其他场合里“apm”和“创纪之城5城/Millennium City 5”间往往独立使用,地铁站的水牌就是最佳例子,把“apm”和“创纪之城5城/Millennium City 5”分开列出。而写地址时,有些商店写“观塘道apm”,有些写“观塘创纪之城5期apm”,足见“创纪之城5期”只是apm所位于的地址而已。小狼 09:07 2006年1月25日 (UTC)
apm, 朗豪坊也有商店列表, 没有不妥, 如果要删除创纪之城1商店列表, 请也删除他们, 才算公平!--APM 21:27 2006年1月7日 (UTC)
绝对同意apm兄这个好提议,要连朗豪坊等等商店列表也要删除,百科全书又不是商场目录Leohau 09:36 2006年2月4日 (UTC)
(-)反对 apm应为一个独立个体(商场),不应把它强行列入创纪之城条目内。
(+)支持反之,其他的写字楼部份理应统一。--Mtrkwt 16:16 2006年2月3日 (UTC)

创纪之城五期的讨论页[编辑]

创纪之城五期建议合并到创纪之城[编辑]

创纪之城五期自从与apm分开后,无须单独收录五期,性质与创纪之城重复,建议合并。--apm() 01:29 2006年2月25日 (UTC) 投票截止时间:2006年3月4日 0:00 (UTC) / 08:00 (HKT)

支持[编辑]

反对[编辑]

其他方案[编辑]

意见讨论[编辑]

合并应该是没什么异议,创纪之城中除了apm外好像没有其他建筑部份可以独立成为条目的知名度。--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8:06 2006年2月26日 (UTC)

结果[编辑]

  • 合并至创纪之城。--minghong 02:00 2006年3月28日 (UTC)

创纪之城七期[编辑]

在入口一段中,原文指出其中一条为连接至将来创纪之城七期(未确实名字)的预留天桥。

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创纪之城七期已确定为酒店项目,地址为观塘励业街4号及伟业街114号。

这是位于牛头角地铁站附近,一条天桥会连接两个地铁站的机会不大,故这是创纪之城七期预留天桥是不可能的。

BenLKC 16:19 2005年12月12日 (UTC)

apm 与 APM[编辑]

翻查历史,另一位朋友 Thomsonlee 把我改正的 apm 还原为 APM 。但我改正为 apm 是有根据的,这一点是在早前我做过一篇 apm 的研究时,从向官方资料和查问所得的。而观塘地铁站的A出口“水牌”初时写了“APM”,后来把“A”改回“a”字亦是事实,今天到观塘站看看那个水牌,仍然可以看到“a”字背后有很浅色的“A”字痕迹。 小狼 05:46 2005年12月13日 (UTC)

命名[编辑]

条目命名为“Apm創紀之城五期”,却用T标签改为“zh-hant:apm商場;zh-hans:apm商場”,让条目很混乱。请编辑者修正。-- tonync (talk) 04:08 2005年12月14日 (UTC)

  • 其实这条目也差点触发移动战。初时名称是APM商场,经过数个月来多次移动后,现在才变成了现在的名字。但其实这个名字也不合乎规范的,因这样中英混杂很不妥当,apm(商场)只是创纪之城五期的商场部份。所以我建议移回至apm商场,或索性apm。希望大家表决。
(P.S. 在表决完成之前,我暂时修改T标签为“zh-hant:apm創紀之城五期;zh-hans:apm創紀之城五期”,T标签的目的是令名称显示为apm。)
-- Kevinhksouth 04:47 2005年12月14日 (UTC)

APM商场is also 中英混杂. The chinese name of APM should be 创纪之城五期, other post such as Mega Box(企业广场五期) also has chinese and english title. So I think the title apm创纪之城五期 is suitable, because the written address of APM in chinese is 创纪之城五期, if not, just use APM. APM Millennium City5 05:46 2005年12月13日 (UTC)

    1. APM商场并不等如创纪之城五期。创纪之城五期包括下层的APM商场和上层的东亚银行中心。
    2. 就算APM商场等如创纪之城五期,条目名称也应该是创纪之城五期而非现时的名称,因为本站的政策是尽量使用中文名称。
    3. 地址确会写创纪之城五期,但同样也会写观塘、九龙和香港。难道这个条目也应该改为apm创纪之城五期观塘九龙香港香港九龙观塘创纪之城五期apm吗?
    4. Mega Box(企业广场五期)命名格式错误(括号前要有一个半形空格),我会将条目移动至企业广场五期然后提请快速删除该错误名称。
-- Kevinhksouth 05:33 2005年12月14日 (UTC)

apm 本身就是一个商场~ 没有中文名 你们有留意地铁站是将 apm 与创纪之城 5 期分开标示吗?

BenLKC 08:06 2005年12月15日 (UTC)

条目已移到apm,如有异议欢迎提出。 -- Kevinhksouth 10:33 2005年12月15日 (UTC)

欢迎以上移动 -- APM Millennium City 5 10:33 2005年12月15日 (UTC)
我欢迎条目名直接叫做apm --小狼 11:48 2005年12月27日 (UTC)

关于合并建议[编辑]

应该将渣打中心apm怡和科技中心东亚银行中心内容合并至创纪之城, 但保留条目redirect至创纪之城! 218.102.140.51 11:58 2006年1月6日 (UTC)

我不同意把apm并入创纪之城,apm虽然是创纪之城第五期这建筑物内,两者地位相同,但前者作为一个大型商场,而后者则作为商业办公写字楼大厦。它们的实际分别是明显的。 小狼 19:56 2006年1月6日 (UTC)
(-)反对apm并入创纪之城,因为单是apm这个商场的重要性和知名度就高于创纪之城其馀(写字楼)部份。但把渣打中心怡和科技中心东亚银行中心的内容合并至创纪之城,并保留重定向,我倒是(+)支持的。 -- Kevinhksouth (Talk) 06:28 2006年1月7日 (UTC)

移动完没有?[编辑]

不要三心两意呀。条目名称已经转了又转。--minghong 03:34 2006年1月16日 (UTC)

讨论仍在Talk:创纪之城进行。--Hello World! () 04:32 2006年1月16日 (UTC)

免费专车[编辑]

九龙湾工业区线已取消, 请大家毋须再更改 -- APM

apm≠创纪之城五期 (建议投票)[编辑]

本来“命名”中已说过这问题,岂料这条目又被改动,在“历史”中看到:(Apm已移动到Apm Millennium City 5) 、(Apm Millennium City 5已移动到创纪之城五期: 条目请用中文名称) 。而改动的朋友也其实有保留。

为免构成移动战,我不希望贸贸然再改动名字。然而,“apm”与“创纪之城第5期”,在地铁水牌中很明显是两个名字。“apm”下没有写英文名,表示该目的地的中文名字一样,而“创纪之城5期”下则写着其英文名“Millennium City 5”。

我在做报告时,向有关职员询问,他们也说“apm”是指商场,“创纪之城5期”是楼上的商厦。

纵然apm的其中一个入口,写着“apm Millennium City 5”的字样,但这并不一定指它的全名是“apm Millennium City 5”,因为其升降机也可以抵达商厦层,这入口上的名字可以代表它同时进入此两处地方(因此“apm”和“Millennium City 5”之间的空格特别大)。但即使这真的是全名,翻成中文时也顶多只是“apm创纪之城第5期”而非“创纪之城第5期”。

维基百科的命名中,代表性、广泛性,名字对得到相关资料的方便性,应当是比较重要的,否则,用一个不存在的“中文名称”,其实是一种资料错误。为免再改来改去,个人提议来一个投票,然后大家都遵从这决定,安定下来。不知道可以吗?^^

投票截止时间:2006年1月25日 0:00 (UTC) / 08:00 (HKT)

apm[编辑]

  1. 我个人是(+)支持直接叫“apm”这名字,这应是最有共识,也最被人认知的一个。我有朋友乘的士,司机不知哪是创纪之城5期,以为在3期附近,却知哪是apm。而“创纪之城5期”的内容不算很多,大抵上在“创纪之城”中已经可以了。小狼 18:22 2006年1月17日 (UTC)
  2. (+)支持移回apm。--minghong 02:56 2006年1月18日 (UTC)
  3. (+)支持 -- Kevinhksouth (Talk) 03:09 2006年1月18日 (UTC)
  4. 包括我在内都不知道创纪之城5期就是apm。(+)支持 -- Kims6331 (Talk) 03:49 2006年1月18日 (UTC)
  5. 应该说,“apm位于创纪之城五期”。这就像“香港交易所位于香港交易广场一样”。然后创纪之城五期重定向至创纪之城。--Hello World! () 09:14 2006年1月19日 (UTC)
  6. (+)支持。apm清楚易明。--Toblerone 12:16 2006年1月21日 (UTC)
  7. (+)支持 根据新鸿基地产发展,apm是一个商场名称,拥有独立的地位。而创纪之城5期只属于写字楼。故不可能是一样的。 http://www.shkp.com.hk/en/scripts/property/property_mall_hk.php BenLKC 18:07 2006年1月21日 (UTC)
  8. 综观apm创纪之城五期 是2个不同的名词, 要指观塘的地标商场就用apm, 要指整座建筑就用创纪之城(我不建议创纪之城五期为条目) -- Stewart|恶龙 (讲讲讲!) 06:10 2006年1月22日 (UTC)

创纪之城5期[编辑]

  1. (+)支持APM只是创纪之城五期的一部分吧,应该以创纪之城五期命名,然后APM重定向。--者尺 Talk 11:50 2006年1月21日 (UTC)
  2. (+)支持--APM 09:14 2006年1月19日 (UTC)
  3. (+)支持,本人同意者尺的观点,我发觉创纪之城五期是分为“apm商场”和“写字楼”两部分的,我认为只要把apmAPM重定向至创纪之城五期便行了。本人刚看过香港地政总署出版的香港街后,证实apm的所在地在地图上是标明创纪之城五期的。--Thomas Lau 17:58 2006年1月21日 (UTC)

其他方案 (欢迎加入)[编辑]

意见讨论[编辑]

  • APM这个商场是创纪之城五期的一部份,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反对。但值得收录的是APM还是整个创纪之城五期,就是这个投票的其中一个关键。 -- Kevinhksouth (Talk)
    • 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APM
      • 很认同。比如上方的Thomas Lau兄只证实了apm位于创纪之城5期,但这不表示“apm”没有作为独立条目的意义。我个人是同意“apm”作为独立条目,“创纪之城”则另成条目﹐互有连结。apm作为一个本地著名大型商场,难以用一条创纪之城来包揽,其重要性亦超越纪之城。正如BenLKC兄提出的“香港迪士尼度假区”与“香港迪士尼乐园”一样,后者虽位于前者,但两者性质、功能都不同。小狼 08:49 2006年1月25日 (UTC))
  • 倒不如参考香港迪士尼度假区条目的做法,将apm保留独立页面,再从创纪之城五期条目连结过去。BenLKC 18:07 2006年1月21日 (UTC)
消歧页是用来替使用同一名字的条目作转向的,这里没有两件物件相同名称这个问题。--Hello World! () 14:06 2006年1月26日 (UTC)
  • 经查证,apm的范围除了在创纪之城5之外,亦包括港贸中心大堂的一层(目前未有店铺在此)。因此apm应独立为一篇条目。--Shinjiman 17:44 2006年1月26日 (UTC)

结果[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