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分类:西藏已撤消的县份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西藏已撤消行政区分类向导

西藏已撤消的行政区:是对1911年开始,撤并的县及以上行政区的分类,这种分类应遵循民国迄今为止的现代行政区划制度。
  • 其中已撤并“县份”置于西藏已撤消的县份类别之下(须按现代行政区划制度框架分类)。
  •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国家,现代县份的历史有的长达三千年或更长时间。对于撤并的行政区,不管其曾有多久的历史,撤并的时间上只要是在民国以后,按现代行政区划制度分类,不能归入古代行政区区划类别。否则,几乎所有现行行政区划单位成为古代行政区划,不符合逻辑。
西藏古代行政区划:是对及其以前各朝撤并的县及其以上行政区的分类,这些撤并的行政区位于今西藏境内。这种分类应遵循各朝行政区划制度,西藏古代行政区划的分类应符合Category: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分类框架。

子分类

本分类只有以下子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