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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应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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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石刻”董应举书法,记沈有容击败倭寇之事。

董应举(1557年—1639年),字崇相,号见龙福建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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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应举是万历十九年(1591年)的举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成进士[2][3],都察院观政,授广州府儒学教授,与税监李凤相争学宫旁边土地,李凤派人在文庙前骑马,他就拴住马脚,因而出名。四十三年升国子监博士,升南户部陕西司主事,三十六年调南吏部,历验封司、考功司、文选司员外郎,四十一年升稽勋司、验封司、考功司郎中,四十三年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四十六年十月以疾乞归。

天启元年(1621年)闰二月起为大理寺左寺丞,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二年四月升太仆寺卿兼河南道监察御史,管理天津至山海关等处屯田,安插辽民事务,三年十一月加右副都御史,督理督理顺天等处屯田屯兵事务,铸给新衔关防,五年四月升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专理铸钱,建局于荆州,统率荆西道催儧铜料工程,六月兼理户部盐课,十二月被弹劾,令冠带闲住。崇祯初,恢复官衔[4]

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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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三十八·选举六》:明举人……万厯十九年 辛卯 黄志清榜……闽县董应举 戊戌进士
  2. ^ 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三十六·选举四》:明进士……万历二十六年 戊戌 赵秉忠榜……闽县董应举 传见人物
  3. ^ 《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董应举,见龙,诗二房,己巳三月初三生。闽县人,辛卯八十二,会八十,三甲百八十,都察院政,己亥授广州府授,乙卯升国子监博士,乙巳升南户部陕西司主事,戊申调南吏部,本年调员外,调验封司,调考司,调文选司员外,辛亥给假,癸丑升稽勋郎中,甲寅调验封,调考功,乙卯患病,补南大理寺丞,戊午告病,辛酉起升大理寺左寺丞,本年升太常寺少卿,壬戌升太仆寺卿兼河南道御史职衔,管理正直天津等处,癸亥升右付都御史,督理顺天等处,乙丑升兵部右侍郎,本年闲住。曾祖惟重。祖力宜。父克济。
  4. ^ 《明史·卷二百四十二·列传第一百三十》:董应举,字崇相,闽县人。万历二十六年进士。除广州教授。与税监李凤争学傍壖地,凤舍人驰骑文庙前,絷其马,用是有名。迁南京国子博士,再迁南京吏部主事。召为文选主事。历考功郎中,告归。起南京大理丞。四十六年闰四月,日中黑子相斗。五月朔,有黑日掩日,日无光。时辽东抚顺已失,应举言:“日生黑眚,乃强敌侵凌之征。亟宜勤政修备,以消祸变。”因条上方略。帝置不省。天启改元,再迁太常少卿,督四夷馆。二年春,陈急务数事,极言天下兵耗民离,疆宇日蹙,由主威不立,国法不行所致。帝以为应举知兵,令专任较射演武。已,上言保卫神京在设险营屯。遂擢应举太仆卿兼河南道御史,经理天津至山海屯务。应举以责太重,陈十难十利,帝悉敕所司从之。乃分处辽人万三千余户于顺天、永平、河间、保定,诏书褒美。遂用公帑六千买民田十二万余亩,合闲田凡十八万亩,广募耕者,畀工廪、田器、牛种,浚渠筑防,教之艺稻,农舍、仓廨、场圃、舟车毕具,费二万六千,而所收黍麦谷五万五千余石。廷臣多论其功,就进右副都御史。天津葛沽故有水陆兵二千,应举奏令屯田,以所入充岁饷,屯利益兴。五年六月,朝议以屯务既成,当广鼓铸。乃改应举工部右侍郎,专领钱务,开局荆州。寻议给两淮盐课为铸本,命兼户部侍郎,并理盐政。应举至扬州,疏请厘正盐规,议商人补行积引,增输银视正引之半,为部议所格。应举方奏析,而巡盐御史陆世科恶其侵官,劾之,魏忠贤传旨诘让,御史徐扬先遂希指再劾,落职闲住。崇祯初,复官。应举好学善文。其居官,慷慨任事;在家,好兴利捍患。比没,海滨人祠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