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第五可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第五可范(9世纪—903年)是唐朝宦官,天复三年被赐死[1]

生平[编辑]

天复二年(902年)冬,凤翔大雪,城中食尽,死者不计其数。天复三年(903年)正月六日,李茂贞请昭宗诛宦官“四贵”,中尉韩全诲张彦弘、枢密使袁易简周敬容四人被斩首,以第五可范续任左军中尉,仇承坦为右军中尉,王知古为上院枢密使,杨虔朗为下院枢密使。回到长安后,由宰相崔胤判六军,乃下诏于内侍省尽诛宦官第五可范已下七百一十人[2],“尽杀之,冤号之声,响彻内外”[3],仅留年幼的小宦官三十人,以供洒扫。唐昭宗可怜第五可范等并没有犯罪,竟遭杀身之祸,特撰祭文以悼之。

注释[编辑]

  1. ^ 《旧唐书·本纪第二十上·昭宗》三年春正月......辛未......是日,制内官第五可范已下七百人并赐死于内侍省,其诸道监军及小使,仰本道节度使处斩讫奏,从全忠、崔胤所奏也。帝悲惜之,自为奠文祭之。
  2. ^ 《北梦琐言》卷十五
  3.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六十三·唐纪七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