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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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夜市位于新竹县竹北市环北路五段新光二街交叉口,为新竹县内规模最大的夜市。

违法停业[编辑]

竹北夜市的前身位于新竹县竹北市光明一路与县政十三路交叉路口竹北停车场,约有3~5百个摊商,曾为全台7大流动夜市之一。因属违法营业,在营运10年后,于2012年11月29日走入历史[1][2][3]

重新开幕[编辑]

停业的竹北夜市于2013年1月6日于环北路五段新光二街交叉口重新开幕[4]

营业时间[编辑]

为每周日(规模较大)和每周二(原地,规模较小)的夜市。

2017年3月18日起,加开周六的场次,二、日不变。

概要[编辑]

夜市所在的竹北市县华段561地号,按原都市设计为污水处理场,占地约3000。因居民抗议而暂时停止建设,将该空地改规划为免费停车场,提供民众每周一至周六免费停车、周日17时至24时供夜市设摊使用。

因临近竹北光明商圈,每逢周日晚上更显得热闹非凡,也为地方带来相当可观的观光人潮。但由于噪音、空污与交通问题造成地方居民困扰,在居民抗议与营建署、审计室纠正之下,新竹县政府于2012年10月22日公告,将在2012年11月30日起将该停车场回复收费。

参见[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罗缃纶. 竹北「夜市停車場」下月收費 攤商不滿. 联合新闻网 (联合报). 2012-10-30 [2012-11-06] (中文(繁体)). 
  2. ^ 廖雪茹、黄美珠. 竹北夜市熄燈 斷攤商生計 縣府挨轟. 自由电子报 (自由时报). 2012-10-31 [2012-1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19) (中文(繁体)). 
  3. ^ 營業10年成違法擺攤 竹北夜市恐消失. 东森新闻. 2012-10-29 [2012-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17). 
  4. ^ 暫遷環北路 竹北夜市回來了. 联合报. 2013-01-07 [2015-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