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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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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
大明总理河道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浙江乌程县(今湖州市吴兴区
族裔汉族
字号字时良
号印川
出生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1521年5月28日)[1]:1
浙江乌程县(今湖州市吴兴区
逝世万历二十三年四月十二日
(1595年5月20日)
浙江乌程县(今湖州市吴兴区
配偶施氏[1]:8
亲属祖父潘孝,父潘夔,母闵氏[1]:5-6
兄潘伯骧、潘仲骖、潘叔骏
潘大复[1]:9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1549)己酉科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两河管见》
  • 《塞决两河大工录》
  • 《河防一览》
  • 《留馀堂集》

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时良惟良印川浙江乌程[2]:1503,明代官员兼水利专家,1550年进士,广东巡按御史、官拜太子太保工部尚书都察院副都御史刑部尚书,曾在广东推行“均平银”徭役政策,成效显著。潘季驯四度负责总理河道,指出当时“分黄导淮”的方法是错误的,提出“束水攻沙”、“束水归槽”、“蓄清刷黄”、收紧河道的治水措施,一度有效治理黄河及漕运。潘季驯治水方案得到首辅张居正的支持,在张居正卒后被卷入清算张居正的事件,一度削职为民。潘季驯撰有《河防一览》等著作讨论治水,其治河措施代表了当时河道治理的最高水平。后来被清朝政府沿用,受誉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治水英雄。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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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7年,潘季驯七岁时成为归安县学的附学生员,1533年十三岁,成为县学的廪膳生员。潘季驯于1549年中举人[1]:14、17,1550年中进士,初授九江推官,表现甚佳,1554年擢任御史。1557年,皇宫宫殿火灾焚毁,需要筹集上等巨木,由潘季驯负责监管。1559年起,潘季驯先后出任广东巡按御史北直隶提学参政大理寺少卿[2]:1503。1559年,潘季驯在广东简化税收,要求其下属在所有辖区都推行“均平银”,让里长十年一次出办供应改由每年支付所取代,允许知县征收多一倍的里甲银,部份摊入纳税土地,部份按丁计银[3]:114、148。均平银用于支付知县的办公管理开支,并代替一部份里甲正役。由于数额很少,即使纳税百姓名义上支出是以前的两倍,但他们可以从里甲正役中解脱出来,实受益良多[3]:115、148。1561年,潘季驯调离广东,上疏奏请在广东推行其设计的均平里甲法,亦即一条鞭法的雏形[2]:1503

1565年,潘季驯晋升为右佥都御史,负责恢复决堤的黄河河道。当时沛县一带决堤,此段河道正是京杭大运河的一段,朝廷非常关心。此段河道位于山东、河南和南直隶三省交界,河床已经很高,加高河堤只会增加决堤的风险,将黄河向北改道不切实际,向南改道则会威胁明祖陵附近的排水系统。潘季驯作为右佥都御史,在治河上没有决策权,地位低于朱衡。朱衡时任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三个月前受命“总理河漕”。1565年,朱衡与潘季驯意见分歧,朱衡认为沛县一带黄河淤积,不可能疏通,主张向北弯曲开凿新河道。但潘季驯认为,新河道沿线地势险峻,地下水位过高,人工河道根本无法做到够宽够深[2]:1503,不能代替天然河床。二人在治河方针上争议未决,朝廷派遣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他上疏支持朱衡的提议。朱衡随后全速开凿新河道,于1566年秋奏称完工。潘季驯亦一再上疏请求,朝廷允许其修复故道,但人力物力支持有限,未到年底,潘季驯因丁母忧,被迫离职。朱衡开凿新河道,忽视了分洪的问题。不出潘季驯所料,新河道不能容纳洪流,1569及1570年,弯曲河堤被冲毁,河水外泄,附近地区一片汪洋,而此时朱衡已离任[2]:1504

1570年9月,潘季驯再次受命负责治河,当时他已担任右副都御史,同时有权调动当地将领。潘季驯上任后不久,泛滥区的黄河分成十几道支流,主河道自徐州起70英里(110千米)内泥沙淤塞。许多官员都急于恢复漕运,意欲向东开凿一条从宿迁向北流向昭阳湖的新河,借此使漕船自徐州改道。潘季驯认同此一建议有其优点,但认为先开漕运后治黄河并不妥当。他预计开凿新河(后取名为泇河)需时数年,以他当时所能调配的人力物力,远不能让两项工程同时开工。潘季驯认为当务之急是彻底疏浚黄河主河槽,恢复故道,否则开凿任何与之相连的运河都不起预期作用。潘季驯治河之策是刷深河床,加固旧堤,建造新堤,首要任务是堵塞决口以“束水归槽”。与同期其他治河专家主张分流泄洪的想法不同,潘季驯认为黄河需要保持强大的水流,以防止水中的泥沙淤积于河道[2]:1504。面对许多反对之声,潘季驯坚持先用16个月疏浚河道,使黄河再次通航[2]:1505,他几乎堵住了黄河所有决口,加大了流向淮阴的水流。这一措施成功地恢复了大运河的漕运[4]:14,但他却仍遭弹劾。1571年及1572年冬,数艘漕船在主河道翻侧,勘河给事中趁机参奏潘季驯没有处理好治河与漕运。朝廷诏令潘季驯落职闲住,由朱衡接替其职[2]:1505。 之后1573、1574年淮河泛滥,1577年黄河在崔镇决堤,1578年潘季驯第三次总理河漕,官任右副都御史兵部左侍郎[2]:1505。潘季驯在这一任上才能实现其治河计划[4]:14。他首先封堵了崔镇的决口。他深信淮河清澈的水流可以冲刷黄河河道,防止泥沙淤积,因此决定引导黄、淮二水交汇于淮安。为了不让淮河水流改道人海,他加固了淮河东西分水岭高家堰,使淮河注入黄河。1583年3月,工程完工,潘季驯获朝廷加授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工程进行期间,潘季驯一直得到内阁首辅张居正的支持。张居正相信潘季驯的能力,却对其治河方略有所顾虑,曾多次去信质疑潘季驯封堵崔镇决口的做法[2]:1505。反对的官员指出洪泽湖东岸的堤坝迫使湖水西漫,威胁明祖陵,潘季驯再次解职[何时?][4]:15。1580年8月,潘季驯升任南京兵部尚书。1583年1月,潘季驯应召还京,改刑部尚书,随后他被卷入清算张居正的事件。1584年夏,潘季驯恳请明神宗宽待张居正年逾八旬的母亲,结果张母获释并可保留十亩薄田维持生计。潘季驯为张居正其他亲友求情,却导致自己丢官,当年8月,潘季驯被认定为张居正党羽,削职为民[2]:1506

4年后,潘季驯复起,总理河道。在第四次治河期间,潘季驯建树甚微,他原计划再行恢复黄河另一段河道,但因缺乏财力而未能实现。1589至1590年间,潘季驯两度控制了徐州一带的黄河险情,但洪水还是接踵而来。1591年秋,决堤的洪水流入明祖陵附近大殿,潘季驯再次遭弹劾。由于身体渐衰,潘季驯向朝廷辞休,明神宗无意挽留,准其所请。1592年初,潘季驯致仕。潘季驯个人仕途的起落,反映明朝政策缺乏连贯性。潘季驯曾慨叹,来自朝廷的压力,远远大于驯服黄河。治河官员更迭频繁,在职时间短,很少有时间实施自己的方案,他们还常遭外行的官员弹劾,一旦新方案不达预期效果,便会大受批评,压力下不得不重回旧路[2]:1506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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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早期著有《两河管见》三卷、《两河经略》四卷、《塞决两河大工录》十卷,都是论述治水治河的问题。潘季驯晚年刊行《河防一览》十四卷,其中加入其早期著作的大部份内容,书中附有地图、黄河地理与历史的研究、关于治河的对话体文章,以及官方文件。潘季驯的奏疏有多种版本流传,有六卷本,亦有二十卷本,他任刑部尚书时的奏疏则辑为《刑部奏疏》两卷。潘季驯的《留馀堂集》四卷则收录了其诗歌与文学作品[2]:1507

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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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面临的治河任务非常艰巨。当时黄河水从几个河道灌入淮河,其中主要在淮阴附近进入淮河,淮阴成为黄河、淮河和大运河三大河流的交汇处,结果泥沙逐渐堆积在黄河与淮河共用的河床上,导致淮河不能继续从原有的河道进入大海,淮河水开始流向淮阴西面的低洼地区,积存成为洪泽湖。在黄河流域降暴雨时,黄河水会倒灌进洪泽湖,淹没农田和洪泽湖西面的明祖陵。在黄河水倒灌期间,黄河带来的泥沙堆积抬高了洪泽湖的湖床,最终使淮河水既不能排入洪泽湖,也不能进入原有的河道。此外,淮阴附近大运河堆积的泥沙越来越多,抬高了大运河的河床,经常导致水路运输中断[5]:41。潘季驯第一次总理河道时,黄河决堤,漕运中断,自淮阴以下的淮河河道被夺,淮河水灌入洪泽湖,蓄水量增加,结果洪泽湖和大运河的堤坝决口,引起洪水泛滥[4]:13。他认为当时“分黄导淮”的方法是错误的,此方法疏浚多个河道,使黄河水“分流”进入淮河河道,此策略旨在减轻淮阴以上河堤的决堤威胁,因为一旦决堤,就会使大运河失去河水。削弱河水的冲力,以便黄河不再溃决,是河道管理的传统方法,但潘季驯反对“分流”的方法,认为河水分流以致水流减缓,只会减弱河水冲刷泥沙的能力,用此一方案,那么分流黄河水的诸多河道就需要不停疏浚[5]:42

潘季驯的治水策略可总结为“建堤束水,借水攻沙”[2]:1506,即“束水攻沙”法,用增高和收窄堤坝的办法加速水流,将清水引入黄河冲刷河床的淤泥[6]:280,目的是“塞旁决以挽正流”,密集建筑大坝,将从决口旁出的河水堵住,使河水集中到干流来,以更快的水流冲刷泥沙[4]:13。他在黄河下游兴建缕堤(小堤),缩窄水流,从而约束水流,增强水势,将泥沙冲刷入海[5]:42。对于防洪,潘季驯尤其推崇第二道防线,称之为“遥堤”。他指出洪水奔涌长距离后,强度已大大减弱,遥堤可更有效地抵御洪水[2]:1506。1578—1579年,潘季驯在黄河下游筑起了10.2万丈土堤,3000丈石堤,堵塞大小决口139处,建造4条各30丈的石砌泄洪道,疏浚了11500丈河床,种植了83万棵柳树以巩固坝顶。他统一了黄河水道,束水于靠近河岸的“缕堤”之内,而在大部份地区用离河1至1.5公里的“遥堤”来辅助,以防夏末秋季洪峰到达时洪水漫过缕堤[7]:150。潘季驯亦强调,堤坝不应筑成几十里、几百里相连不绝[8]:96,有些地方应建造得深一些,而有些地方则用来放水泄洪。为了防止在险情中洪水冲破堤坝,潘季驯使用“柳辊”,这种柳辊是由植物、泥土和柳枝做成的大圆柱体,遇水可以膨胀,因而不致被急流冲走,可以固堤,使河堤合龙和迫使河水改道,最大的直径达六米有馀[2]:1506-1507[8]:96

潘季驯“收紧河道”的同时,没有忽略蓄洪区的作用[2]:1507,其治河的第二项重要措施是“蓄清刷黄”,用位于黄河与淮河交汇处的洪泽湖来储蓄淮河的清水,将清水排放到黄、淮河道,用以增加河流冲刷泥沙的力量[5]:42。潘季驯认为应封堵洪泽湖, 使淮河可以通过出口奔向黄河,这样既可保护江北低地免受洪灾,又能帮助冲刷黄河河床的泥沙淤积。他的目标是使淮河水七成注入黄河,三成注入大运河[9]:141。1579年,潘季驯修建了横跨淮河的高家堰,将淮河和另外两条河流的清水蓄积在洪泽湖中,不断加高洪泽湖东岸的高家堰,可确保洪泽湖水位高于黄河[6]:280。由于洪泽湖水位高,淮河的清水能高速流入淮阴,将黄河泥沙冲刷入海,同时为大运河提供稳定水源。潘季驯在洪泽湖大堤上兴建“溢流坝”,以便控制排洪。这几年间淮河趋于稳定,大运河保持畅通[4]:13-15。潘季驯让洪泽湖定期开闸放水(“束水归漕”),让漕船得以通过[6]:278。此外,潘季驯曾提出在黄河上游地区兴建蓄水池,目的是调节水流,但计划不能实现[5]:44

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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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年,潘季驯到邳州治水,当地民众认为,金龙四大王谢绪以及武安王关羽守护著该片土地,应向他们祈祷。潘季驯一开始斥之为迷信,拒绝举行祭祀,但因黄河泛滥,工程无法进行,潘季驯意识到应利用人们对关羽的信仰[10]:153、155,只好祭祀祈祷。神灵附体在孩童身上,宣布黄河恢复正常的时日。人们听信预言而感安心,工程顺利进行,在预期之日得以完工。潘季驯认为是皇帝的至德感应河神,而且下邳是三国时关羽死守的地方,因此他向皇帝请求赐予匾额并修建庙宇。1579年,淮安的治水工作陷入困境,潘季驯发誓不成功便不回去。当天夜里,潘季驯梦见赤面美髯的关羽,获告知工程一定会成功。他醒来后确信关羽将会助力;治水成功后,潘季驯与巡抚江一麟、镇守总兵汤世隆等官员一同捐款修建关帝庙。1590年,潘季驯以关羽曾在治河过程中显灵,奏请赐予关羽封号[10]:153-154

地位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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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受誉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治水英雄[5]:41[7]:149。他的治河措施代表了当时河道治理的最高水平。他“束水攻沙”和“蓄清刷黄”的两种措施,后来被清朝政府沿用,也成为20世纪治水的基本原则[5]:42。清代靳辅沿用潘季驯的治河方案,继承“束水攻沙”的思想[4]:16;现代科学也印证了他的治河思想[5]:76。现代中国政府充分肯定潘季驯的贡献,但也强调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黄河问题[5]:152伊懋可则批评潘季驯判断有误,有思虑不周之处,其治河工程增加了入海口的泥沙,降低了下游的坡度[7]:150-15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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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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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贾征. 《潘季驯评传》.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1996. ISBN 9787305028786 (中文(简体)).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黄仁宇. 《潘季馴》. 富路特英语Luther Carrington Goodrich房兆楹 (编). 《明代名人傳.4》. 陈瑞玲译. 北京: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2015: 1503–1508. ISBN 9787807699934 (中文(简体)). 
  3. ^ 3.0 3.1 黄仁宇.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 阿风等译. 北京: 三联书店. 2001. ISBN 9787108015464 (中文(简体)).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戴维·艾伦·佩兹(David A. Pietz). 《工程国家:民国时期(1927—1937)的淮河治理及国家建设》. 姜智芹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1. ISBN 9787214069498 (中文(简体)).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戴维·艾伦·佩兹(David A. Pietz). 《黄河之水:蜿蜒中的现代中国》. 姜智芹译.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 ISBN 9787562072829 (中文(简体)). 
  6. ^ 6.0 6.1 6.2 马立博(Robert Marks). 《中国环境史:从史前到现代(第2版)》. 关永强等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2. ISBN 9787300298962 (中文(简体)). 
  7. ^ 7.0 7.1 7.2 伊懋可(Mark Elvin). 《大象的退却:一部中国环境史》. 梅雪芹等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4. ISBN 9787214133090 (中文(简体)). 
  8. ^ 8.0 8.1 黄仁宇. 《萬曆十五年》. 北京: 中华书局. 2006. ISBN 7101052037 (中文(简体)). 
  9. ^ 安东篱英语Antonia Finnane(Antonia Finnane). 《说扬州:1550—1850年的一座中国城市》. 李霞译. 北京: 中华书局. 2007. ISBN 9787101055214 (中文(简体)). 
  10. ^ 10.0 10.1 渡边义浩日语渡邉義浩. 《关羽:神化的〈三国志〉英雄》. 李晓晴译. 北京: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7. ISBN 9787559606471 (中文(简体)).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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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三》,出自《明史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五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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