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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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近解禁期间维基维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功夫网暂时停止了运行,随之而来的是用户数和新增条目数的大幅度增长,这表面上好像是好事,但是至少我有所顾忌。参见Special:Log/delete和WP:CP,就可以知道最近两天来增加的大多数(六至七成)是侵权、广告条目,甚至有部分是纯粹是涂鸦。新增条目、新增加内容的质量直线下降,此外,由于老维基人不得不花费更多时间对付破坏、检举侵权,也是大家平时专注于的提升原本条目质量和新开条目的工作难以进行。
鉴于目前的窘困,我向各位平时热心于维基维护事务的维基人提出几点愚见。
- 对于新增的用户,不必每个都在讨论页上做欢迎辞。只需要在做出过编辑贡献的维基新人中作欢迎辞即可,否则其实是浪费了不少资源的。
- 大力打击新手的侵权、广告、涂鸦行为。这可能与“善待新手”部分相悖,但是也是不得已之举,我觉得百度百科好像附体般地入侵著维基百科。部分新手甚至可以一下子开十几个侵权条目,导致管理员应接不暇,而且怎么劝告都不听。我建议:目前应该采取这样的封禁措施——建立2条或以上,或者在旧有条目中3-4次或以上加入侵权、广告、涂鸦或者个人非中立宣传的用户,应当马上封禁3天。这样起码可以暂停该用户的破坏和侵权,又可以让新手有更多时间了解一下维基的运行规则和精神后再行编辑。
- 善用快速删除。对于一些看上去是明显不符合维基百科收录标准的新条目,希望不要死板地一定要在提删处提删或者检举侵权,其实这些条目大多是符合快速删除中的一项以上要求的。例如那些侵权的广告条目,大部分直接使用快速删除的广告违规项即可,不必要转交侵权待一周后再处理,这样可以大大节省资源,也节省很多时间可以做回大家平时的工作。
…………
要是大家有什么意见或者有什么有助的建议尽量提出来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1:13 (UTC)
- (=)中立,其实很多侵权条目都不太难救,但既然是非常时期,那也只好将就一下。不过太狠的话有可能令中国大陆人觉得我们在封杀他们的努力,损害中文维基与中国大陆网民之间的关系。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2日 (六) 11:29 (UTC)
- 对,我也有这种顾虑,所以我的建议是修改侵权提示模板,现在的提示过于书面化,缺乏人性关怀,看多了让人自暴自弃,产生厌倦,目前我的方式是手动提示,用下面这样的文字:
维基不需要复制来的文章,说白了,就是要你自己写的东西,你今天提交的条目的确是维基很需要的,希望你能花几十分钟,用自己的话把文章重新组织一遍,这样就没人说你侵权了。数量不会给你带来好处,只有质量能为你赢得荣誉。
大家觉得呢?--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2日 (六) 11:34 (UTC)
- 现在的侵权模板是很繁琐,像律师念法律条文一样,新手是一般看不懂。不过正因为其法律化,所以有其价值,不宜修改。不如新建一个模板好多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2:04 (UTC)
- 或者是将上述文字用在{{CopyvioNotice}}也可。—Charlotte1125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2:12 (UTC)
- 综合上述意见:{{subst:Uw-copyright1}}。—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日 (六) 12:17 (UTC)
- 好了,现在对新手选择性使用这个模板吧。--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2日 (六) 12:19 (UTC)
- “您今天向维基百科提交的的条目的确是我们很需要的”一句好像有点不妥,很多人复制到侵权内容其实同时也是非百科内容—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2:48 (UTC)
- (:)回应,这句话是我当时手工输入的,是有针对性的,结果被PhiLiP一起复制过去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2日 (六) 13:26 (UTC)
- “选择性的使用”,更严厉的还有{{subst:Uw-copyright}}。—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日 (六) 12:56 (UTC)
- {{subst:Uw-copyright}},这个模板不错。我的确认为至少这个月要加强对屡次侵权、广告、破坏用户的封禁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3:02 (UTC)
- (!)意见{{subst:Uw-copyright}}写的好,但是正如楼上说的,应该要添加{{subst:Uw-copyright1}}中鼓励的话,应该要告诉新人或菜鸟什么是维基禁止的,什么是维基鼓励的,指明方向,同时能加个维基指导方针或维基帮助条目之类的链接会不会更方便。—Atlaslin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09:30 (UTC)
- {{subst:Uw-copyright}},这个模板不错。我的确认为至少这个月要加强对屡次侵权、广告、破坏用户的封禁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日 (六) 13:02 (UTC)
- 好了,现在对新手选择性使用这个模板吧。--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2日 (六) 12:19 (UTC)
应该明确提示 维基和百度百科的不同,所以按百度那套来维基的话 行不通。至于维基这套去百度 也不行...另 检索了一下删除日志 部分内容啊 就看怎么写了,还是有知名度及存在价值的,比如那个鲜果阅读器 用的人很多(我自己不用啦) 至于那个什锦八宝饭 都不知道怎么说 已经在公众媒体上看见了(某全国性的报纸 专业报纸 不是党报那种...) 某些东西就算扔去百度,百度也不收—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6:23 (UTC)
不如索性在首页的顶端加多块模版,用较突出的字型和视觉效果,去提醒所有维基人编辑维基前,先去看看几页必须读的,像是那些解释维基百科的方针、注意版权、以及提醒大家维基是什么和不是什么。要是这样做,须注意不能一口气列出太多连结出来,最好在五条之内,还有一定要做到所有人一来到首页就一定先看这些文字(即是要非常突出及吸引目光)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7:02 (UTC)
老实说 我比较关心服务器的情况 这几天是不是人流量太大了 已经几次500错误 wiki全站罢工(zh哈)也有遇到一次了,虽然时间不长—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2日 (六) 17:43 (UTC)
- 哈哈,大陆用户太猛了!你要知道互动百科一个月可以新建12万条目,自己算算那是什么流量,百度还不算什么,每月才3万。我觉得没有必要专门突出百度与维基,这样让他们觉得是我们故意和百度做对。我觉得新手必读的,就这样几条就够了:
- 维基不接受复制的内容,这是第一原则
- 维基是百科,用注意用语规范性,不带感情色彩
- 维基不是大杂烩,请注意内容的重要性
维基的几大原则都包含在内了,也很简洁。--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3日 (日) 02:01 (UTC)
- 我说 知秋兄 我们经常也从其他语言版本复制东西啊(岂不是也侵权了?笑)...新人的问题,我觉得 是时候 弄一个推荐条目列表了(从各类条目中选一些出来 是写的比较好的,让新人学习写法和格式等,不一定都是特色或优良条目,因为很多分类的条目 弄得再好 也上不了这两个名单的,之前因为墙的问题 速度慢 没什么时间来客栈提出来讨论) 且算是示范条目吧,至于老手 估计在wiki一年以上的 都能算老手 各自有自己的条目盯着,新人 也只能偶尔协助/欢迎下等等 毕竟我们中有人先要客服墙的速度问题,如果一直现在这样 还是比较好的(做梦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02:50 (UTC)
- 我的看法:侵权条目能救则救。这样不光是多了一两个条目,关键是留下新人,而且改写的条目可以作为新人学习编辑的最初例子。如果来不及改得很完善,那么最好给他们一个写得比较好的同类条目作为参考。比如,新人写自己学校的比较多,那就找一些质量足够的大学或者中学条目给他们参考。--Gilgalad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02:09 (UTC)
- 侵权条目是很难补救的,一般确认了条目侵权之后,条目就会被侵权模板覆盖住,原作者要修改或者重写,就只能去/temp页面,否则就是违规;而新手、小白们大多不会这样做。老手也没有空帮助他们重建条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日 (日) 02:18 (UTC)
- 哦,这么说您是老手了。--Gilgalad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02:22 (UTC)
- 他不是老手。但是他对侵权条目的悲观态度是正确的。拯救侵权条目,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侵权条目的数量往往超过合格条目。实际上就是不可能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3日 (日) 02:48 (UTC)
- 不错,最近我空闲时间多的是,但是面对这样一对没用的侵权条目,谁也提不起精神来“拯救”。—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日 (日) 02:51 (UTC)
- 我承认要拯救提删条目 (不一定是侵权) 很难,主要是参考资料 (尤其是中文资料) 非常难找,有时甚至连外文译名也没有 (这种问题工业产品 / 用料最常见) 。只是有时找到稳定一点的资料写个小作品也不是不可能。我不是要降低标准,但哪怕只救到百分之一的提删条目,也已经比什么也不做强很多很多。而且侵权条目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我们缺少了什么。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维基亦然。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3日 (日) 08:32 (UTC)
- 找专业术语的外文译名,可以考虑下CNKI翻译助手,挺全面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3日 (日) 10:25 (UTC)
- 有必要有意义“拯救”侵权条目么?对方就是直接C&V过来的。与其浪费时间“拯救”这些条目,不如花时间创建更有用的条目或者改善已有条目的质量。—Pagan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12:28 (UTC)
- 但我常看见的是:侵权的条目通常也有有用、实在的资讯,唯一问题就是创建者跑去 C&V 而已。我不能常常想到新条目去写是我的问题,但请你不要否定这种工作是“浪费时间”!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3日 (日) 18:06 (UTC)
- 拯救侵权条目的意义在于让新用户熟悉维基的规则,没有人天生就该知道怎么在维基编辑。--Gilgalad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19:45 (UTC)
- 有必要有意义“拯救”侵权条目么?对方就是直接C&V过来的。与其浪费时间“拯救”这些条目,不如花时间创建更有用的条目或者改善已有条目的质量。—Pagan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12:28 (UTC)
- 找专业术语的外文译名,可以考虑下CNKI翻译助手,挺全面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3日 (日) 10:25 (UTC)
- 我承认要拯救提删条目 (不一定是侵权) 很难,主要是参考资料 (尤其是中文资料) 非常难找,有时甚至连外文译名也没有 (这种问题工业产品 / 用料最常见) 。只是有时找到稳定一点的资料写个小作品也不是不可能。我不是要降低标准,但哪怕只救到百分之一的提删条目,也已经比什么也不做强很多很多。而且侵权条目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我们缺少了什么。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维基亦然。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3日 (日) 08:32 (UTC)
- 不错,最近我空闲时间多的是,但是面对这样一对没用的侵权条目,谁也提不起精神来“拯救”。—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日 (日) 02:51 (UTC)
- 他不是老手。但是他对侵权条目的悲观态度是正确的。拯救侵权条目,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尤其是侵权条目的数量往往超过合格条目。实际上就是不可能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3日 (日) 02:48 (UTC)
- 哦,这么说您是老手了。--Gilgalad (留言) 2008年8月3日 (日) 02:22 (UTC)
- 侵权条目是很难补救的,一般确认了条目侵权之后,条目就会被侵权模板覆盖住,原作者要修改或者重写,就只能去/temp页面,否则就是违规;而新手、小白们大多不会这样做。老手也没有空帮助他们重建条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日 (日) 02:18 (UTC)
- “有用”的条目多得很,比侵权条目更“有用”的条目也多得很,中文维基还没有英文维基条目量的十分之一。那么,与其在“也有有用”的侵权条目上上浪费时间,为什么不花精神在更“有用”的已创建条目或者新条目上呢?—Pagan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01:28 (UTC)
- 两者根本就没有冲突 (而且提删条目也是“已创建条目”吧)。通常都是有什么 (参考) 资料写什么。分别只在于,开一条新条目一定是花许多心力找资料然后慢慢来,而拯救一条提删条目则是先尽力保存它,再找资料把它扩充。总之,每一条条目基本上是平等的,不要硬把提删条目归类成无用。阁下的言论令鄙人深感不安。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4日 (一) 02:13 (UTC)
- 怎么会没有冲突呢?你愿意自己自由建一个新条目或者是根据自己兴趣改进一个老条目呢,还是“拯救”一个别人随便C&V来的新条目呢?WK不会给编辑者发工资,能保持各个贡献者继续无偿写下去的就只有各人的爱好和兴趣,和创作的成就感,乃至对自建条目的某种“归属感”,却绝非为“拯救”一个别人C&V的侵权新条目。—Pagan (留言) 2008年8月4日 (一) 03:16 (UTC)
- 两者根本就没有冲突 (而且提删条目也是“已创建条目”吧)。通常都是有什么 (参考) 资料写什么。分别只在于,开一条新条目一定是花许多心力找资料然后慢慢来,而拯救一条提删条目则是先尽力保存它,再找资料把它扩充。总之,每一条条目基本上是平等的,不要硬把提删条目归类成无用。阁下的言论令鄙人深感不安。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4日 (一) 02:13 (UTC)
- 其实两种态度互有利弊,差别只在于有些人觉得创建自己有兴趣的条目比较有成就感,有些人觉得拯救问题条目比较有成就感,自己喜欢哪种就多做哪种吧!以我个人来说,我个人倾向前者,并倾向对于侵权或品质极差的条目内容,宁可先杀了再期待哪天有人有兴趣从头再来一次,也比放着品质参差的内容勉强修补来得好,毕竟如同Pagan兄所说的,一样重要或更重要的条目大有人在,为何要强留这一条?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态度,我不会去评论别人的贡献值不值得。唯一令人比较担心的是,对侵权条目的态度太过仁厚,会不会导致那些Copy & Paste的家伙更肆无忌惮的侵权、转贴(反正乱贴也有人救,无妨),而间接地变成鼓励乱贴乱写文章?—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4日 (一) 04:30 (UTC)
- 请各位注意一下,侵权条目只能重写,不能改写。未经授权的改写仍是侵权。--百楽兎 2008年8月4日 (一) 04:37 (UTC)
- 其实这个完全没有必要争的。有兴趣、有时间去通过正当途径(重写、临时页面)去抢救侵权条目的维基人,我们不反对;觉得侵权条目没用,想自己创建“有用”的条目,我们也不反对。都是可以为维基百科的内容添砖加瓦的事,为啥要分得这么清楚。有很多特色条目的创建者和最大贡献者都不一样呢,Wiki创作强调的是协同合作,这点很重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4日 (一) 09:56 (UTC)
- 我刚才也说两者毫无冲突,是 Pagan 老要说一个比另一个低罢了!如果有人说创建新条目比拯救条目无用我也不会客气的。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8月4日 (一) 10:55 (UTC)
- 为什么侵权条目只能重写,不能改写。改写和重写实如何界定的?用自己的文字将原本条目的意思写出来属于哪类?Cybercavalier (留言) 2008年8月9日 (六) 16:58 (UTC)
- 改写与重写并无区别。从版权角度来说,并不是文字不同就不算侵权的。一般英文中对于侵权、剽窃的定义标准是 "verbatim or close paraphrase"(逐字照抄或非常接近的复述)。实际上是否侵权、是否可以引用,还要取决于原文的性质与内容,比如说原文是一篇叙述太阳系科学数据的文章,你抄一点改一点,内容基本保留,只要注明来源,而且篇幅适当(与原出版物关系),不管在维基还是哪里,基本上都没有问题。但是反过来,如果是哈里·波特第七部,哪怕你把每句话、每个字都改得有所不同,基本上还是侵权。—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0:40 (UTC)
- 为什么侵权条目只能重写,不能改写。改写和重写实如何界定的?用自己的文字将原本条目的意思写出来属于哪类?Cybercavalier (留言) 2008年8月9日 (六) 16: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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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很多侵权条目一看就是让人绝望的,都是些生僻的不能再生僻的东西,与其把它们留住改写成只有几句话的小条目,还不如删除以维护维基整体品质。而对于另外一些常见事物,维基很需要的,那就尽量保留。维基的老手们动员起来,就当时一次“临时动员令”,似乎离上一次动员令快一年了吧。是时候再搞一次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5日 (二) 07:56 (UTC)
- 其实我一直提倡侵权条目的重写(当然明显不能成为百科条目者除外),哪管是一个小作品也好。侵权条目被建立,很大机会是因为有新手查不到该等内容(例如看到红字连结),才索性自行建立。这可视为条目请求的一种另类指标。不过,是否参与这项工作,纯属个人意愿,这是强逼不来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8月5日 (二) 14:51 (UTC)
- 还发现的是有些侵权条目不但内容侵权且命名错误,有时重写也不会写在临时页面。我虽在维基百科的时间不长,但我看到新手接到“重写要求”后,通常都无视临时页面而在原条目修改,但历史中还是会留有侵权历史内容,因此我觉得很需要突出要在“临时页面”重写。
- 而至于封禁,我始终觉得不但“不要伤害新手”,亦要“善意假定”,最好还是先发最后通碟到talk页确认过,若被无视再封。--小琛儿和一年一度英仙座流星雨的约定 2008年8月5日 (二) 16:27 (UTC)
- 支持,能救则救,经常巡视侵权提删页,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就救下来。也当是自己创建了新条目。唯一的问题就是,拯救后的条目很可能只是个小条目,只有一些可有可无的内容。--一叶知秋→切磋 2008年8月6日 (三) 02:07 (UTC)
辛辛那提红人与辛辛那提红?
问
问:这几个条目是否属于广告?
- HD026PC electronic equipment fabric strength
- HD5000 series universal testing machine
- RF-Q300 laser cutting machine
—z (talk) 2008年8月22日 (五) 23:12 (UTC)
反映丘吉尔条目被行政员撤去特色条目问题
特色条目丘吉尔早前在7月24日被维基编者提出复审,而根据特色条目复审准则注明,“在两周内……5票以上的赞成票,并且占2/3以上的投票人支持”,特色条目资格才会予撤。但投票结束后[1],在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丘吉尔的特色条目资格却遭某行政员撤销。本人质疑,行政员是否有自行撤销特色条目资格的权力,特色条目撤销的准则是否没有效力,现时又有没有监管行政员及管理员违规编辑的机制,希望诸位解答。—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0日 (日) 07:59 (UTC)
- 根据Wikipedia:特色条目复审/温斯顿·丘吉尔 (第二次),
不是5支持、1反对吗?—Hargau (留言) 2008年8月10日 (日) 09:38 (UTC)- 以2008年7月24日 (四) 08:49 (UTC)起计两周,应在以2008年8月7日 (四) 08:49 (UTC)终止讨论。那时和议者只有4票支持、1票不知所谓的反对(根据准则,其反对意见将被忽略),坦克碌猪靠你的投票过期无效。但若把提案者没公开的表态视为支持,仍有5票支持。您是指5票以上即需要6票吗?参考到期前最后一次修订--Therapist (留言) 2008年8月10日 (日) 09:56 (UTC)
- 上述投票在两周内(14日)只有四票支持票,即使计上投票期以后的一票,也只有五票,不符合“5票以上”的规定。—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0日 (日) 10:00 (UTC)
- 规则就是规则,如果不合方针,本次复审无效,故此,应回退所有撤去特色条目的编辑。—Iflwlou [ M { 2008年8月10日 (日) 10:04 (UTC)
- 另外,我不同意有关反对票应作无效计算,因为投票人明确表达不认同撤销者提出之理据,很难以主观判断有关投票是否有效。再者,在投票过程中亦从无任何人士(尤其是管理员及行政员),判定该反对票为废票,与维基投票的惯例不符。—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0日 (日) 10:07 (UTC)
- 提名者亦没有如规则所指,“以(+)支持、(-)反对、或(=)中立来表明你的观点”,故提名者未有表明其投票意愿。—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0日 (日) 10:12 (UTC)
- “投票所外,一位人士高分贝表明:绝对不支持某候选人,会投给另一位。然而,该位人士根本没将选票放进票匦里。”让我感觉很像是这样。现实生活里,这样好像不是有效票吧?重点应该是,每次投票都必须按照明定的方针程序进行。像这样一面倒的支持,顶多再重办一次就成了。如果勉强的技术性通过,以后的评选大家都援引此次的处理,方针的效力便会遭受削弱。—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10日 (日) 10:48 (UTC)
不是已确认了5支持、1反对吗?希望只是有人不小心混淆了特色图片除名跟特色条目复审的门槛票数吧。若仍然认为条目特色不足,欢迎再次提名复审。—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0日 (日) 18:33 (UTC)- 简而言之,限期内只有四票支持,一票反对,不符合两周内六票或以上(五票以上)支持票的基本门槛。—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1日 (一) 05:14 (UTC)
- 截止投票时间应该是2008年8月7日 (四) 08:49 (UTC),最后一票是2008年8月9日 (六) 08:28 (UTC)投的,为无效票。那么CLITHERING的理据成立,限期内只有四票支持,未达到最少五票支持的门槛。—Hargau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7:35 (UTC)
- 本人已就事件两次留言有关行政员,并提供本页页面供其参考,惟有关行政员至今并无作进一步回应,亦从未有任何行动纠正错误的投票结果,对具有效力的法规视而不见,本人在此对行政员轻法的行为致以深切遗憾。--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2日 (二) 16:01 (UTC)
- 有一支持票应为无效票,请维护者再次确认。—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2日 (二) 17:47 (UTC)
- 本人已就事件两次留言有关行政员,并提供本页页面供其参考,惟有关行政员至今并无作进一步回应,亦从未有任何行动纠正错误的投票结果,对具有效力的法规视而不见,本人在此对行政员轻法的行为致以深切遗憾。--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2日 (二) 16:01 (UTC)
- 截止投票时间应该是2008年8月7日 (四) 08:49 (UTC),最后一票是2008年8月9日 (六) 08:28 (UTC)投的,为无效票。那么CLITHERING的理据成立,限期内只有四票支持,未达到最少五票支持的门槛。—Hargau (留言) 2008年8月11日 (一) 07:35 (UTC)
- 简而言之,限期内只有四票支持,一票反对,不符合两周内六票或以上(五票以上)支持票的基本门槛。—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1日 (一) 05:14 (UTC)
- “投票所外,一位人士高分贝表明:绝对不支持某候选人,会投给另一位。然而,该位人士根本没将选票放进票匦里。”让我感觉很像是这样。现实生活里,这样好像不是有效票吧?重点应该是,每次投票都必须按照明定的方针程序进行。像这样一面倒的支持,顶多再重办一次就成了。如果勉强的技术性通过,以后的评选大家都援引此次的处理,方针的效力便会遭受削弱。—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10日 (日) 10:48 (UTC)
- 规则就是规则,如果不合方针,本次复审无效,故此,应回退所有撤去特色条目的编辑。—Iflwlou [ M { 2008年8月10日 (日) 10:04 (UTC)
- 上述投票在两周内(14日)只有四票支持票,即使计上投票期以后的一票,也只有五票,不符合“5票以上”的规定。—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0日 (日) 10:00 (UTC)
- 鉴于有关行政员迟未作出行动,本人现已径自纠正有关编辑。本人认为,任何人如对丘吉尔条目的特色资格有质疑,应随时在特色条目复审页提出,并依规矩投票决定有关条目的资格。—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8月13日 (三) 14:02 (UTC)
- 唉!官僚主义!官僚主义!—Iflwlou [ M { 2008年8月24日 (日) 19:08 (UTC)
- 以2008年7月24日 (四) 08:49 (UTC)起计两周,应在以2008年8月7日 (四) 08:49 (UTC)终止讨论。那时和议者只有4票支持、1票不知所谓的反对(根据准则,其反对意见将被忽略),坦克碌猪靠你的投票过期无效。但若把提案者没公开的表态视为支持,仍有5票支持。您是指5票以上即需要6票吗?参考到期前最后一次修订--Therapist (留言) 2008年8月10日 (日) 09:56 (UTC)
公司行号机关等条目不应列出详细地址及电话
有些维基人会在公司行号、机关、学校等条目列出详细地址及电话。但综观前几大的维基百科,除了日本中心严重的日文维基以外,其他维基中几乎没有人会加入详细地址及电话,顶多只写到某某市或某某区而已,且渠等大多有网站可供查阅连络资讯。因为维基百科不是通讯录或工商黄页,所以吾人认为不应在公司行号、机关、学校等条目列出详细地址及电话。在此请求各位的看法,希望讨论出共识后加入Wikipedia:不适合维基百科的文章、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等方针中,并修改相关的infobox模板。—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12日 (二) 17:22 (UTC)
- 不列出详细地址,又怎么知道公司行号机关的确实位置?是否连电话及电邮也写入,则视乎表述的中立性而定,不应硬性规定。—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2日 (二) 17:42 (UTC)
- 我想之所以有类似规定,是不希望维基百科被有心人用作替自家公司广告的工具吧,举例来说,有某家饼行因为远近知名所以在维基百科上有条目介绍,这点可以接受,但如果该页面上有该店家的详细地址、电话甚至营业时间,这就变成替人打广告了。话说回来,为何一定要知道公司行号机关的确切位置?如果是某栋有名的建筑物需要提及位置还有点道理呢(而且这可以靠座标标签办到,并不一定要写地址)—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12日 (二) 18:45 (UTC)
- 其他不知道,但英文版的政党条目很多都有列出总部详细地址。另有些东西的座标不是很好定,随意取个点可能会有点原创研究。—bstle2 2008年8月12日 (二) 19:00 (UTC)
- 只要是在该建物的范围内,随便点一个座标点都算是正确的位置,哪有啥‘原创研究’的可能?为了这种理由徒增维基被人利用当作广告工具的可能性,有点本末倒置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14日 (四) 16:07 (UTC)
- 基本上能开独立条目且保留下来的公司行号机关学校,已获各编者认同符合条目的各个基本要求,无必要再以是否知名来判断可否加上详细地址。为条目加入每项资料,应该基于表述中立、条目可读、资料可查及条目完整度等整体去考虑,而不光是重要性知名度,或者所谓资料有何价值。我(-)反对上述提议。—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15日 (五) 16:36 (UTC)
- 原本的提议似乎与‘再以是否知名来判断可否加上详细地址’这件事无关,而是为了避嫌,清一色不写最详细的联络资讯,因此也不会对不同重要性的单位大小眼。‘基于表述中立、条目可读、资料可查及条目完整度等整体去考虑’这意见,乍看是非常理想,但这是基于每个编辑者都有相当的编辑实力与对维基百科政策的了解,但现实是,这根本不可能在每个编辑者身上都达成,所以上述理想说穿了根本是不切实际的清谈而已。—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16日 (六) 04:15 (UTC)
- 我早前认为,地址电话占该条目的比重有多少,才是问题。一篇有几百字以上的文章,加个地址电话根本不算什么一回事,但若通篇文章主要是地址电话当然不行。--✉Hello World! 2008年8月16日 (六) 05:11 (UTC)
- 同楼上,我也不觉得列出特定公司地址及电话是问题。餐厅导览书也会列出特定餐厅地址及电话,但也没有人觉得那是广告。同样的,百科全书中若列出特定公司住址及电话也只是增加实用资料而已,只要内文不要以联络资料为主这根本不是问题。日语维基也曾就于动画条目追加集数列表(含各集脚本、分镜、演出、作画监督等资料)是否违反WP:NOT进行讨论,最后认定只要特定条目(非列表)不要只有数据库性质内容(如特定电视时段条目不能只有播过的节目列表)就不算违反该核心方针。而且百科全书常会对特定条目提供定义,但只要于条目中追加发音、定义、语源及词意演变以外内容就不会违反百科全书基本原则。--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07:16 (UTC)
- 我并不全然反对这样的意见,但很担心这种模棱两可的规范标准,下场就是稍一不小心就让维基百科变成有心人打免费广告的杂烩。—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22日 (五) 23:22 (UTC)
- 维基百科本来就是一个信任编者能力的网站,也可以发展到今天的规模。除非真的发生不受控制情况,否则容许加入精确资料才不会令规范标准模棱两可。—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3日 (六) 18:58 (UTC)
- 始终觉得把可写与不可写的东西一刀切不是理想做法。比如有人能列出各分店,并且每一分店都写出一些百科内容,例如店铺面积、开业结业日期等,那就应该保留。所以我还是说,应以表述中立性而定。—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6日 (二) 18:15 (UTC)
- 也对。还是以各分店是否都有百科内容及用词市否流于广告为准吧。--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1:07 (UTC)
要求管理员为特色条目进行半保护
已经是第三次了,由鸮鹦鹉到胡春香到今天的代谢被破坏两次,已经是第三次出现特色条目被破坏清空。我已在7月31日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保护首页上的条目提出要为上首页的特色条目进行半保护,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重视,在该页面也没有任何一位管理员对该建议有所回应,未知管理员是否有比首页条目备受破坏更关重大的理由而不去处理这个建议?我一直相信管理员的工作能力,但对是次事件确实失望到极点了。—LokiTalk 2008年8月18日 (一) 05:39 (UTC)
- 除了半保护外,看看意大利语版和荷兰语版是怎样避免破坏的:不能直接从首页点击标题进入特色条目(特色条目的标题没有链接),要想阅读特色条目必须在搜索栏中输入。--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8月18日 (一) 20:32 (UTC)
- 这种留难读者的做法并不理想。我的建议是负责首页特色条目轮展的管理员为新上的加入半保护,避免ip用户及新注册用户修改,一星期后把半保护移去。这个做法对负责的管理员要求只是每星期多按两个按钮,一般已通过门槛的读者既可继续修订,也不阻碍读者欣赏特色内容。—LokiTalk 2008年8月19日 (二) 03:57 (UTC)
- 支持这个方式。—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7:33 (UTC)
- 。Maxwell's demon说意大利语或荷兰语非要搜索才能进入,根本没这回事,Leggi la voce、Lees verder这两个按钮就是从首页进入的方法,只不过荷兰语版没把特色条目供上首页,特色条目那个位置摆的是“焦点条目”。—冰热海风(talk) 2008年8月30日 (六) 05:56 (UTC)
- 这种留难读者的做法并不理想。我的建议是负责首页特色条目轮展的管理员为新上的加入半保护,避免ip用户及新注册用户修改,一星期后把半保护移去。这个做法对负责的管理员要求只是每星期多按两个按钮,一般已通过门槛的读者既可继续修订,也不阻碍读者欣赏特色内容。—LokiTalk 2008年8月19日 (二) 03:57 (UTC)
- (!)意见,现在的Wikipedia:半保护政策只许保护破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9日 (二) 07:40 (UTC)
- (+)赞成,比照保护会出现在首页的图片,在首页展示期间的特色及优良条目半保护。—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02:57 (UTC)
- (-)反对:个人倾向反对。维基最大的读者群应是ip用户,在ip用户角度,对网页施加越多保护就越对ip用户不利。其实ip用户,或者说潜在编者,最先点入的往往就是特色条目、优良条目、推荐新条目等等。为这些条目施加过多保护会令他们难以修改条目,有违自由编写的最高原则,也令ip用户觉得维基百科跟讨论区一样,设有用户级别限制,“玩小圈子”。平衡ip用户权益及条目受破坏的后果,我反对此提案。不要忘记首页图片是直接在首页显示,特色条目并非直接在首页显示,两者受保护的急切性有别。建议按照一般方式,只有条目被破坏后才半保护。—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3日 (六) 19:13 (UTC)
- (-)反对,对特色条目的破坏毕竟是少数行为,恢复起来也只是举手之劳,动不动就加保护,不利于中文Wiki的发展。毕竟堵不如疏。金翅大鹏鸟(talk) 2008年8月25日 (一) 20:51 (UTC)
- (-)反对,林子大了,肯定什么鸟都有,但我坚决反对歧视IP用户。特色条目又不是上帝写的,应该让更多人有机会改进它—冰热海风(talk) 2008年8月30日 (六) 06:00 (UTC)
问
问: —Hhfddwr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11:51 (UTC)
我们能不能建立一个将本次奥运会方方面面的信息汇总到一起的东西呢?例如一些花絮什么的
手动转换繁简体
Wikipedia:破坏规定“无正当理由手动转换繁简体”构成破坏。最近在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发生编辑战,因为Msuker创建了一些以简体为标题的条目,他便把其他页面中指向这些条目的繁体内部链接都改成了简体,我对此进行了回退,认为他违反了Wikipedia:破坏中的规定。但他认为,如果不这样改,那么这些新条目的链入页面无法显示繁体链入页,所以他手动更改繁简是正当的。我认为,这应该通过建立繁简重定向页来解决,而不能通过修改其它所有页面的繁简体来解决,一来这不尊重使用其他字体的编者的贡献,二来这样做很麻烦,效率不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特提交到此,请社区澄清一下,究竟什么情况下手动转换繁简体是“正当”的。我和Msuker的详细讨论,参见Talk: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13 (UTC)
- 维基从来没有规定过必须通过两次移动建立繁体重定向,这是给条目建立者设定无理的高标准。还有,这种规定如果可以被推而广之,那是否今后所有链接都不能通过编辑修改,而必须重定向,以“尊重”付出打了四个括号辛勤劳动的原作者?—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18 (UTC)
- Msuker兄,本来俺就没要求你必须两次移动建立繁简重定向,只是说您在此情况下不应手动转换繁简体,这是最低标准。您可以根本不理会链入页面无法显示的问题,留待机器人User:P-bot解决,如果您非要去自己解决这个问题不可,那么,通过两次移动建立繁体重定向,比您逐页去手动转换别人的繁简体,要简单的多,相比之下,这也决不构成什么“无理的高标准”。指向简体标题条目的繁体内部链接是有效的,请尊重使用其他字体的用户。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25 (UTC)
- 好笑,修复链接的办法只有一个?谁规定的?事实上,我并没有也不需要逐页去修改别人的简繁体,一共就只需要修复了一个链接,对于我来说比移动两次外加切换输入法要简单很多,然后很快可以继续创建其它条目。我倒是好奇,你上次建立一个新条目是什么年代?你通过什么评价这种无理想法对于希望修复链接的新条目创建者的要求?—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4 (UTC)
- Msuker兄,修复链接的办法可能不只一个,但不能通过冒犯使用其他字体的编者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我的确很久没有创建条目了,我也很高兴您能创建很多条目,只是希望您在编辑的时候能够尊重其他编者的贡献,哪怕是贡献很少的编者。—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0 (UTC)
- 修复一个本来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链接,是对于维基的改善,我认为就是对于所有编者最大的尊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7 (UTC)
- 但问题是您这样的所谓“修复”根本是在降低效率,如何是最大的尊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6 (UTC)
- 请详述这个修复在这个条目如何降低了效率。—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6 (UTC)
- 两种改善的方法,一种是低效率的而且是建立在冒犯其他编者基础上的,另一种是高效率的而且没有冒犯任何人,我不认为第一种是合理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1 (UTC)
- 但问题是您这样的所谓“修复”根本是在降低效率,如何是最大的尊重?—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6 (UTC)
- 修复一个本来没有或者不完善的链接,是对于维基的改善,我认为就是对于所有编者最大的尊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7 (UTC)
- Msuker兄,修复链接的办法可能不只一个,但不能通过冒犯使用其他字体的编者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我的确很久没有创建条目了,我也很高兴您能创建很多条目,只是希望您在编辑的时候能够尊重其他编者的贡献,哪怕是贡献很少的编者。—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0 (UTC)
- 好笑,修复链接的办法只有一个?谁规定的?事实上,我并没有也不需要逐页去修改别人的简繁体,一共就只需要修复了一个链接,对于我来说比移动两次外加切换输入法要简单很多,然后很快可以继续创建其它条目。我倒是好奇,你上次建立一个新条目是什么年代?你通过什么评价这种无理想法对于希望修复链接的新条目创建者的要求?—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4 (UTC)
- Msuker说的很正确,而且也没做错。有不少的链接的确是要改成繁体或简体其中一种才能正常使用,只要长期编维基的都会注意到这点,这也是目前中文维基的缺点之一,期待将来的技术能改善。WP:VAN在此情形下应该是不适用的。—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23日 (六) 13:36 (UTC)
- Ch.Andrew兄,对您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了,这应当通过建立重定向页来处理,而不是逐页去修改别人的繁简体,您二位的做法,既是对使用其他字体的编者的冒犯,而且效率也不高。—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6 (UTC)
- “应当”是你认为的“应当”。事实是我修复一个链接比移动两次页面效率高。至于什么尊重付出加四个括号劳动的编者,我已经说了,是不是以后规定所有的链接都不许修复,只能建重定向?—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3 (UTC)
- 我们的讨论当然都只代表自己个人的意见,所以我们彼此认为的“应当”,也都是自己认为的“应当”,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您修复一个链接,可能比移动两次效率高,但如果链入页面很多的话,您的效率还高么?或者您只修改其中一个页面,维持您的高效率,而对其他的页面都置之不理?那么您的做法解决了问题了么?还能有合理性么?您的这个“高效率”的行动,既没有解决问题,又冒犯了其他编者,为什么您还要坚持这种做法?对于您最后的问题,我的立场很明确:是的,所有的链接,只要没有繁简混杂或有其他的繁简转换问题,都不允许手动转换,只能建重定向。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3 (UTC)
- 问题是链入页面不是很多而是很少。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强加一个并未被接受的统一标准,而否定其它做法。—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5 (UTC)
- 我说了很多很多次了,我要求的标准并不是要求你必须作双重定向,而是说你不应修改其它页面中的繁简体,这个标准早就达成共识了。—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9 (UTC)
- 问题是链入页面不是很多而是很少。说来说去,你还是要强加一个并未被接受的统一标准,而否定其它做法。—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5 (UTC)
- 修复一个链接比移动两次页面效率高?我不能苟同,建立一个重定向可以给其他千千万万的条目使用,繁简不同一个定位就搞定,不忧有红字,左栏的搜寻也能较易搜到条目。修复连接不但降低搜索性,还会增加条目内文维护上的负担,效率更低。—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8 (UTC)
- 开口千千万万,你倒是看看两个主题条目到底有什么千千万万链入。在我添加大量模板之前,中国足球运动员条目平均链接肯定不到三个。—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5 (UTC)
- 今天是没这样多,但您如何保证将来只得这两三个?与其您这样治标不治本,不如这些一劳永逸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8 (UTC)
- 不如是你的观点。我的观点则是对于这些条目内容主体,考虑到维基实际现状,不必建双重定向。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编者我难道没有权力使用自己选择的方法?—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5 (UTC)
- 没有人说要必须建双重定向,你可以不建,但也无权选择一条冒犯他人而且效率不高的方法。—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6 (UTC)
- 再重复一次,我认为我的方法效率高,到底建条目和修复链接的人是你还是我?是我在做的话,需要你来反驳我认为哪个效率高吗?
- 至于冒犯他人,与将不完善的链接留在百科两者相比,哪个更不利?请注意,我的目的是修复链接,你无权规定我必须使用哪一种方法。至于你认为我使用的方法不恰当,我的回应很明确:根据何在?哪一条方针指引共识规定过不可以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3 (UTC)
- Msuker兄,没错,建条目和修复链接的是您,手动转换繁简体冒犯他人的也是您,我充分肯定你对维基的贡献,只是希望我们的编辑更友善、更有效,与其进行冒犯他人的编辑,不如不编辑。我的根据很明确,就在Wikipedia:破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0 (UTC)
- 破坏问题我本已经说过不提,你要提起那简略说一下:简繁转换被视为破坏只有同时满足三点:1)无正当理由 2)不作合理解释 3)收到其他用户劝说后依然继续。
- 为了修复、完善一个链接,显然就是正当理由,请注意有正当理由并不要求使用“绝对正确”、“完美”的方法。至于你认为我的编辑手法不正确,没有任何根据。因为你最多声称这属于简繁转换破坏,可是简繁转换破坏显然又不包括有正当理由的转换,这是一个死循环。换句话说,你没有充分根据说我做的转换是不恰当的行为。所以你没有理由回退我的编辑。—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0 (UTC)
- Msuker兄,没错,建条目和修复链接的是您,手动转换繁简体冒犯他人的也是您,我充分肯定你对维基的贡献,只是希望我们的编辑更友善、更有效,与其进行冒犯他人的编辑,不如不编辑。我的根据很明确,就在Wikipedia:破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0 (UTC)
- 没有人说要必须建双重定向,你可以不建,但也无权选择一条冒犯他人而且效率不高的方法。—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6 (UTC)
- 不如是你的观点。我的观点则是对于这些条目内容主体,考虑到维基实际现状,不必建双重定向。没有明确规定,作为编者我难道没有权力使用自己选择的方法?—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15 (UTC)
- 今天是没这样多,但您如何保证将来只得这两三个?与其您这样治标不治本,不如这些一劳永逸的。—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8 (UTC)
- 开口千千万万,你倒是看看两个主题条目到底有什么千千万万链入。在我添加大量模板之前,中国足球运动员条目平均链接肯定不到三个。—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5 (UTC)
- 我们的讨论当然都只代表自己个人的意见,所以我们彼此认为的“应当”,也都是自己认为的“应当”,这没什么可奇怪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您修复一个链接,可能比移动两次效率高,但如果链入页面很多的话,您的效率还高么?或者您只修改其中一个页面,维持您的高效率,而对其他的页面都置之不理?那么您的做法解决了问题了么?还能有合理性么?您的这个“高效率”的行动,既没有解决问题,又冒犯了其他编者,为什么您还要坚持这种做法?对于您最后的问题,我的立场很明确:是的,所有的链接,只要没有繁简混杂或有其他的繁简转换问题,都不允许手动转换,只能建重定向。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3 (UTC)
- “应当”是你认为的“应当”。事实是我修复一个链接比移动两次页面效率高。至于什么尊重付出加四个括号劳动的编者,我已经说了,是不是以后规定所有的链接都不许修复,只能建重定向?—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3 (UTC)
- Ch.Andrew兄,对您的这个问题,我已经说过了,这应当通过建立重定向页来处理,而不是逐页去修改别人的繁简体,您二位的做法,既是对使用其他字体的编者的冒犯,而且效率也不高。—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6 (UTC)
- Msuker兄,本来俺就没要求你必须两次移动建立繁简重定向,只是说您在此情况下不应手动转换繁简体,这是最低标准。您可以根本不理会链入页面无法显示的问题,留待机器人User:P-bot解决,如果您非要去自己解决这个问题不可,那么,通过两次移动建立繁体重定向,比您逐页去手动转换别人的繁简体,要简单的多,相比之下,这也决不构成什么“无理的高标准”。指向简体标题条目的繁体内部链接是有效的,请尊重使用其他字体的用户。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25 (UTC)
- “未经讨论贸然改变一个条目的名称是不恰当的行为”,改变条目繁简跟条目名称是同一种动作。—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2 (UTC)
- 条目名从未改变。—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4 (UTC)
- 街灯电箱150号的意思是,在页面内更改内部链接的繁简体,和更改一个条目标题的繁简体一样,都是不恰当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6 (UTC)
- Cdip150可能误会了Msuker的意思,Msuker只是更动其他有提及该条目的字体而已,并未使用条目移动。—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0 (UTC)
- Ch.Andrew兄,我想Cdip150没有误会Msuker的意思,Cdip150是说,“改变条目中内部链接的繁简”和“改变条目名称的繁简”是一样不恰当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5 (UTC)
- 除非连建立重定向也解决不了问题,否则内部链接的字元也不应被改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3 (UTC)
- “除非连建立重定向也解决不了问题”?又是必须建立重定向的理论,根据何在?—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1 (UTC)
- “时间优先的规则: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0 (UTC)
- 好样的,继续无限扩张“先到先得”!加油,希望把这个规则也写到正式方针里!不过没有出现方针、指引、共识之前,该观点并无约束力。—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6 (UTC)
- 还有别忘了第一个重要版本是简体,按照这个思路把繁体链接改为简体链接实在太正确了,我实在佩服自己的远见。—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7 (UTC)
- 如果第一个版本真的是简体,那您去改回吧,绝对没人阻止您。不然就是简繁破坏。—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2 (UTC)
- Cdip150无非是在说新条目在创建时的标题繁简字体不能变动,其他字体的用重定向解决,而不用逐页更改繁简体来解决,看不出他说的和“无限扩张先到先得”有什么关系,请Msuker兄冷静讨论。—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4 (UTC)
- 他引用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先到先得”的来源哦。现在看来某些人已经不满足于它局限于主条目名了,要试图应用到条目内的链接了,难道还不是扩张?—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9 (UTC)
- 这谈不上什么扩张,Wikipedia:破坏中禁止无正当理由手动转换页面中的繁简体,其中当然包括条目内的链接,这本来就是先到先得原则的应用,这没什么可奇怪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3 (UTC)
- 上面已经说过简繁转换被视为破坏的三个条件,修复完善链接=正当理由。所以此路不通。—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8 (UTC)
- 所谓正当,就是要求“不损害他人,除非绝对必要”,您的做法损害了他人,也没有绝对必要,所以不是正当理由。—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38 (UTC)
- 上面已经说过简繁转换被视为破坏的三个条件,修复完善链接=正当理由。所以此路不通。—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8 (UTC)
- 这谈不上什么扩张,Wikipedia:破坏中禁止无正当理由手动转换页面中的繁简体,其中当然包括条目内的链接,这本来就是先到先得原则的应用,这没什么可奇怪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3 (UTC)
- 他引用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先到先得”的来源哦。现在看来某些人已经不满足于它局限于主条目名了,要试图应用到条目内的链接了,难道还不是扩张?—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9 (UTC)
- “时间优先的规则:我们选择条目第一个重要版本采用的命名方式作为条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这个主要命名上来。”—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0 (UTC)
- “除非连建立重定向也解决不了问题”?又是必须建立重定向的理论,根据何在?—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1 (UTC)
- Cdip150可能误会了Msuker的意思,Msuker只是更动其他有提及该条目的字体而已,并未使用条目移动。—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8月23日 (六) 13:50 (UTC)
- 街灯电箱150号的意思是,在页面内更改内部链接的繁简体,和更改一个条目标题的繁简体一样,都是不恰当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6 (UTC)
- 条目名从未改变。—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3:44 (UTC)
- 简繁重定向的建立不必两次移动的,你把Special:Preferences中的“不转换链接标题”勾上就可以直接访问到了(另外,编辑模式(action=edit)下链接标题也不会转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3日 (六) 14:36 (UTC)
- 没理解,解释一下?—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0 (UTC)
- 编辑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不转换链接标题方式)访问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转换链接标题方式)访问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试试看再看看源代码,我的机器人现在建立重定向就没有两次移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1 (UTC)
- 没理解,解释一下?—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0 (UTC)
- 抱歉,我有个问题想问……请冷静想想……今天Msuker你把链入修复,以后10年再出现不知多少个链入错误时,谁还能保证一一修复。但将条目两次移动以后,链入不用一一修复,以后再有简繁问题时也不是一劳永逸吗?请问Msuker你是否同意这个说法?
- 又,我并非认为Msuker是出于破坏而这样做,而有可能是他不知道有更好的办法而已,望其他人能先善意假定,先不要拿破坏出来。--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3日 (六) 14:48 (UTC)
- 您说得太对了,这可能都要怪我,如果我一开始没有说Msuker兄在破坏,他可能就比较容易来接受其他方案,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对立。我道歉,Msuker兄,原谅我。—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3 (UTC)
- 破坏根本不用再说。上面说的情况,其实是下一位编辑者的责任。比如说我写一个足球条目,要加入一个叫周亚君的守门员,我会检查一下这个条目是否存在,是否是其他同名人物等等。这种情况下,如果下一位编辑者希望加入重定向,不论是简繁也好其它地区译名也好别名也好,完全可以做到。—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8 (UTC)
- Msuker兄,您坚持用和已存在的条目标题相同的字体来写链接,那是您的选择,您不能要求别的人也这么做。下一位编辑者为什么不能用繁体周亚君来写一个链接?难道今后凡是见到这些繁体链接都要改成简体?—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05 (UTC)
- 当然不是,下一位编辑者可以创建繁体周亚君重定向啊。为什么要把这个责任强加到上一位编者身上?—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10 (UTC)
- Msuker兄,您坚持用和已存在的条目标题相同的字体来写链接,那是您的选择,您不能要求别的人也这么做。下一位编辑者为什么不能用繁体周亚君来写一个链接?难道今后凡是见到这些繁体链接都要改成简体?—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05 (UTC)
- 破坏根本不用再说。上面说的情况,其实是下一位编辑者的责任。比如说我写一个足球条目,要加入一个叫周亚君的守门员,我会检查一下这个条目是否存在,是否是其他同名人物等等。这种情况下,如果下一位编辑者希望加入重定向,不论是简繁也好其它地区译名也好别名也好,完全可以做到。—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8 (UTC)
- 您说得太对了,这可能都要怪我,如果我一开始没有说Msuker兄在破坏,他可能就比较容易来接受其他方案,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对立。我道歉,Msuker兄,原谅我。—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4:53 (UTC)
小总结一下,现在已知的修复简繁体链接的方法至少有两种。第一,建双重定向。第二,手工修改某特定链接。有没有第三不知道。第一种,没有人提出什么异议,当然有实际需要切换输入法等问题。但是如果使用第二种,是否就违反Wikipedia:破坏或者任何其它共识?我认为没有根据。Wikipedia:破坏明确限定破坏必须“无正当理由”,而显然为了修复某链接就是正当理由。 如果社群要将所有第二种做法列为非法,即所有修复链接的行为必须采用第一种模式,则必须付诸公议达成共识。至少从现有文件来说,还没有这一规定。既然不是破坏,又没有其它相应规定,显然就不能将第二种办法视为非法。—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10 (UTC)
- 不过还要考虑另一点,这样的“修复”是否“正当”?这是引起讨论的其中重点。—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3日 (六) 15:16 (UTC)
- 不对,共识从未强调过手法、方法是否正当,只强调理由是否正当。而你试图将这种方法归类为“不正当”的唯一根据却偏偏是这个只强调“理由正当”的WP:VAN。已经说了,死循环。该手法目的正当,可以达到效果,是否有所谓“更高效”的方法并不能否认其合法性。就好比我编写一个条目,可能写得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我为维基贡献的动机、理由、目的都是正当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20 (UTC)
- Msuker兄,所谓“正当”,就是要求“不损害他人,除非绝对必要”,而用手动转换繁简体的方式来修正链入页面,损害了他人,也没有绝对必要,因此是不正当的。而且我提醒您,建双重定向不需要您切换输入法,您只要按一下条目上方的繁简转换按钮,就可以得到另一种字体的标题了。希望这样能让您更满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27 (UTC)
- “理由正当”要考虑“方法合理”?说笑吧?我写一个条目,但是用错了模板写错了字,是不是“创建条目理由不正当”啊?
- 至于Cut & Paste 中文字符,在某些机器上更加麻烦,诸如我在办公室的那台。我个人认为这不是应该强求于任何一个编者的。
- 还是那句话,中文维基有没有规定过修复简繁链接必须通过重定向?有的话,记录在那里?没有的话,是否准备讨论建立。如果不是,那也不用说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37 (UTC)
- 啊,发言又改了啊。那请问你所谓的“正当”二字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从WP:VAN来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38 (UTC)
- Msuker兄,所谓“正当”,就是要求“不损害他人,除非绝对必要”,而用手动转换繁简体的方式来修正链入页面,损害了他人,也没有绝对必要,因此是不正当的。而且我提醒您,建双重定向不需要您切换输入法,您只要按一下条目上方的繁简转换按钮,就可以得到另一种字体的标题了。希望这样能让您更满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27 (UTC)
- 不对,共识从未强调过手法、方法是否正当,只强调理由是否正当。而你试图将这种方法归类为“不正当”的唯一根据却偏偏是这个只强调“理由正当”的WP:VAN。已经说了,死循环。该手法目的正当,可以达到效果,是否有所谓“更高效”的方法并不能否认其合法性。就好比我编写一个条目,可能写得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我为维基贡献的动机、理由、目的都是正当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20 (UTC)
理由包括方式?
- 理由,就是行为的根据,它本身就包括行为的目的和方式,所谓正当理由,本身就包括正当目的和正当方式,也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则。问一个人做某事的理由是什么,一方面是在问此人做这件事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在问采用此种“方式”做事的依据。因此,区分理由和方式是不妥当的,需要区分的是目的和方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57 (UTC)
- 我去法庭起诉,理由是张三诈骗我钱财。但是填的表格错了,所以叫“诉讼理由”不正当?公理是定理的根据,它本身就一定要包括定理的目的和方式?所以如果一个定理被判断为错误,公理也错了?A是B的根据,所以A就包括B的什么和什么。谬论和诡辩啊。先搞清楚哪个是根本、基础、根据,哪个是延伸。
- 嘿嘿,那我偷东西吃的理由是肚子饿,偷东西的行为方式显然是错的,所以我的理由也是错的。肚子怎么可以饿,饿就是错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09 (UTC)
- 肚子饿只是“吃”东西的理由,不是“偷”东西的充分理由。您偷东西吃的理由至少有两个,1是肚子饿,2是您觉得偷是可以的。如果只有第一个理由,一个人未必去偷东西,他可以去借钱买、可以去乞讨等等等等。所以,理由本身就包括方式的理由,请您注意。只有证明“偷是实现合法目的的必要手段”,才能证明“偷东西吃”有“正当理由”。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14 (UTC)
- 明显的诡辩。有多少人会认为偷东西是可以的?你要上升到明知故犯的例子,很简单,安乐死就是最好的例子。几乎所有为自己亲人安乐死的人都知道这是严重犯罪(某些司法系统例外不谈),而且一般都去自首,他们的理由就是这样可以减轻亲人的痛苦。他们的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难道“理由”也不正当?“理由包括方式”,你有本事证明这一点,哈哈,只怕世界顶级大学哲学、认知学的教授都要刮目相看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30 (UTC)
- 所以,偷东西通常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啊!难道因为你肚子饿,你就有“正当理由”偷东西吃?要证明“理由包括方式”,并不需要“世界顶级大学哲学、认知学的教授”,您想一想日常语言就知道了,比如甲乙两个人过河,甲游泳,乙坐船,如果丙问甲:“你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一方面,他可能是在问甲过河的目的,一方面也可能是在问甲采取游泳这一方式的原因。所以,社区所说的“正当理由”,自然包括“目的正当”和“方式正当”。—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41 (UTC)
- 你这样做的理由=你采取这种方式的理由=你过河的理由。这里被指代的不是理由与方式,连等式三部分边都有“你”和“理由”。而是“做”这个字的含义在这里有歧义,不要胡搅好不好。我问你“你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事吗?其实我指的是你今天登录维基、今天吃意大利面,那是不是“理由”两个字还要包括登录维基的理由、吃意大利面的理由?
- 随便google一下,云和县公安局长的报告:“当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虽然都属人民内部矛盾性质,但由于引发事件原因多样,参与人员成分复杂,往往是合理性与无理性共存,正当理由与不当行为共存,合法情节与过激方式共存,群众自觉行为与少数不法分子操纵共存,有时很难绝对区分。”看到了吧,共存,不是包括。—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51 (UTC)
- 那丙问甲“你游泳的理由是什么”,也同样有“游泳的目的(过河)”和“游泳而不坐船的原因”两方面的可能,说“手动改变页面繁简字体”的“理由”,也当然包括“改变的目的”和“采取这一方式而非其他方式的原因”。另外,请您注意,社区规则和日常语言不一样,法律解释和日常语言解释也不一样,日常语言中,“理由”是包括目的和方式的,但有时只指其中一种,但解释社区规则,必须根据立法目的作最合理解释。显然,只考虑目的的合法性,不考虑方式的合理性,不是“正当理由”的合理解释。—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7:09 (UTC)
- 你不准备证明“理由包括方式”这个惊世论点了?太可惜了。
- 那好,回到WP:VAN,你还是陷入了原来的死循环。即你唯一能够指称这一修改“不正当”的根据,就是这一句“无正当理由”。但是这一句话是无法证明这一修改“不正当”的,因为你无法证明我做的修改是违反了任何社区共识。你能够证明我采用的手法不正当吗?不能,分析如下:
- 1问 手工转换是不正当的根据是什么?
- 1答 是因为据说“没有正当理由”。
- 2问 为什么没有正当理由?
- 2答 因为使用的方式不正当。(这是你的论点,我首先就不认为可行,但先就此分析)
- 3问 为什么说使用的方式不正当?
- 3答 因为使用的方式是手工转换。
- 4问 为什么使用手工转换方式就是不正当的方式?
- 4答 我不是已经在“1答”说了吗?这叫先有鸡先有蛋,懂不懂。
- 很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3问和3答之间,即是否有任何规则认为使用手工转换属于不正当的方式,什么“侵犯他人、绝对必要”云云都是没有共识的论点。没有这一点上的共识,那就永远是12341234周而复始,你将任何一个行为直接挂上了不正当的帽子,都可以套入这里面。—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7:43 (UTC)
- 我早就证明“理由包括方式”了,日常语言中“理由”就是包括“方式的理由”的,只是在日常语言中,可能会因偏指其中一个意思而产生歧义,但在法律解释中,“不得为某种行为,除非有正当理由”之“正当理由”,就应该包括“目的”的正当性和“方式”的正当性,显然,用改变繁简体来解决链入页面空白,方式不具备正当性。我的回答也不是死循环,对你的第4个问题:“为什么使用手工转换方式就是不正当的方式?”我的回答是:“因为手工转换并非实现目的(解决链入页面空白)的必要和有效方式”(因为存在替代选择,且更有效),因此不合理,不具有正当性。—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8:10 (UTC)
- 那丙问甲“你游泳的理由是什么”,也同样有“游泳的目的(过河)”和“游泳而不坐船的原因”两方面的可能,说“手动改变页面繁简字体”的“理由”,也当然包括“改变的目的”和“采取这一方式而非其他方式的原因”。另外,请您注意,社区规则和日常语言不一样,法律解释和日常语言解释也不一样,日常语言中,“理由”是包括目的和方式的,但有时只指其中一种,但解释社区规则,必须根据立法目的作最合理解释。显然,只考虑目的的合法性,不考虑方式的合理性,不是“正当理由”的合理解释。—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7:09 (UTC)
- 所以,偷东西通常是没有“正当理由”的啊!难道因为你肚子饿,你就有“正当理由”偷东西吃?要证明“理由包括方式”,并不需要“世界顶级大学哲学、认知学的教授”,您想一想日常语言就知道了,比如甲乙两个人过河,甲游泳,乙坐船,如果丙问甲:“你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一方面,他可能是在问甲过河的目的,一方面也可能是在问甲采取游泳这一方式的原因。所以,社区所说的“正当理由”,自然包括“目的正当”和“方式正当”。—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41 (UTC)
- 明显的诡辩。有多少人会认为偷东西是可以的?你要上升到明知故犯的例子,很简单,安乐死就是最好的例子。几乎所有为自己亲人安乐死的人都知道这是严重犯罪(某些司法系统例外不谈),而且一般都去自首,他们的理由就是这样可以减轻亲人的痛苦。他们的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难道“理由”也不正当?“理由包括方式”,你有本事证明这一点,哈哈,只怕世界顶级大学哲学、认知学的教授都要刮目相看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30 (UTC)
- 肚子饿只是“吃”东西的理由,不是“偷”东西的充分理由。您偷东西吃的理由至少有两个,1是肚子饿,2是您觉得偷是可以的。如果只有第一个理由,一个人未必去偷东西,他可以去借钱买、可以去乞讨等等等等。所以,理由本身就包括方式的理由,请您注意。只有证明“偷是实现合法目的的必要手段”,才能证明“偷东西吃”有“正当理由”。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14 (UTC)
- 理由,就是行为的根据,它本身就包括行为的目的和方式,所谓正当理由,本身就包括正当目的和正当方式,也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则。问一个人做某事的理由是什么,一方面是在问此人做这件事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在问采用此种“方式”做事的依据。因此,区分理由和方式是不妥当的,需要区分的是目的和方式。—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57 (UTC)
- 等等,什么叫必要?又是必须重定向的无根据理论在作祟。同时,有效不有效又是你的一家之言,没有共识之前显然编者可以自己决定是移动有效还是修复一个链接有效。再有,假使有一个“更有效”的方法,则第一个方法就“不合理”,于是就“不正当”?你敢说你在本页说的每一句话都没有更有效的表述方式?那你在本页的发言是不是“不合理”?所以你参与讨论的理由不正当?—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4 (UTC)
- 等什么?Msuker兄,我是说“手动转换繁简体并非必要”,并没有说“重定向是必须的”,我反复说,可以不做重定向,但不能做手动繁简转换。这种做法损害了他人,而且本身也没什么价值。—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51 (UTC)
- Pengyanan:我这个旁观者都感觉你是在无限上纲上线。维基的最基本权利就是编辑者的编辑权利,一个编辑者可以改动他想改动的任何一个条目,所谓各种冲突方针是在真的发生了冲突(比如回退不过三)时才发挥作用。Msuker只不过是正常的编辑(可有方针命令:凡繁体用户编辑过的条目,简体用户不得编辑?如果这样,那我们真是建立了难以置信的歧视制度了),你就认为他是在进行破坏。这是繁体用户典型的受迫害者心理。我且问你一个问题:Msuker改变之后,你在繁体模式下的浏览可否受到妨碍?如果没有,你还坚持个什么劲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09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请您认真看过我们的讨论再发言,我并没有说简体用户不能编辑繁体条目,我说的是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只把繁体字变为简体字,或者只把简体字变为繁体字。这种单纯的字体转换是无意义的,也是冒犯性的。我是简体用户,但我希望我们使用不同字体的用户之间能彼此尊重。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27 (UTC)
- Pengyanan:我这个旁观者都感觉你是在无限上纲上线。维基的最基本权利就是编辑者的编辑权利,一个编辑者可以改动他想改动的任何一个条目,所谓各种冲突方针是在真的发生了冲突(比如回退不过三)时才发挥作用。Msuker只不过是正常的编辑(可有方针命令:凡繁体用户编辑过的条目,简体用户不得编辑?如果这样,那我们真是建立了难以置信的歧视制度了),你就认为他是在进行破坏。这是繁体用户典型的受迫害者心理。我且问你一个问题:Msuker改变之后,你在繁体模式下的浏览可否受到妨碍?如果没有,你还坚持个什么劲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09 (UTC)
- 等什么?Msuker兄,我是说“手动转换繁简体并非必要”,并没有说“重定向是必须的”,我反复说,可以不做重定向,但不能做手动繁简转换。这种做法损害了他人,而且本身也没什么价值。—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51 (UTC)
- 您看,您自己都承认自己是自做多情了。我知道你是简体用户,所以这事才显得奇怪:您作为一个用户,提出了一种自己对方针的理解,然后以维护繁体用户权益的名义让我们接受,凭什么呢?!目前为止,除了一个繁体用户表示支持,有什么可以证明您的主张是符合方针的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51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一点也不奇怪,白人也可以去维护黑人权益,男人也可以去维护妇女权益。我虽然是简体用户,但是,只有尊重繁体用户,才有理由要求繁体用户也尊重我们。在这里,我根本不是在维护繁体用户的权益,而是在维护使用各种字体的所有用户的权益。谢谢您的理解。至于有什么可以证明我的主张符合方针,请您看看我前面的详细论证,这里不是投票点人头,而是讨论求共识,如果您不同意我的意见,请您提出您的实质理由。—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21 (UTC)
- 您真有幽默感。“只有尊重繁体用户,才有理由要求繁体用户也尊重我们”。可有繁体用户表示,他们受到“不尊重”了?你有什么权力代替他们表示意愿?--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15:30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一点也不奇怪,白人也可以去维护黑人权益,男人也可以去维护妇女权益。我虽然是简体用户,但是,只有尊重繁体用户,才有理由要求繁体用户也尊重我们。在这里,我根本不是在维护繁体用户的权益,而是在维护使用各种字体的所有用户的权益。谢谢您的理解。至于有什么可以证明我的主张符合方针,请您看看我前面的详细论证,这里不是投票点人头,而是讨论求共识,如果您不同意我的意见,请您提出您的实质理由。—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21 (UTC)
还坚持理由包括方式
哈哈,我以为你转引什么社区“立法”目的解释,就是退让了不准备强调自己“理由包括方式”的论点了,谁知道居然还要继续坚持。
你举出的事例,共同特点是用另一个含糊不清的字词,混淆“理由”的概念。即 “X的理由”。X如果有歧义,是否就表示“理由”也有歧义?明显的诡辩。更何况现在的WP:VAN,连这个X都不存在,难道不存在的X就是仍你或者任何人随便添加的?
老师问:“小明你请假回家的理由是什么?”小明回答:“我请假回家的理由是坐19路电车到长春路站下,然后走路15分钟到家。哎,你们笑什么?理由包括方式知不知道?以前维基上面有位高人早就说过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35 (UTC)
- Msuker兄,请您讨论时尽量保持严肃,不要用嘲讽的口气,我们彼此尊重,好吧。您可能还没有理解“理由”的意义,我再澄清一下。问“做某事的理由”,一是在问做该事的“目的”,二是问“这样做而不那样做的原因”,就您提出的“请假回家的理由”,一是在问“请假回家的目的(看病?家里有事?)”,二是问“请假而非不告而别的原因”,那就是“因为学校规定回家需要请假”。所以,您所说的小明的回答,完全不是我的意思。谢谢您。—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53 (UTC)
- 也就是说,你仍然必须要一个有歧义或者可以被曲解为有歧义的X的理由。但是这个笑话仍然存在:
- 老师说:“小明你请假回家的理由是什么?”小明回答:“我请假回家的理由是学校规定需要请假。哎,你们又笑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58 (UTC)
- 您好,我再次说一遍,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意义,如果老师问,她可能在问的是目的,但如果是小明的一个经常逃学的损友来问,可能问的就是为什么他居然还要去请假。谢谢,请注意不同的语境。—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6 (UTC)
- 所以你还是需要一个有歧义的X,而不是本身的理由。请问,你有权力、能力断定WP:VAN的语境?更何况,X根本不存在。—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4 (UTC)
- 所以我们现在都在判断Wikipedia:破坏的语境啊,您不是也在提出您的意见,认为这个语境只包括“目的”吗?您有权力、能力断定这个语境吗?还是那句话,我们在讨论中,提出的当然是自己的意见,请不要再在“权力”、“能力”的问题上徘徊。谢谢您。—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25 (UTC)
- 问题是WP:VAN并没有可供你曲解的X,而且即使你能够曲解,也不能将手工转换判断为不正当,因为没有任何根据。—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33 (UTC)
- WP:VAN所说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手动变动繁简字体”,如果是只考虑目的的正当性,而完全不顾方式的正当性,显然是不合乎理性要求的。我们要把规则制定者设想成一个理性人。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41 (UTC)
- WP:VAN从来没有说过“无正当理由不得手动变动简繁字体”。不要捏造词句再加双引号好不好。WP:VAN一共只严格定义了一种破坏行为,以及两种例外行为,此外根本没有广泛性的简繁限制,我已经说过是极大的灰色区域。包括什么时间优先先到先得原则,都是隔壁人家借来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55 (UTC)
- 好,WP:VAN原话是“无正当理由下,故意将页面的源代码全部或部分替换成繁(简)体,在收到其他维基人提示后不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依旧进行手工繁简替换的行为,会被视作破坏。”这意思是,无正当理由下,手动改变繁简体,如果在收到提示后仍……的,就构成破坏。这说明,即使在没有收到其他维基人提示的时候,这种做法(无正当理由手动改变繁简体)也是不允许的(只是由于善意假定,还不构成破坏),可以立刻回退,您不就回退过别人的手动更改字体么?另外,关于是不是隔壁借来的规则,与本讨论无关,我们就在现有规则前提下讨论。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06 (UTC)
- 这根本不能说明手动改变繁简体是不允许的。只要有合理解释或者正当理由,至少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什么人像你一样钻牛角尖的。请看中国历史地图集我与某用户的两次修改历史。只要对方提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哪怕是口气挑衅,我都不再坚持,因为根本不影响浏览,更加不会去说别人破坏、侵犯谁。—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33 (UTC)
- 是啊,我说的就是您的做法没有“正当理由”,您的解释也不合理。呵呵,呵呵。您举的您的这个例子,对方属于是“修正系统转换错误”,所以是正当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42 (UTC)
- 他明明知道可以使用 - {} - 方法解决简繁问题,仍然使用手动转换,请解释为什么正当?难道不是为了图方便?维基本来就不限制大家图方便,又并不影响任何人浏览的正常编辑。偏偏你喜欢钻牛角尖,而且还双重标准,自相矛盾。还有,你没有足够根据和共识支持,请不要继续指责我没有正当理由。—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06 (UTC)
- 亲爱的Msuker老兄,难道你不知道加了 - {} - 就不能繁简转换了么?俺可没双重标准哦。—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18 (UTC)
- 他明明知道可以使用 - {} - 方法解决简繁问题,仍然使用手动转换,请解释为什么正当?难道不是为了图方便?维基本来就不限制大家图方便,又并不影响任何人浏览的正常编辑。偏偏你喜欢钻牛角尖,而且还双重标准,自相矛盾。还有,你没有足够根据和共识支持,请不要继续指责我没有正当理由。—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06 (UTC)
- 是啊,我说的就是您的做法没有“正当理由”,您的解释也不合理。呵呵,呵呵。您举的您的这个例子,对方属于是“修正系统转换错误”,所以是正当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42 (UTC)
- 这根本不能说明手动改变繁简体是不允许的。只要有合理解释或者正当理由,至少我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什么人像你一样钻牛角尖的。请看中国历史地图集我与某用户的两次修改历史。只要对方提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哪怕是口气挑衅,我都不再坚持,因为根本不影响浏览,更加不会去说别人破坏、侵犯谁。—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33 (UTC)
- 好,WP:VAN原话是“无正当理由下,故意将页面的源代码全部或部分替换成繁(简)体,在收到其他维基人提示后不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依旧进行手工繁简替换的行为,会被视作破坏。”这意思是,无正当理由下,手动改变繁简体,如果在收到提示后仍……的,就构成破坏。这说明,即使在没有收到其他维基人提示的时候,这种做法(无正当理由手动改变繁简体)也是不允许的(只是由于善意假定,还不构成破坏),可以立刻回退,您不就回退过别人的手动更改字体么?另外,关于是不是隔壁借来的规则,与本讨论无关,我们就在现有规则前提下讨论。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06 (UTC)
- WP:VAN从来没有说过“无正当理由不得手动变动简繁字体”。不要捏造词句再加双引号好不好。WP:VAN一共只严格定义了一种破坏行为,以及两种例外行为,此外根本没有广泛性的简繁限制,我已经说过是极大的灰色区域。包括什么时间优先先到先得原则,都是隔壁人家借来的。—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55 (UTC)
- WP:VAN所说的“无正当理由不得手动变动繁简字体”,如果是只考虑目的的正当性,而完全不顾方式的正当性,显然是不合乎理性要求的。我们要把规则制定者设想成一个理性人。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41 (UTC)
- 问题是WP:VAN并没有可供你曲解的X,而且即使你能够曲解,也不能将手工转换判断为不正当,因为没有任何根据。—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33 (UTC)
- 所以我们现在都在判断Wikipedia:破坏的语境啊,您不是也在提出您的意见,认为这个语境只包括“目的”吗?您有权力、能力断定这个语境吗?还是那句话,我们在讨论中,提出的当然是自己的意见,请不要再在“权力”、“能力”的问题上徘徊。谢谢您。—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25 (UTC)
- 所以你还是需要一个有歧义的X,而不是本身的理由。请问,你有权力、能力断定WP:VAN的语境?更何况,X根本不存在。—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4 (UTC)
- 您好,我再次说一遍,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意义,如果老师问,她可能在问的是目的,但如果是小明的一个经常逃学的损友来问,可能问的就是为什么他居然还要去请假。谢谢,请注意不同的语境。—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6 (UTC)
- 上海二中院法官的文章,严肃吧
二、案件的处理理由和方式。 该案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一致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但以什么理由或方式驳回原告的诉请,有不同的观点。其它法院对同类案件处理也有不同的实践。
- 和、或,看到没有?理由包括方式法官还要多此一举,从头到尾理由不就好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52 (UTC)
- 对您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理由”在不同的语境下有多种意义,在“不得为某种行为,除非有正当理由”这个语境下,理由是包括该行为的目的和方式的。比如,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里的理由,当然要考虑:1、不出庭的目的(给孩子看病?出车祸去医院?参加朋友的婚礼?去看球赛?单纯逃避应诉?);2、采用不出庭的方式的正当性。如果只考虑目的,“参加朋友的婚礼”本身难道不正当么?所以,必须考虑达到这个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不出庭)是否正当。希望我已经解释清楚了。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3 (UTC)
- 参加朋友婚礼和出庭比当然不正当,是无视人民法庭和国家强制力的表现。但这是理由,不是方式。请指出“不出庭方式”的不正当。—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9 (UTC)
- 请您注意,“参加朋友婚礼”这个目的本身是正当的(如果他是要去“偷东西”,那这个目的本身就不正当),只是他为此采取不出庭的这种方式是不正当的。如果您单纯考虑“参加朋友婚礼”这个目的,而不考虑不出庭这个“方式”,那它根本就是正当的,只是采用不出庭的方式,其带来的损害,要大于其实现目的所带来的好处,所以不正当了。就像您为了消除链入页面空白,这个目的本身是正当的,但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用改变其它页面繁简体的方式,是不正当的,因为这样做所带来的害处,大于其带来的好处。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3 (UTC)
- 胡说八道,“参加朋友婚礼”是“拒不出庭”的正当目的?你不要吓我,会让我对于中国目前民间的法律意识感到深切担忧。
- 请注意,这里你继续在偷换概念,即拒不出庭本身就是前提。X=拒不出庭,X的理由包括采用X的理由,即不出庭的理由包括不出庭的理由,很正常。但是Y=简繁转换,Y的理由不需要包括为什么采取Z1(手工转换)而不是Z2(重定向)。两者明显不能类比。—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24 (UTC)
- 即使我说的不对,请您也不要用“胡说八道”这样的词,请我们保持礼貌,谢谢。“参加朋友婚礼”本身是正当目的(试比较,“偷东西”本身就不是正当目的),但不是“据不出庭”的正当目的,就因为采用“不出庭”的方式达到这个目的是不正当的。再举个例子,有人把一个入室盗窃的人杀了,考虑这个杀人是否有“正当理由”,就需要考虑:1、目的是否正当(抵抗不法侵害);2、手段是否适度(为什么要杀,而不是驱赶、捆绑、打伤等)。如果这个盗窃者根本没有使用暴力,那么显然,这种杀人虽然目的正当,但手段不正当,依然没有正当理由。—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37 (UTC)
- 请您注意,“参加朋友婚礼”这个目的本身是正当的(如果他是要去“偷东西”,那这个目的本身就不正当),只是他为此采取不出庭的这种方式是不正当的。如果您单纯考虑“参加朋友婚礼”这个目的,而不考虑不出庭这个“方式”,那它根本就是正当的,只是采用不出庭的方式,其带来的损害,要大于其实现目的所带来的好处,所以不正当了。就像您为了消除链入页面空白,这个目的本身是正当的,但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用改变其它页面繁简体的方式,是不正当的,因为这样做所带来的害处,大于其带来的好处。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3 (UTC)
- 参加朋友婚礼和出庭比当然不正当,是无视人民法庭和国家强制力的表现。但这是理由,不是方式。请指出“不出庭方式”的不正当。—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9 (UTC)
- 对您的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理由”在不同的语境下有多种意义,在“不得为某种行为,除非有正当理由”这个语境下,理由是包括该行为的目的和方式的。比如,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里的理由,当然要考虑:1、不出庭的目的(给孩子看病?出车祸去医院?参加朋友的婚礼?去看球赛?单纯逃避应诉?);2、采用不出庭的方式的正当性。如果只考虑目的,“参加朋友的婚礼”本身难道不正当么?所以,必须考虑达到这个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不出庭)是否正当。希望我已经解释清楚了。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03 (UTC)
哈,果然牵涉到自卫了。等等如果我有空找点中文法律的资料再补充这点,先把这段结了吧,根本不可能有结果。
从以上讨论我觉得你并没有试图从语言学或者其它角度,采用认知学的基本立论手法探索此议题可行性的意图,所以我觉得此事也不必争论了,因为根本没有取得广泛认可的可能性。之前已经说过了,假设此理由包括方式,你仍然无法证明3问和3答,什么“侵犯他人”、“更有效”都是一面之辞,最终仍然不能破解死循环。没有新的共识出现,可以歇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42 (UTC)
- 什么叫语言学、认知学或者其他角度,我看我们不必堆砌这些专业词藻,我对您的所有问题都作了针对性的回答,而且回答了您的4问,请参见上文。“侵犯他人”就是指不尊重其他用户使用其他字体的权利,“更有效”就是指双重定向可以一劳永逸解决问题,比逐页修改繁简体更有效。这些结论,我看不出是什么一面之词。谢谢你,祝您愉快。—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6:57 (UTC)
- 我认为完善一个本来有缺陷的链接,不是侵犯他人,你认为是,好,无共识。你认为双重定向“更有效”,我认为修复单一链接更有效,好,无共识。无新共识出现,你就不要指责我的修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02 (UTC)
- Msuker兄,我也应该知道肯定说服不了你,但我们俩之间没有共识,并不意味着社区一定没有共识,我提交到此处,就是为了看看社区有没有共识。可能大家看着都累了,就我们俩热火朝天。估计社区也没有共识。那么,既然没有新共识出现,那么我们各自按各自的理解来,请您以后也别指责我回退您的编辑。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15 (UTC)
- 我的编辑使得一个原本不完整的链接完整。你的回退将其恢复到了错误的状态,有什么理由?如果没有共识,我继续选择我喜欢的方式修复任何不完整链接。—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27 (UTC)
- 我的回退使您少伤害了一个编者,而且,链入页面显示,那也不是什么错误,大不了,我每回退您一次,就替您做一个双重定向,不就完了?这下大家都满意了,哈哈。—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42 (UTC)
- 请停止诬蔑我的修改是“不正当”的。你再回退我正当的编辑,并无共识支持,所以我一定坚持回退。—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02 (UTC)
- 亲爱的Msuker兄,俺花了很大的篇幅论证您的做法没有“正当理由”,您既然仍然坚持己见,那好,我们就无共识,各行其是吧。你回退你的,我回退我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22 (UTC)
- 笑嘻嘻,您真好笑。只有你认为他的做法没有理由,请别代替别人表态,把自己摆到道德高点上。别人不同意,你论证又有什么用?我用一百万文字论证太阳是围绕地球转的,那我就可以“我回退我的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15:25 (UTC)
- 亲爱的Msuker兄,俺花了很大的篇幅论证您的做法没有“正当理由”,您既然仍然坚持己见,那好,我们就无共识,各行其是吧。你回退你的,我回退我的。—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22 (UTC)
- 请停止诬蔑我的修改是“不正当”的。你再回退我正当的编辑,并无共识支持,所以我一定坚持回退。—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9:02 (UTC)
- 我的回退使您少伤害了一个编者,而且,链入页面显示,那也不是什么错误,大不了,我每回退您一次,就替您做一个双重定向,不就完了?这下大家都满意了,哈哈。—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42 (UTC)
- 我的编辑使得一个原本不完整的链接完整。你的回退将其恢复到了错误的状态,有什么理由?如果没有共识,我继续选择我喜欢的方式修复任何不完整链接。—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27 (UTC)
- Msuker兄,我也应该知道肯定说服不了你,但我们俩之间没有共识,并不意味着社区一定没有共识,我提交到此处,就是为了看看社区有没有共识。可能大家看着都累了,就我们俩热火朝天。估计社区也没有共识。那么,既然没有新共识出现,那么我们各自按各自的理解来,请您以后也别指责我回退您的编辑。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15 (UTC)
- 我认为完善一个本来有缺陷的链接,不是侵犯他人,你认为是,好,无共识。你认为双重定向“更有效”,我认为修复单一链接更有效,好,无共识。无新共识出现,你就不要指责我的修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7:02 (UTC)
莫动气
嘛,火气不要那么重嘛。 Msuker同学你是否同意重定向比改链接从长远的角度来说更好?当然你提到了一个是否有人做的问题。如果有人认真维护使用了方法二,这完全没有问题;现在的问题是有第二者改成了第一种,这应该没有什么错吧?呵呵。其实没必要吵,重定向也建立、链接繁简就用最开始的,不管是否指向重定向——这样如何?—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3日 (六) 15:47 (UTC)
- 事情始末我已不想再说,至少在前两次争议回退时重定向尚未建立。还有单就维基方针原则共识来说,目前第二种方法并不是非法的,也就是说如果有编者使用,并不应该被指责。—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5:54 (UTC)
- 并不是你说的这样。不管重定向怎样建立,也不应该强行修改条目内繁体字的连结。这个已经是不正确的了。—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03 (UTC)
- 请问“强行”二字从哪里得出?编辑条目是用户基本的权利吧?假如我发现某个繁体条目不堪入目需要完全重写(这样的条目比比皆是),按您的意思我是不是连碰它的权利都没有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12 (UTC)
- 呃,这个——其实我也经常使用修改繁体字连结的方法来变蓝字。这个问题完全没必要上升到原则的问题,如果社区认为这样是不行的,那么我自认没有学习到,以后改正,我相信Msuker虽然对这种观点不以为然,但是他也一定会遵守社区的决定。—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3日 (六) 16:07 (UTC)
- 据我观察,社区并未就此事有任何规定,所以放心干吧。—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13 (UTC)
- 以前的确有不改变字体就会出现红字的问题,但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繁体的内部链接可以自动指向简体标题,并非红字,因此,现在没有修改繁简字体解决链接问题的“正当理由”。—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18 (UTC)
- 那Msuker为啥要改呢……—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3日 (六) 16:21 (UTC)
- 他的理由是,点击该条目的链入页面,看不到繁体内部链接的页面,他为了解决这个链入页面空白的问题,所以修改其它页面上的繁简体,但我在上面说过很多次,这应当用双重定向来解决。—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27 (UTC)
- 你认为“应当”,并不是社群认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30 (UTC)
- 这一点我早就承认,既然我们在讨论,当然都是自己认为的“应当”,您认为“可以”修改繁简体,不也是您认为的“可以”吗?我们就不要再执著于这个了。—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45 (UTC)
- 你认为“应当”,并不是社群认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30 (UTC)
- 他的理由是,点击该条目的链入页面,看不到繁体内部链接的页面,他为了解决这个链入页面空白的问题,所以修改其它页面上的繁简体,但我在上面说过很多次,这应当用双重定向来解决。—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27 (UTC)
- 那Msuker为啥要改呢……—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3日 (六) 16:21 (UTC)
- 并不是你说的这样。不管重定向怎样建立,也不应该强行修改条目内繁体字的连结。这个已经是不正确的了。—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6:03 (UTC)
- 我又做个小结:
- 我先提醒一点,尽管有繁简重定向可行,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手工修改,有些手工修改是必要的。例如如果我要创一个连结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莫动气,我发现必须用原本条目的字体,若果页面是简却用了繁,那么只能连进方针,但跳不到莫动气此一节,所以我也觉得不能绝对禁止或断言所有的手工修改,可能也是有少部分特殊情况以后有需要到手工修改,但我自己也是认为除非是特殊情况。
- 而现在最主要的另一争论是“必要性”,有人认为没必要修改,因为有其他解决办法,而且也可不引起争论。但也有人认为这并非个人义务,要如何做应先得共识。不过我也恳请两方面都想想,不是事事需要投票,我们在这里发起讨论也是为了共识,希望两方面都能让一步,Msuker以后可以为避免引起误会而尽可能改变习惯使用重定向,亦希望Pengyanan不要太在意之前做的修改,前嫌不咎吧……这样下去往往是没共识了事,结果还不是解决不了问题?--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3日 (六) 17:41 (UTC)
WP:COOL,[2]、[3]、[4]。先放轻松、休息一些时间,避免保持兴奋状态。—RalfX(议) 2008年8月23日 (六) 17:21 (UTC)
- 都快两点(UTC-8)了...洗洗睡了吧,要吵也明早再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3日 (六) 17:53 (UTC)
- 有时差,还早呢。不过此讨论说明即使在看似很基本的事情上,中文维基连基本的共识都没有啊。简繁这一段肯定是从英文翻译过来后加的吧,如此看来灰色区域着实不小啊。—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7:55 (UTC)
- 那一段是我根据Wikipedia_talk:破坏#繁简破坏中的共识加入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3日 (六) 18:00 (UTC)
- 事态发展到这一步,根本没有一方全对,不过Msuker也太不冷静了,我想你应该知道英文是没有简体与繁体之分,最多只有Simple English,但Simple English版和英文维基是分开的,因此英文维基不可能出现简繁转换系统,更不用提会有针对简繁转换的破坏。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9:36 (UTC)
- 有时差,还早呢。不过此讨论说明即使在看似很基本的事情上,中文维基连基本的共识都没有啊。简繁这一段肯定是从英文翻译过来后加的吧,如此看来灰色区域着实不小啊。—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7:55 (UTC)
变相的条目保护
看了上面的讨论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在维基建立的头两年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看来新人确实有新要求。我从来没有在方针中看到过要求把“先到先得”扩展都条目内部的事,相反,按照方针,条目内部是自由编辑的,连IP都可以。还是那个例子:这里有无数繁体条目写得很差,需要彻底重写。那按照上面无限扩展的原则,是不是等于简体用户永远不能编辑它们了?如果不是,那这种说法不等于变相的条目保护么?第二。我们知道维基可以自动转换繁简。因此,只要你待在自己的模式下,应该是不可能发现条目中的繁简发生了变化的。那么像Musker这种出于善意的编辑,如果你不特意去盯着自己的(或“我们的”)条目,应该是不可能发现的。发现了也不会这么敏感,因为并不影响阅览吧?!那么,这种说法不又等于变相的心理自我保护么?除了心理上需要以外,维持条目内部个别字词繁简不变,有什么需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21 (UTC)
- 另外,看了提出者最初的耸人听闻的标题,我还以为有人故意把整篇文章用简体重新打了一遍呢。结果却是。。。不想说提出者是太敏感还是故意找麻烦,总之,这种明显并非出于恶意的编辑(在地方模式下浏览受影响吗?!),您弄得这么兴师动众,即使依靠人数优势“辩论得胜”,也该反思一下自己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26 (UTC)
- 上面一些跟着帮腔的用户也该反思一下,你们的理由,实在不堪一击。而且中间还转移了一次话题(干得真巧妙!),于是自己就“这个不行了,那个还有漂亮话说”。不要总把方针抬出来当秘密武器,以前很多繁体用户还一再指出有简体人士私自改动方针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30 (UTC)
- 条目内部当然是自由编辑的,对条目内容的提升是非常值得鼓励的事情,简体用户当然可以编辑繁体条目,请Douglasfrankfort兄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但是,单纯的繁简体转换根本不是提升,Wikipedia:破坏禁止对文章的全部或者部分进行手动繁简转换(这本身就是把“先到先得”应用到条目内部的事),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把文章全部繁简转换,只是对个别词进行转换也是不允许的。Musker的确是出于善意的,他只是对规则理解和我有差异,所以我才交到这里讨论,澄清规则。如果您认为对页面进行“部分”繁简转换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全部”转换就行,那显然和现有规则不符。另外,本人不是新人,而且就算是新人,您也不必拿这个来冷嘲热讽,请就事论事。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39 (UTC)
- 原来您一直还盯着这里呀。那么我只能告诉您,您对规则的理解错误了,而且还坚持按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理解。您可以试着搞个投票,看有多少大陆用户支持您对方针的这种理解。--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43 (UTC)
- 最后,我欢迎一切繁体用户在简体条目中自由编辑(实际上现在已经这么做了,我曾经与很多繁体用户合作编辑条目),因为我在简体模式下发现浏览根本不受影响。wiki鼓励合作,而不是鼓励建立鸿沟。或许建立重定向更好,但使用musker的方式就不可容忍吗?实际上,有很多时候我都因为懒惰,主动去找该页面的繁体实际名称,加到自己的简体条目中的,要知道wiki上超过70%的条目是繁简混合呀!所以,应该克服个人心理上的敏感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43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如果您认为我的理解错了,请您提出您的实质理由。我再次恳请您看清楚我的立场之后再发言,我没有反对繁体(简体)用户在简体(繁体)条目上编辑,您把繁体名称加到简体条目里,也完全可以,我只是反对“单纯的手动转换繁简体”。请您发言之前,先理解我们在讨论什么。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51 (UTC)
- 呵呵,这可不是冷嘲暗讽,我是公开批评您的心理作用;另外,我还真就是在就事论事,因为这次事件,可以说完全是因为您的心理作用才引起的(看看那吓人的标题,就明白您的怒不可遏了,其实事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谈论这个问题,恐怕无法解决。也许我说话十分露骨没情商,但我一般就愿意这么说实话。我也就和你说到这里,请部分人自己回去想想,为了这些理由再争下去有什么意思。你们观看条目受影响了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47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整个讨论,我都尽量保持我用语的礼貌,我的标题也只是客观陈述事实。其实,就算把整个页面繁简体全部转换,也不会影响人观看条目,那么,按照您的说法,是否把页面繁简体全部转换,也是可以允许的?谢谢您。—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51 (UTC)
- 慢着,我看M同学并不是在做“单纯的手动转换繁简体”罢,明显不单纯,目的是为了链入页面好看呀……其实事情讨论到这个份儿上,强烈要求原始争论两者暂时退出讨论,这样才能灭火—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04:53 (UTC)
- 烈之斩兄,我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目的虽好,但方式不正当,同样不是“正当理由”,详细论述请参见前文。我看没必要退出讨论,现在的讨论都是在理性进行。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16 (UTC)
- 理性是没错,但是已经完全跑题,什么理性方式啥的我看都不想看……orz—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06:11 (UTC)
- 烈之斩兄,我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目的虽好,但方式不正当,同样不是“正当理由”,详细论述请参见前文。我看没必要退出讨论,现在的讨论都是在理性进行。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5:16 (UTC)
- 慢着,我看M同学并不是在做“单纯的手动转换繁简体”罢,明显不单纯,目的是为了链入页面好看呀……其实事情讨论到这个份儿上,强烈要求原始争论两者暂时退出讨论,这样才能灭火—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04:53 (UTC)
- Douglasfrankfort兄,整个讨论,我都尽量保持我用语的礼貌,我的标题也只是客观陈述事实。其实,就算把整个页面繁简体全部转换,也不会影响人观看条目,那么,按照您的说法,是否把页面繁简体全部转换,也是可以允许的?谢谢您。—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51 (UTC)
- 最后,我欢迎一切繁体用户在简体条目中自由编辑(实际上现在已经这么做了,我曾经与很多繁体用户合作编辑条目),因为我在简体模式下发现浏览根本不受影响。wiki鼓励合作,而不是鼓励建立鸿沟。或许建立重定向更好,但使用musker的方式就不可容忍吗?实际上,有很多时候我都因为懒惰,主动去找该页面的繁体实际名称,加到自己的简体条目中的,要知道wiki上超过70%的条目是繁简混合呀!所以,应该克服个人心理上的敏感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43 (UTC)
- 原来您一直还盯着这里呀。那么我只能告诉您,您对规则的理解错误了,而且还坚持按有利于自己的方式理解。您可以试着搞个投票,看有多少大陆用户支持您对方针的这种理解。--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43 (UTC)
- 条目内部当然是自由编辑的,对条目内容的提升是非常值得鼓励的事情,简体用户当然可以编辑繁体条目,请Douglasfrankfort兄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但是,单纯的繁简体转换根本不是提升,Wikipedia:破坏禁止对文章的全部或者部分进行手动繁简转换(这本身就是把“先到先得”应用到条目内部的事),也就是说,即使没有把文章全部繁简转换,只是对个别词进行转换也是不允许的。Musker的确是出于善意的,他只是对规则理解和我有差异,所以我才交到这里讨论,澄清规则。如果您认为对页面进行“部分”繁简转换是可以的,只要不是“全部”转换就行,那显然和现有规则不符。另外,本人不是新人,而且就算是新人,您也不必拿这个来冷嘲热讽,请就事论事。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39 (UTC)
- 上面一些跟着帮腔的用户也该反思一下,你们的理由,实在不堪一击。而且中间还转移了一次话题(干得真巧妙!),于是自己就“这个不行了,那个还有漂亮话说”。不要总把方针抬出来当秘密武器,以前很多繁体用户还一再指出有简体人士私自改动方针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02:30 (UTC)
如果单就编辑动机而言双方都是没有错的, 只是就这件"小事"而导致在互助客栈累赘而无益的讨论我真的不敢恭维. 一次过将全体球员名单资料加入的人是user:Paullo968, 请看编辑历史, 在当时球员名称就存在繁简不统一的情况, 尽管他这样做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 我亦认为不需要特别叫他出来表达是否感到冒犯. 由于没有方针可跟随因此我们只能以自己的经验去判断, 就文章河南建业足球俱乐部及顾操的重要性(还有考虑到顾操的出生地及活跃点都是简体圈)而言Msuker的手动转换的确说不上有破坏性, 这讨论应该停止了, 建议将#理由包括方式?及#还坚持理由包括方式一节以{{talkH}}及{{talkF}}包括住避免例行储蓄. -- 同舟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0:13 (UTC)
- 同舟兄您好,这里是全体中文用户的维基,虽然顾操的出生地和活跃点都是简体圈,但也有繁体用户关注他,否则为什么Paullo968要来加上繁体的名单资料?这些繁体用户有权用自己的字体书写相关内容。难道能用“出生地和活跃点”来决定描述该人物应当使用的字体?凡不一致的都可以给改过来? —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5:07 (UTC)
这不是精神病么,随便回退别人的编辑还一堆歪理,简直岂有此理。如果整页繁体都是红字我转成简体蓝字有何不可,简繁转换谁愿意转谁转,但是不转也是应有之义。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3:34 (UTC)
- Mukdener兄您好,请您冷静,尽量避免使用“精神病”这样的词。我前面说过,以前某段时间,确曾出现过内部链接无法自动指向标题字体不同的条目,从而出现红字的现象,但现在已经不存在这个问题,繁体内部链接可以自动指向简体标题条目,不会出现红字。所以,手动改变繁简字体,一点也不会改善页面显示。谢谢。—Pengyana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4:57 (UTC)
- 我看不是我们不冷静,而是我们认为你在浪费大家的时间。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赞同你对方针的理解;不知道讨论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如果我认为wiki根本不应该存在,是否也可以仿照你的思维来这么一个讨论?如果你想靠这种活动来篡改方针的话,我们奉陪到底。--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15:23 (UTC)
- 如果能自动指向简体他改确实多此一举,但是也不存在冒犯繁体用户啊。看到红字顺手就改了,这也很正常嘛。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6:56 (UTC)
根本就莫名其妙
真奇怪!繁简转换干什么用的?不就是应付条目内繁简混合的嘛!我再质问一次,可有人会因musker的编辑而浏览受到影响?大家都是在自己的模式下观看条目,根本不会察觉到啊!(如果你就是想盯着这种事,除外。)本身条目名“先到先得”就是为了应付人的心理问题才设立的,而且在有noteA的情况下才完美解决;现在又有人想无限上纲无限扩展无限复杂化,我且问,这为我们带来什么实际好处?这样做只会令编辑条目变得费心费力,还得去考虑各种人的心理作用。方针应该是越简单越好,可有人非得从字里再看出字来。这不是越来越限制编辑者的自由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24日 (日) 15:38 (UTC)
- “如果不这样改,那么这些新条目的链入页面无法显示繁体链入页”这个理由有问题吧?据我所知,Special:WhatLinksHere是可以同时显示简体和繁体链入页的,无论是否有着繁简重定向。User:Liangent也对这一情况进行了实验,Special:WhatLinksHere/User:Liangent/Temp/简体中显示了User:Liangent/Temp/5这一页面,而User:Liangent/Temp/5这一页面中的链接是繁体的,亦即“
[[User:Liangent/Temp/簡體]]
”。因此,这在技术上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除非是“台灣”和“臺灣”这种异体字的情况,所有的条目标题的繁简体都可以在Special:WhatLinksHere中识别出来。如此而言,“新条目的链入页面无法显示繁体链入页”是不会出现的(除非是异体字的情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17:17 (UTC)- 不过这种事情,把繁(简)体链接改为简(繁)体链接也确有一些较好的理由,比如说避免显示重定向提示之类的(减轻系统负担就别说了,研究下源代码就知道改和不改的系统负担都是一样的)。我们虽然不提倡去做这种纯粹消耗人力而且有繁简破坏之嫌的事(中文维基百科上值得非机器人用户做的事还很多),但也不必为这点事大动肝火,毕竟这样做还是有一些合理的因素在里面。再说,为此事费如此篇幅来讨论,倒不如为某个条目的提升而讨论,或者去写一篇新的条目来得划算。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方针和指引全书”,更不是“证明对方观点是错的全书”。—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17:31 (UTC)
- 这是红字蓝字的问题,跟简繁转换有啥关系?上面统统都在乱扯。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7:47 (UTC)- 你说的繁体红字改成简体后就变蓝字的情况才是乱扯,你研究过MediaWiki的转换程序么?现在只要是转换表中存在的转换,假若繁体标题不存在时程序都会自动改到简体标题下,反之亦然,除非你是撞到转换表里没有的转换——但这种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你自己去查查最近两个月ZhConversion.php更新的频繁程度就知道了,有一段时间是一日一个版本)。—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18:10 (UTC)
你看那个条目的编辑历史了吗?跟转换列表有什么关系。 Mu我又看了编辑历史,顾操这个条目的建立时间比修改的晚,蓝字之说不成立,Msuker的编辑说不尊重繁体用户是有道理的,前面的所有话我都收回。我反对搞这些无聊的修改。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9:16 (UTC)©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9:38 (UTC)- 我也对这个部分叫停好么!两位都别说了,大家都是表述那个意思,孰是孰非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不要把话说难听了让别人下不了台!—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18:20 (UTC)
- 你说的繁体红字改成简体后就变蓝字的情况才是乱扯,你研究过MediaWiki的转换程序么?现在只要是转换表中存在的转换,假若繁体标题不存在时程序都会自动改到简体标题下,反之亦然,除非你是撞到转换表里没有的转换——但这种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你自己去查查最近两个月ZhConversion.php更新的频繁程度就知道了,有一段时间是一日一个版本)。—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18:10 (UTC)
- 这是红字蓝字的问题,跟简繁转换有啥关系?上面统统都在乱扯。 Mu
- 不过这种事情,把繁(简)体链接改为简(繁)体链接也确有一些较好的理由,比如说避免显示重定向提示之类的(减轻系统负担就别说了,研究下源代码就知道改和不改的系统负担都是一样的)。我们虽然不提倡去做这种纯粹消耗人力而且有繁简破坏之嫌的事(中文维基百科上值得非机器人用户做的事还很多),但也不必为这点事大动肝火,毕竟这样做还是有一些合理的因素在里面。再说,为此事费如此篇幅来讨论,倒不如为某个条目的提升而讨论,或者去写一篇新的条目来得划算。这里是百科全书,不是“方针和指引全书”,更不是“证明对方观点是错的全书”。—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4日 (日) 17:31 (UTC)
Please STOP this!
这个“讨论”够长的了,浪费了几十K,而且按目前的情势看,只要P君不换个思维,根本没有任何达成共识之势……没有共识就没有共识吧,别让这闹剧继续行吗?打开这页面要半分钟……我不希望内容还要翻倍。—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4日 (日) 17:02 (UTC)
- (+)支持,咱们收集五个支持就停止讨论,由非“P君及M君”的人得出个简单方案,然后结束OK?—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18:21 (UTC)
- (+)支持,P君应该收手. 如果争持理据是为了保护Paullo的权利我觉得是你想太多了, 再看看Paullo的贡献记录也有许多繁简混杂的现象, 对一个单独的编者而言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可能性是他的文字是左copy右copy自不同页面的, 因为这种编辑引来其他用户的手动转换压根谈不上是不敬重对方, 特别是对这种低重要性低知明度的文章而大兴笔伐就更令人侧目. -- 同舟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22:12 (UTC)
- (+)支持:M君快点收手,如果每天都一堆字简转繁繁转简才是浪费资源,为了避免胡乱转换是需要尽量的减少简繁转换,既有重定向可用,而大家都明白有重定向可替用了,为何还要在争论简繁转换呢?这次就前嫌不咎好了嘛。--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5日 (一) 03:07 (UTC)
- (!)意见:双方在不违反法律、站规、板规的前提下,不应该以形同多数暴力的投票强行中止讨论,人人有自由发表言论之权利。个人支持以双重重定向方案解决。 --Shyangs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7:58 (UTC)
- (:)回应:讨论早已跑题—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5日 (一) 09:38 (UTC)
至少有一点应该是有共识的,没有错误就不要修改简体或繁体
但是河南建业那个条目顾操的修改早于顾操条目的创建时间,Msuker的编辑行为很显然是先修改了这个链接,然后通过这个链接创建了条目。这与他后来的解释是不符的,而且这种编辑行为也没道理。这点以后所有人都应该注意,这种小动作没意思。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9:46 (UTC)
- 我比较想知道今次是否在没有redirect的前提下以繁体显示顾操就连不入简体条目名顾操. -- 同舟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22:44 (UTC)
- 应该可以连入。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7:56 (UTC)
- 应该可以连入。 Mu
- 从善意推定出发,Msuker要建立顾操的条目,看到河南建业的条目中有引用,想要建立简体中文的条目,就修改了河南建业条目中的链接。我觉得这可以接受。如果把繁体改为简体或相反不是为了做改动,而是为了建立新条目时不出现红字,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多,更不认为符合破坏的标准。同样,从善意推定出发,我认为鸟甲过于严格地看待了手工繁简替换的规则,于是就进行了回退,并对顾操的项目进行了两次移动,这也是可以接受的。鸟甲修改后的结果对于维基百科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如重新出现红字,或对其他贡献者不尊重)。但是将Msuker的行为看作破坏确实是有些不妥。二人之后发起的编辑战确实不应该。--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8月25日 (一) 10:37 (UTC)
- 如果情形真的像你所说的,也很奇怪,本来页面上的连结是繁体字,他想用简体字开新条目,他不喜欢直接输入简体字进去搜索框,而想用点击红字的方法进去创建新条目,那么只要在编辑那条连结后按“显示预览”而非“保存本页”,就能得到他想要的连结,接着就是点击那些红字,根本不用保存他这一种改动。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6:41 (UTC)
- 只澄清一点事实,我检查链入页面在先,而并不是通过点红字建立页面。举例,事实上河南建业内就有“赵鹏”链接,不过是繁体,所以不显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4:14 (UTC)
- 刚刚建一个条目:郑伟,链入页面。陕西中新条目内的繁体链接无效。所以说简繁转换没问题的人,醒醒吧。(其他人最好先不要移动条目或者创建重定向)—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4:37 (UTC)
- 确认无重定向,在zh-tw下显示、连结正常。—RalfX(议) 2008年8月26日 (二) 14:47 (UTC)
- 确认在“不转换”下,至今仍无该链入。你不信我可以贴屏幕截图。—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10 (UTC)
- zh-tw:File:郑伟jw zh-tw.png、不转换:File:郑伟jw nochange.png,连结都正常。—RalfX(议) 2008年8月26日 (二) 16:29 (UTC)
- 不仔细看讨论,那就看图说话吧。200px|center—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49 (UTC)
- 醒目看看下面我总结的嘛,别又充满了火药味(汗)—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17:00 (UTC)
- 不仔细看讨论,那就看图说话吧。200px|center—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49 (UTC)
- zh-tw:File:郑伟jw zh-tw.png、不转换:File:郑伟jw nochange.png,连结都正常。—RalfX(议) 2008年8月26日 (二) 16:29 (UTC)
- 确认在“不转换”下,至今仍无该链入。你不信我可以贴屏幕截图。—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6:10 (UTC)
- 确认无重定向,在zh-tw下显示、连结正常。—RalfX(议) 2008年8月26日 (二) 14:47 (UTC)
- 刚刚建一个条目:郑伟,链入页面。陕西中新条目内的繁体链接无效。所以说简繁转换没问题的人,醒醒吧。(其他人最好先不要移动条目或者创建重定向)—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4:37 (UTC)
- 只澄清一点事实,我检查链入页面在先,而并不是通过点红字建立页面。举例,事实上河南建业内就有“赵鹏”链接,不过是繁体,所以不显示。—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4:14 (UTC)
- 如果情形真的像你所说的,也很奇怪,本来页面上的连结是繁体字,他想用简体字开新条目,他不喜欢直接输入简体字进去搜索框,而想用点击红字的方法进去创建新条目,那么只要在编辑那条连结后按“显示预览”而非“保存本页”,就能得到他想要的连结,接着就是点击那些红字,根本不用保存他这一种改动。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6:41 (UTC)
- 这里似乎确实有个bug,我这里(默认大陆简体)也是红字,但是刷新缓存就变蓝字。在我刷新之前,点击别的任何一种语言方案都是蓝字。看来前面确实有些同志怪罪了Msuker。另外这个问题我曾经发现过,但是我刷新缓存看是好的,就没再关心。请看:[5]这里。—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15:56 (UTC)
- 而且注意到,链入页面现在这样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显示正常的。不管我怎样调整我的偏好设定(包括界面语言、字体变换)以及清除浏览器cache和服务器cache。—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16:13 (UTC)
- bug是缓存上的问题(而不是繁简转换的问题),空编辑一次就修好了:Special:WhatLinksHere/郑伟(奇怪的是我只编辑了一段,结果其他段落的文字却被删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13:24 (UTC)
- 另外提醒鸟甲兄仔细阅读下面的章节:
无正当理由下,故意将页面的源代码全部或部分替换成繁(简)体,在收到其他维基人提示后不作出合理的解释并依旧进行手工繁简替换的行为,会被视作破坏。
- 即,在进行手共繁简替换的维基人收到其他维基人的提示后没有做出合理解释,并仍然进行替换时才被认为是破坏。—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8月25日 (一) 10:51 (UTC)
建议维基统一把条目储存为简体或者繁体。在编辑和显示时,按照用户设定来转换。匿名编辑时,按IP来源转换。—Wmrwiki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4:01 (UTC)
询问
问:台北市立内湖国民小学这个新条目只有一个外部链接和这个外部链接的简要说明文字,正文字数无,这个条目应该如何处理? —z (talk) 2008年8月23日 (六) 14:07 (UTC)
- 参见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对于确定符合快速删除标准者使用Template:Delete模板,并注明删除原因。—RalfX(议) 2008年8月23日 (六) 15:25 (UTC)
分类套分类的问题
问:比如条目火凤燎原以及Category:火凤燎原,那么这两个到底谁从属于Category:台湾漫画比较好??我也没个主意。类似问题太多了,我不知道方针里有没有说过。总之我觉得实在不行就两者都加入Category:台湾漫画,日文似乎也是这样;个人的话稍微偏向于仅将Category:火凤燎原加入Category:台湾漫画。—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10:09 (UTC) —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10:09 (UTC)
- 就我对分类的认知,应该是两者都加吧。不过火凤不是香港漫画吗?虽然在台湾也有出版,但不能算是台湾漫画吧?--ffaarr (talk) 2008年8月24日 (日) 12:33 (UTC)
- 这个,似乎确实有点问题= =……?我研究下……—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4日 (日) 12:55 (UTC)
- 就我对分类的认知,应该是两者都加吧。不过火凤不是香港漫画吗?虽然在台湾也有出版,但不能算是台湾漫画吧?--ffaarr (talk) 2008年8月24日 (日) 12:33 (UTC)
- 火凤燎原最先在香港发表的话就可不把分类分在Category:台湾漫画—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8:31 (UTC)
我建立的提删纪录索引在毫无通知下被删除
新的页面存废讨论的纪录页面以年、月、日分层作为结构,例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8/08/25。为方便读者翻查,我便建立了索引页,使读者可以经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8→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8/08进入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8/08/25。有人不同意我作出的行为,把这些页面直接删除后抛出了Special:PrefixIndex/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的连结。使用PrefixIndex现时也是尚可接受,因为页面数量少,只是十多页。可是有没有想到将来累积到数千页时,寻找相应页面的困难?我认为使用PrefixIndex有点目光浅狭。相反,建立年和月的索引页,不但方便读者搜寻,这些页面也会自动使每天提删页面的标题对下显示出年份及月份的索引页,使读者更易翻查其他日子。
希望各位讨论一下是否需要建立提删纪录的索引页。我最不满的地方不是被删除的结果,而是在删除过程中未有在对话页知会过我页面被删,也没有在页面存废讨论中讨论过是否应该被删。—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9:26 (UTC)
- 个人比较支持以年、月、日作分层的做法。也许是沟通的问题吧?是谁删除的?--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8月25日 (一) 09:30 (UTC)
- 看看被删除的页面(页面是被T.A.白河删除的),发现是被挂上快速删除模板,所以沙田友没有被知会。所以我觉得要问的应该是:是谁挂快速删除模板的?—Altt311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09:40 (UTC)
- 挂快删模板的维基人是Cdip150,希望挂模板的人注意表明属于快速删除的哪种类型(编号),最终删除的人也请独立地判断该页面是否应快速删除,而非提交删除投票。 顺便说一句,快速删除要一个人挂模板,另一个人删除的目的就是希望两个人来检查,如果挂了模板就删除就失去意义了。--用心阁 2008年8月25日 (一) 10:50 (UTC)~\
- (:)回应:这是G9(只有连接),还有使用Special:PrefixIndex查询每月记录应该没太大问题(因最多只有31个结果),最多只会导致每年的记录列示太多。我在设计存废月历时已考虑过,最终觉得使用Special:PrefixIndex做“记录全集”和“按月”栏能确保不会遗漏记录或不会列示红字记录。而且Special:PrefixIndex有输入框,要查询入一下日期便可以了,这省回了索引的维护资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5日 (一) 11:14 (UTC)
- 我接受这个解释,也无意坚持必须建立索引页面,大家可以继续讨论是否需要。此外,我希望借此机会能够规定“凡涉及Wikipedia空间页面的提删,除非是明显涂鸦,否则必须交由提删讨论表决,而不能快速删除”。其实我认为G9(只有连接)的速删原因并不适用于Wikipedia空间页面,因为有不少这类页面都是只有连结,例如Wikipedia:分类索引,难道我可以用G9作为原因速删分类索引吗?—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5:44 (UTC)
- 我也认为G9不适合这次的情况。何况沙田友又不是新手,应先沟通。--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8月27日 (三) 06:40 (UTC)
- G9的全文是“任何其内容只包括外部连接、参见、图书参考、类别标签、模板标签、跨语言连接的条目”,只有内部链接的非条目页面根本不在此列。换句话说,现时的速删规则并没有问题,不用修订,只是今次有人误解规则而错手执行速删决定。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8月27日 (三) 14:23 (UTC)
x年x季奥林匹克运动会x代表团
我做了4个模板:{{si}}、{{wi}}、{{so}}、{{wo}},比{{flagIOCteam}}更user-friendly。简单点说,这4个模板的优点是:无需熟悉各国奥委会的3个英文字母简写(帕劳=PLW,不是人人知道),只需懂得她们的中文名,就可以简单显示“x年x季奥林匹克运动会x代表团”,而且要输入的东西也大大减低。如大家认为没有问题,希望社群乐于用之。YunHuBuXi 2008年8月25日 (一) 15:53 (UTC)
- 要是你的模板能加入一个选填参数,当填上了就能够显示出该国奥委会的3个英文字母编码,那就更好了,我们不能排除有些读者是只知代码而不知国家名,而且可能一些情况下需要显示出来,例如一些注明是按照编码排序的列表。另外顺带一提那些编码不是一般英文缩写来的,甚至严格而言说是英文字母也不太妥,例如 西班牙(ESP)的英文国家名字是Spain,那里找个E出来?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6:57 (UTC)
- 可能是因为西文的西班牙是España,所以变成ESP?--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5日 (一) 18:23 (UTC)
- 在解决以下问题前,本人强烈建议停止使用有问题的模板。认同Quest for Truth的说法,一般情况下输入IOC的名称比较输入中文名称更方便,更避免了因繁简造成页面错误的问题。例如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会遇上忘记国家名称的麻烦,更何况某些小国名称不是众人皆知只要好好利用国际奥委会国家编码列表就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繁简问题。当然也不排除一个台湾维基人会输入“莫桑比克”、“意大利”等字眼。
另外,目前此模板仍未对应198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使用五环旗的国家。除非此模板参数支援IOC代码,否则暂时不宜使用。此外亦延长了条目翻译时间,要换模板,整个参数也要换,会使人感到麻烦。—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6日 (二) 02:18 (UTC)
唉,我做的奥运模板说替换就替换了,连个招呼也不打,我没看出现在的模板功能比我的强在哪。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13:53 (UTC)
- Mukdener最近火气有点大呀,消消气。楼主这不是正在打招呼么。—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6日 (二) 15:49 (UTC)
- 我做的4个模板确是不好,现不打算替换{{flagIOCteam}}。但{{flagIOCteam}}能够支援直接输入国家的中文名称吗?实在不是人人懂IOC代码。YunHuBuXi 2008年8月26日 (二) 16:58 (UTC)
- 建议使用“先到先得”方式。—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7日 (三) 07:39 (UTC)
- 待会我会提删我做的4个模板…mukdener翻译的{{flagIOCteam}}要保留。我希望的是{{flagIOCteam}}能支援直接填国家名称。YunHuBuXi 2008年8月27日 (三) 10:22 (UTC)
- 那么能不能支援IOC名称?因为很多时候都是由英语维基直接复杂过来,这样的话在中文又要多填一次会有点麻烦。—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7日 (三) 10:29 (UTC)
- 待会我会提删我做的4个模板…mukdener翻译的{{flagIOCteam}}要保留。我希望的是{{flagIOCteam}}能支援直接填国家名称。YunHuBuXi 2008年8月27日 (三) 10:22 (UTC)
- 建议使用“先到先得”方式。—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7日 (三) 07:39 (UTC)
- 我做的4个模板确是不好,现不打算替换{{flagIOCteam}}。但{{flagIOCteam}}能够支援直接输入国家的中文名称吗?实在不是人人懂IOC代码。YunHuBuXi 2008年8月26日 (二) 16:58 (UTC)
嘿嘿,我是在说用flagiocteam替换我的模板的人。我做的模板是{{AY}}。 Mu©dener 留 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4:04 (UTC)
- 现时模板参数还未支援特定年份更换国旗模板。—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7日 (三) 15:01 (UTC)
- 这四个模板的标题有什么含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20:18 (UTC)
- “s”是summer,“w”是winter;“o”是olympics,“i”是image。YunHuBuXi 2008年8月28日 (四) 06:27 (UTC)
- 这四个模板的标题有什么含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20:18 (UTC)
因为行政员没有取消管理员的权限,所有管理员权限的的取消必须在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提出才可以取消。而且用户主动请求辞去管理员也无须社群的同意,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也是作此用途。用户只需要在m:Steward requests/Permissions#Removal of access上提出请求,并证明是自己所提出就可以。因此Wikipedia:管理员请辞这个页面没有任何作用和意义,用户无须通过该页面就可以取消自己的管理员权限。这个页面完全可以作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6日 (二) 08:56 (UTC)
- 不过即使是没有实质的作用,但我觉得既然是社群选出来的,在该页面跟大家交待一下也是好的吧。--ffaarr (talk) 2008年8月26日 (二) 10:19 (UTC)
- 那么不活跃的管理员离任是不是要在那里提出?—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6日 (二) 10:31 (UTC)
- 总得让其它人知道吧?--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8月26日 (二) 10:39 (UTC)
- 意见同ffaarr,该页应被视作交待的页面,而不是申请的页面。—沙田友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5:17 (UTC)
- 那么不活跃的管理员离任是不是要在那里提出?—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8月26日 (二) 10:31 (UTC)
- 同意远兄的意见,只需要在那个页面说清楚Shizhao所说的意思就可以了。--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8月27日 (三) 13:20 (UTC)
- 看不到用户可以取消自己的管理员权限与该书面完全可以作废的关系;烦请书生解析一下。ffaarr的意见可以接纳。zzz......很困 吵醒我 2008年8月28日 (四) 22:04 (UTC)
最近我在巡视Wikipedia:优良条目/存档时,发现香港保卫战内容虽好,但名称似乎不中立(正文中有其他中文名称可用,如香港攻防战、香港之役、十八日战事)。不过其他名称在Google的笔数都明显不如中文维基名称。那请问是不是以笔数多的为准?毕竟所谓中立观点其实就是依各观点实际主导比例于条目中呈现,条目名称则应以于条目所属语文版本对应语文圈最常用者为准而不应顾虑迷称所隐含偏见,这点许多维基人并不知道。目前该条目正在接受优良条目重审,我想趁此将相关问题厘清。
还有像Caramelldansen、Truthiness,虽然用中文搜索引擎(如Google中文搜寻)笔数明显多于焦糖舞、以为真实,但这样又不符合该方针要求的“除非特定条目无非原创中文名称,否则须以中文作为名称”。那这样是不是要如同上段所提改以非中文名作为条目名称?还是因为这是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名称应尽量避免非中文?希望其他维基人能一同讨论这个问题。--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22:51 (UTC)
- 我晕,焦糖舞?这是瑞典语译过来的么?强烈(-)反对这个名字,至少我的朋友没人听到这个名字能联想到摇摆舞……—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7日 (三) 04:18 (UTC)
- 常见名称这点先不论,就说中立性,我觉得某些人有明显的误解。中立,并不是好好先生、一滩混水,并不是说世界上、历史上已经有公论的东西我们在维基推翻重来。抗日战争、香港保卫战,这种抵抗侵略的事实目前世界没有“中立”的人会反对,这就如同说希特勒是罪恶的,并不违背中立原则一样。中立,不是一定要听信某明显不中立的意见或观点,掩饰更大范围的共识。诸如南京大屠杀,世界都知道、承认,某些明显不中立的人坚决否认,但是如果维基就改成其它名称,这才叫违背中立。
- 最近还有试图为历史“中立化”的,提出把黄巾之乱都改成黄巾起事。于是我问,那安史之乱、八王之乱、七国之乱怎么办?—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06:12 (UTC)
- 视中文历史界常用称呼为何决定,毕竟所谓中立观点其实就是依各观点实际主导比例陈述各方说法。黄巾之乱大陆多称作黄巾农民起义,但台湾多称作黄巾之乱,也有人称黄巾起事,故移动提议并非完全无理。不过七国之乱、八王之乱及安史之乱还是要维持原名称,因为中文史学界都是用这个称呼。另外若原文名称于中文世界使用频率高于(尤其是明显高于)中文译名,则中文维基正式名称应使用原文名称代替以符合WP:NPOV。不过若Google网页搜寻各名称结果调查出的使用频率与Google网志、Google新闻及Google学术的结果不同那要以哪个为准?是不是原则上以网页搜寻为准,但学术场合(如历史学)则以Google学术为准,新闻事件场合(如黄佩芬命案)则以Google新闻为准。希望有更多维基人(如ffaarr)加入讨论。--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1:11 (UTC)
- 中国历史学界早已经过了称什么起义的年代了,现在除了农民后面一定要加起义作为专有名词以外,其它基本已经不去评价历史的功过了。包括什么王阳明之类平定过“农民起义”的历史人物也都不再将其视为污点。—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8:47 (UTC)
- 无言,那我用 Google 搜索 太山、泰山后,得 Google大神神喻,将‘泰山’之名易为‘太山’,汝以为如何? -- Shyangs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2:06 (UTC)
- 我是指条目无官方名称可用,且搜寻笔数指向的观念与条目所指相同的情况。至于若特定固有名词已有官方称呼,但搜索引擎结果以其他名称居多那另当别论。--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4:35 (UTC)
- 您这是故意钻牛角尖,搜出来的“太山”有很多网页不是在讲“东岳那座山”。而搜“泰山”中这个比例就小了很多很多。—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9日 (五) 05:04 (UTC)
- 视中文历史界常用称呼为何决定,毕竟所谓中立观点其实就是依各观点实际主导比例陈述各方说法。黄巾之乱大陆多称作黄巾农民起义,但台湾多称作黄巾之乱,也有人称黄巾起事,故移动提议并非完全无理。不过七国之乱、八王之乱及安史之乱还是要维持原名称,因为中文史学界都是用这个称呼。另外若原文名称于中文世界使用频率高于(尤其是明显高于)中文译名,则中文维基正式名称应使用原文名称代替以符合WP:NPOV。不过若Google网页搜寻各名称结果调查出的使用频率与Google网志、Google新闻及Google学术的结果不同那要以哪个为准?是不是原则上以网页搜寻为准,但学术场合(如历史学)则以Google学术为准,新闻事件场合(如黄佩芬命案)则以Google新闻为准。希望有更多维基人(如ffaarr)加入讨论。--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9日 (五) 01:11 (UTC)
- 再提醒,维基百科不是用来正名的,请按照命名常规的方针。不要假借“中立”弄出没人看得懂或少用的条目名称。—ellery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3:03 (UTC)
建议条目名称中本身有括号的用全角
一直以来,维基的命名常规中都规定条目名称中本来有括号的也用全角,但是现在看来,我觉得不妥,因为这样很容易与同样适用半角的括号消歧义用法混淆,而现在,已经有一些条目,被人移动到用全角的了,例如现在在首页上显示的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尼泊尔的执政党尼泊尔共产党(毛主义)等等。中文和拉丁语言不同,如英文,即使是条目中存在括号,但是每个单词之间会有一个字节的空格,所以采用半角也很美观,如Communist Party of Nepal (Maoist),但是看看中文的本身存在括号的条目用半角括号的命名——广南(集团)、中国(香港)石油……这些名称看上去都很不自然。既然命名常规中的几乎所有其他标点都规定使用中文全角,为什么偏偏括号要另类使用半角呢? —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7日 (三) 08:34 (UTC)
- 半形的消歧义括号在系统中有特殊的作用,所以那是改不得的。我一直以为正确的用法是消歧义的括号一定要用半形,注释用途的一定要用全形,用法就如同巴基斯坦穆斯林联盟(谢里夫派)这般。所以我不知您要问的是想要把消歧义括号改成全形?还是别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27日 (三) 09:29 (UTC)
- 我也没太看懂1j1z2在说啥= = 不过我的意见同大象——“消歧义的括号一定要用半形,注释用途的一定要用全形”。不过实话说,我倒觉得全角括号不美观,如果要改成全部用半角我也没太大意见;另外不要忘了消歧义的半角括号前面是有个空格的。如果有不符合的我们可以移动嘛。—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7日 (三) 09:33 (UTC)
- 大象兄误解了,括号消歧义的当然用半角。我只是建议条目名称本身有括号的使用全角而已,但是现在的Wikipedia:命名常规#括号的使用却规定所有情况下都要用半角。—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7日 (三) 09:44 (UTC)
- User:Gakmo加上去的,请参见[6],不知道事前有没有经过讨论。我的看法和大象一样,中文维基当然应该用全角的标点,包括标题。而至于消歧义,那是因为系统的原因造成的,那是不得已的事。—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27日 (三) 10:07 (UTC)
- 大象兄误解了,括号消歧义的当然用半角。我只是建议条目名称本身有括号的使用全角而已,但是现在的Wikipedia:命名常规#括号的使用却规定所有情况下都要用半角。—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7日 (三) 09:44 (UTC)
-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支持注释用途的括号应全都改为全形以玆区别与和内文格式统一(只要系统支援方面没问题)。—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27日 (三) 10:11 (UTC)
- 当时讨论内容: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1月#要求厘清全形括号作为条目名称的使用。—RalfX(议) 2008年8月27日 (三) 10:21 (UTC)
- 但对于查询上,不是麻烦了些?—KK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2:26 (UTC)
- 移动至更合适的位置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存档6(2007年存档),一样要翻存档就是。—RalfX(议) 2008年8月27日 (三) 15:02 (UTC)
- 但对于查询上,不是麻烦了些?—KK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2:26 (UTC)
- 当时讨论内容: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1月#要求厘清全形括号作为条目名称的使用。—RalfX(议) 2008年8月27日 (三) 10:21 (UTC)
- 当时的讨论结果确实如此。假如现在社群的共识改变,规则当然也可以改,可改为“条目名称本身有括号时应使用全角括号,但为方便读者搜寻,也应建立使用半角括号的重定向”。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8月27日 (三) 14:18 (UTC)
- 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达成社群共识,是要发起一次投票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27日 (三) 16:49 (UTC)
-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支持注释用途的括号应全都改为全形以玆区别与和内文格式统一(只要系统支援方面没问题)。—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8月27日 (三) 10:11 (UTC)
- 对了,消歧义的那个半角括号在系统上有什么特殊作用?我似乎没见到过(Special:Disambiguations是通过MediaWiki:Disambiguationspage来获取消歧义页,而不是通过半角括号获取的,况且主条目消歧义还根本没有用半角括号)。—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20:23 (UTC)
- 最大的用途就是编写内容时只要输入
[[A (1)|]]
,储存后系统会自动转换为[[A (1)|A]]
,很方便。--百楽兎 2008年8月28日 (四) 03:05 (UTC)- 或许看看可不可以修改下程序,让MediaWiki兼容全角括号(或者至少在中文维基兼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8日 (四) 06:16 (UTC)
- 太简单了,两句正则表达式就搞定了:
- 或许看看可不可以修改下程序,让MediaWiki兼容全角括号(或者至少在中文维基兼容)。—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8日 (四) 06:16 (UTC)
- 最大的用途就是编写内容时只要输入
Index: Parser.php =================================================================== --- Parser.php (版本 40119) +++ Parser.php (工作副本) @@ -3714,11 +3714,13 @@ $nc = '[ _0-9A-Za-z\x80-\xff-]'; # Namespaces can use non-ascii! $p1 = "/\[\[(:?$nc+:|:|)($tc+?)( \\($tc+\\))\\|]]/"; # [[ns:page (context)|]] + $p4 = "/\[\[(:?$nc+:|:|)($tc+?)(($tc+))\\|]]/"; # [[ns:page(context)|]] $p3 = "/\[\[(:?$nc+:|:|)($tc+?)( \\($tc+\\)|)(, $tc+|)\\|]]/"; # [[ns:page (context), context|]] $p2 = "/\[\[\\|($tc+)]]/"; # [[|page]] # try $p1 first, to turn "[[A, B (C)|]]" into "[[A, B (C)|A, B]]" $text = preg_replace( $p1, '[[\\1\\2\\3|\\2]]', $text ); + $text = preg_replace( $p4, '[[\\1\\2\\3|\\2]]', $text ); $text = preg_replace( $p3, '[[\\1\\2\\3\\4|\\2]]', $text ); $t = $this->mTitle->getText();
- 就看怎么提交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8日 (四) 06:30 (UTC)
个人(-)反对修改。—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8日 (四) 06:48 (UTC)
- 那先啪上到rev:40257吧,因为好像日韩等语言也有可能会用到它们。 Shinjiman ⇔ ♨ 2008年8月30日 (六) 13:33 (UTC)
就新条目推荐
近期: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
- 这个规则是否应该适当放宽,建议提升到7日内—Alexbear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0:41 (UTC)
- (+)支持--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3:56 (UTC)
Wikipedia:Unicode扩展汉字于中文维基的适用
条目Wikipedia:Unicode扩展汉字的内文写到一般电脑若不特别去装上字体,无法看到这些字。。在绝大多数阅读者无法阅读该字体情况下,我想知道社群对此种字体使用的方针或看法为何?如果使用此字体扩展者仅为阅读使用者的百分之一,而为了服务此百分之一读者,让其他百分九十九的浏览者出现方格,问号,这样会不会造成不好影响?同样的,此思考也适用于其他大多数浏览器无法适用的中文维基字体技术层面。依我想法,毕竟多数的中文维基浏览者才是我们该首先考量的。如果可以,以“中文媒体或文献曾使用过的普遍可显示近似汉字”来取代这些问号方格,会不会比较好?如李隆或李忄隆取代㦕。依此立论,倘使一个无法适用于普罗大众的前卫新技术功能出现时,即使该功能能增加内文“准确性”、“方便性”,我们照单全收的态度是否妥当?--winertai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0:45 (UTC)
对了,希望看到此方针段落的中文维基朋友;尤其是亲爱的IP维基用户;能写下您是否看到了这㦕正方形?--winertai (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0:59 (UTC)
- Wikipedia:Unicode扩展汉字相关的模板已经提供了到unihan的汉字检索。而且随着电脑技术的发展,这个问题应该会得到解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7日 (三) 11:05 (UTC)
- 我看得到,我也同意书生,已经有了相应提示了——时代在发展嘛。—小烈 (找我?) 2008年8月27日 (三) 17:23 (UTC)
- 看不到。--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8月27日 (三) 13:25 (UTC)
- 我没装字体,但我没意见~--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27日 (三) 14:42 (UTC)
- 微软雅黑看得到。—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8月27日 (三) 18:03 (UTC)
- 我在ubuntu下可以正常显示,在win下不能显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3:43 (UTC)
首先,这些字很偏,一般没人认识,连接这些生字到维基词典,出现改字读音和解释,弄上这个字的图片。—Wmrwiki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3:55 (UTC)
不知道是不是Vista的缘故,我看来显示无大问题。我也相信随着电脑技术的进步,该问题会逐步解决。拆字不是不可以,但坚决反对用近字替。—Zhxy 519(联系) 2008年8月28日 (四) 09:35 (UTC)
- "但坚决反对用近字替" 同意,如果给我碰上应该会又改回来...--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9:51 (UTC)
- 看到的是黄色小框内带数字。WinXP sp2,firefox3.0.1—Brianz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2:16 (UTC)
- Brianz建议下载微软雅黑字体,这种字体有利于保护眼睛,而且支持的字符多。—Wmrwiki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3:54 (UTC)
- 看到的是黄色小框内带数字。WinXP sp2,firefox3.0.1—Brianz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2:16 (UTC)
相信等动态组字技术成熟后问题自然解决,目前Unicode虽有动态组字功能但相关人员并不重视。看来还是跟Unicode组织施压好了。目前则建议中文使用者照该Wikipedia页面使用新细明体更新套件、微软正黑体或微软雅黑体等字型。不建议比照日语版作法,毕竟百科全书的条目名称汉字还是用正式的好,而且以长远观点来看,字的问题一定会获得解决。--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4:14 (UTC)
- 元素周期表(用繁体看)微软雅黑还是不能完全解决...--Liangent(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5:57 (UTC)
建议增设一些维基人主题专区
建议增设一些维基人主题专区以支持各专题的条目发展,维基人可在该主题专区中进行条目请求、条目堤升请求、有关该专题的发问、讨论等,也提供图像、资料等。窗帘布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13:03 (UTC)
- (+)支持—JNIV 2008年8月29日 (五) 06:21 (UTC)
- 您可以自行建立专题。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8月30日 (六) 04:35 (UTC)
- 意见同Kevinhksouth,若维护得当,也许可以吸引更多有相同兴趣的人参与呢。—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30日 (六) 17:51 (UTC)
新条目推荐规则检讨
最近在Talk:嘉禾大厦大火的推荐上某编者因为本人发表的终极(!)意见导致丧失授奖资格,便诽疑本人跟点票员做八筒,还把事情吵上互助客栈求助,此不实指控让本人感到非常惊讶和不高兴。经过此事,有其他人认为是规则上的漏洞做成今次事件,借此敝人想对现存的规则作出检讨。个人研究过后认为今次问题出在以下几点:
- 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条目在推荐时,应该以哪个版本的长度为迄?有人认为应由五天前开始计起,直到某个版本符合,便以那个版本的长度为准。但接着又有条定明:连续多日编写的条目,以完成之日为准。如果前述的计算方法成立,这里是否出现了冲突?
- 两个月前的新规定──并非单一注册用户主编:究竟“条目是由多人协作而成”的定义如何?有指如果出现这个情况:“某条目最初是真的由一个人完成,但到提出推荐的前就有一众编者加入编辑,且有很多皆为小修改,但其堆积的字节总计却比原先的还要多。”这种情况下,并非单一注册用户主编例是否适用?这样算不算“条目是由多人协作而成”?
- 投票时间自推荐后,至条目排到候选名单的最底列为迄:这样是否导致一些推荐的时间过短(现在平均每个推荐的投票时限约有36~40个小时)?要否设立固定的投票期限?如果在截票前才有(!)意见甚或(-)反对,应如何弹性处理?
- 另外,在优良和特色标准都发现有相关规定:
- Wikipedia:优良条目标准:“必须稳定。不可频繁大幅更动,并不可是编辑战的主题。”
- Wikipedia:特色条目标准:“完成度高:文章易读、构成精实、没有明显的未完成部分。”
但在新条目推荐却无如此规定,这样也导致近期以“条目未完成”、“事情发展中”等作为(-)反对理由的项目出现争拗。为此,应否订明相关条例,以减低争议?
就以上。—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19日 (二) 01:32 (UTC)
- “新条目”要用上“特色条目”的标准,倒不如直接让新条目参选特色条目,显得有点荒谬。所以,“条目未完成”、“事情发展中”根本不成理由。
- “新条目”目的不在于选出最好的条目,而是传扬新条目,让条目连结登上首页,新条目的扩展空间还有很多,请不要用这么严格的标准对待,并不公平。
- 意见:
- 应该以哪个版本的长度为迄?“提交投票至投票结束前任何一个版本,以最多字节,没有违反当选原则的版本为准”。什么叫“没有违反当选原则”?例如有人加添3000字节的英文字,这个版本就不算数。
- 多人协作?单一协作者的贡献最少要1000字节才算是“协作者”,其他都不算。
- 投票期限?应该是足48小时才对,不多不少。截票前才有{ { 反对 } },这是投票的通病,无法避免。
- 反对理由?我认为反对理由只有三类:“字数不足”、“违反命名常规、格式指南、版权、三大内容政策”、“有字句尚未翻译”,其他通通不算数。—2014 (留言) 2008年8月19日 (二) 05:04 (UTC)
- 如果只有这三类,那么内容有没有错误的都可以不考虑吗?而且是再提名前就应该先检查过而改进的错误更不应该在竞选时出现。 -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11:46 (UTC)
- 我们应该是让新条目尽量选上,而不是设更多限制把它们打下来。如果“中立”、“可供查证”、“非原创”三大内容政策都没有违反的话,我相信已是基本“没错”。另,什么叫“改进的错误更不应该在竞选时出现”?—2014 (留言) 2008年8月20日 (三) 16:49 (UTC)
那么,按照你的意思,如果我写一篇符合你的三项条件但是实际上细节是错误的条目,也可以不需要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就提出竞选?然后一群不看内容就投票的人累积到足够票数就放上首页?这种投票的品质比贿选还糟糕。贿选起码还有看看是谁给钱。-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0:43 (UTC)
- 我真的想你举一个例子是“错误”的,但又不违反“中立”、“可供查证”、“非原创”三大内容政策?我觉得你这样说是没有意义。所谓“条目未完成”、“事情发展中”这些理由,对我个人来说,粗鄙的讲一句:是废话。新条目不一定是最好的条目,也不是一定甚是惊天大事件,我想,规则不用改了,快快取消新条目的“奖励”,就不会有这么多杂音了,连“贿选”这种何等侮辱的言词都出笼了,令人失望。—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07:57 (UTC)
- 我比较认同cobrachen的观点,如果光说是为了让条目放上卷首我绝对不认同,特色、优良条目也会放首页的,那是否又是“传扬条目,让条目连结登上首页”那么简单?况且,错误资料、“未完成”等条目个人也认为不宜放首页,否则只会遗害人间,另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样改,理应由该条目的主要编者负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1日 (四) 10:58 (UTC)
- 一次过顺便回答Cobrachen:资料错误、翻译错误又何来会乎合“可供查证”的原则的呢?起落架我根本看不见参考来源,只有两个外部链接,要是你能有理据指出有那些主要内容是错误,又缺乏已出版来源佐证,它就是不乎合“可供查证”的原则,可供查证不是加两个外部链接就叫可供查证。我不太相信有什么惊天的错误是三大内容方针管不到的。我个人“天真及傻”的认为,新条目旨在“传扬条目,让条目连结登上首页”,至于维基荣誉,是一场没有意义的游戏,所以我已经讲清楚:取消新条目的荣誉奖励,问题即时解决。我其实对有一点人不理好丑乱投票也不以为然,但以自己的个人品味、无法量化的标准来评价条目、也很不喜欢。什么因为那场火警未完成调查所以不能登上新条目,无理,粤语是“打横黎讲”。2014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7:34 (UTC)
- 我比较认同cobrachen的观点,如果光说是为了让条目放上卷首我绝对不认同,特色、优良条目也会放首页的,那是否又是“传扬条目,让条目连结登上首页”那么简单?况且,错误资料、“未完成”等条目个人也认为不宜放首页,否则只会遗害人间,另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样改,理应由该条目的主要编者负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1日 (四) 10:58 (UTC)
- (:)回应:要举例子,很简单,前几天引起一些争议的起落架条目,基本上这个条目在中立,可供查证(我记得是有参考资料)和非原创上都符合这些基本条件,请2014在不参考投票讨论内容下看看有没有错误。其他类似的我以前也挑出来过,有些还是翻译自英文维基,第一眼看过去就可以看得出来翻译错误,但是翻译的人居然不知道。不要说新条目竞选了,优良和特色条目品质不佳,一堆人还投赞成票的情况一点也没少过。说比贿选还糟糕,很客气了。连一些很基本的错误都可以不用考虑的话,的确,这些投票都取消算了,给人拿来冲点数,搞积分,而忽略的推广新知的根本意义,这样对吗?-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1日 (四) 12:29 (UTC)
- (:)回应:我可以附上很多链接,出版品,然后你依旧会看不出错误在哪里。当然˙你偷看解答就不算。可供查证是可以提供查证的来源,问题是有多少人真的会去查证?更何况,新条目推荐可有规定需要特定数量的可供查证的来源?目前没有。747客机还是要竞选特色条目,也是有这样的问题。现在讲的不是什么需要大量研究才会知道的答案的错误,而是一些很基本,应该在提名以前就理清的错误。一定要量化才能当作标准来评价?那根本不是新条目推荐的意义所在。-cobrachen (留言)
- 你似乎在逻辑上有点问题,只要叫人去找碴,明显不熟悉维基方针,可供查证中指明:“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都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来源必须以清晰并准确的方式列出,并能让读者能够找到支持被质疑内容的原文。”并不是堆起一大堆链接,出版品就叫“可供查证”,就算有一堆连结,来源,都不一定是可供查证。你这样说,明显是断章取义,强辞夺理。
- “有多少人真的会去查证?”:这问题正如你质问他人,投票前有没有检视条目,是不是乱投一样。如果你知道内容这是错误的,你要证明来源不可靠并非难事。这就是一个很好的反对理由。
- 其实你由此至终都举不出一个所谓“既错又不违方针”的例子。你只是讲一个违反方针的例子,强说这个例子没有违反方针。
- 要是你真的是一个对条目这么有要求的人,那就请你再看一看各大维基方针、指引。—2014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04:45 (UTC)
- (!)意见:就算有一堆连结,来源,都不一定是可供查证。这未尝无道理,参见Wikipedia:可靠来源。—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2日 (五) 09:29 (UTC)
- (:)回应:我可以附上很多链接,出版品,然后你依旧会看不出错误在哪里。当然˙你偷看解答就不算。可供查证是可以提供查证的来源,问题是有多少人真的会去查证?更何况,新条目推荐可有规定需要特定数量的可供查证的来源?目前没有。747客机还是要竞选特色条目,也是有这样的问题。现在讲的不是什么需要大量研究才会知道的答案的错误,而是一些很基本,应该在提名以前就理清的错误。一定要量化才能当作标准来评价?那根本不是新条目推荐的意义所在。-cobrachen (留言)
- (:)回应:先看看你自己引用的部分: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材料都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请注意可能被质疑,然后考虑一下你的逻辑。先问问你自己,如何量化可能被质疑?其次,可能被质疑也可以是,如果没有被质疑就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补充。许多专业条目在看得懂的人的眼里,以及对该领域不熟悉的人来说,可能被质疑的范围会有极大的差异,你完全不考虑这中间的变化?我上面提到,我可以列出一堆参考资料,但是你还是找不出错误的着眼点就在这里:有些深入一点或是和该领域的基础有关系的资料,解释,说法等等,对明白的人来讲可能不需要其他的参考资料,可是这不代表所有阅读该条目的人都会明白。
- 那么,所有的条目都要列出任何可能参考资料,连空气是否存在都要引用吗?当然不是,这是一个平衡点的拿捏,靠的不是一两个人去做,也不是一个硬性规定的数字可以量化作为绝对性的标准。
- 既然你不认为我举的例子在添加一些参考,可供查证的资料之后,你不可能看不出错误,这其实不就已经符合我前面提到的因素。
- 回到可供查证这一点上面。可供查证本来就是放在那里,被动性的让有兴趣的人去使用,并不是放在内文里面成为必须阅读或者是不阅读就不显示其他内容的必要条件,任何参考资料都是这种型态。那么,投票的人没有仔细看内容而投票有两种可能:一个是专业的部分看起来没问题,所以就投了,这是大多数投票者的情况,另外一种就是没有仔细看,甚至只管字数的状况,连一些基本的描述,断句,是不是有重复的句子,内容都没有在注意的,这种投票就是我所提到比贿选还要糟糕的。那么前者的影响不大?我不敢说所有的领域,至少在我熟悉的范围当中,不算太大,因为前者的投票型态在提供反对的意见之后会加以修改,后者会采取行动的几率较低。
- 因此,我提到可供查证的重点是:有诸多可供查证的资料,不代表内文可以避开基本的问题,也不代表这些资料一定就会显示出这些基本问题。我可以把英文版起落架的参考资料搬过来作为引用,除非你本身已经知道先前质疑的重点或者是你本身对航空有一定的认识,你还是有很大的机会看不出问题在哪里。-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11:59 (UTC)
- 可能大家都对原本的讨论没有兴趣了,不过……
- 推荐有效日数:这个从我第一天看新荐规则时就看糊涂了,只是我还是个新人不敢发问。我觉得很有需要改正。
- 单一用户:当时讨论的结果好像是:如果有超过两个用户编辑2/3以上,那么两个都可以推荐(但只有被推荐的其中一人得奖?),唯没任何一人达2/3但总编辑达2/3时,则可新荐但无人得奖吧?
- 这个好像之前讨论过了,但如果多人集中在同一日新荐时,可能导致一次过更新太多而让其他条目放在首页时间太短,又或者当某些日子没有条目时,条目可能会在首页维持几天?这个又有没有办法解决?
- 最后虽然我实在不想说太多,但是算我啰嗦。维基百科需要可供查证内容而非真实性,其实是比较合符科学精神的做法。科学精神并不着重权威性、常识性,而是着重理性探索、以及经得起重复验证。如果仍去相信牛顿定律,那来光速是常数?过去被坚信为具真实性,常识性的事,也不能排除在知识发达的今后被推翻。然而事情为真的话,一定能经得起任何实验去验证其真。我们不是科学家,也不可以原创研究,但是我们能够引用可靠来源,通过搜集其他人的验证,来证实自己写的条目合符真实性。因此并不是任何人口里说说就是,如果别人用一个来源写条目,你就用十个不同作者的来源去推翻它吧!但是我极度反感能够打长文争吵、闹骂别人不专业,而自己写的推翻他人的理据并无任何来源,而且只顾为观点争吵,而不好好去写好条目的人。
- 我跟你说,我是一个坏人,你可以不对我做善意假定,但是我可以一直做好事,证明我是一个好人。如果条目真的有那么糟糕的话,请你改给我看,改成一个不糟糕的版本,那么我就信这个条目真的上新荐还不够格。否则,别阻我投同意票!--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2日 (五) 17:03 (UTC)
(:)回应:骂别人不专业,好大一个帽子啊。既然认为推荐者不需要经过一些检查清哩,投票者可以不经过思考,即使对于需要思考的建议也是一味的推翻,那不就和我前面指出的没什么两样。没有来源?请你去看看我提到的例子当中的理由是什么。如果你并不清楚是不是真的有错误,投下赞成票本身的理由就趋向非理性,你也就没啥资格说别人没证据,没来源。要改当然可以,但是一开始讨论的重点是因为这个条目不可以修改,还是在于推荐者应该做到的责任?你如果没看清楚来由就跳下来,那么,你也不够格要别人改给你看。-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2日 (五) 21:42 (UTC)
- 谁也没有强迫你去修改条目的资格,正如谁也没有强迫他人去改投同意或反对票一样。不过我就是看不到有改得更好的版本,因此,我也没有任何理据去同意你的反对理由。除非我今后能看到一个写得更好的“起落架”条目版本。
- 更简单来说,口讲无凭,觉得写得不好就去修改才是最实际,让我看到更好的编修版本才最能说服我。只是随便说说的话又说不到重点从使是千字文万字文也难以服人。--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3日 (六) 04:55 (UTC)
- (:)回应:看到这哩,可以明白你在未看清楚前面的论点前就跳进来作结论。前面提到的究竟是条目可不可以被修改还是提名竞选的人应该有责任先行审试或者是清理。条目开放给每个人修改,不代表提名竞选,要冲点数的人就可以滥竽充数。你在高呼看不到更好的内容时,却忽略更基本的责任,如果这种提名不需要负责,那么可供查证,中立或者是竞选其他条目种类,通通都不需要负责了。这两者之间差别之大,你不先认清楚就放炮的话,而且也不认为自己投票应该有所思考,被轰也是你该承受的责任。-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9:17 (UTC)
- 取消新条目推荐,即可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新条目有较高的可查证性,靠投票根本不可能办到,实际大多人是不会去看参考来源的,这种投票无非把中文维基变成民主试验场而已。目前新条目推荐是唯一一般维基人可以企及的奖励,然而对条目的硬性要求(3K以上),实际上导致一个后果:许多人满足于撰写几K的条目,大多数人在新条目推荐后不会有所改进,而且其他人更不可能去改。如果强制把条目完整性落实,无非导致这样一个后果:即太多的人会去翻译英文维基中那些中等长度的劣质条目,这种条目只会给后来编辑者的改进造成困难,实际上比小作品还要可怕。实际上就在当下,这样的条目已经在中文维基泛滥了。对正在发展中的条目要要求也不大可能,这种东西往往关注度较高,肯定难免有维基人把最近媒体的报道往上堆砌。若对其限制,又显得不能与其它类型的新条目一碗水端平。其它语种维基百科的新条目,没有一个是像中文版这样胡乱推举的,中文维基很多条目质量低劣,恐怕于这种奖励制度有很大干系。—冰热海风(talk) 2008年8月23日 (六) 09:11 (UTC)
- 虽然不尽认同,但取消新条目推荐的确可以尽数解决这些问题,亦包括解决建议修改维基执行编辑的当选标准之类的问题。反而有时我会想,是不是有些人太看重新荐了?除了执行编辑和创作奖这些虚名外,新荐也没什么特别代表性吧?如果起不了鼓励作用,有没有也不是一样?但不是正因为有人不知为何看重新荐,才起了鼓励作用吗?--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3日 (六) 14:28 (UTC)
真是叫人难以置信,这件事情竟会发展成这么长的讨论。看完以上所有留言后,我的第一个感觉是投票制度有需要改善。
投票遭到质疑,被认为像是“灌水”,甚至有过好几次事例足以证明投票者中不乏马虎草率的人,未弄清楚规则和撤底审视过候选条目,就随便投下赞成或反对票,究其原因,以现时的投票制度来说,投票人无须为他们的一票负责,而且任何人都能对无限多的候选条目投赞成票。
因此我有个想法,就是所有用户都必须有一个“投票预算”,即是限制用户在一段时间内总共能投多少赞成票、多少反对票,管理员和普通用户的限额相同,虽然一方面这样会减少总票数,但每一票的价值会提高,并减少灌水票的影响。顺便说明一下,我的想法其实是来自我较早前看过这两篇文章:
- Grade Expectations: Why grade inflation is bad for schools--and what to do about it.
- Should we punish juries that get it wrong?
以上两篇都是英文的,其实作者将他的文章集结成书出了版,还有某台湾出版社将之翻译成中文(不说下去了,免得像是替别人的书卖广告)。事实上,去不去看也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看了可能会让大家明白多点我的意思,但首先是要知道大家同意“投票预算”这个概念吗?(另外我应否开一个新段落在本页最底去讨论?)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3日 (六) 19:11 (UTC)
- 我先问清楚一个问题:这个“预算”是赞成与反对皆有预算;还是变成了只有赞成没有反对,只有足够赞成便可通过;还是只有赞成的预算而没有反对的预算。头二个可以理解,但若是最后一种我就理解不能了。--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3日 (六) 19:21 (UTC)
- “预算”的意思是“每个人在同一时段内,最多只能投下指定数量的票”,现有的其他规则,例如提名人不能投票,每人对每条候选条目只能投一票之类,没有冲突的就一律不变,现举两个例子如下:
- 七天之内,每人的赞成票和反对票总数不得超过八票,即从第九票起一律无效。
- 七天之内,每人最多可赞成四篇候选条目,最多可反对四篇候选条目,超额的就无效。
- 其实不是没有其他可能性,而且上述两个例子中的参数可以调整。或许会有人以为同一时段内有些维基人能认真检视每篇条目,而有些不能,此制度会导致不公平性。但请留意,首先就算你耗尽配额,你还是可以发表意见的,而且是必须用一刀切的限额,否则谁来评核每个维基人配有多少票?而且有了“特权阶级”的话,只会浮现更多问题。顺带一提,这种“预算”应该是定期检讨的,例如每半年检讨一次。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9:24 (UTC)
“5日内”的准则
1. 请大家一并参阅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按照自己对“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的理解,无论第几次推荐,都以该推荐日的版本减去向前数5日的版本或创建版本(若5日内创建)。得出的字节用来计算是否重大更新及谁是贡献者。这应不涉及修改规则,纯粹是统一大家对规则的理解。
2. 若多人协助,即没有单一明显的贡献者。现行规则是无人得奖,我觉得若在计算贡献者方面太困难的话可以维持现状。
3. 我以前也提出过,投票时间则应改为固定时间,减少不必要争拗,也不需讨论投票限期前才投反对票的问题。投票时间可以是由提出起计48小时,时间一到便截票,把入选的条目储起来,当首页维护者有空就更新条目。建议预留6条入选条目的储备,令条目供应更稳定。—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3日 (六) 20:00 (UTC)
4. 简单而言,参加推荐的条目应具有基础内容,符合条目格式及写作规范,特别是参考资料能够涵括文中大多数内容,那么文中内容正确与否就应该容易让读者判断了。
- (:)回应:如果以这样去理解“在推荐日之前5日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请让我打个比方:如果某一页面的历史是这样:
2008年7月9日 (三) 13:01 C君 (對話 | 貢獻) (4,476位元組) 2008年7月8日 (二) 14:58 C君 (對話 | 貢獻) (3,940位元組) 2008年7月7日 (一) 15:35 C君 (對話 | 貢獻) (3,688位元組) 2008年7月6日 (日) 14:23 C君 (對話 | 貢獻) (3,258位元組) 2008年7月5日 (六) 16:23 C君 (對話 | 貢獻) (2,895位元組) 2008年7月4日 (五) 12:08 C君 (對話 | 貢獻) (2,730位元組) (內容擴充) 2008年5月2日 (五) 00:30 X君 (對話 | 貢獻) (2,019位元組) 2008年5月2日 (五) 00:11 X君 (對話 | 貢獻) (1,526位元組) (新條目)
- 假设 User:C君 在7月13日才提出推荐,那么如果以“减去向前数5日的版本”的方法计算,便不符合资格了……。反之,如果以“扩充完成日在5天内,推荐前的最后版本减去扩充前的版本”计,才可以合格。以往很多条目都是这样扩充,如果真的是“减去向前数5日的版本”,那么很多扩充其实都不合资格。参见Wikipedia talk:新条目推荐/候选#关于较长条目推新的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24日 (日) 04:37 (UTC)
- 你举的例子,正好消除我一直对“多日连续扩充条目”如何符合资格的疑问,我自己的推荐条目是不会存有多日编辑历史,就是避免大家计算方式有别导致推荐失败。希望可以在投票页以举例方式详细说明。但于嘉禾大厦大火条目,此例似乎不适用,因为条目由创建至第1、2次推荐都没有超过5日,无论你及我的计算方法也许都可以,这里就存在灰色地带了。—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6日 (二) 18:28 (UTC)
- 用什么方式计算我无所谓,但建议在规则写清楚,以免再次出现计法不一的情况。—Baycrest (作客) 2008年9月2日 (二) 04:23 (UTC)
延续
我不大同意限制票数,但是确确实实现在投票制度有问题,不仅在新条目推荐,优良、特色皆如此。我觉得投支持票似乎也应该说明理由,而不是只是反对才写理由。现在反对才写理由,为的是让作者来反驳,支持却可以乱投,这种严重偏向作者的不公正制度如何能推选出质量较高的条目?按时间限制票数,那就是一刀切了,如何能保证每个人在相同时间内检视条目的能力相同?我赞同取消创作奖,不过新条目推荐的奖励亦应取消,好些语言的维基没这种制度,但新条目的水准却比中文要高。新条目推荐3次是“执行编辑”之必要条件,只取消创作奖,依然会有人为了执行编辑头衔去写那些不怎么地的条目。虚名其实没什么错,有时也能起鼓励作用,不必要求维基人都是完全没虚荣心的君子(这样的君子其实世界上也没几个),但若虚名的得来缺乏公正性,就有问题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8月24日 (日) 02:04 (UTC)
- (:)回应:基本上我赞成这个方向上的思考与讨论。撰写条目时提供可供查证的来源的基本态度就是负责任,因为有可供查证的来源,就不能不负责任的撰写或者是编辑。那么,撰写需要有基本的责任,投票难道不需要?推荐新条目难道不需要?每天都有新条目,能够放上首页的就是和其他的新条目有所不同,一个很基本的要求与责任是应该有的。条目不用太长,不需要具备大量篇幅的表格,图片或者是非常多的参考资料,符合基本方针,内容上没有基本性的错误,这样就可以了。
- 条目的内容取向那么多,专业性自然是有很大的区分,谁能够期望每个人都可以看懂所有的条目的内容并且轻易的判断出有没有问题?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投票的时候即使对于专业的领域没有把握,至少内文的描述,逻辑,用词,断句的起码条件总该看一下吧?既然有人会注意到标点符号,格式等等的部分,难道说投票前阅读一下有这么难?而投票之后就不管了?其他人阅读之后发现有错误,而且是看到有错误指出来之后还可以继续投赞成票,而不是先就这些问题进行研讨再来决定,作出这种盲目的行为之后还认为是别人不该出来指出错误?或者是认为自己不加考虑的投票是正确的态度?
- 新条目不需要和优良与特色条目一般具备接近的审核标准,但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还是要有,不然为什么这些被提出来的条目与其他新条目有什么不同?那么是不是只要最近5日以内建立或者是大幅修改的条目都可以放上首页,无分轩轾才对呢。-cobrachen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02:58 (UTC)
- 其实也不只有偏向作者的不公正存在,我见过一大堆似是而非的反对理由,令一些高水准的候选条目落选。结果该选中的选不上,不该选中的却选了出来。似乎我们需要更清淅的赞成和反对指引。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4日 (日) 19:50 (UTC)
- 就算没有共识,某些主题的条目是再怎样都高水准不可能上到新荐确是现在的状况。有些主题的内容一向会被含糊其词带过去反对是一直以来都存在的问题,但我并不认为指引可以做到什么成效,如果思维不改的话。--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8月25日 (一) 03:13 (UTC)
- 如何去改变思维才是一个大问题,当中不知牵涉多少既得利益(虚名在某些人眼中也是一种重大利益),我相信有适当的诱因是可以令整件事进步。老实说,我也想过不如用“代议制”取代现时的选举模式,即是定期举行选举,让所有维基人选出一个“陪审团”出来,再由陪审团在任期内负责所有条目审批,陪审团应该尽力在审批每条候选条目时取得共识(由于现时选管理员时并没有说明管理员有此一权利,因此不能直接赋与他们这方面的权利),维基人可以透过观察每人的审批往绩,决定投票给谁,照道理,如果他们对新条目要求太低或太高,都会因失去民心而被淘汱,但是这样做的话也不是没有可能引起更多其他政治问题……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8年8月25日 (一) 16:16 (UTC)
- 但是代议制也有一些问题,例如陪审团选条目同样有机会失误,与管理员一样易上难退,自己从此不能投票选条目等等。我在上面另一个讨论也说过,维基本来就是一个信任编者能力的网站。所有制度都可以说是建基于此。要避免似是而非的支持及反对理由,或许可以先完善规则,减少钻漏洞机会。—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6日 (二) 18:47 (UTC)
- 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什么“代议民主”其实都不必要,新条目的规则已经愈来愈长.....讨论愈来愈没有意义.......其实再完善、再严密的规则也能钻出空子来。问题在于我们想要些什么?目的是什么?我觉得规则再多想也多余的,先决定的“选出新条目的动机”再讲:
- 新条目是“维基荣誉”的“积分”?
- 新条目是“特色条目”的“预选”?
- 新条目是推介一些新鲜的条目,鼓励其他人去看,去编辑?
- 评选有争议,是因为牵扯到“利益”(所谓维基荣誉),所以有人拼命去赞成,当然看不过眼也拼命去反对。—2014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20:44 (UTC)
- 有道理。但是相反,没有荣誉,会否令一些人再没有动力去写?—Baycrest (作客) 2008年9月2日 (二) 04:25 (UTC)
- 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什么“代议民主”其实都不必要,新条目的规则已经愈来愈长.....讨论愈来愈没有意义.......其实再完善、再严密的规则也能钻出空子来。问题在于我们想要些什么?目的是什么?我觉得规则再多想也多余的,先决定的“选出新条目的动机”再讲:
- 但是代议制也有一些问题,例如陪审团选条目同样有机会失误,与管理员一样易上难退,自己从此不能投票选条目等等。我在上面另一个讨论也说过,维基本来就是一个信任编者能力的网站。所有制度都可以说是建基于此。要避免似是而非的支持及反对理由,或许可以先完善规则,减少钻漏洞机会。—Baycrest (作客) 2008年8月26日 (二) 18:47 (UTC)
- 上面提到的取消创作奖等奖励方式,似乎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8:42 (UTC)
- 取消奖励还是不可取的,毕竟会有一些人是受到奖励的激励而继续创作的,如果仅仅因为推新产生问题而彻底将推新的奖励否定,是不是有点消极对待的意思?—Prinz回来了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17:54 (UTC)
- 上面提到的取消创作奖等奖励方式,似乎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方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8月28日 (四) 08:42 (UTC)
- 目前的奖励看重于新条目的建立,因此把新条目推荐的奖励和编辑,主编的头衔脱离开,会比较好。其实看wikipedia:统计,条目数的增长一直很平稳(不算那几次突发的增长),因此新条目推荐是否有助于条目的增长值得商榷。而品质上,上面的问题带来的并不见的是品质的提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4日 (四) 12:15 (UTC)
- 回Baycrest:新条目推荐应该算是条目最容易在首页上曝光的方式,既便是取消奖励,也绝对会有人去选。—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4日 (四) 13:04 (UTC)
- 究竟维基人想要怎样的人写百科?
- 互相协作编辑,互相交换意见,互补不足?←→私有化,别人最好别碰,要得奖就自己条目自己搞?
- 常常维护条目,更新条目,为条目补不足?←→维护交给管理员,更新交给有心人,我就写这么多?
- 只会写小条目和小小条目,只翻译不校对?←→擅于搜集资料,汇整知识,敢于以自己的话做创作?
- 质优量多?←→重量不重质?
- 经得起时间磨练和他人的理性、合理验证?←→只要看贡献数量,来源只需要有两项或权威性引述?
- 新条目推荐和创作奖是否仍有可以修改成“名符其实”的评价方式来推荐、授奖?
- 其实我一直都很想说,如果全面用“推荐”而非“自荐”,也许会好一点点?
- 或许,取消创作奖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主意。但是如果名符其实的人可以得到相应的鼓励则更好。--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4日 (四) 16:52 (UTC)
- 究竟维基人想要怎样的人写百科?
- 有些时候推新条目也会被一些人视为是GA的“预演”,亦或被视为“被肯定的条目”从而会给编辑者以鼓励。现行奖励制度,似乎对推新条目数量要求并不很大。相比于讨论是否用脱开奖励来“根除”后患的方法,倒不如讨论讨论如何改进现行推新法则来的更好一些。就像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所言,即便取消奖励还可能会有一些人去选,还会有一些人继续“钻空子”,那是要讨论“根除”的方法是不是就该讨论是否还要推新了?而那时也会因为取消奖励而造成一部分(至少是一小部分人)丧失热情而停滞他们的维基活动,甚至离开我们的百科全书。
- 除了推新之外,我更认为是时候发动动员令来解决一些沉积的问题条目以及一些需要update的条目以提高目前中文维基的质量了—Prinz回来了 (留言) 2008年9月4日 (四) 19:50 (UTC)
同一条目同时两度重审
本人已就按照各位意见重新撰写Wikipedia:投票/优良条目重审和特色条目重审机制改革方案,请在那重新投票,如有不便,表示歉意。—Iflwlou [ M { 2008年9月5日 (五) 08:43 (UTC)
分支讨论:关于知名度指引
先前的内容承上所述。
建议将来将这一指引改成其他名称,最好是改奇怪一点,强迫他人确实理解其内容,否则“知名度”三个字实在太容易望文生义,很多人所谓的“知名度”都不是该指引所说的东西。—bstle2 2008年9月1日 (一) 05:39 (UTC)
- 改为何名?“(条目应)彰显(主题的)知名度”如何?(括号中的内容任意搭配,亦可去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日 (一) 11:26 (UTC)
- 我也同意改名。虽然指引中说知名度不是通常所说的知名度,但是又有几个人会认真看呢?我觉得还是用回最初的名字:“显著性”不知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12:48 (UTC)
- 什么是知名度?什么又是显著性?套一句最近很流行的反话:能吃吗?。这个本身存在很深的主观判别,即使能够引用大量的资讯也不代表一个条目的知名度或者是显著性高,只能说这个条目引据甚多,可供查证的部分相当丰富。而且很多条目描写的内容有相当明显的地区性,文化性或者是专业性的区分,对该领域熟悉的人可能认为知名度高,不熟悉的人可能都没有听过,而往往后者占据的比例会较高,那么,这种无法量化或者是有效辨识的所谓标准,引发的争执或者是误解只怕会比想要达到的目标要多。-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12:55 (UTC)
- 我也同意改名。虽然指引中说知名度不是通常所说的知名度,但是又有几个人会认真看呢?我觉得还是用回最初的名字:“显著性”不知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12:48 (UTC)
- 个人建议以量化的检索度来取代知名度或显著性名称,检索度可涵盖独立文献、参考资料、网络搜寻的强弱度,如果再佐以格式内文的解释,其名称定比两旧称好。例如:金庸笔下某一人物,若有三独立文献的检索度,就无另外条件容许纳入,反者就可提交条目存废或修正合并移动等讨论。--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4日 (四) 04:30 (UTC)
- 网络搜寻应该排除,炒作成分和暂时性太高。大多数网络热点都活不过半年。--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4日 (四) 10:10 (UTC)
- 独立文献前必须要增加“深入介绍”四字,否则哪怕是一部电视剧的次要配角都有可能成为独立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4日 (四) 10:22 (UTC)
- 次要虚构人物一般都无法有独立条目,因为在不违反三大内容方针情况下,哪怕特定虚构作品的条目可能内容也不会很多,更甭说虚构角色列表及特定虚构人物条目了(少数情况下鉴于可供查证的内容过多,确实可将当中部分内容分割并扩充。如日语版比起英语版更不鼓励单独虚构角色有独立条目,但不少情况下基于结构考量也会将条目独立)。就算确实符合英语版notability(建议译为日语维基所用的特笔性,以符合notability的一般意义,显著性亦可接受,不过会跟significance的含意相混),也未必可有单独条目,如不明飞行物内容不长,故幽浮学(建议移动至不明飞行物研究以与不明飞行物相对应)不应有独立条目,尽管有十五种以上其他语文版本。--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4日 (四) 14:59 (UTC)
- 非常同意Winertai的观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7日 (日) 01:46 (UTC)
关于最初我对Cychk封禁时间过长及其他错误的道歉声明
先说明一下查封Cychk前后发生的事:
- 8月30日晚上,当时Skype的讨1中正在讨论Cychk挂上大量知名度模板的事,参与讨论的我记得的有雨雨和Alexsh,最初我并没有在意,后来循着他们给出的一个链接来到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08/08/26这个页面,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我花了40多分钟(当时的确因此而带有一定情绪)来快速保留其中一部分被提删的条目,而且也注意到这些条目都提供了两个以上的可靠来源,不应该被挂上知名度模板。对此,我便援引Wikipedia:破坏中的一项“未说明理由擅自加入警告模板”,在带有情绪的情况下对Cychk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封禁。
此次事件中我所忽视的事或犯下的错误:
- 其一,没有仔细检查这部分被挂知名度模板的条目的历史记录:Cychk挂知名度模板时,这部分条目中大部分都没有提供参考文献(是在挂上知名度模板后才被添上的,如这一次编辑),因此,他挂知名度模板的行为是符合知名度指引中“没有引用至少2篇相关文献的条目”的规定的(尽管这一规定在后来被认为存有漏洞)。
- 其二,没有善意推定:没有给Cychk留下足够的时间来解释这次事件,而迅速封禁了他的帐号。我不应该恶意地认为他是在滥用知名度模板,而没有善意地考虑到他是没有分清楚{{unref}}和{{fame}}的区别。
- 其三,封禁时间过长:这一点已经长夜无风指出,我执行封禁时有些意气用事,因此没有遵守方针——“防止破坏性的行为,一般封禁期限为24小时”。
以上,在此我愿诚恳地向Cychk道歉,为您在这次事件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道歉。—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4日 (四) 17:45 (UTC)
- 建议你就此机会,回顾一下你在竞选管理员的过程中,对于会如何处理编辑争议的做法上的答复。你这一次的表现很显然与你的承诺有不小的差距。管理员是人没错,管理员不是不可以犯错,但是管理员同样也会受到以比较高的标准来看待。-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01:54 (UTC)
- 除了将Cychk封禁的PhiLiP外,我觉得开始这个讨论的两位管理员──雨雨和Alexsh也需要出来解释一下。管理员的行为需要以较高的标准看待,故作为一个与事件有关的管理员,为何在长夜无风发言前,无人指出封禁期限不当?而既然Cychk当时挂知名度模板的行为合符规定,那Alexsh指Cychk如不作其行为解释就当成破坏处理又是那个道理?谢谢。—Altt311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07:09 (UTC)
- 其实之前另外两位管理员J. Wong及Kevinhksouth亦同时指出封禁的不当了。我认为以后管理员进行封禁之前,必须有另一名管理员同意才可进行,防止因为一个人错误的决定而错误进行封禁。—沙田友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04:12 (UTC)
- 封禁旨在防止破坏,而对破坏的回应应为瞬速的,要两位管理员同时同意才可进行,就会变得有点废时失事,所以本人以为阁下之建议未太可行。
- ps.:在本人发表阁下提到的言论时并未上任为管理员。—J.Wong 2008年9月7日 (日) 05:49 (UTC)
- 其实之前另外两位管理员J. Wong及Kevinhksouth亦同时指出封禁的不当了。我认为以后管理员进行封禁之前,必须有另一名管理员同意才可进行,防止因为一个人错误的决定而错误进行封禁。—沙田友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04:12 (UTC)
关于特色条目评选
昨天一个自条目创立以来,就被多位维基人一直质疑存在原创研究问题的条目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在争议声中被入选特色条目,详情请参看:Talk: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元氏 (北魏孝明帝女)。一个连维基基本方针都不能达到的条目,就这样靠原编辑者在其它维基人的对话页中拉票的情况下成功入选了特色条目,虽然反对票多达4票(另外还有第5张反对票被有的维基人认为没提供反对意见而认为其无效),而支持票只有8票。这样出现了一个很怪的问题,优良条目评选8票支持3票反对就不能入选,但特色条目评选8票支持5票反对才不能入选,素质要求更高的特色条目反而入选的标准更低。所以在这里提出一个意见,希望在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把入选标准“至少8个以上的赞成票,且反对票低于或等于总票数的三分之一”修改为“至少8个支持票(包括提名者所投的支持票、1票反对票抵消1票支持票)”,以免出现优良条目和特色条目入选标准出现倒挂的现象,不知大家意见如何?另外拜托一些维基人,在别的维基人前来拉票的时候,在你决定投票之前一定要认真的审查一下该条目,不要仅凭友情就草率的投下一票,维基需要的是认真!—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31日 (日) 02:56 (UTC)
- 不认真的结果最终受伤害的是维基百科,令维基百科的可信度大受影响,当我的一个朋友看到这个条目,然后在skype里跟我说“元氏在维基上被加冕为世界上第一个女皇帝”(该条目参与特色条目评选时的表述,现在已被原编辑者修改)时,我的心里真的如梗鱼骨。—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8月31日 (日) 03:17 (UTC)
问:大幅删除条目3000字节(1000汉字)以上的内容,是否强制要求说明理由? — z ( talk or e-mail ) 2008年8月31日 (日) 07:33 (UTC)
问:大幅删除条目3000字节(1000汉字)以上的内容,是否强制要求说明理由?
— z ( talk or e-mail ) 2008年8月31日 (日) 07:35 (UTC)(重复发表,删除其中之一)
- (+)支持加强评审通过的标准方针。但具体安排有待斟酌。我希望能把标准进一步提高,比如除去互相抵消掉的选票,需要至少10票净赞同票,反对票不得超过1/3(包括1/3),另外我提议把评选活动搞得更显眼一点,以吸引更多的合资格用户参与。—Pagan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9:08 (UTC)
- (-)反对还是透过多找专业研究、教学者加入中文维基的方式解决WP:FAC问题吧!毕竟单靠制度解决不了问题。就像韩国对防腐的制度比中华民国完善,它的贪腐问题也不会比较轻微。--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14 (UTC)
- (!)意见我反对以反对票抵消支持票,这样的话有理没理变成无关紧要,纯以票数来论条目的成败,与掷色子无异。强烈建议废弃计算票数制度,以一致同意作为通过标准,只要有人合理、清晰的提出文章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或者讨论达成共识、认为该问题不存在。现在的制度,即使提出问题,只要大家一窝蜂投支持票,反对意见就会被无视,这根本就是多数人的专制(尤其可怕的是这种专制还打着“公平”的旗号)。片面强调票数是滋生拉票之类不良现象之根源,若不彻底抛弃,优良特色条目的质量永远不可能提升。—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1日 (一) 10:53 (UTC)
- 其实最初特色评选是有冰热海风所说的要求来着,只是从未真正执行过,后来就干脆删掉这个要求了。的确,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特色条目也不应该仅仅是投票来决定,特色条目最重要的还是看他的品质和内容,这不是投票能够完全替代的。非常支持冰热海风的建议。英文版特色条目投票也不是票数取胜。共享资源的删除投票也不是票数决定一切(不知道英文版的删除投票如何),题外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13:39 (UTC)
- 建议改投票为评分制度,采用类似作文评分和体操跳水的评分制度,具体列出可行的扣分标准,逐条核对,尽可能杜绝主观因素。例如,按百分制计算:参考文献不够扣x分,不中立的语句每句扣y分,表述错误每句扣z分,错字每字扣1分等等。达到80分(90分?)为特色,达到60分(80分)为优良。--Gilgalad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22:29 (UTC)
- 我想向大家请教几个问题。到底应该从哪些方面评价一个条目的质量?我现在能想到有以下几条:
- 定义。合格的条目必须在导论(段首)给出准确的定义,这一条要求暗含对“知名度”的要求。拿人物条目为例,就是这么几个问题:他是谁?他生活在哪里?什么时代?他主要做了什么?
- 内涵。合格的条目必须涵盖其内涵,简单地说就是对导论的扩充。比如对北京奥运会来说,这个内涵包括:运动员、比赛项目、场馆、组织工作等。
- 参考文献。暗含“可靠来源”、NPOV、反对“原创研究”等要求。合格的条目应当有可靠的参考文献支撑。
- 文字上的要求。例如:合格的条目不应当有错字、别字、病句、冗句等等。
- 美观。排版,图片,等等。
- 请补充。--Gilgalad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22:56 (UTC)
- 其实最初特色评选是有冰热海风所说的要求来着,只是从未真正执行过,后来就干脆删掉这个要求了。的确,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特色条目也不应该仅仅是投票来决定,特色条目最重要的还是看他的品质和内容,这不是投票能够完全替代的。非常支持冰热海风的建议。英文版特色条目投票也不是票数取胜。共享资源的删除投票也不是票数决定一切(不知道英文版的删除投票如何),题外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13:39 (UTC)
- 可以参考稳定版本的做法:[8], mw:Extension:FlaggedRevs。它将条目的评审分为三方面:准确性,深度,可读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2日 (二) 07:52 (UTC)
- 从最近的一些实例和讨论来看,许多条目竞选的反对理由的确是被忽视的,而投票者的未能尽责以及在投票之后持续把关的态度,也是引起争议的来源之一。此外,提出某条目参加竞选的人,本身是不是应该在提出之前进行内容的检视与修改,确定大致上符合参选的条件才提出,而不是常见的你去改啊的态度呢?该负起的责任要负,没有检视过的条目,只考虑长度的标准,盲目的投票,拒绝负责的参选态度,都是造成所谓优良或者是特色条目品质打折扣的因素。-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13:02 (UTC)
- 不如这样好了,我们就比照希伯来语维基百科,条目要经同行评审后方能进入FAC。至于硬定FAC投票的指标我想没有必要,只要禁止未解释就投赞成或支持票即可(比照Wikipedia:删除讨论时应避免的理由,英语版亦有类似提案)。关键还是投票者的心态。此外关于元氏条目于特色条目候选上的争议,也凸显部分维基人盲目追求文字上的中立性,忽略所谓中立其实就是依各观点实际主导比例于条目中如实呈现(但若已确认的事实明显与多数人所认知者不同则除外,如关于谈论自杀与诱发自杀的关联性,多数人认定为正相关,但实际上未必如此),而名称则以多数人使用者为准。--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4日 (四) 03:24 (UTC) 2008年9月4日 (四) 03:29 (UTC)修正
希伯来语维基百科的特色条目推选方式没有参考价值,因为它的特色条目不要求参考来源,根本无法保证质量。不过进行同行评审倒是极其必要。现在的中文维基,首页上既放特色又放优良,优良条目500多条,但是很混乱,实际上是虚假繁荣。同行评审根本没人去,但人们对优良条目、特色条目的评选却很热心。这些候选可以直接由首页进,在其它任何语种版本都不是如此,可是撤销却无法由首页进,这是不对等的,而且是不公平的!很多人只关心数量,所以晋升特色很简单,要撤比登天还难。即使像罗马尼亚语这样的小语种,那些专题小组都经常给条目的质量、重要性评级。可是在中文维基,只有历史之类的少数专题有评级,且没有重要性评级。实际除了几篇特色,中文维基百科实在没几篇能看得下去的文章。这种虚浮之风,温和办法是没法矫正的了,只有进行休克疗法,快刀斩乱麻,不然几乎是看不到希望—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4日 (四) 08:01 (UTC)
- (:)回应:是不是需要比较大幅度或者是重手段的方式,个人持保留态度,让各位对于自己的经验作考虑。不过,中文维基在条目内容的品质的改进上面,不是不能做,而且也已经有一些改变。像是对于引用资料的部分,将近两年前是没有这种想法普遍被提出来的,而现在已经算是一个普遍的共识。有些可能具有争议性或者是量化的具体做法还未形成共识,像是知名度或者是小小条目等等,这一年多以来都有着正面改进的动作。也许进度不够快,同时参与者的数量以及频率也未必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状态。然而,这代表的是,正面的改进不是没有,也不是无法有行动,只是谁要做这个黑脸或者是坏人?
- 譬如说,要对任何参选的条目进行基本的品质把关,这绝对会得罪人,包括想要冲点数,想要拿奖励,或者是指是有心想写但是仍有发展空间的使用者等等等。即使在某些时候有人愿意跳出来当坏人,耐心被磨光了也没有其他的支持时,实际上的损失可能是双面的:把关的人不想继续得罪人,同时也没有撰写的意愿。-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16:41 (UTC)
而不是常見的你去改啊的態度呢
有时我会在想到底是:特色条目评选还是特色维基人评选。我想如果没有投票,真的是用评分、一致同意通过,大家互相协作做好条目不行彼此,才有可能编撰出更多特色条目。总是觉得提名者/作者就是条目的拥有者/责任者这种条目私人化,最清楚的人却在那边反对但不做任何动作实在很无意义对条目亦无助益,提名制和投票制总是有种错觉让人觉得“这个条目是某人的,他就应该自己一个人去做”。但正常应该需要更正面的,提出条目内容有什么需要补上或修正,加强维基人之间对条目的合作和沟通,才有可能做得更好。因此我觉得除了取消投票制,提名制也很需要改变,若说是某人要送某条目去评审,不如说是把合符一定评分的条目提出来协作,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提升,成为一个共同参与的协助改进高质量/高评分条目为特色条目。--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4日 (四) 19:09 (UTC)
- 说来说去就是,没有检查内容是不是符合提名的基本要求,投票前没有看清楚内容上有没有很基本的问题,这些行动都不需要负责。那么,更没有理由要求撰写的人需要提出可供查证的依据,投反对票的人也没有必要去说明他为什么反对。从前面到现在,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作事情要负起码该尽的责任,连这个都要凹成是条目私有化,反观上面对于要求挂上知名度不够模板的人提出解释,对照这里的说辞,谁有资格去要求别人作解释,负起应该的责任呢?屁股不自己擦,还要一再的亮出来,很抱歉,被打也是自找的。
- 共同编撰不是在提名出现问题,该负责任但是逃避不理的人可以使用的借口。-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00:57 (UTC)
- 这仅是你的想法太天真而已。你心里认为很容易看出来的错误,在别人而已不一定是这样。每个人对于语文或是内文的了解程度都是有差别的。有人觉得已经很好,也有人追求更好的。大家共同的希望是写好一个条目,而不是为反而反。什么叫做被打也是自找的?也就是说你一开始就只想打人,完全没想过要帮人,所以更惶论撰写更好的内文了。只是随便写个反对理由而反对,跟随便写个理由来赞成的人是完全没分别的,若用你的视点来看,一样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但条目非个人而是公有的,意见是可以提出,反对是打以反对,但不要把责任推向任何人,提名不等于一定要通过,大家自然都会监察,即使提出了不合理的条目,当中亦无任何人会失去利益或得到利益,哪来的需要责负任?
- 要做到善意假定真的有那么难吗?虽然我一直不以为是那么的难,可是我实在很头痛为什么会这么难?--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5日 (五) 03:49 (UTC)
- 希伯来语同样无斜率条目,只对以色列人重要的条目同样一大堆—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8日 (一) 03:27 (UTC)
- (:)回应:想法太天真吗?不只一个人可以看出的用词错误或者是重复,即使不是简单到白丁皆解,也可以定义为想法太天真?换句话说,自己不想至少好好读过一次,就盲目的投票,无论是反对或者赞成,然后被其他人指出来在投票前可能没有阅读内文的状况,丢个你的想法太天真就可以解释自己的疏忽了?反正都是别人的错的逻辑真好用。
- 被打也是自找的讲的可不是只有条目的部分。前面我就已经提到过,提名和投票是有起码的责任要负的,许多讨论中也可以看到要求投反对票的用户提出说明,换句话说,就是希望该用户对他投下的票付出基本的责任,同样的标准为什么不能使用在赞成票上面?这还不提为赞成而赞成或者是抵销票出现的时候,该投票者表达的态度和为反对而反对是一模一样,那为什么为反对而反对的要被指责,乱投赞成票的可以轻易放过?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原则,如果始终搞不懂就请好好想想,这种屁股不擦干净本来就很难看。
- 即使提出了不合理的条目,当中亦无任何人会失去利益或得到利益,哪来的需要责负任? ,那为什么维基要求提出内容的人必须厘清版权的状况?为什么需要参考资料?为什么需要中立?为什么不能使用多账号投票?为什么IP用户目前被限制不能建立新条目?这些难道都不是和责任有关系?你的想法才是太天真。
- 至于善意的假定,不难,但是难的地方在于,看过很多人提出的时候没有意识到,这是双向的,不能只作出单方的要求。抵销票和为反对而反对的票是一样的状况,在反对他人的意见或者是投票倾向时,不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也有同样的表现?-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5日 (五) 12:57 (UTC)
- 个人为本VS条目为本的争论还真的是没完没了,这家说东,那家说西,话题完全互相错开,完全搭不上对方的话儿。--122.100.131.7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4 (UTC)
版权难道不重要吗?
此章节的准确性有争议。 |
基于维基百科的方针,任何使用者应该在“重视版权”的基本原则之下,参与任何的危机计划编辑,但自从小弟上任维基新闻管理员,抓掉JEL8288从nownews侵权过来的文章后,马上就说我不尊重他,封禁他两周后,他又在维基百科进行不实资料加入,又一次恶人先告状地,再度说我是不尊重他人。
我记得各计划在进入编辑页面的时候,都强调“不要复制其他来源,有版权的文章”,难道就连方针都不重视吗?简直是可恶!这就和未说明版权来源与用途下,利用人家的生者照片一样,完全没两样。我甚至直截了当地问:“你进维基计划前,有否看过相应的版权指南与方针?”我相信:“他们绝大部分都没有!”
就是一定要观念这么偏差吗?如果今天有这么多不重视版权,观念偏差的人大量参与维基计划编辑,管理员的存在就毫无意义可言!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见 2008年8月31日 (日) 09:42 (UTC)
- 网络上什么人都有,看开点吧。--百楽兎 2008年8月31日 (日) 15:32 (UTC)
- 不要动气,版权是维基百科的基石,没有版权保护,维基百科就会沦为百度百科,你的坚持是对的。--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8日 (一) 10:58 (UTC)
应该清理一下用户框吗?
看见这两周的双周提示后的几句话:
“ | 这些框框应该是用来显示专业的,强烈不建议使用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的用户框。 | ” |
“ | 吉米·威尔士说:政治性的,或更广义的争论性的用户框自然对本维基计划不利。这种用户框会引来不适当的人,并且给浏览维基百科的人错误印象。 | ” |
才想起中文维基百科上的用户框实际上很多是与JIMBO的意思相违背的。“政治性的,或更广义的争论性的用户框”可以说是广泛存在,也广泛被各位用户应用了,挑衅性的用户框更加不少。比如Wikipedia:用户框/政治团体的用户框(当然,部分用户框根本还没有归类),有一个{{User 外蒙古}},里面的诉求在整个大中华地区好像都没有什么敏感,但是试想一个会中文的蒙古国公民上来这里看到这个用户框都怎么想?一直以来,中文维基百科对用户框的管理都什么宽松,使一些人不能在条目中加入自己的极端观点,就在用户框上大展所长。而维基也只是删除了一些明显的极端甚至触犯法律的用户框,如{{User fasces}}、{{User Nazi}},其他的一概不管,这样行吗?
是不是真的应该清理一下? —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1日 (日) 12:19 (UTC)
- 看看这个,在英语维基百科也有很多这类表达政治意向的模板呀!而且“极端观点”似乎没有客观的准则。--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8月31日 (日) 12:42 (UTC)
- 刚才写上面那段文字之前我也去查过英文版的用户框,当然也发现英文版不比中文版好到哪里去。不过这说明了什么?我觉得只是各个语言版本未能有效根据用户框的指引和JIMBO的建议来管理用户框而已。如果存在错误的话,何不我们先开个头去修正?而且,不是针对“极端”,而是“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而这些形容词,大家平时在编辑管理条目时,不是有大概的准则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1日 (日) 12:49 (UTC)
:如果有人因为这些模板而感到被侮辱或者攻击的话,我们可以开设投票去讨论它删除与否。不过在现阶段似乎没有这个情况。个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如果真的有问题出现才再作讨论吧。 --Gordon仔—(留讯息) 2008年8月31日 (日) 12:54 (UTC)
- 我十分讨厌这些“表态”用户框,但用的人实在太多,我看不见有改革的可能。如果要删去“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我想95%的用户框都包括在内。—2014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3:21 (UTC)
- 那就以消极被动的型式来处理好了, 只要一接到"感到被冒犯"的投诉就立即对该有明显攻击性挑衅性的用户框的去留进行讨论吧. -- 同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5:35 (UTC)
- Jimmy Wales对Wikipedia的观点及评论大致上就是维基百科的准则(例如原创结论由于是新观点或知识的产生,且若Wikipedia容许原创结论则会助长骤下结论,且会降低维基百科专业性,因为WP:NOR的相关内容扩展前非专家的参与比例即上升),但关于userbox的部分我想只要不要玩得太超过(如“我认为李明博要在2009年死去”或表达认同法西斯主义那种)应该没啥关系。毕竟若要删去表述个人政治观点的用户框,那一定会引起不少维基人(如顾心阳)离去。而且该指引也只是“强烈不建议使用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的用户框”,强烈不建议→严格禁止。--RekishiEJ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8:17 (UTC)
- 个人认为用户框应该是有助于维基百科编辑的,那些只是表示对某种政治观点,意识形态的支持或反对,或者类似内容的用户框(甚至包括那些某某学校校友一类的)应该移动到用户名字空间的子页面上,而不应该使用template名字空间。我建议可以开一个页面讨论用户框的去留,如果某个用户框认为不应该使用template名字空间,那么这个用户框可以让创建者或其他人认领,如果逾期不认领,则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05:39 (UTC)
- 书生兄也说得太绝了吧。其实有哪个用户框是有助于维基编辑的?有哪个是可以应用到一般的条目、主题、模板、分类?没有。不止反映政治观点的,还有那些“某用户喜欢吃香蕉”、“喜欢喝可口可乐”的模板其实对维基也没有什么价值。不过既然创造了,也不必清算。只要不触犯“挑衅、冒犯或是反映不中立观点”就算了吧。—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日 (一) 10:55 (UTC)
- 个人认为用户框应该是有助于维基百科编辑的,那些只是表示对某种政治观点,意识形态的支持或反对,或者类似内容的用户框(甚至包括那些某某学校校友一类的)应该移动到用户名字空间的子页面上,而不应该使用template名字空间。我建议可以开一个页面讨论用户框的去留,如果某个用户框认为不应该使用template名字空间,那么这个用户框可以让创建者或其他人认领,如果逾期不认领,则删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05:39 (UTC)
- 用户框的本意不就是为了协助编辑用的吗?他的主要的作不是用到条目、主题、模板、分类,而是方便用户之间的协作。那些语言巴别用户框,兴趣爱好用户框,地点国家用户框都有助于条目的编辑。当某个用户不熟悉某个条目的时候,例如他不太明白某个条目在翻译上的问题,他可以通过相应语言的用户框找到懂这种语言的用户,寻求帮助(wiki的协作功能得以通过这种方式发挥)。“某用户喜欢吃香蕉”、“喜欢喝可口可乐”之类的就明显缺乏协助编辑的用途—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日 (一) 12:42 (UTC)
- 书生前面提出的办法似乎正是英文维基的处理方式,这样能避免外界有“维基百科替主观模板背书”的疑虑。—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1日 (一) 14:35 (UTC)
- “开一个页面讨论用户框的去留”,我只怕这个讨论页会变成战场,用户们会将他们的兴趣、喜恶、政治立场,在讨论页大吵一轮。什么叫“严重”,黄么叫“太超过”,为什么“我喜欢苹果”就行,“我喜欢希特勒”就不行?维基要花费时间在这无关本维基计划的事务上,值得吗?—2014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09:10 (UTC)
- 2014兄此言差矣,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看清楚我们讨论的内容就发言了。既然连你都承认了用户框是“无关本维基计划”,那么试问为什么还要留着?书生兄说的没错,维基百科上一切的存在都大抵应该只有益于维基的编辑和发展,没用的,留着多余。要是建立一个议题,专门讨论删除哪些用户框的,反正没用的就删除,也不管什么人们的爱好不爱好、兴趣不兴趣了,争论也没用。至于您举的例子,实在是太……为什么“我喜欢希特勒”就不行?很简单,这种陈述明显触犯了多国的反纳粹条例,也冒犯了许多人,而没有人因为喜欢苹果而令他人感到侵犯。——而且要是沿革按照书生说的原则,“我喜欢苹果”这种用户框也是不行的,“我不喜欢苹果”也不行,“我既不喜欢又不讨厌苹果”还是不行……反正无益的用户框就不行。其实我支持书生的“开一个页面讨论用户框的去留”的建议,用户框是时候清理一下了,至于清理到何种程度可以慢慢商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日 (二) 09:30 (UTC)
- 我一直都觉得这些用户框是“无关本维基计划”,当然不应留着,只是有感无能为力,开一个讨论页很大机会产生更多骂战。其实我不反对清理,但面对的阻力十分大,先不说什么“我支持独立”、“我不支持独立”,就连这些“这用户不喜欢J.K. Rowling的书,不喜欢《哈利·波特》系列和《哈利·波特》电影系列”都不易处理,少说这些用户框都有几十个用户在使用。—2014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10:11 (UTC)另外,英语维基的wikipedia:用户框包括“类似用户框”的物体,我们是否需一并讨论?—2014 (留言) 2008年9月2日 (二) 10:16 (UTC)
- 2014兄此言差矣,甚至可以说还没有看清楚我们讨论的内容就发言了。既然连你都承认了用户框是“无关本维基计划”,那么试问为什么还要留着?书生兄说的没错,维基百科上一切的存在都大抵应该只有益于维基的编辑和发展,没用的,留着多余。要是建立一个议题,专门讨论删除哪些用户框的,反正没用的就删除,也不管什么人们的爱好不爱好、兴趣不兴趣了,争论也没用。至于您举的例子,实在是太……为什么“我喜欢希特勒”就不行?很简单,这种陈述明显触犯了多国的反纳粹条例,也冒犯了许多人,而没有人因为喜欢苹果而令他人感到侵犯。——而且要是沿革按照书生说的原则,“我喜欢苹果”这种用户框也是不行的,“我不喜欢苹果”也不行,“我既不喜欢又不讨厌苹果”还是不行……反正无益的用户框就不行。其实我支持书生的“开一个页面讨论用户框的去留”的建议,用户框是时候清理一下了,至于清理到何种程度可以慢慢商议。—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2日 (二) 09:30 (UTC)
- 我并没有说那些无关编辑的用户框必须删除,而是说这一类用户框可以提出来等人认领,如果有人认领则转移到该用户的用户页子页面,无人认领的则可以删除。至于用的人多,没有关系,可以用bot一次全部修改过去--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3日 (三) 08:08 (UTC)
- 看看能不能尽快开个投票,来决议“争议用户框”的转移。顺便问一下,信仰类的用户框是不是也有这些疑虑,英文维基的大部分也都移到个人的用户页上了。—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3日 (三) 08:21 (UTC)
- 很大的问题,你的意思是“转到用户子页面”就可以?哪么“这个用户强烈要求中国收复外蒙古”只要转到用户子页就可以?我不认为这些用户框搬到用户子页就叫“解决问题”,wikipedia:用户页的用途就是这样?如果只要这样的话,我觉得这样做没有意义。
- 另外,我想清楚问一下,你认为“这用户不喜欢J.K. Rowling的书,不喜欢《哈利·波特》系列和《哈利·波特》电影系列”有没有中立问题?因为你的语气好像是“没有必要删除”。在英语维基中en:Wikipedia:Userboxes#Content_restrictions,贬抑他人的用户框,似乎是违规的。我指“用户多”不是指“删除困难”,而是“会遇到很大的反对声”。—2014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09:38 (UTC)
- 窃以为不喜欢不可谓贬抑吧。—Zhxy 519(联系) 2008年9月6日 (六) 10:23 (UTC)
- “不喜欢”是贬义词吧。英语维基的指引也认为应该避免“dislikes, despises, hates, loathes ”这些词语。—2014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17:52 (UTC)
- 窃以为不喜欢不可谓贬抑吧。—Zhxy 519(联系) 2008年9月6日 (六) 10:23 (UTC)
运动奖牌模版
请见Category:体育人物信息框模板。目前的做法是一个运动比赛就做一个模版,例如:Template:Infobox Olympic、Template:Infobox Gymnastics World Cups Final、Template:Infobox World Championships等等。可是全世界运动会何其多,以后这是做不完的。英文版已经扬弃这种做法了。我觉得应该学习英文版,制作统一的模版,如:en:Template:MedalRelatedTemplates的做法,把比赛名称变成变数,这样只要几个模版就可以对付所有的比赛,大家赞成吗?—User:Orion-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7:35 (UTC)
- 中文也有这个模板吧,只不过大家没有怎么用而已。像Template:Infobox Olympic,会自动生成有关的分类,其实蛮方便,只不过一旦不过赛事的奖牌太多的时候,就很难看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日 (一) 10:44 (UTC)
- 我说的跟你说的不大一样。英文版是做了比赛名称模版、项目模版,金、银、铜牌模版,由这些模版制作出所有的运动赛事奖牌列表,而不是做单一赛事的模版。—User:Orion-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13:52 (UTC)
- 我搞错了,原来Template:MedalRelatedTemplates是真的有了。只是没放在相对应的分类中,所以找不到。我已经修正了。—User:Orion-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16:37 (UTC)
- 我说的跟你说的不大一样。英文版是做了比赛名称模版、项目模版,金、银、铜牌模版,由这些模版制作出所有的运动赛事奖牌列表,而不是做单一赛事的模版。—User:Orion-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13:52 (UTC)
- 我觉得应该要有一个模板统一。—尼泊尔奥委会名誉副主席 AG0ST1NH0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11:02 (UTC)
提案:对模板撰写使用说明的规范
有些模板缺乏使用说明的问题由来已久,特别是设计用来大量套用的模板。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需要一个强制的规范以使模板创建者负起撰写使用说明的责任,因此提案如下:
1. | 规范的适用范围: | 自规范生效后创建的新模板。不追溯旧模板,只对旧模板的创建者进行消极的道德劝说。 |
---|---|---|
2. | 需撰写使用说明的模板: | 所有使用了参数的模板。仅为嵌套用的模板则只需写明嵌套到什么模板。 |
3. | 有撰写使用说明责任者: | 模板创建者必须以标准中文对所有参数的使用撰写使用说明。后来对模板参数有修改者必须秉前项原则更新使用说明。 |
4. | 强制管制措施: | 未撰写使用说明的模板在补上使用说明前严禁大量使用。测试性的使用以一个条目为限,而且一小时内需移除。创建一周后仍未有使用说明的模板可提交快速删除。 |
5. | 罚则: | 未完成或更新模板使用说明而大量使用者视同破坏。但封禁与否由管理员视当时情况自行裁断。例如经提醒或警告而能在短时间内补上使用说明或自行复原受影响的条目,足见服从规范诚意者,可不视为破坏。 |
以上,请社群评议。--百楽兎 2008年9月4日 (四) 14:13 (UTC)
不建说明文档确实是坏习惯,但远没到破坏的程度吧,我觉得这事儿主要还应该加强宣传。 Mu©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4日 (四) 20:05 (UTC)
- “未完成或更新模板使用说明‘而大量使用者’视同破坏”。所以在上述提案中不是“不建说明文档”就会被视同破坏。--百楽兎 2008年9月4日 (四) 23:20 (UTC)
另一个友善的提案版本为将4.与5.更改如下:
4. | 强制管制措施: | 创建一周后仍未有使用说明的模板可提交快速删除。修改参数一天后仍未更新使用说明的模板可回退。所有受影响的条目使用机器人回退或复原。 |
---|---|---|
5. | 罚则: | 无。 |
但需要有人开发及运作这种机器人。--百楽兎 2008年9月5日 (五) 05:33 (UTC)
- 反对“快速删除没有使用说明的模板”这一提议,别人不负责任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不负责任:不带使用说明的模板的确不方便他人使用,但罪不致死,理应自行改善或挂上模板请求他人改善,而不应使用快速删除来一刀切式地简单处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5日 (五) 17:47 (UTC)
- 不过老实说,没有说明、太复杂别人也不知该怎么改、当事人又没有帮忙陆续订正的模板,的确比没放还碍眼。解决方案吗?我觉得至少应该把它隐藏起来直到改善到可用为止......尤其是那些直接从他国语版copy过来的模板,上面常常留有一大堆外文栏位与内容不改,非常扰人!—泅水大象 讦谯☎ 2008年9月5日 (五) 17:59 (UTC)
- 使用隐藏而不删除也是可行的方案。其缺点是任其占用一个存储位置直到能启用,时间可能很短也可能非常长,不够经济也不甚合理。但如果大家愿意容忍,那么行之无妨。总之,我提案的出发点是“模板没有完整的中文使用说明就不该正式使用在中文维基上”,至于后续如何管制则非我所坚持。--百楽兎 2008年9月6日 (六) 00:03 (UTC)
- 从技术上来说,管理员是不能真正“删除”一篇页面的,管理员所能做的只是把有问题的编辑或页面“隐藏”掉,而数据库中的内容依然存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6日 (六) 09:16 (UTC)
- 被标记为删除的页面过一段时间会从数据库中清除掉,不是吗?--百楽兎 2008年9月6日 (六) 15:15 (UTC)
- 从技术上来说,管理员是不能真正“删除”一篇页面的,管理员所能做的只是把有问题的编辑或页面“隐藏”掉,而数据库中的内容依然存在。—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6日 (六) 09:16 (UTC)
- 使用隐藏而不删除也是可行的方案。其缺点是任其占用一个存储位置直到能启用,时间可能很短也可能非常长,不够经济也不甚合理。但如果大家愿意容忍,那么行之无妨。总之,我提案的出发点是“模板没有完整的中文使用说明就不该正式使用在中文维基上”,至于后续如何管制则非我所坚持。--百楽兎 2008年9月6日 (六) 00:03 (UTC)
- 是有这个说法,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删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8日 (一) 06:11 (UTC)
满族人名问题
很多人在创建清朝满族人,特别是爱新觉罗皇族的人的条目时,总会习惯性地加上姓氏,将条目命名为“爱新觉罗·XX”,这其实是不正确的,见互动百科的阐述,满族人(在辛亥革命之前)一向都是举名不举姓的。对他们来说,其名字,如:多尔衮、和珅、索尼就是其全名,至于其姓氏——什么爱新觉罗、钮祜禄、赫舍里可以说都是族名,在官方场合,他们也只是使用其名字,而不会使用其姓氏,甚至于最官方的署名也是如此——如南京条约中的耆英、瑷珲条约中的奕山,也是署名不加姓。平常如和珅,人们一般是称他为“和大人”、“和中堂”,而不会叫“钮祜禄大人”的。所以,现在的条目中的清朝满族人士的命名我是很多不同意的,特别好像是努尔哈赤被重定向至爱新觉罗·努尔哈赤,是明显不妥的。
至于满族人为什么自满清被推翻之后逐渐使用全名,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既然现代满族人是使用姓氏的,所以我觉得自溥仪一代打下的满族人的命名为“姓·名”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之前的应该要改正这个错误。
参见一篇对满族人名论述较为详细的博客文章。我的资料不足,望维基中的学识之士可以帮我论证。也请大家讨论一下。 —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5日 (五) 17:56 (UTC)
- 我觉得无论是从尊重历史的角度,或者维基使用最常见名称的角度,都不应该出现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这种不伦不类的名称。—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6日 (六) 07:03 (UTC)
- 支持还原历史,可以避免迷失、误用以及以后某些人利用wiki进行篡改事实。
-孙学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21:45 (UTC)
错的人多了,错的就会变成对的,而且许多时候错的人本来就占大多数。比方“呆板”这个词本来念ai ban,可后来大家都念dai ban,后来国家语委只好规定dai ban为正确音。连《现代汉语辞典》的历代纪元表都写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呢,你能否定掉它吗?—冰热海风(talk) 2008年9月9日 (二) 02:12 (UTC)
- 积非成是或者对于“呆板”的读音有效,但是在历史领域不应该存在,而且是有记载的,在清朝灭亡之前的满族人的名字都不使用其所谓的“姓氏”,什么“爱新觉罗~~”只是我们后人的牵强附会。我不觉得这样的牵强附会有应该在百科全书中显现。类似的牵强附会还有什么“四大文明古国”,这个概念在中国几乎所有正规的出版物上都有记载,但是维基百科仅仅是把它当作笑话记载。我本来是想弄个“拨乱反正”的,呼吁将清朝灭亡之前的满洲人物的条目名称都去掉那不伦不类的“姓氏”,但是又没有多少人参加讨论,看来这次又不成功了。郁闷.....—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05:36 (UTC)
我不知道现在的教科书质量如何。但是我那个时代的初中历史教科书的的确确写的是“爱新觉罗努尔哈赤(通常在纪元列表或清朝皇帝列表中用到,但内文则不一定有附爱新觉罗四字)”。这个问题也确实有趣。我明天也试着找现今的教科书看看。--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9日 (二) 17:52 (UTC)
- 这与教科书无关,现在的教科书怎样写根本不是关系。我的意思就是维基百科受到现在的出版物的错误表述的影响,而牵强附会地将满族人的人名生硬地套了个所谓的“姓氏”进去。—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8:11 (UTC)
就是因为一直都教错,所以才会继续代代相传错下去嘛--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9日 (二) 18:28 (UTC)
- 查了会考和联考的参考书,都没有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的写法(我历史只读到初中还真的第一次看高中教科书),唯一在其中一本教科书中看到的写法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努尔哈赤”。--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12日 (五) 11:32 (UTC)
到底是谁搞出来出生地标示为"英属香港"、“日占香港”的?
实在是非常不伦不类。地名居然扯上当时归属。我猜一定是某些怀念殖民统治的香港人的出品? 怎么没有"民国中国","日占中国","日占台湾","共产党占南京","民国南京","民进党台湾","国民党台湾"?
Wiki中文真的是越来越不伦不类。。。。。。中立准则何在?
—203.97.181.101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15:30 (UTC)
- 英属香港其实没有主权问题,只是为了区别香港回归前后,而且英属香港是被当时公认的地区分辖。这些其中不涉及主权,相信我,这个举个不合适的例子,你的东西被人家签了协议,被借走了,那个时期就是XXX属的XXX物品时期,但一般来说,民国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啊;日占中国的话,本身中国因为本身并没有完全沦陷的,其他的可以如此。解释的不好,勿怪-孙学 (留言) 2008年9月8日 (一) 20:19 (UTC)
- 出生日期已经足够表示当时的时期了,在出生地一栏加上地点以外的资讯都是不必要的。—Quarty 2008年9月9日 (二) 09:05 (UTC)
- 应该没有问题。事实上该名称就宛如“美属萨摩亚”般,仅标示某时期特定地区归属。--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1:16 (UTC)
- 美属萨摩亚加上美属二字是为了与萨摩亚独立国作出区别,但无论英属香港还是日占香港,指的都是同一片土地。—Quarty 2008年9月9日 (二) 12:12 (UTC)
- 确实毫无意义。出生于43年的法国人要注明“德占法兰西”吗?如果没有,为什么只有香港要注明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9日 (二) 13:59 (UTC)
- 美属萨摩亚加上美属二字是为了与萨摩亚独立国作出区别,但无论英属香港还是日占香港,指的都是同一片土地。—Quarty 2008年9月9日 (二) 12:12 (UTC)
- This is absolutely nonsense, "Vichy France" should be used instead--218.102.236.157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5:33 (UTC)
- If you are ethnic Chinese, then write in Chinese please.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4:16 (UTC)
- 性质完全不同。纳粹占领的法国名义上还是个独立国家,国号依然没有变。—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4:09 (UTC)
- 那我举个“美占菲律宾”的例子你又怎么解释?奥占波兰呢?--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9日 (二) 14:25 (UTC)
- 性质完全不同。纳粹占领的法国名义上还是个独立国家,国号依然没有变。—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4:09 (UTC)
- That was called "Commonwealth of the Philippines". --218.102.236.157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5:38 (UTC)
- 菲律宾呢,要是是美国占领时期,用“美属”没有问题,反正类似的例子多的是,印尼没独立之前都是用荷属东印度的,印度没独立之前也是英属印度,相关的人物条目也是这样。至于波兰,由于奥匈帝国是直接吞并其领土的,就不是什么奥占了,直接写奥匈帝国就行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4:32 (UTC)
- 问题到这里就出来了:菲律宾是个国,香港是个城市。“美属菲律宾”没问题,“美属马尼拉”你又觉得如何?当然你可以争辩说香港是个城邦,但它不是,而是英国的殖民地,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按照你在上面第二部分的逻辑,也不必写什么英属了,直接写“英国”就行了。你如何解决这个双重矛盾?--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4:13 (UTC)
- 香港在1981年以前是皇家殖民地(Crown Colony),技术上表示由英皇直接治理的殖民地,1981年至1997年期间,香港成为英国属土,是英国在海外之属土。—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9月10日 (三) 04:21 (UTC)
- 所谓矛盾也不过是您一厢情愿地想出来的而已。任何一块殖民地作为他国属地时都不是一个“国”,不论菲律宾还是香港,更没有什么“城市”之说。殖民地时期的香港更非英国本身领土,而是英王的一块海外属地。没有谁叫你原创个“美属马尼亚”出来,因为那块属地就是菲律宾,而香港对于英国来说,也是作为一块完整的属地来管治。——所以,压根不存在什么城市、国家之分;矛盾的,只是某些人的头脑而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0日 (三) 04:24 (UTC)
- 你别自作多情了,“某些人”的头脑要比你这个竭力西化的人清醒得多;如果要纠缠细节的话,香港岛和新界的区别你考虑过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5:08 (UTC)
- 你提出一个、二个、三个不扯边的论点,都被随便几个用户就轻易完全驳倒了,你还想乱扯什么?说不过人就套帽子是吧。还想扯港岛和新界?告诉你香港十八区哪一区我都呆过几个月,你想谈的话,我跟你扯各区的肠粉和粉肠都行!跟你扯也真是多余,你把你这段话SEND给随便一个香港的用户看看他们怎么笑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0日 (三) 05:18 (UTC)
- 对于香港我当然没有你熟悉(我也在广东,但我可没兴趣一躺一躺往香港跑),但是我仍然有权加以质疑!谁给你套帽子了?你的思想倾向在你的用户面上不是写的清清楚楚吗?说到不扯边的论点,你在“哪个战争”那个讨论里扯的不扯边的问题难道比我少?我对香港没有什么崇拜心理,就是如此,因此以否定论点加入这个讨论,你紧张什么?又对什么东西过敏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8 (UTC)
- OK,我过敏了,您也不应该拿大家的什么思想倾向说事。说到底,拥有那种思想都没有犯罪和错误,而且我很少在公开宣传和呼吁什么。更之,我也对香港没什么崇拜心理,只是要求大家尊重维基一向的命名常规和历史现实。因为香港实在没有什么特殊,台湾、朝鲜半岛、印度在二战结束之前维基怎样命名大家也知道,为什么这次要拿香港来说事?我不想争论了,这个话题是最后一次留言。反正维持现状是最好的,最近一年多来除了今天也都没有什么人提出对这种历史观有讨伐之举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0日 (三) 13:11 (UTC)
- 对于香港我当然没有你熟悉(我也在广东,但我可没兴趣一躺一躺往香港跑),但是我仍然有权加以质疑!谁给你套帽子了?你的思想倾向在你的用户面上不是写的清清楚楚吗?说到不扯边的论点,你在“哪个战争”那个讨论里扯的不扯边的问题难道比我少?我对香港没有什么崇拜心理,就是如此,因此以否定论点加入这个讨论,你紧张什么?又对什么东西过敏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8 (UTC)
- 你提出一个、二个、三个不扯边的论点,都被随便几个用户就轻易完全驳倒了,你还想乱扯什么?说不过人就套帽子是吧。还想扯港岛和新界?告诉你香港十八区哪一区我都呆过几个月,你想谈的话,我跟你扯各区的肠粉和粉肠都行!跟你扯也真是多余,你把你这段话SEND给随便一个香港的用户看看他们怎么笑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0日 (三) 05:18 (UTC)
- 你别自作多情了,“某些人”的头脑要比你这个竭力西化的人清醒得多;如果要纠缠细节的话,香港岛和新界的区别你考虑过么?--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5:08 (UTC)
- 问题到这里就出来了:菲律宾是个国,香港是个城市。“美属菲律宾”没问题,“美属马尼拉”你又觉得如何?当然你可以争辩说香港是个城邦,但它不是,而是英国的殖民地,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按照你在上面第二部分的逻辑,也不必写什么英属了,直接写“英国”就行了。你如何解决这个双重矛盾?--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4:13 (UTC)
- 菲律宾呢,要是是美国占领时期,用“美属”没有问题,反正类似的例子多的是,印尼没独立之前都是用荷属东印度的,印度没独立之前也是英属印度,相关的人物条目也是这样。至于波兰,由于奥匈帝国是直接吞并其领土的,就不是什么奥占了,直接写奥匈帝国就行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4:32 (UTC)
- If you are ethnic Chinese, then write in Chinese please. --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4:16 (UTC)
- 应该没有问题。事实上该名称就宛如“美属萨摩亚”般,仅标示某时期特定地区归属。--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1:16 (UTC)
- 出生日期已经足够表示当时的时期了,在出生地一栏加上地点以外的资讯都是不必要的。—Quarty 2008年9月9日 (二) 09:05 (UTC)
- 马英九条目内的“出生地英属香港九龙”更加有趣,我找不到有哪个香港人的条目会注明出生在香港岛、九龙或是新界。--Mewaqua 2008年9月9日 (二) 14:13 (UTC)
- 好奇怪么?我觉得孙中山条目的精确到“中国清朝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更加可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9日 (二) 14:16 (UTC)
wiki是否有过针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及定案? 没有的话,我将修改。Eternal 2008年9月9日 (二) 18:09 (UTC)
在网上找到这篇由香港维基人kevinhksouth撰写的《“英属香港”何错之有?》,值得大家一看。--202.40.137.201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06:41 (UTC)
- 说实话,不怎样详细。看他的文章是“反对‘中国香港’”,我也反对,因为根本没有需要。我有时在想,大部分97年前出生香港明星,条目里都挂住一支殖民地旗,写着英属香港,究竟想表达一些什么?他/她有英国国籍?还是他/她效忠英国?其实很难想像当时的主权,跟这一班明星有什么关系,反而令人多了很多幻想的空间,制造多余的资讯。我觉得没有充份理由,请用最常见的名字,97年前后,香港都是叫香港,否则只会是画蛇添足。我知道类似的问题,有激烈讨论过,所以以上都只是我个人意见,我主张维持原状,因为争议太大,恐怕只会变正双方互相数落的局面,问题是解决不了的。—2014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07:38 (UTC)
- 呵呵... 想不到会扯到我的旧作,有必要站出来说两句。我相信香港社群共识使用“英属香港”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对应主权移交后的“中国香港”。假如主权移交后使用“中国香港”,移交前只使用“香港”,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恰当。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0日 (三) 13:16 (UTC)
- 我的观点只有一个——出生地的标示应该是一个'地名'——香港,而和出生地当时的统治者没有关系。非要加上英属,我就嗅到某些人对殖民地历史的优越感+缅怀了。非要这样,新界出生是不是还得用上"英租中国香港"?203.97.181.101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14:28 (UTC)
- 不要再扯到“英租中国香港”上面去了,恐怕一些维基学究会站出来纠正。这不是问题重点,而是我们想表达什么?例如我们会不会刻意说明刘德华是“黄皮肤的中国人”?跟“英属香港”用在出生地一栏,道理是一样的。2014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17:23 (UTC)
- 如果没记错,生卒于香港的人士,有关条目的生卒栏过去一直是表示为“香港”,但后来有人硬要将所有生卒地改成“中国香港”,才致令有现时的情况。如果“中国香港”的形式是可以存在于生卒栏的话,“英属香港”亦完全有理由存在。—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9月10日 (三) 19:01 (UTC)
- 是很久以前发生事?我大约两年前就见到“英属香港”的出现。听你的意思,“英属香港”是为了“反击‘中国香港’”而出现的事物?而且我看似你同意使用“香港”的,那么我提议在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加入一段“如没有好的理由,请不要强调出生地的治权,以免产生误解”,大家会同意吗?—2014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9:17 (UTC)
- (+)支持,“如没有好的理由,请不要强调出生地的治权,以免产生误解”,出生地的政权与多数人物的生平并无关系。—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3:23 (UTC)
- 是很久以前发生事?我大约两年前就见到“英属香港”的出现。听你的意思,“英属香港”是为了“反击‘中国香港’”而出现的事物?而且我看似你同意使用“香港”的,那么我提议在Wikipedia:格式手册 (传记)加入一段“如没有好的理由,请不要强调出生地的治权,以免产生误解”,大家会同意吗?—2014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9:17 (UTC)
- 如果没记错,生卒于香港的人士,有关条目的生卒栏过去一直是表示为“香港”,但后来有人硬要将所有生卒地改成“中国香港”,才致令有现时的情况。如果“中国香港”的形式是可以存在于生卒栏的话,“英属香港”亦完全有理由存在。—CLITHERING(100th DYK+) 2008年9月10日 (三) 19:01 (UTC)
- 不要再扯到“英租中国香港”上面去了,恐怕一些维基学究会站出来纠正。这不是问题重点,而是我们想表达什么?例如我们会不会刻意说明刘德华是“黄皮肤的中国人”?跟“英属香港”用在出生地一栏,道理是一样的。2014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17:23 (UTC)
- 我的观点只有一个——出生地的标示应该是一个'地名'——香港,而和出生地当时的统治者没有关系。非要加上英属,我就嗅到某些人对殖民地历史的优越感+缅怀了。非要这样,新界出生是不是还得用上"英租中国香港"?203.97.181.101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14:28 (UTC)
- 呵呵... 想不到会扯到我的旧作,有必要站出来说两句。我相信香港社群共识使用“英属香港”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对应主权移交后的“中国香港”。假如主权移交后使用“中国香港”,移交前只使用“香港”,我个人觉得这并不恰当。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0日 (三) 13:16 (UTC)
最早页面依旧最早
最早页面最后一次更新时间是 2007年9月2日 (日) 20:37。 已经一年过去了,不知道更新周期是多久?—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01:59 (UTC)
关于外文重定向问题
目前Wikipedia:重定向中并未提及社群已同意建立英、日语以外的外文重定向,但实际上这些重定向页未必就无价值。例如特定的亚美尼亚人物或俄罗斯村庄就可以建立原文重定向以服务相关研究者(中文翻译混乱)。此外我于WP:ZHREQ于中文名称连结旁边追加原文重定向,是要提醒维基人(包括我)应于中文维基条目建立后追加原文重定向以利检索(中文维基中仍有不少固有名词或中文世界常用的外文重定向页未建立)。于注解追加“《大英百科全书》有该条目”则是补充WP:MEA不足(中文维基原有相关列表但后来因法律问题遭删)。希望社群能重新就该议题进行投票,并根据最新版本en:Wikipedia:Redirect扩充中文版不足,再以讨论对该指引正式化以避免争议(包挂不要担心性能指引亦应翻译并正式化)。--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9日 (二) 11:16 (UTC)
- 基里尔字母或许很有价值,但是亚美尼亚语恐怕没什么用。就算是专业的亚美尼亚研究者,电脑上估计也不会有亚美尼亚语输入法,而主要会利用西方与俄罗斯的文献(这很可能是事实);需要看亚美尼亚语原文的,恐怕只有中世纪的几部著名亚美尼亚著作吧,比如关于蒙古人的。而且,您相信专业学者会到我们这里来吗.....他们手头比我们有用的参考书应该是一堆一堆的。--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9日 (二) 14:04 (UTC)
- 维基并不反对专业。也许,你的身边就有专业学者。—不想放弃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00:50 (UTC)
- 您理解反了我的意思:不是维基反不反对专业的问题,而是专业学者是否看得起维基的问题——不列颠百科全书就曾嘲讽过维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被动者;我们本来就没有权利去“反对”专业,有专业学者到来,我们连高兴还来不及。然而,很多研究需要的是原始资料和最新资料;仅仅考虑我们必须利用版权已经开放的资料这一点(比如大量英语文章都是利用1911年的不列颠百科全书),我们的资料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专业学者手头的新资料,真的会没有我们丰富?他们是可以充分查阅国际期刊上的论文的,那些东西我们当然是不能提供的。对于我们的存在意义,我们自己不能自视过高。百科全书主要的目的是向大众提供科普知识,而不是支持学术研究——我想这个理解应该没错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04:08 (UTC)
- 事实上也有不少学者会参考英语维基百科;我念的大学就有学者常查阅英语维基上关于web application一类跟Web程式设计或软件工程有一定关联的条目。另外据英语维基现今有越来越多的学术论文(含学位论文,但不涵括Web 2.0、wiki、维基百科相关论文)会以维基作为参考资料。--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07:46 (UTC)
- 我也想起来了,自然科学利用维基是完全可行的。但是社会科学仍然价值有限(无法总结成理论一样的东西)。另外,就像我一开始说的,研究亚美尼亚的人大多会利用英语和俄语资料,所以,与其加亚美尼亚文重定向,恐怕还不如加拉丁转写重定向有用。同样阿拉伯字母,不如加拉丁转写重定向吧,可是转写又没有统一的规范。--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0 (UTC)
- 还有美国历史人物用英语维基也是可行的,因为研究证实英语维基在这类条目水准泰半等同或高于许多传统百科全书。--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6:11 (UTC)
- 我也想起来了,自然科学利用维基是完全可行的。但是社会科学仍然价值有限(无法总结成理论一样的东西)。另外,就像我一开始说的,研究亚美尼亚的人大多会利用英语和俄语资料,所以,与其加亚美尼亚文重定向,恐怕还不如加拉丁转写重定向有用。同样阿拉伯字母,不如加拉丁转写重定向吧,可是转写又没有统一的规范。--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0 (UTC)
- 事实上也有不少学者会参考英语维基百科;我念的大学就有学者常查阅英语维基上关于web application一类跟Web程式设计或软件工程有一定关联的条目。另外据英语维基现今有越来越多的学术论文(含学位论文,但不涵括Web 2.0、wiki、维基百科相关论文)会以维基作为参考资料。--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0日 (三) 07:46 (UTC)
- 支持开放并鼓励原文重定向页的建立,像重定向这样的索引类页面,只要不是错误的,就算只有一人用得到也都是有益的。(对用不到的人也无害)--ffaarr (talk) 2008年9月10日 (三) 01:41 (UTC)
- 同意。维基百科允许错字重定向,没理由禁止原文重定向。--百楽兎 2008年9月10日 (三) 05:40 (UTC)
- 也应考虑那些字母适合吧。拉丁和基里尔阿拉伯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但是天城体和格鲁吉亚字母这些我认为是没什么必要。--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9月10日 (三) 10:50 (UTC)
- 同意。维基百科允许错字重定向,没理由禁止原文重定向。--百楽兎 2008年9月10日 (三) 05:40 (UTC)
- 用户不应该创建自己不懂的语言的重定向页,以免因一知半解而产生错误,单凭页面上的interwiki作为依据是不足够的。--Mewaqua 2008年9月10日 (三) 12:45 (UTC)
- 我个人总是觉得外文重定向不是有很大需要,而我个人的底线只是不反对原文重定向(如俄国地名建立俄文重定向)以及拉丁文生物学名之重定向,对于其他没有什么作用的外文重定向(如俄国地名建立英文重定向,或英国地名建立俄文重定向)则强烈反对。 -- Kevinhksouth (Talk) 2008年9月10日 (三) 13:11 (UTC)
- 强烈(-)反对有人借方针漏洞建立这些重定向,将会这些内容产了歧义的时间,这个责任要由谁负?—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10日 (三) 15:06 (UTC)
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30至34种语言版本diff=8065472&oldid=8061090—RalfX(议) 2008年9月10日 (三) 15:28 (UTC)
- 要做的真的不能太过分了,否则这个问题永远不能解决。—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11日 (四) 01:22 (UTC)
- 现在已经有点儿“一放就乱”,例如有用户用“索斯机械兽V”中英文名称的不同组合创建了超过10个重定向页。--Mewaqua 2008年9月12日 (五) 14:07 (UTC)
- 原文名称为日语,所以只能建立日语重定向而不能建立其他语言重定向,除非这些外文名称在中文圈中亦有一定人口使用。--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6:11 (UTC)
- 以这个情况必需要根治一定无必要的重定向,在真正达成共识前,只能维持以前的方法,考虑到大多数维基使用者透过母语页面来到其他语言维基百科,因此不能做得过分。加上只要输入原文,就可以搜索到页面名称。—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8年9月13日 (六) 00:28 (UTC)
- 是没错,但有原文重定向搜寻总是比较方便。毕竟维基百科的搜索引擎命中率远低于Google。--RekishiEJ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16:11 (UTC)
- 现在已经有点儿“一放就乱”,例如有用户用“索斯机械兽V”中英文名称的不同组合创建了超过10个重定向页。--Mewaqua 2008年9月12日 (五) 14:07 (UTC)
反对票一定要带意见??
这好像在某些投票场所都已经被部分人认为是维基的方针了——例如在DYK处,在优良、特色条目评选处,甚至在提删战场,乃至在提名管理员或者决议一个方针政策时,有人投(-)反对票,有些推荐者就会义正词严地喝道:“反对没有理由,此票不算数!”,甚至统计票数时会擅自将那些没有带意见的反对票不计入内。
当然,根据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单纯的一个(+)支持或者(-)反对某程度上意义不大,而且取得共识才是投票的目的。但是——共识谁来决定?推荐者?管理员?好像从来没有过相关的规定。于是就必定会有人乱来,将那些不利于自己议题的“单纯票”以没带意见划去。而注意:此种划去是很有选择性的,一次投票要是支持的人数远高于反对人数,那么可划可不划;要是票数相近的话,那么划去反对票就成为一种“合理的胜利手段”了——最起码我看过好几个重要的议题或者提名是这样过关的。
目前,可以说,维基解决争端的最常用办法就是投票,而投票之后,一般我们都会根据票数而定,以少数服从多数,很少有所谓的推翻票数而实行“共识制”。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不觉得不附带意见的投票成为一把双刃剑吗?每次投票总会有票不附带意见的,这是不能控制的,这样就可以让部分人根据“情况”而决定那些票是否有效? —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0日 (三) 17:48 (UTC)
- 还是支持,反对都要附带意见比较好。否则对于反对者来说并不公平,因为他反对的振振有词,却是看不到支持者为何还要如此支持。另外,某些单纯的投票则可以不附带意见(支持和反对)。当然,如果能进行共识则更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1日 (四) 01:57 (UTC)
- 同意支持和反对都要表明理由。实际上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纯粹为投票而投票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共识是征询出来的,不是投票出来的。—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1日 (四) 02:42 (UTC)
- 因此,我觉得,维基一下就写明哪种情况下不带意见的投票无效,否则,就会产生选择性地认定部分不带意见的投票无效的不公正现象。—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1日 (四) 09:04 (UTC)
- 支持票之所以不用写意见,在于‘认同提案人的提案理由’,这与选举程序的‘附议’过程雷同,反对者之所以要写意见,是为了方便条目编辑者改善或提出辩白,以利共识产生;两者不可混淆。就此观点,我认为“支持不必附带意见,反对必须”现行规定不必更动。另外,“选择性认定部分不带意见的投票无效”是管理员权责,因为在维基所有投票结果,都是由管理员认定;而非全然票数比例。--winertai (留言) 2008年9月12日 (五) 03:28 (UTC)
-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千个反对票,只需要第一票有理由,其他的只要说参照第一票,也可以说得过去,但是,目前许多人的态度是不允许这种反对意见。既然同意提名的意见可以被容许,同意他人的反对意见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标准看待?以同样的标准处理不是反而比较简单。-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12日 (五) 12:19 (UTC)
- 统计票数是管理员应该做的,但并非一定要管理员权限才可以做,这意味着普通人也可以有意无意地热心于统计,至于统计的标准如何,也是看那个统计的人而已。所以才会发生选择性地认定部分不带意见的投票无效的不公正现象。—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2日 (五) 13:51 (UTC)
- 如果是这样的话,一千个反对票,只需要第一票有理由,其他的只要说参照第一票,也可以说得过去,但是,目前许多人的态度是不允许这种反对意见。既然同意提名的意见可以被容许,同意他人的反对意见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标准看待?以同样的标准处理不是反而比较简单。-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12日 (五) 12:19 (UTC)
旅游景点条目是否应该记录门票价格?
在中文维基上一些旅游景点条目用大段文字记录旅游景点的价格(甚至详细到成人票,儿童票甚至节假日票价),请问这样是否恰当?另外一些与公共运输系统相关的条目也出现这种状况。Billyliang@天天砍书记 2008年9月10日 (三) 22:52 (UTC)
- 记录门票价格,并非百科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1日 (四) 01:49 (UTC)
繁简默认设置的问题
我以匿名浏览的时候发现繁简体界面是“台湾正体”。不知对于匿名用户的繁简体设置是怎么确定的?我的浏览器语言选项设置是zh-cn,按道理说应该显示“大陆简体”,或者至少应该是简体公版。如果按照ip判断,也至少应该是繁体公版而不是“台湾正体”。--Alexcn 2008年9月13日 (六) 03:22 (UTC)
- 查了一下源代码,并非是按照IP判断,而是根据
$_SERVER["HTTP_ACCEPT_LANGUAGE"]
这个超级全局变量来判断的。另外,我在Opera和IE7中的测试还未重现出上述问题:
# FIXME rewrite code for parsing http header. The current code
# is written specific for detecting zh- variants
if( !$this->mPreferredVariant ) {
// see if some supported language variant is set in the
// http header, but we don't set the mPreferredVariant
// variable in case this is called before the user's
// preference is loaded
$pv=$this->mMainLanguageCode;
if(array_key_exists('HTTP_ACCEPT_LANGUAGE', $_SERVER)) {
$header = str_replace( '_', '-', strtolower($_SERVER["HTTP_ACCEPT_LANGUAGE"]));
$zh = strstr($header, $pv.'-');
if($zh) {
$pv = substr($zh,0,5);
}
}
// don't try to return bad variant
if(in_array( $pv, $this->mVariants ))
return $pv;
}
- 以上代码取自LanguageConverter.php。—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3日 (六) 05:16 (UTC)
- 多谢解释。我的浏览器是ff3。用IE试了一下,没有问题。应该是ff3的问题。--Alexcn 2008年9月13日 (六) 06:33 (UTC)
- 不见得是FF3的问题,倒不如说是wiki程序为IE做了某些特殊设置或者优化(很正常很普遍的问题,没什么大不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08:29 (UTC)
- 这个设置?
--Liangent(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03:33 (UTC)
人名翻译的问题
详细情况请见我的讨论页最下面。
一般人物条目,在该人物的中文翻译名称后面都会加上原文姓名。我以为这里加上的姓名不限于该人物母国的姓名,而是只要为该人物“自己”实际使用过的姓名,就应该加上去。不过有人主张后面只能放母语姓名?请问这在那个方针有规定?像是安娜·贝索诺娃,她实际上就是有三个名字:乌克兰的анна Володимирівна Безсонова,俄文的Анна Владимировна Бессонова(因为她出生于苏联时期),还有拉丁拼法(英文名)的Anna Bessonova,其中英文的名字还是她在国际体操总会正式的官方名字,因此你到网络上查“Anna Bessonova”,结果一定比用她的乌克兰名字多,因为乌克兰文非国际共用文字,外国人根本拼不出来。如果不列上她的拉丁拼法,或许很多人根本看不出来这里的安娜·贝索诺娃就是Anna Bessonova。百科不就是要让人看懂吗?为什么要故意设下这个障碍?那这样说,宋楚瑜后面为什么要加个James Soong呢?那也是他的英文名,而非中文名啊?那为什么英文维基遇到中国人姓名,都要附上汉语拼音呢?
我本来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事,没想到有人对此如此坚持。我的理由如上,不知道大家觉得怎么做才是对的?—User:Orion-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5:36 (UTC)
- 虽然用俄语还是乌语的罗马拼音根据该人的愿意而选择的, 但以现在乌克兰的国情来看, 国际体操总会用了俄语的罗马拼音是比较令乌克兰人(官式上)不太高兴的做法. 乌克兰文能用罗马拼音译写, 这与她是否国际共用文字是没有关系的, 请参考en:Wikipedia:Romanization of Ukrainian. -- 同舟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6:03 (UTC)
- 我赞成可以有(但“不必是”)拉丁的拼法,毕竟维基百科是个百科全书,是个工具书,工具书要有基本的方便性,要让人好查找。—魔法设计师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17:34 (UTC)
- 拉丁字母转写是大部分(使用西里尔字母的)斯拉夫国家官方都认可的拼法, 维基百科使用这些官方拼法并无不妥, 只要正确使用Romanization表去转写就不存在"让人不好找"的问题. -- 同舟 (留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23:37 (UTC)
- 百科全书确实是为了让人看懂,安娜·贝索诺娃几个字哪个你不懂? Mu
©dener 留 言 2008年9月13日 (六) 23:41 (UTC)- 刚刚看过安娜·贝索诺娃条目,除了几个连向en-wiki的做法颇有不当之外,没有什么问题。首段的写法让读者知道其姓名的不同译法/转写,不一定对,但至少没有错。YunHuBuXi 2008年9月14日 (日) 03:44 (UTC)
- 那不然这样好不好:既然“通常人物条目中在华语译名后面会注记上原文姓名”这是一个大原则,那在“安娜·贝索诺娃”后面就优先注记乌克兰文原文,然后也跟着附上某种最接近原音或最通行的拉丁字母转写形式,两者都附嘛,这样主张以本人使用原文优先的人应该也可以满意,另外“方便查找性”也可以顾及,如何?--密尔希弗拉雪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6:35 (UTC)
各位究竟是讨论“西里尔字母转写成拉丁字母”?还是“西里尔字母语言以拼音翻译成拉丁字母语言”?乌克兰语有个与俄语不同发音的 г ,乌语是 /h/ 音。当改成拉丁字母时,如果是转写的话就是 g ,如果是以拼音翻译的话,就变成 h. 但这不能简单看成是乌克兰人用俄语来写。大家最好看清楚乌克兰人/政府/教育部门等,选择哪一种。就以前南联为例,在书写外语名字时,有些国家用转写,有些国家用拼音译。乌克兰在用哪种? --✉Hello World! 2008年9月14日 (日) 15:30 (UTC)
- 转写在缺少一个语言系统下是没有意义的(例如拉丁字母J在不同语言的发音差异之大), 因此不存在你所担心的问题, 以乌语转写г做拉丁字母一定是h. 我Google "Hanna-Bezsonova"的结果的确不多, 但第一个就是National Radio-Company Ukraine对"汉娜·贝索诺娃"在都灵的得奖报导, 之后的不少都是ua(乌克兰)域名的网页. -- 同舟 (留言) 2008年9月14日 (日) 22:16 (UTC)
- 把乌语г变成拉丁字母h,这个动作叫做音译。转写是不理会发音而照写作g。有些语言习惯用音译,而有些就用转写。所以才会有那么多 naming conventions 的指引。---✉Hello World! 2008年9月15日 (一) 05:00 (UTC)
潮州话维基百科?
m:Requests for new languages/Wikipedia Teochew。我偶尔搜寻 ISO 639-3 资料时,发觉有人请求 SIL (ISO 639-3 负责机构) 把闽南话 (nan) 拆分为厦门话和潮州话[9]。察看一下,原来那个提案,正正是酝酿自一个有关“潮州话维基百科”的请求。闽南话维基百科的人们提出,他们现在所用的,乃属厦门话发音,与潮州话并不相乎。况且,当年传教士编写圣经时,有厦门话和潮州话圣经,却没有“闽南话圣经”的。--✉Hello World! 2008年9月14日 (日) 15:23 (UTC)
- 呃.....那台湾这边的闽南话是属于哪边的发音?—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14日 (日) 15:34 (UTC)
- 厦门,泉(州)漳(州)片。--✉Hello World! 2008年9月14日 (日) 15:36 (UTC)
- 相异处没法互换?(我不太了解闽南话)—章·安德鲁┼留张纸条┼美好的仗┼飞鸽传信┼ 2008年9月14日 (日) 15:54 (UTC)
- 台湾的闽南人(台湾闽南语近厦门闽南语)是几乎听不懂潮洲话的。--ffaarr (talk) 2008年9月15日 (一) 01:49 (UTC)
- 厦门,泉(州)漳(州)片。--✉Hello World! 2008年9月14日 (日) 15:36 (UTC)
User:JackyCheung反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请问该正式方针如何付诸实施?最近两天内的情况简述在下面,加粗都是我的处理:
***看来这个人真的有病,香港会叫贝克汉姆做贝克汉姆吗?那个网也叫BECKHAM作贝克汉姆,难道他不是贝克汉姆吗?—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5:02 (UTC)
-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请注意贝克汉姆是个人,欧洲冠军联赛是欧洲足联创立、拥有、举行中的赛事,牵涉到知识产权等各方面问题,必须严格使用主办机构选择的名称。—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0日 (六) 07:56 (UTC)
2. 我的对话页,内容已经被我删除,历史记录在此:
我警告你
你这个人实在太自大了,别人对你也难以忍受,不然怎会有人“封禁”你?你常坚持大陆译名,你有没有尊重过港澳地区人仕?全大陆13亿人又如何?很了不起吗?回归前要向我们擦鞋,现在呢?狗眼看人低,不过相信像你这种人的人只是占小数,如果全中国都是你这种性格的人?RIP了!
“华德禹”说得你没错,你不如在台湾称阿森纳好不好?台湾人也不懂呀!所以我还是支持中国不要统治台湾,不然出现像你这些人,台湾人一定叫美国攻打你们!
UEFA的网页中是简体字,请问全中国除了大陆之外,那个地区会用?我们港澳人并不是用简体字的,UEFA只为照顾全中国13亿人口,而那些大使当然是大陆人!你想怎么说便怎么说!
“欧洲联赛冠军杯”这名字绝对无错!你连这个都不知,一定是10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过,你们这班不文明人仕,我们早于1930年代发展足球,更有亚洲足球王国之称!但你们还在被日本仔欺负!后来呢?文革!当时的你们会看足球吗?此杯原名European Cup,当时是以淘汰赛而非现在的先外围后小组,而是直接淘汰!后来改制,能进小组赛8强的,每个国家只有一队,若不是联赛冠军,还是什么?所以当时简称“欧冠杯”而非现在的欧联,后来1992年改制才转为“欧联”,当时的人为免别人不习惯才不改全名,加上该名字直译的确能解作“欧洲联赛冠军杯”,而你的理解绝对错误!是“欧洲联赛”(即是欧洲各大联赛)所争夺的冠军杯(championship),因如这样译便能照顾从前所译的译名“欧冠杯”!你什么都不懂你小说话啦!
对你说你那条目错误,你又不更改,却要都处乱写,你居心何在?是不是间谍?!若你仍坚持以大陆译名来称呼香港和澳门,那我麻烦你以后称“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香港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是什么你自己想!—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9:45 (UTC)
3. 我在User talk:JackyCheung回答,已经进行再次劝告:
欧洲冠军联赛是一项进行中的赛事,拥有者是欧洲足联(也是他们自己选的名字)。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维基出于公信力和中立性,必须遵守主体的主人的意愿。至于香港或者任何地区的选择,都是次于主体选择的。这道理就如同某个公司注册中文名字叫阿尔法公司,不管香港、大陆、台湾是不是喜欢叫它贝塔公司,维基都应该使用阿尔法的名字。
还有,请停止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什么间谍、封禁,你再屡教不改,我将按照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投诉。—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09:50 (UTC)
4. 再次在我对话页发言,内容已删除,历史见这里
你不要再撑了
你的理由根本不是理由,什么拥有者?你说的话真好笑,请你对我上面对你的问题逐一解答!我再说:简体字和繁体字并不属于同一文字,那么你所谓的中文根本就是骗人!中文有这两大文字系的!为什么没成立繁体字官网?就是因为你们的使者是大陆人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大陆译足球会的会(club)为俱乐部,译original setting为“默认设定”,你们译得正确吗?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译电脑(computer)为计算机(calculator),要跟随你们吗?你们现在咪又是慢慢转称电脑?你这个人真plastic,这就是不同的culture,你很不尊重别人,梵蒂冈相信你也不会认同她是一个国家。
你说别人人身攻击你,那你自己呢?什么不同汉语?你记住,有没有听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回去好好背了1000遍才说话啦,逃避现实的隐蔽青年—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04 (UTC)
5. 突然又新增一条,在Wikipedia:欧洲联赛冠军杯/欧洲冠军联赛维基人讨论,已经被该用户复制到上面:
我先对msuker提出“1998/9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条目出现严重错误,作为主编之一的你,请就该条目的严重错误作修改,多谢合作”,但msuker并没有修改,反而扯开话题,并删除该信息。之后,我再提出对msuker大量有关这译名问题,但msuker再次删除全部信息,显然对本人极不尊重而且“狗眼看人低”。现希望大家在这里讨论,解决清楚。—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28 (UTC)
以上。面对如此反复劝告不听的人身攻击,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如何实施?—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32 (UTC)
请问“不会写现代标准中文的请远离中文维基。”是什么意思?—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41 (UTC)
- User:华德禹多次在讨论中使用粤语方言,而且还夹杂侮辱性词汇,额外的例子见上面讨论被隐藏的那段文字。条目历史 他在某次编辑中说:“你都唔用脑既,不如叫阿仙奴做阿森纳丫笨”。我在下一次编辑回答:“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还有,不会写现代标准中文的请远离中文维基。” 使用尽可能规范标准的中文进行交流,是中文维基最基本的行为标准之一,但是此用户反复刻意使用方言,夹杂人身攻击,所以我对其进行劝告、警告。—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51 (UTC)
- 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诽谤和个人资料等。您必须在移除这些文字后在原处加上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User:{{{user}}}|{{{user}}}]]([[User_talk:{{{user}}}|留言]])于{{{time}}}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模板,以便让该用户和其他用户知悉您的删除。 移除人身攻击和不文明的留言。移除这些文字是具争议性的,有些用户会不接受这样的移除行为。在移除任何文字前请参阅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和Wikipedia:文明。您必须在移除这些文字后在原处加上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User:{{{user}}}|{{{user}}}]]([[User_talk:{{{user}}}|留言]])于{{{time}}}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模板。— z (讨论页)(电子邮件) 2008年8月31日 (日) 10:58 (UTC)
- 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诽谤和个人资料等。您必须在移除这些文字后在原处加上
那我就当上了一课,以后说话也得小心,免得被人籍其他东西来带开原来讨论的话题—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02 (UTC)
- 你要讨论话题,就不要进行人身攻击,你以为只有你会骂人?!请社群讨论这种屡次三番骂其他用户为“有病”“狗眼看人低”之类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置?—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05 (UTC)
- 那你就是逼我发火了—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08 (UTC)
- 是啊,你骂我,是我不好。对了,杨佳你认不认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17 (UTC)
- 那你就是逼我发火了—Jacky~恭喜中国冲击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08 (UTC)
在社群处理好这次言语上的争端之前,应该谢绝讨论两人关于体育相关名词名称的问题讨论。—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31日 (日) 11:13 (UTC)
- 所以我对上面的主题讨论暂时保持沉默。本来完全可以正常讨论的,被JackyCheung莫名其妙两天之内骂了六七次,还讨论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17 (UTC)
- 我用例子回应什么叫自打咀巴:[10]—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1:23 (UTC)
- 你的例子上面已经说了,上一个版本,一目了然。—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27 (UTC)
- 该正式方针列举了8种(当然不限于8种)典型人身攻击,我认为JackyCheung至少有其中的三种:
- “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 什么狗啊,有病啊,擦鞋啊之类
- “对他人的否定,比如“我比你强”类型的评论:“你这人一文不值。”” 这个厉害,整段把大陆的人都骂了。还有什么10岁以下小孩之类。
- “关于政治身份的攻击,比如把某人称作一名反动派或共匪 ” “你居心何在?是不是间谍?”—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41 (UTC)
- 该正式方针列举了8种(当然不限于8种)典型人身攻击,我认为JackyCheung至少有其中的三种:
请容我插个(!)意见:我想就算给人逼到“发火”也不应该用如此字眼。即使是给其他人以相同方式辱骂,任何人也不应以牙还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31日 (日) 11:25 (UTC)
- 所以我一句骂人的话都没说,相反其中多次直接提醒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并给予警告如果继续我将付诸投诉,被无视。所以现在请社群公论处理。—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27 (UTC)
- 我上面的例子,足以说明你无耻的本质。而且,我从没搬任何规则出来回应其他人—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1:50 (UTC)
- 看到了吧,继续骂。本来就与你无关,你还要掺和,请便。—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53 (UTC)
- 你被我踢爆谎言后无言以对,只好抹黑,我体谅你的处境—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2:01 (UTC)
- 到底是谁在抹黑,自有公论,你急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2:07 (UTC)
- 公论如何?你的往绩已回答你。我倒不想要像黄毓民般高呼xxx最无耻。—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2:15 (UTC)
- 到底是谁在抹黑,自有公论,你急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2:07 (UTC)
- 你被我踢爆谎言后无言以对,只好抹黑,我体谅你的处境—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2:01 (UTC)
- 看到了吧,继续骂。本来就与你无关,你还要掺和,请便。—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1:53 (UTC)
- 我上面的例子,足以说明你无耻的本质。而且,我从没搬任何规则出来回应其他人—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8月31日 (日) 11:50 (UTC)
- 怎么你们现在还在互相砸鸡蛋…… 这里是给社群讨论,还是你们的擂台?请大家冷静。—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8月31日 (日) 12:34 (UTC)
- “你常坚持大陆译名,你有没有尊重过港澳地区人仕?全大陆13亿人又如何?很了不起吗?回归前要向我们擦鞋,现在呢?狗眼看人低” 典型的殖民地综合征。这要再不是人身攻击,我不知道什么算人身攻击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8年8月31日 (日) 14:52 (UTC)
先不谈谁人人身攻击,老实说Msuker在亚洲联赛冠军杯中,硬要把条目改为亚洲冠军联赛。其实已经一早已设定了繁简自动转换,他硬要改名。当然这有一点无理吧。(幸好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联赛冠军杯没有官方中文译名,否则一定早被改了。) -乾隆大帝 皇帝御令 2008年8月31日 (日) 15:26 (UTC)
- 先说人身攻击,这是最近两天内发生的。具体条目编辑自然可以慢慢讨论,又不是最近一两个月改的,之前不讨论,为什么要现在牵扯进来搅混水?
- 至于亚冠,简单点说,亚足联官方网站有简体和繁体中文两种版本,都是“冠军联赛”。请注意中立性和名从主人,这是赛事拥有者、主办者的意愿和选择。—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5:35 (UTC)
- 还在讨论简繁破坏啊……唉唉……改名时最好说明一下,免得误会是最基本的,而且一般条目的常译也是有在用,坊间不一定会用官方译法,而且传媒和同好之间用的常译往往比官译更广为人知。
- 不去惹人人是不会发怒的,如果认为别人向自己发怒,而自己一定没做错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已经没药救了。你们还是看开点别人身攻击了嘛,不值得啊!--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1日 (一) 04:32 (UTC)
- 所以如果我现在连续骂你两天,追到你用户页说你是这个那个,你会认为是你自己有错在先,错在哪里?请自己去看看第一次人身攻击Talk:2008/0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出现的情况。User:JackyCheung从来没有在这个主条目做过任何一次编辑,讨论页至少有三个月没有新内容(某用户改过一次什么支持模板),他参与讨论的第一句话就是“有病”。—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7:32 (UTC)
- 经过仔细核查,User:JackyCheung近期的一些言论确实已经构成“持续的人身攻击”,我已经按照“Wikipedia:封禁方针”对其进行了24小时的封禁。另外,希望User:Msuker和User:华德禹也要保持冷静,相互之间避免发表过激言论,否则演变下去,很可能也会导致被封,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1日 (一) 05:00 (UTC)
- 非常感谢管理员对于用户权益的维护。—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7:32 (UTC)
- 我劝你最好还是少说话,因为你每次说话都很有机会引起笔战。另外,有人从不会满口仁义道德,骂人不留余地,视为真小人。但有人表面满口仁义道德,自己却离经背义,视为伪君子。—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2日 (二) 15:32 (UTC)
- 哦,原来你们两个一搭一档,分别担任的是这样的角色。真小人骂人,伪君子劝告,精彩精彩,受教受教。Msuker (留言)
- 你的“现代中文”水平不是很高的吗?怎么现在又忽然失忆呢?—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4日 (四) 16:53 (UTC)
- 哦,原来你们两个一搭一档,分别担任的是这样的角色。真小人骂人,伪君子劝告,精彩精彩,受教受教。Msuker (留言)
- 让事情告一段落吧,大家都混了这么久了,没必要因为看不到摸不着的对方而劳气……还有,请User:JackyCheung谨记封禁期间不能操作傀儡账户(User:Jc2)—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日 (一) 10:50 (UTC)
- 我劝你最好还是少说话,因为你每次说话都很有机会引起笔战。另外,有人从不会满口仁义道德,骂人不留余地,视为真小人。但有人表面满口仁义道德,自己却离经背义,视为伪君子。—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2日 (二) 15:32 (UTC)
- 非常感谢管理员对于用户权益的维护。—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日 (一) 07:32 (UTC)
- 经过仔细核查,User:JackyCheung近期的一些言论确实已经构成“持续的人身攻击”,我已经按照“Wikipedia:封禁方针”对其进行了24小时的封禁。另外,希望User:Msuker和User:华德禹也要保持冷静,相互之间避免发表过激言论,否则演变下去,很可能也会导致被封,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9月1日 (一) 05:00 (UTC)
- 我的意见是一码事归一码事
- 首先人身攻击不对,支持长夜的封禁。大家来自于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背景,出现分歧应当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邀请第三人调解或拿来投票。互相尊重是协作的基础,没有这个,就不要写维基百科。
- 第二,关于名称,看看方针怎么规定的,方针规定的不对,或者有漏洞,就拿来讨论完善,方针没有问题就按方针办,这没有什么可说的
- 第三,关于简体/繁体,大陆和港澳台的译名似乎是永久的争论焦点,这一点应该就事论事,不要带着情绪讨论。
- 第四,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不是粤语或闽南话维基百科,为了更多人能理解,无论是条目内容还是讨论问题争取少用粤语。
- 港澳台和大陆以及海外的华人共同编写者一个百科全书,多不容易啊,要珍惜。--用心阁(对话页) 2008年9月8日 (一) 10:50 (UTC)
- 这件事让我感到心寒。我差点以为维基是默许挑衅,似乎人身攻击者应被封禁,但挑衅者却能完全置身事外而不需予以任何谴责。--治愈系的小琛儿(探病去)(病历表) 2008年9月9日 (二) 18:13 (UTC)
- 这个人还感谢管理员封禁他的对家呢—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6日 (二) 13:12 (UTC)
- 哦,你又出来了?那好,我们来看看什么叫挑衅。我和你发生冠军联赛条目编辑的争执差不多是5月份吧?8月底,完全不相关的河南建业条目在这里的讨论,你在完全不发表任何与主体相关的观点的情况下,加一个段落指名道姓针对我个人,是不是?这个讨论,我请社群处理JackCheung对我的人身攻击,你又莫名其妙的出来什么“往绩”“小人”。两次都是与你根本无关的讨论,你两次出来对人不对事,这不是挑衅是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50 (UTC)
- 干么急于对号入座,人家点名说你吗?谁在无风起浪呢?看欧联条目的历史就一目了然。有些人就是喜欢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劝你还是少说话比较好。—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7日 (三) 14:15 (UTC)
- 人家没有说过我,我也没有说过我。我说的很明确,你屡次在与自己不相关的讨论中,发表针对我个人而不是关于讨论主体的言论,就是挑衅。-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8:46 (UTC)
- 干么急于对号入座,人家点名说你吗?谁在无风起浪呢?看欧联条目的历史就一目了然。有些人就是喜欢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劝你还是少说话比较好。—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7日 (三) 14:15 (UTC)
- 哦,你又出来了?那好,我们来看看什么叫挑衅。我和你发生冠军联赛条目编辑的争执差不多是5月份吧?8月底,完全不相关的河南建业条目在这里的讨论,你在完全不发表任何与主体相关的观点的情况下,加一个段落指名道姓针对我个人,是不是?这个讨论,我请社群处理JackCheung对我的人身攻击,你又莫名其妙的出来什么“往绩”“小人”。两次都是与你根本无关的讨论,你两次出来对人不对事,这不是挑衅是什么?—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50 (UTC)
- 这个人还感谢管理员封禁他的对家呢—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6日 (二) 13:12 (UTC)
- 又闹了,已经无关讨论啊,管理员要不要放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与本讨论页面无关,已由[[User:{{{user}}}|{{{user}}}]]([[User_talk:{{{user}}}|留言]])于{{{time}}}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啊?还是我可去拿沙发跟爆米花来?挑衅者要被遣责?遣哪个大头啊,老维基人哪有人敢得罪,老手就是做错了也能大声说话啊,做得不当也能说出道理啊,哪里你说要遣责就遣责!--122.100.138.43 (留言) 2008年9月18日 (四) 07:10 (UTC)
- 请注意是User:华德禹屡次三番在时隔一定时间,或者在讨论完全无关的情况下,发表针对我个人的言论。举例:
- 1. 2008/09赛季欧洲冠军联赛 5月28日该用户最后一次编辑,8月28日下一次编辑的摘要就是“你都唔用脑既,不如叫阿仙奴做阿森纳丫笨”,时隔三个月,开口即如此。
- 2.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9月 手动转换简繁链接讨论,没有发表过任何一个字与讨论主体相关的言论,直接加入一个段落指名道姓针对我。具体内容已经因为无关被删除,印象中也是在讨论基本结束时发表的。
- 3. 最明显的例子这里。9月9日最后一次有用户讨论此话题,整整一个星期后,他又跳出来影射我挑衅。明显就是不希望已经处理、结束的人身攻击事件平息。—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8日 (四) 08:00 (UTC)
- 先前也说过,在维基百科内有人能搬出方针砸自己的头,大概维基志异又多一桩笑料了—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8日 (四) 18:01 (UTC)
- 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第一段:
- 先前也说过,在维基百科内有人能搬出方针砸自己的头,大概维基志异又多一桩笑料了—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18日 (四) 18:01 (UTC)
不要在维基百科的任何地方进行人身攻击。 对条目的内容发表意见,而不是对条目的编辑者;换句话说,请对事不对人。人身攻击会破坏这个社群,并且威慑其他用户。没人喜欢被辱骂。
- 你在完全不对讨论内容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写一段题为“与msuker笔战是无意义”的之类挑衅之词,就是对人不对事,违反了方针。而方针就是用来扼制这种行为的,否则要方针干吗?—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7:26 (UTC)
- 算吧,你只会回避问题,以为揭露别人过失就可以洗清自己的过失,你一天不面对你自己的过失,我就会反复提醒你的了。—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20日 (六) 06:15 (UTC)
- 我的过失?你倒是说说我哪里的过失?不要语焉不详。我违反了哪一条方针、指引、共识吗?请说明具体事例、言论,不要什么往绩、问题。例子我已经在上面给你了,我认为你在不参与主题讨论的情况下,完全只是针对我个人发表挑衅性言论,违反了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的“对事不对人”的正式方针。就凭你开口说方言,用词不干不净,对人不对事,还有资格提醒我?—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07:15 (UTC)
- 算吧,你只会回避问题,以为揭露别人过失就可以洗清自己的过失,你一天不面对你自己的过失,我就会反复提醒你的了。—华德禹@准备跳槽(有工介绍?) 2008年9月20日 (六) 06:15 (UTC)
- 你在完全不对讨论内容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写一段题为“与msuker笔战是无意义”的之类挑衅之词,就是对人不对事,违反了方针。而方针就是用来扼制这种行为的,否则要方针干吗?—Msuker (留言) 2008年9月19日 (五) 07:26 (UTC)
中文基维百科不支援在html frame内显示
问:如何可把中文维基百科放在一个网页(page)内的其中一个(web frame)内显示?我以前把字典放在左面,英文维基百科在右面的上方,中文维基百科在右面的下方,但现在不行了。请问原因为何? 可以http://hk.geocities.com/okpineapple/dict.htm 作为测试工具,完成后http://hk.geocities.com/okpineapple/wp.htm 便能正常显示。谢谢! —Wpyh (留言) 2008年9月3日 (三) 06:35 (UTC)
- 被封了。原因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存档/2008年7月#这个台湾维基百科有侵权问题吗!?--百楽兎 2008年9月3日 (三) 06:57 (UTC)
- 建议允许google进行框架显示。因为Google图片搜索需要。—Wmrwiki (留言) 2008年9月7日 (日) 11:35 (UTC)
Wikipedia:参与者常见问题解答里的问题答案是不是维基的方针
问:Wikipedia:参与者常见问题解答里的问题答案是不是维基的方针? — z (讨论页)(电子邮件) 2008年9月3日 (三) 11:25 (UTC)
- 不是,但该页面可说是方针的简易版本。----烂Gag大帝(skjackey_tse) 国会 政绩 直谏 2008年9月21日 (日) 15:39 (UTC)
提案 新人的引导
昨天Mxmzc的事情 使我感觉还是挺可惜的,谁都有新人的时候,只不过是各人学习适应的快慢罢了。只要不是Anti-CNN那种,我想 我们应该努力引导和帮助的。
所以 再次提出设立示范条目(或同类的东西 记得我去年就提过)。示范条目,不一定是特色或者优良条目。只是同类中写的比较好 比较规范的一种。新人如果照示范操作的话 能保证新条目有一定质量 同时也减轻了我们的工作量。
刚才翻模板,原来不是有嘛,只是有多少人注意到呢?{{Not-fansite}}
很显然 王菲条目就是艺人类条目的示范嘛(且不论是否特色或者优良条目,因为特色和优良都是内容质量上的,具体语法、模板操作上,未必会遇上大型复杂模板的使用问题)。
应该选一些条目出来,写一个新人入门导航 强制新人看完。里面写清楚,你要写XX类条目,就按XX条目的范本去写。
如果真是来捣乱的,到时候再送他回老家也来得及。—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8年9月11日 (四) 06:54 (UTC)
- 对目的原非破坏的新人,封三个月太重了,希望Cloudcolors可重新考虑期限。—Eky-♪ 2008年9月11日 (四) 08:34 (UTC)
- 对该用户的封禁的初始理由就已经有问题,他大量建立的条目根本不是完全没有翻译,大部分没有的只是那些日本人名的片假名。也许这些条目质量很差,但是这是封禁的理由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1日 (四) 09:27 (UTC)
- 那些“95%日文、5%中文”的条目不应该被创建,如果劝告无效就有理由封禁。--Mewaqua 2008年9月11日 (四) 12:35 (UTC)
- 三个月的确是多了一点,当天我就在和小琛儿的讨论中说过,现在再重新算一次的话,估计,要收拾完他留下的那些东西,半年吧(平时就要维护条目 于是写新条目的时间不多)。不过弄好之后,ACG创作奖之外 估计DYK也能评几个。谁想评DYK的 去吧 资料是不难找 除了腾讯 现在就是在天极网了,太平洋以前的新闻存档也都还在(新的基本不用指望 编辑部集体跳槽了) 先声明 暂时我没打算认领新条目(某两条我就算领走也没用 中文资料不够支持条目的 数量不足 何况是日文版也没有的东西 不然这些条目我早就自己开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 无所谓,我已经创建了33个条目,足够了,而且我不会再用mxmzc这个帐号了 -58.54.238.44 (留言) 2008年9月12日 (五) 07:30 (UTC)
- 对该用户的封禁的初始理由就已经有问题,他大量建立的条目根本不是完全没有翻译,大部分没有的只是那些日本人名的片假名。也许这些条目质量很差,但是这是封禁的理由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1日 (四) 09:27 (UTC)
- 现怀疑Mxmzc以其它傀儡户口去创建动漫条目,理由是在Portal:动漫/新进条目发现最近的一些新条目与Mxmzc的编辑风格相似,“95%日文、5%中文”,结构雷同,以及许多日本汉字没有被改为中文。--Mewaqua 2008年9月13日 (六) 10:56 (UTC)
- 如果那位是Mxmzc的话,请您留意:创建别的账号来继续您的维基贡献,只会被视为绕过封禁继续编辑,后果除了是新建账号被永久封禁,原有账号将会被延长封禁时间。请三思。另外也请Mewaqua在此指证一下是那位用户,谢谢。—Altt311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7:12 (UTC)
- (-)反对Altt311的说法,假如帐号被封禁后,完全改恶从善,创建别的帐号来继续为维基百科作出贡献,不再搞破坏,也不再违反维基规则,难道这也不可以了?目前的方针是“帐号被封禁后,不可以创建其它帐号来投诉”,而不是“不可以创建其它帐号来继续编辑”。--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15:53 (UTC)
Wikipedia:重复条目
该版面当中的要求合并的条目的内容非常庞大;是否需要将已经处理的要求另外存档或者删去?zzz......很困 吵醒我 2008年9月12日 (五) 19:27 (UTC)
dragoon18c等于dragoon17c傀儡?荒谬
dragoon18c等于dragoon17c傀儡?荒谬!本人对于有些不经思考而封禁本人的管理员,且认为我有傀儡的人表示强烈不满!有人企图意图以傀儡来抹黑本人,但那些傀儡并不是我操作,且我也没有傀儡!--期望坦克把联建民碌成肉饼(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9月15日 (一) 03:45 (UTC)
- meta:Steward_requests/Checkuser#dragoon17c.40zhWikipedia:看这里的结果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5日 (一) 03:50 (UTC)
- 结果还没出来啊。--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05:45 (UTC)
- 我就是说等这里的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怎么处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5日 (一) 06:00 (UTC)
- 结果已经出来了,dragoon18c并非dragoon17c的傀儡。--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9:55 (UTC)
- 其实在我封您主帐号之前,我也有征询过其他管理员的意见,当时的结论是主帐号先不封,继续观察。但是后来发现那个破坏者的行为或习惯跟您实在是很像,也是专门在起落架条目中不停回退。为了防止维基受到进一步的破坏,只好先封禁您的帐号,然后为您保留电子邮件申诉通道,如果出了错就立即解封。关于昨天封禁对您造成的不便,我对您表示衷心的歉意。—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15日 (一) 10:01 (UTC)
- 正因为他模仿碌猪的编辑习惯,我当时才说这是借刀杀人,试图将碌猪哄出局的圈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5日 (一) 16:41 (UTC)
- 封了User:dragoon17c这个账号如何能防止维基受到进一步的破坏?这个决定很匪夷所思。--百楽兎 2008年9月15日 (一) 23:51 (UTC)
- 正因为他模仿碌猪的编辑习惯,我当时才说这是借刀杀人,试图将碌猪哄出局的圈套。—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5日 (一) 16:41 (UTC)
- 其实在我封您主帐号之前,我也有征询过其他管理员的意见,当时的结论是主帐号先不封,继续观察。但是后来发现那个破坏者的行为或习惯跟您实在是很像,也是专门在起落架条目中不停回退。为了防止维基受到进一步的破坏,只好先封禁您的帐号,然后为您保留电子邮件申诉通道,如果出了错就立即解封。关于昨天封禁对您造成的不便,我对您表示衷心的歉意。—瓜皮仔 ~ Canton 2008年9月15日 (一) 10:01 (UTC)
- 结果已经出来了,dragoon18c并非dragoon17c的傀儡。--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09:55 (UTC)
- 明显地瓜皮仔是有疏忽之处,在处理此事时是也有少许“先入为主”(prejudge)。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亦无法将之扭转。小弟反而想到几个假设性的问题。倘若这个破坏者所模仿的对象不是碌猪兄而是其他用户,例如:书生、云彩、菲菇、百乐兔……究竟结果会否一样(被封)?如果不会,又是为何?为何这一个破坏者可以令到瓜皮仔先入为主?
- 人会先入为主看一件事是非常之正常。要避免先入为主地看/处理一件事也非常困难,还望瓜皮仔于未来可尽力避免。—J.Wong 2008年9月16日 (二) 08:53 (UTC)
- 人会先入为主看一件事是非常之正常。所以我们需要善意推定。--122.100.148.50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12 (UTC)
- 封禁不封禁这就难说,不过要是被模仿用户不在线的话,想要模仿他们进行破坏让别人误解实在是太简单的事了。所有用户都有可能证据十足地被认为操作傀儡,至于封禁与否,这很大程度看当时在线的管理员的处事手法而已。—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6日 (二) 13:24 (UTC)
- 既然事情已过去,且得到解决,我们不应再追究谁是谁非,而是要查出真凶,本人认为user:JackyCheung嫌疑最大,见[11]最底部分--期望坦克把联建民碌成肉饼(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9月16日 (二) 13:28 (UTC)
- 最近连续发生管理员以个人心情见解来决定动用权力的事件,对于经常在处理相关事务的管理员,是不是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身楚的地位,环境,以及在这里对于管理员的身份看法是个官的心态是否恰当,还是应该回归到方针所指出管理员实际的地位上?-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23:20 (UTC)
- 你是人,管理员也是人,只是管理时就要很小心……管理动作稍慢就会被你炮轰,管理动作太快又被你嫌心态不好,当事人都不追究了还是要被责,怪不得说世上没好官。--122.100.148.50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2:12 (UTC)
- 最近连续发生管理员以个人心情见解来决定动用权力的事件,对于经常在处理相关事务的管理员,是不是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自己身楚的地位,环境,以及在这里对于管理员的身份看法是个官的心态是否恰当,还是应该回归到方针所指出管理员实际的地位上?-cobrache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23:20 (UTC)
- 所以将管理员视为责任更多,需要更高标准行事的一般用户,才能够将他们的定位从官位上脱离,而以现在的普遍情况来说,无论是在竞选,推荐或者是竞选完毕之后的宣传上,多像是官位选举的过程与结果,而不是让候选人背负更多责任,需要更加戒慎恐惧的心理。-12.182.21.2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7:51 (UTC)
我认为善意假定是非常重要的,但防止破坏行为影响到百科的运作也同样重要。这件事上本身没有直接影响到一些重大的页面,也不算有大量的傀儡账户出现而无法制止,理论是不需封禁User:dragoon17c的主账户的。然而,这次事件较罕见,没有先例可循,也有刻意作弄管理员的情况,个人觉得这事在执行上还是情有可原的,希望大家能经一事,长一智。Stewart~恶龙 2008年9月20日 (六) 08:35 (UTC)
看来要在全域的用户名黑名单动手了
近期有人在其他语言的维基注册一些不雅和煽动的中文用户名,然后做账户整合,之后在中文维基自动建立账户,完全绕过了MediaWiki:Usernameblacklist,如User:越南恶魔胡志明、User:反中共 中共亡、User:法轮轮好等。单纯用中文维基的黑名单已挡不了,可否在全域里动手?—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9月15日 (一) 12:06 (UTC)
- 建议发起投票。— z (留言) 2008年9月15日 (一) 17:01 (UTC)
- 有技术性问题还是政策性问题吗?WK不是布道的论坛。不符规格的内容会被删除。—Paga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06:38 (UTC)
- 现在好像还没有全域的用户名黑名单,可以到m:Steward requests/Global#Request for global (un)block请求全局封锁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6日 (二) 08:17 (UTC)
- meta:Title_blacklist.不过我提交的针对影武者的正则被User:Hillgentleman说范围太大了(最近用空格分隔来回避用户名封锁的也多,比如User:影 武者是傻 逼,所以我才每个字中间加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6日 (二) 09:07 (UTC)
- 绕过用户名封锁的方法多的是,我见到的就有:1)用同音字来代替,例如用“User:胡紧掏”来代替“胡锦涛”;2)调换字词顺序,例如把“光复大陆”倒过来,变成“User:陆大复光”;3)把汉字拆开来,例如“User:亻卜彳圭亍”;4)用全角英文字母来代替半角英文字母,例如ja:利用者:Goki。--Maxwell's demo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16:06 (UTC)
- meta:Title_blacklist.不过我提交的针对影武者的正则被User:Hillgentleman说范围太大了(最近用空格分隔来回避用户名封锁的也多,比如User:影 武者是傻 逼,所以我才每个字中间加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8年9月16日 (二) 09:07 (UTC)
- 现在好像还没有全域的用户名黑名单,可以到m:Steward requests/Global#Request for global (un)block请求全局封锁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6日 (二) 08:17 (UTC)
- 有技术性问题还是政策性问题吗?WK不是布道的论坛。不符规格的内容会被删除。—Pagan (留言) 2008年9月16日 (二) 06:38 (UTC)
- 至少要得再想一下办法,当然那些拆字同音字这些我们本身就避不到太多,只能量力,但以目前状况来看MediaWiki:Usernameblacklist基本上形同虚设。—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8年9月16日 (二) 19:13 (UTC)
- 规避的办法太多了,技术上恐怕没有比较方便和自动的办法。见一个做一个可能更可行。—Pagan (留言) 2008年9月18日 (四) 03:20 (UTC)
大规模删除功能
各位,Meta上目前在讨论自动将大规模删除功能开放给所有语言版本的问题。讨论在这里:meta:Metapub#Enable_mw:Extension:Nuke_on_WMF_wikis_by_default。请各位关注一下。大规模删除是MediaWiki软件的一个新功能。开放使用这个功能的版本的管理员可以键入一个用户的名字,然后软件会列出该用户的所有编辑,每个编辑前面有一个小钩,管理员可以决定删除所有该用户的编辑,或者部分编辑。开发这个功能的原因是为了对付大规模破坏。--Wing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4:15 (UTC)
- 看样子WMD(Weapon of Mass Deletion)的启用应该是会批准了。--百楽兎 2008年9月17日 (三) 15:07 (UTC)
- 我个人在那里投了反对票,因为我认为只有每个社群讨论过之后才能决定他们是否需要这样一个功能。Meta的社群没有权利来为其它社群做出这样的决定。--Wing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5:14 (UTC)
- 不错,方便管理之余,我们IP用户的合理编辑,只要无法查证或者不知道对否,管理员也可以继续大量删除。--122.100.138.43 (留言) 2008年9月18日 (四) 06:12 (UTC)
- 我个人在那里投了反对票,因为我认为只有每个社群讨论过之后才能决定他们是否需要这样一个功能。Meta的社群没有权利来为其它社群做出这样的决定。--Wing (留言) 2008年9月17日 (三) 15:14 (UTC)
- 看来这种原子级武器的应用是无法阻挡的了,维基媒体的管理制度也的确是朝着类似罗马式元老院的方向前进。就这项功能而言,弊端当然有,但是可以大规模全天候高效率地抵御破坏,维持维基质素,值了。—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9月18日 (四) 09:22 (UTC)
- meta上这个功能已经存在好几年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9月19日 (五) 07:16 (UTC)
- 就让社群来决定。zzz......很困 吵醒我 2008年9月19日 (五) 15:0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