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巡抚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直隶巡抚,为清朝初期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

沿革[编辑]

清朝顺治元年,在直隶设立顺天巡抚天津巡抚保定巡抚宣府巡抚,先后裁撤。顺治十八年改保定巡抚为直隶巡抚雍正二年改直隶巡抚为直隶总督,直隶巡抚裁撤。

历任巡抚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清朝职官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