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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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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贞吉(15世纪—16世纪),南富江西吉安府泰和县南富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王贞吉是正德十一年(1511年)丙子科举人,授平山县知县,重修地方庙学,为政廉平而明决,升任南京刑部主事,转本部员外郎,晋工部虞衡司郎中。之后外调广西浔州府知府,修缮府城、整顿器械、招募壮丁、严励赏罚,用计谋歼灭入侵的苗族首领,对方因此震慑受抚;南宁府告警,朝廷调他为知府,同时招抚和剿灭苗族,一年内地方恢复稳定,论功陞陜西行太仆寺卿提督马政,不久辞官回乡,家居二十多年,兴办学校惠及族人,数十位穷家子弟凭借其学校考中科举[1][2]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泰和县志·卷十七·列传》:王贞吉,字如晦,南富人,举正德丙子,初任平山知县有惠政,升南京刑部主事,转本部员外,晋工部虞衡司郎中,出守广西浔州;时苗酋猖獗,郡中鼎沸,贞吉缮城隍、修器械、募丁壮、严赏罚,设计歼其渠魁,群苗震慑就抚。南甯告警,复补南甯知府,剿抚并用,治如浔州,不逾年苗悉平,论功陞陜西行太仆寺卿提督马政,乞休家居二十余年,兴学惠族,寒门赖举乡火者数十家。 府志
  2. ^ 咸丰《平山县志·卷五·职官志》:王贞吉,太和人,嘉靖十年由举人任,重修庙学、允协士学,为政廉平、遇事明决,升南京工部主事。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泰和县志》·卷十七·列传
  • 咸丰《平山县志》·卷五·职官志
官衔
前任:
杜致
明朝平山县知县
1531年
继任:
郭滋
前任:
涂宪
明朝浔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田惟祜
前任:
曾汝檀
明朝南宁府知府
1549年-1554年
继任:
陈邦治